隨著一朵火蓮唿嘯著躍起驅散了黑暗,預示著經過了一整個白晝沉睡的城市,即將蘇醒。


    沿街逛遊到了晚上,瞧著西街店麵陸續開張營業,人也逐漸多了起來,方然卻溜達的迴了當鋪,結果一進門,竟跟薛神探打了個照麵,二人對視了一眼後,便錯身而過。


    剛進到當鋪裏,方然還迴頭瞧著薛神探的背影,可一迴頭麵前居然是大富湊近的臉,還噴著吐沫星子嚷嚷道:“哎呦!方爺你沒事吧?這麽長時間沒迴來,我還以為你也死外頭了!”


    “你才死外頭了,好端端的咒我幹什麽?”方然皺著眉繞開他,卻瞧見宋老棍麵色凝重,好像知道了些不得了的事情。


    大富賊兮兮的探頭朝街上瞧了圈,隨後趕緊關上門,還加了幾道鎖,這操作都把方然弄懵了,心想這幫神經病又怎麽了?便皺著眉問道:“幹嘛啊?閻王要上門了還是怎麽著?”


    “要真是閻王,那起碼還能談談條件,這次也不知道誰招來個惡鬼,根本就講不得道理。”大富看起來極為惜命,隨後還將薛神探所掌握的線索說了一遍,什麽之前花樓失蹤的姑娘,到一些毫不相幹但都失蹤的人,全是由同一人所為,而至今都不知此人的目的為何,也不知道他此時身在何處,更不知將要做什麽。


    宋老棍似乎想起了很多年前的經曆,說是有人入了魔道之後,會處於一種半人半魔的狀態,需要一場血祭來過渡完全魔化,和目前的狀況很類似。


    可大富卻不認同,坐在了宋老棍對麵,比劃著說他之前讀過入魔指南,從接觸到入門,之後脫離人性的儀式,其實是一種很複雜且莊重的儀式,流程一般都是先找純潔的少年少女做引,通過曉之以理動之以情的講解,讓他們得知入魔的好處以及未來的福利,並且讓其發自內心的信服,然後再指使這些少年少女去騙他們的親戚朋友,隻要拉攏達到了一定的人數,就完成了儀式,正式成為魔道上層。


    但宋老棍卻不屑於大富的言論,說他看的入魔指南不正宗,絕對不是什麽魔門正派,血祭必須得通過殺人,不殺人不見血那還算什麽魔道?


    結果,這兩貨越說越上頭,本來還據理力爭,但說著說著居然吵了起來,完全沒有了剛才的危機感,感覺即將就要開始友好的問候對方的祖宗,此時方然卻摸著下巴打斷了他們,眯著眼神秘的說:“那個,你們先停會,說出來可能不信,我好像已經看過劇本了。”


    將薛神探所掌握的線索串聯起來之後,竟讓方然覺得似曾相識,總覺得在哪看過了,但冷不丁的卻又想不起來,可隨著那兩人的爭吵聲越來越大,也不知是誰說的哪一句話,竟突然點醒了方然,這他媽不就是在酒樓拚桌時所見過的那名黑衣男人正在寫的小說嗎?


    雖然細節不同,但整體的故事脈絡走勢,極為相似,方然甚至都知道接下來會發生什麽,這麽一想,他不就是看過劇本了嗎?


    將這事說出來以後,那兩人聽的則有些不信,宋老棍直接問道:“方爺,您是說,有人寫書證道,所以把自己所犯下的惡行都寫下來?”


    “不是,你說反了,他應該是為了寫書,所以才幹了這些事,像是需要靈感。”


    “那這麽說,之後發生什麽,你也知道了?”大富跟著問道。


    “之後?”方然在店內挪動幾步,仔細的迴想了一下,他看的時候基本都是一目十行,按照以前的記性,壓根都想不起這茬,如今頭腦清晰,竟能迴憶起大部分故事,結合之前已經發生過的,那麽接下來的故事,應該是發生在監獄。


    “監獄?”


    正說到這,突然一陣急促的敲門聲,除了安坐於櫃台內的長亭之外,其他幾人都被嚇了一跳,但隔著鏤空的門板朝外看去,竟是薛神探。


    不知他為何殺了個迴馬槍,便將門打開,薛神探也沒進屋,就直接說道:“沒事了,我剛得到信,一直搞事那人,下午的時候因為襲擊巡城兵被捕收監了,估摸現在正被嚴刑拷問,你們該幹嘛幹嘛吧!一切照舊!”


    “謔!我還尋思有多大能耐呢?真他娘浪費感情。”大富拍了拍衣裳,滿臉的不屑,走到方然身旁,又拍著他肩膀笑道:“哎呀!方爺,看來你那寫書的朋友,也不過如此,多虧他夠聰明,沒來咱當鋪生事,否則根本就活不到被抓!”


    可沒過多長時間,宋老棍和大富又爭論起了誰說的魔道正宗問題上了,越吵越激烈,正好得知了犯人被抓,就打了個賭,直接托關係進監獄找到犯人,親自問問他是哪一派的魔道,賭輸的人,當眾給對方磕三個響頭。


    極樂城唯一的監牢內,地麵幹淨整潔,說是監獄卻更像是銀行的金庫,此時狹長的走廊中極為安靜,幾名獄卒打扮的人一臉死氣的靠在牆邊耷拉著腦袋,血液染紅了他們的衣裳下擺,在地麵凹陷處匯聚成一汪平靜的血潭。


    牢房門隻是虛掩著的,黑衣男人端坐在狹小牢房的正中央,似乎感受著周圍的氣氛,並對著一旁空牢房自言自語,同時將所說的話寫在書中。


    他筆下的故事,已經進入尾聲,隨著最後一筆的落下,男人露出了似解脫般的笑容,仿佛他此時與故事中的主角墨隱融為一體,都在這狹小壓抑的牢房中覺醒了自己。


    最後的幾頁,男人是沾著血寫完的,整篇鮮紅的字跡潦草淩亂,就像是那些得道高人在臨終前所寫下的字,越往後越沒有章法,最後更如同是孩子寫下的,達到了某種歸真的境界。


    男人收起了書筆,起身整理了一下衣衫,他目標極為明確,先殺方然,再殺白清,最後讓整座城的人,都下地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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