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磊拿起麥克風,看著場下的記者,用他那充滿著磁性的聲音娓娓道來,雲淡風輕的語氣,卻字字不留情麵,“這幾天我不在,不知道發生了這麽多事,我也是昨天才了解的。既然這件事已經鬧得沸沸洋洋,作為公眾人物,我想我和杜楓有必要給大家一個合理的解釋;而作為大眾媒體,我想,你們也有必要給大眾一個交代。現在當事人也在,諸位媒體也在,法律顧問也在,借著這個機會,我們大家當麵鑼對麵鼓的把事情解釋明白。現在我會詳細的給大家逐個解釋這幾天發生的事。但是我解釋的同時,也請相關的人員相應的也給我一個解釋。好了,現在大家開始提問吧。”


    浩磊這話一出口,下麵先是一片安靜,接著一片嘩然。就連今天被他請到現場的記者也忽然有種不祥的預感:他一開始就把氣氛搞這麽緊張,好像是要對簿公堂的架勢。今天不會是一場鴻門宴吧?


    既然他一副來者不善的樣子,那麽還是先從杜楓那裏下手好了。


    坐在後排的幾個記者對視了一眼,其中一個站起來問杜楓:“請問杜楓先生,你覺得作為一個公眾人物,在公共平台上爆粗口罵髒話是不是有些不妥呢?難道就不能選擇平和一點的方式?比如像今天這樣,大家麵對麵的交流。”


    杜楓就知道,這幫人肯定還要問他這樣的車軲轆話!他要不是被他們這樣歪曲曲解顛倒是非氣的,能口不擇言的罵人嗎?


    浩磊看到他緊皺的眉頭就知道他又要壓不住火了,於是不緊不慢地接過話頭:“對於這個問題,我說一下我的看法。先說一下罵人:首先,在公眾平台上罵髒話這一點我也不讚同。這就是語言藝術的問題。但是大家都知道,罵人是表達憤怒的一種方式,沒有人會無緣無故罵人。你讓一個極度憤怒的人在被激怒的情況下還考慮語言藝術公眾形象什麽的,那也有些強人所難。那麽現在問題來了,什麽事會讓一個平時比大眾更要注重形象的公眾人物形象盡失口不擇言呢?相信大家也清楚,是因為有人造謠毀謗甚至人身攻擊,是某個無良媒體先惡意毀壞我們的名譽、損害我們的公眾形象。然後某些人一窩蜂的跟風。傳謠造謠,這才把事情激化的。某些人先往我們身上扣屎盆子,拿我們的名譽和形象大肆炒作博眼球。我們被激怒了,反應大一點,又要被你們站在道德的製高點指責我們沒有素質,然後抓住我們的黑點再進行新一輪的炒作?


    請大家先弄清楚一件事。法律是最低水準的道德,傳謠造謠。侵犯他人的名譽權已經觸犯了法律。一群連最低的道德水準都達不到的人有什麽資格義正言辭地指責受害者不懂語言藝術?你侵犯我是有素質,我反抗的激烈點兒就是沒有素質了?你們是這個意思?”


    提問的記者被他一陣搶白,提高了聲音說道:“我想,磊少是把虛擬世界和現實世界混淆了。在網絡上。這樣的段子很多,大家也不過是善意的調侃一下而已,這種事在娛樂圈很常見。而且,你們的照片是真實的——”


    “好。那我們就從照片說起。”浩磊毫不留情地打斷了他的話,沉聲說道:“首先,這些照片的來源就是不合法的。在未經過我們同意的情況下偷拍我們的照片,放在公共平台上並加上惡意的注解,引導大眾,毀壞我們的名譽。這已經侵犯了我們的肖像權和名譽權。你們覺得這種做法還不夠惡劣?什麽*一刻、什麽翻雲覆雨、耳鬢廝磨、什麽相愛相殺,什麽驕傲攻別扭受……這些*裸的字眼還不夠誤導大眾?我知道賣腐這個詞是什麽意思,如果賣腐隻是停留在二次元,那麽我可以寬容。但是拿著我們的真實照片各種ps,各種意淫我們是同性戀,並且言之鑿鑿地拿出來當作我們出櫃的證明,這不是造謠誹謗是什麽?!”


    杜楓在一旁看著他,心想果然是閱人無數的人臉皮夠厚,居然可以把那些曖昧的字眼說得雲淡風輕麵不改色。當初自己看到這些的時候,整個人都不好了,哪有什麽腦子思考?


    浩磊看了他一眼,也沒容別人插話,反問那個記者:“如果我作為一個粉絲上千萬是公眾人物,在公共平台上,發布你媽和你們隔壁老王的照片,不用言之鑿鑿,隻遮遮掩掩含含糊糊的說你是你媽和隔壁老王的私生子,你是什麽樣的想法?是默默承認呢還是找我維權?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如果你們普通人都接受不了這樣的汙蔑,憑什麽就要我們接受這些?就因為我們是演員,是明星,是公眾人物?”他伸出手,指著他們憤怒地說道:“這兩天我看到的最多的指責我們的話就是沒有娛樂精神。請問什麽叫娛樂精神?跟蹤、偷拍、製造我們的黑料給你們消遣創收博眼球這才叫娛樂精神?把兩個取向正常的男人生拉硬拽,紅口白牙地說成同性戀這叫娛樂精神?拿我們的自尊和人格給你們娛樂?對不起我沒有那麽高尚也沒有那麽好拿捏,可以讓隨便哪個人踩著我們的頭上拉屎還要笑臉相迎。哪怕是你們人多勢眾!


    我知道在娛樂圈裏,同性戀這種事很正常,我也尊重他們的生活方式。但是作為一個正常男人,有家人有朋友有自己喜歡的姑娘,被人家滿世界的說是同性戀,難道不允許我們憤怒嗎?眾口鑠金,三人成虎,如果我們放任下去,那麽結果就是在大眾眼中既成事實。某些人很聰明,不會直接說,而是用探究詢問的語氣,明裏暗裏地暗示;然後呢,自然有人以訛傳訛,謠言倒過幾手就可以名正言順的既成事實。而且每個人都可以說自己很無辜。但是對不起,我不接受這樣的無辜,更不接受各種看似無辜的解釋。我再強調一下,事實就是,你們已經侵犯到我們的名譽權了!如果我們上法庭打官司,隻要我想,所有參與其中的始作俑者,一個都跑不了!”(未完待續。)

章節目錄

閱讀記錄

鬼火撩人所有內容均來自互聯網,繁體小說網隻為原作者羽扇的小說進行宣傳。歡迎各位書友支持羽扇並收藏鬼火撩人最新章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