傾國傾城般絕美的容顏加上這絕世的舞姿,驚豔了在場的賓客,也讓虞刑微微變了臉色。


    李雲峰嘴角帶笑,看著台上翩然起舞的美人;浩磊目不轉睛地盯著穀雨,都看呆了,陽光實在見不到他那副傻樣,於是扯了扯他的衣袖,悄悄提醒他好多人在呢,別花癡得如此明顯,浩磊冷不防被她一拽,一不留神,手中的酒杯一歪,那沁人心脾的葡萄美酒就灑了半杯,頓時酒香四溢。


    陽光默默扶額,望天。轉頭卻見虞刑手持玉笛站了起來,清越動人的笛音響起,和進了琵琶聲裏,台上的穀雨先是一愣,接著臉上的笑容漾開,雙臂一揮,手臂上的彩帛飛揚,那飛舞的彩帛隨著她輕盈的旋轉在空中翩然飛舞,仿佛長虹劃過天際,美不勝收。


    而那笛音仿佛有了魔力一般,悠揚婉轉,攝人心魄,仿佛這天地間隻剩下了這一對且歌且舞,隔空對望的璧人。


    陽光忽然想起了跟穀雨初見時,穀雨翩然起舞,李雲峰玉笛相和的場景,可是感覺又不一樣,他們那次是得遇知音的喜悅;而這次,則是兩情相悅的纏綿。


    虞刑手持玉笛緩步走近,笛聲漸止,穀雨的舞步漸停,凝眸迴望。一個冰雪容顏,一個驚采絕豔,人世間最美的風景也不過如此。


    一曲終了,台下的幾位執掌一片靜默,他們身後的小輩們卻激動地鼓起了掌,一時間掌聲如雷。虞刑這惑人心智的笛聲,幾家執掌尚可勉強抵擋,但是功力稍淺的小輩們卻早被他帶入那纏綿悱惻的笛音裏不能自拔了。


    至情至性,便是最蠱惑人心的毒。


    公孫景轉過頭。跟李雲峰對望了一眼,李雲峰不置可否地點點頭。


    從笛聲初起的那一刻,李雲峰的表情就沒有變過。沒有辦法,即使心中有驚濤駭浪,在今天這樣的場合,也要保持從容淡定的模樣。不然還能怎麽辦呢?他怎麽也沒有想到虞刑居然放肆到當著所有同道的麵宣示他跟穀雨的戀情,他此時若是出麵製止。巫家便是眾矢之的;若不製止。就是默認。怎麽樣都是為難。


    一聲脆響,浩磊手裏的玉杯被他捏得粉碎,陽光見了。壓低了聲音一聲驚唿:“浩磊,你——”


    “不就是個杯子嗎?哥是土豪,賠得起。”浩磊微皺著眉頭,不耐煩地說。


    “誰說杯子了?你的手流血了!趕緊鬆手!”


    浩磊這才發現自己受傷了。看到血了,感覺疼了。順手就把酒杯的碎片給扔了,陽光抓起他的手,拿起桌子上的酒壺,把壺裏的酒倒上去給他清洗傷口順便消毒。浩磊沒想到她這麽二。直接把酒倒他手上了,疼得猛抽一口氣,他猛地一咬牙忍了。表麵上還是一副若無其事、心上和手上都沒有受傷的淡定模樣。


    李雲峰微微側目,瞟了一眼這兩個暴殄天物的貨。


    兵家和儒家的執掌對視了一眼。轉頭看向永行大師。


    “阿彌陀佛!”永行大師低聲念了一聲佛號。


    *


    是夜,月朗星稀,無風無雪。李雲峰帶著浩磊和高遠夫婦踏月而歸,一邊走一邊說些閑話。


    “小侄今日一見,隻覺得小師叔和巫家執掌也算珠聯璧合的一對有情人。”高遠牽著妻子的手,淡笑著說道:“可是師伯卻似有為難之處,不知有何隱衷?”


    李雲峰轉頭看了浩磊一眼,微微歎了口氣:“是有隱衷。他們兩個雖然有情,卻命格不合。我隻怕若放任下去,於他們都有損傷。”


    “恕小侄直言,看今天的光景,他們兩個是分不開的,師伯又何必枉做小人呢?”高遠笑著說道:“想當年我也是想不開,若不是師伯開導,怕是我和毓秀也不會有今天。怎麽輪到自己身上,師伯反而糊塗了呢?”


    “不是糊塗,是關心則亂吧?”李雲峰淡笑著說道:“你說得也對。人這一生浮雲朝露,今日都不知明日如何,為那不可知的明日憂心,也著實是無謂。”


    “我過去也曾惶恐,生怕哪日我不在了,留下她豈不是淒苦?也是因為這樣的想法,讓她為我蹉跎了十幾年的光陰。”高遠轉頭看著愛妻,連聲音都溫柔了,“現在我們真的覺得,哪怕能在一起相守一天,也是幸福的。”


    浩磊看著他們夫妻情深的模樣,不由得在心裏歎了口氣:真是人間處處有真情,人間處處有真愛。隻可惜,他隻能看著他們秀恩愛。


    心裏堵得慌。


    幾人一路同行,迴到住所,各自告別。


    浩磊看著夫妻兩人的背影,轉頭問李雲峰:“陰陽世家這對夫妻到底什麽來頭?我看同道中人都是帶後輩帶下屬,唯有他帶著妻子,感情真這麽好?”


    “這事說來話長。”李雲峰笑著說道:“他們的情況有些特別,毓秀是高遠的妻子,也是他的左右手。高遠自小就體弱多病,有幾次都生命垂危,差點兒救不迴來,若不是陰陽世家的長輩精通醫術,並且有通靈的本事在地府幫他一再通融,他恐怕早已夭折了。可是他又是陰陽世家這一輩唯一的嫡子,最有資格繼承家業的長房長子,而他聰明過人,才華氣度都遠遠勝過他那些姑表兄弟,這也讓他的父母多少有些安慰了。毓秀是他一個遠方姑姑的女兒,十四歲的時候就被派到他身邊照顧他,兩個人雖然是遠親,可是毓秀的父母在陰陽世家並沒有什麽地位,所以毓秀在他跟前的地位也不過是一個家仆的角色。毓秀細心聰慧,性格又溫柔,照顧他也是無微不至,她來了以後,高遠的身體居然有些好轉。高遠見她聰明好學,漸漸地也開始著意培養她,毓秀十五歲的時候就已經能幫他處理一些簡單的事件了,十七歲的時候,已經是他可以依仗的左右手,不止能幫他出謀劃策,還幾次陪他出生入死,她的能力,不比他器重的幾個堂兄弟差。也就是那個時候吧,兩個人的感情有了微妙的變化:毓秀那時候是情竇初開的年紀,又整日跟在他身邊,慢慢地就對這個隻大她幾歲,卻才幹過人又英俊瀟灑的家主芳心暗許。而高遠也對她青眼有加,隻是三年的時間,她已經出落成亭亭玉立的美麗少女,他又是善於看透人心的人,對她的心思也知道一二,沒想到,兩個人曾經親密無間的人反而因此開始生分起來。”(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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