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兩個小姑娘安頓好,秦奮沒有迴房間,直接去了酒店泳池。他不是個富有冒險精神的小夥,隻是隱隱覺得與他有關,所以便去了。
進入泳池要穿過酒店十層的餐廳,非營業時間早已關閉。秦奮猶豫了一下,打破了一扇玻璃,輕盈躍入餐廳內部。
明天早上的餐具已經擺好了,整整齊齊碼桌上。隻是餐盤光禿禿的,座椅上也沒有人。一眼望去,像是深夜亡靈的筵席。
秦奮無暇拍照留戀,推開落地門,迎麵微涼的風,驅散了一些睡意。他收斂了慵懶,凝神戒備著周圍細碎的聲響。
除了消毒水和尿素的氣味外,還有個大家夥,在很隱晦地散發一些熟悉的、令人作嘔的……秦奮選擇降低嗅覺細胞活性,感官才稍微好了一點。
又來了?這可是暹國啊,怎麽還能跟過來的?
是sf空運嗎?
他聞氣味就知道,這又是一隻怪人。
上迴那個怪人出乎意料的弱,一拳就給爆頭了,甚至還沒來得及套出有用訊息。這次既然是先發製人,自然可以好好審問一番。
在這二十年的有限記憶中,那隻吐一地膿水的怪人不是第一個。它們雖然形態不一、能力迥異,但擁有一個共同的特征:弱。
甮管長得多兇殘,技能包有多華麗,皮脆是通病。記得頭迴碰到怪人的時候,那時秦奮才七八歲。
雖然那會兒還在念小學,可他媽基本已經撒手不管了,放學也是自己迴來。在巷尾遇上怪人的時候,他嚇尿褲子了。
這是小朋友的自然反應,沒什麽好羞恥的。
怪人張牙舞爪地恐嚇它,秦奮當時害怕極了,哇哇哭。
出於自我保護本能,他從地上撿起一塊石頭,用吃奶的勁朝怪人砸去。結果那麽大一隻家夥,跟氣球似的炸裂了。
當時肉塊橫飛的畫麵,與刺鼻的血腥味,多年後仍記憶猶新。
後來秦奮給它們統一命名為:怪人。
後來警方對它們的稱唿也是如此,隻是他們也不知道這些家夥的來曆。聽小白的口氣,他們出於研究的目的,暗中迴收了不少怪人的軀體。
這些家夥出現的時間周期並不固定,間隔時長時短。有過幾天一隻的,也有等了好幾年才來的。
可能發現對自己沒有威脅,慢慢的竟然產生了感情。跟過節似的,很久不來總覺得少了點什麽,偶爾還會有點想念。
雖然它們普遍長得不在大眾審美上,釋放的技能也很惡心。看上去聲勢駭人,可都不能直接造成傷害。
硬要說影響,頂多是視覺衝擊。也正因為如此,讓秦奮一度以為它們是來送經驗的,打boss前不總是要主角刷小怪升級麽?
經過這麽些年的演變,怪人的強度確實得到了顯著提升。可因為跟不上秦奮恢複的節奏,所以一直以來還是屬於被迫秒殺局麵。
本質上沒有任何改變。
很多個孤枕難眠的深夜裏,在幹掉一隻怪人後,他總會陷入了一種陰謀論中,感到空虛寂寞與畏懼。
隱藏在幕後的操縱者,這麽多年來一直注視著他。
他想做什麽?
等了很久,水池裏沒有任何動靜。
這家夥是當他瞎麽?那麽大一團黑影,就算一動不動也很打眼好嗎?
秦奮有點煩躁,脫了防寒外套。隻穿了一件短袖,就跳進了泳池。
噗通!
秦奮下手後,那個龐大的家夥終於動了。
赫然,一個漩渦無聲無息出現。
秦奮意識到不對勁,類似的感覺在機場也有過。那是趙文姬設下的鬼界,怎麽這隻怪人也會?
他忽然有些感動,都已經這麽多年了,怪人的製造者終於舍得加強了?
不增加點遊戲難度,還真沒啥玩頭了。
在周圍生機驟滅的同時,他終於一睹怪人全貌。讓他略感驚訝的是,這迴的怪人屬於限量版。
何為限量版?
在屢次交手經驗中,怪人一般以人形態居多,獸形異形極為罕見。正因為難得可貴,秦奮將其戲稱為限量發售版。
不過依照以往的情況,異形怪人普遍會偏強一些。且具備某種特殊技能,屬於專屬限定,不會再下一隻怪人身上出現。
都這麽多年了,秦奮早把設計者的心思摸透了。
假如有機會見個麵,他真心想提出一些中肯的改進意見。
水中這隻怪人喪失了人類體征,初看像熊頭魚尾虎身,滑稽的生化雜交品種。
可能因為先入為主的印象,讓秦奮沒有引起足夠警惕。在水流變化,怪人突進的一刻,他的反應稍遲了一些。
他本以為這樣的形態,水下速度不會很快,事實證明他錯的離譜。
先是看到血液在眼前浮動,然後是被切割開的三角肌,迅速向腦部神經傳遞撕裂的痛感。水流不停衝擊著傷口,血液在加速流失。
大概因為驚慌,他嗆了口水。冰冷的液體灌入體內,凍僵了整個胃部。
這是秦奮與曆代怪人交手以來,第一次受傷。
他在極短的時間裏恢複了冷靜,用手捂住血流不止的傷口。提防一擊得手,卻又重迴沉寂的怪人。
正常情況下,一定會趁勝追擊吧。
果然不是真的想殺我,隻是在試探麽?
一個念頭閃過,他隻需要三十秒,傷口就可以完全愈合。
如同那天羅子衿被附身,腦中閃現的口訣一般。來的毫無預兆,卻又真實可靠。
這樣的靈光一現被反複證實過很多遍,他總能在大考小考上,用一些超綱的知識點去解決壓軸題。
怪人不動,他也不動。
兩個家夥就這麽在水中,彼此沉默對峙了三十秒。
似乎在比誰憋氣更久……
三十秒一過,他好了。
就是這麽快。
水下是你的戰場,我是兩條腿在地上走的,不能讓你占便宜。
秦奮跳出泳池,脫掉濕透的短袖。他沒想著逃,必須把這家夥幹掉。
這裏住這麽多遊客,否則明天早上的自助餐,到底是誰的自助餐就不好說了。
他本來正苦惱著,怎麽把這家夥從水裏弄出來。結果它很自覺,自己蹦了出來。
搞半天。
原來這家夥是雙棲生物啊!
進入泳池要穿過酒店十層的餐廳,非營業時間早已關閉。秦奮猶豫了一下,打破了一扇玻璃,輕盈躍入餐廳內部。
明天早上的餐具已經擺好了,整整齊齊碼桌上。隻是餐盤光禿禿的,座椅上也沒有人。一眼望去,像是深夜亡靈的筵席。
秦奮無暇拍照留戀,推開落地門,迎麵微涼的風,驅散了一些睡意。他收斂了慵懶,凝神戒備著周圍細碎的聲響。
除了消毒水和尿素的氣味外,還有個大家夥,在很隱晦地散發一些熟悉的、令人作嘔的……秦奮選擇降低嗅覺細胞活性,感官才稍微好了一點。
又來了?這可是暹國啊,怎麽還能跟過來的?
是sf空運嗎?
他聞氣味就知道,這又是一隻怪人。
上迴那個怪人出乎意料的弱,一拳就給爆頭了,甚至還沒來得及套出有用訊息。這次既然是先發製人,自然可以好好審問一番。
在這二十年的有限記憶中,那隻吐一地膿水的怪人不是第一個。它們雖然形態不一、能力迥異,但擁有一個共同的特征:弱。
甮管長得多兇殘,技能包有多華麗,皮脆是通病。記得頭迴碰到怪人的時候,那時秦奮才七八歲。
雖然那會兒還在念小學,可他媽基本已經撒手不管了,放學也是自己迴來。在巷尾遇上怪人的時候,他嚇尿褲子了。
這是小朋友的自然反應,沒什麽好羞恥的。
怪人張牙舞爪地恐嚇它,秦奮當時害怕極了,哇哇哭。
出於自我保護本能,他從地上撿起一塊石頭,用吃奶的勁朝怪人砸去。結果那麽大一隻家夥,跟氣球似的炸裂了。
當時肉塊橫飛的畫麵,與刺鼻的血腥味,多年後仍記憶猶新。
後來秦奮給它們統一命名為:怪人。
後來警方對它們的稱唿也是如此,隻是他們也不知道這些家夥的來曆。聽小白的口氣,他們出於研究的目的,暗中迴收了不少怪人的軀體。
這些家夥出現的時間周期並不固定,間隔時長時短。有過幾天一隻的,也有等了好幾年才來的。
可能發現對自己沒有威脅,慢慢的竟然產生了感情。跟過節似的,很久不來總覺得少了點什麽,偶爾還會有點想念。
雖然它們普遍長得不在大眾審美上,釋放的技能也很惡心。看上去聲勢駭人,可都不能直接造成傷害。
硬要說影響,頂多是視覺衝擊。也正因為如此,讓秦奮一度以為它們是來送經驗的,打boss前不總是要主角刷小怪升級麽?
經過這麽些年的演變,怪人的強度確實得到了顯著提升。可因為跟不上秦奮恢複的節奏,所以一直以來還是屬於被迫秒殺局麵。
本質上沒有任何改變。
很多個孤枕難眠的深夜裏,在幹掉一隻怪人後,他總會陷入了一種陰謀論中,感到空虛寂寞與畏懼。
隱藏在幕後的操縱者,這麽多年來一直注視著他。
他想做什麽?
等了很久,水池裏沒有任何動靜。
這家夥是當他瞎麽?那麽大一團黑影,就算一動不動也很打眼好嗎?
秦奮有點煩躁,脫了防寒外套。隻穿了一件短袖,就跳進了泳池。
噗通!
秦奮下手後,那個龐大的家夥終於動了。
赫然,一個漩渦無聲無息出現。
秦奮意識到不對勁,類似的感覺在機場也有過。那是趙文姬設下的鬼界,怎麽這隻怪人也會?
他忽然有些感動,都已經這麽多年了,怪人的製造者終於舍得加強了?
不增加點遊戲難度,還真沒啥玩頭了。
在周圍生機驟滅的同時,他終於一睹怪人全貌。讓他略感驚訝的是,這迴的怪人屬於限量版。
何為限量版?
在屢次交手經驗中,怪人一般以人形態居多,獸形異形極為罕見。正因為難得可貴,秦奮將其戲稱為限量發售版。
不過依照以往的情況,異形怪人普遍會偏強一些。且具備某種特殊技能,屬於專屬限定,不會再下一隻怪人身上出現。
都這麽多年了,秦奮早把設計者的心思摸透了。
假如有機會見個麵,他真心想提出一些中肯的改進意見。
水中這隻怪人喪失了人類體征,初看像熊頭魚尾虎身,滑稽的生化雜交品種。
可能因為先入為主的印象,讓秦奮沒有引起足夠警惕。在水流變化,怪人突進的一刻,他的反應稍遲了一些。
他本以為這樣的形態,水下速度不會很快,事實證明他錯的離譜。
先是看到血液在眼前浮動,然後是被切割開的三角肌,迅速向腦部神經傳遞撕裂的痛感。水流不停衝擊著傷口,血液在加速流失。
大概因為驚慌,他嗆了口水。冰冷的液體灌入體內,凍僵了整個胃部。
這是秦奮與曆代怪人交手以來,第一次受傷。
他在極短的時間裏恢複了冷靜,用手捂住血流不止的傷口。提防一擊得手,卻又重迴沉寂的怪人。
正常情況下,一定會趁勝追擊吧。
果然不是真的想殺我,隻是在試探麽?
一個念頭閃過,他隻需要三十秒,傷口就可以完全愈合。
如同那天羅子衿被附身,腦中閃現的口訣一般。來的毫無預兆,卻又真實可靠。
這樣的靈光一現被反複證實過很多遍,他總能在大考小考上,用一些超綱的知識點去解決壓軸題。
怪人不動,他也不動。
兩個家夥就這麽在水中,彼此沉默對峙了三十秒。
似乎在比誰憋氣更久……
三十秒一過,他好了。
就是這麽快。
水下是你的戰場,我是兩條腿在地上走的,不能讓你占便宜。
秦奮跳出泳池,脫掉濕透的短袖。他沒想著逃,必須把這家夥幹掉。
這裏住這麽多遊客,否則明天早上的自助餐,到底是誰的自助餐就不好說了。
他本來正苦惱著,怎麽把這家夥從水裏弄出來。結果它很自覺,自己蹦了出來。
搞半天。
原來這家夥是雙棲生物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