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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撞倒胤秘的是個年近四旬的老頭子,麵相清逸,這官胤秘倒也認得,正是雍正做皇子的包衣奴才李衛。

    史;李衛字又玠,並不是出身於市井的小混混,而是江蘇豐縣,徐州市一家家境比較富裕的人家。康熙五十六年,李衛花錢捐了一個官。《清史稿·李衛傳》載:李衛“入貲為員外郎,補兵部。康熙五十八年,遷戶部郎中。”據《小倉山房文集》載,李衛在戶部供職期間幹了一件讓當時還是親王的胤禛刮目相看的事:當時分管戶部的一位親王每收錢糧一千兩,加收平餘十兩。李衛屢次諫阻都不聽,於是在走廊上置一櫃,寫著“某王贏錢”,使這位親王十分難堪,隻好停止多收。雍正十分看重李衛“勇敢任事”的優點,一繼位就任命李衛為雲南道鹽驛道,次年擢升為布政使掌管朝廷重要稅源的鹽務。雍正三年1725年又被擢升為浙江巡撫兼理兩浙鹽政。雍正五年,李衛“尋授浙江總督,管巡撫事”;翌年,朝廷又以“江南多盜”,而地方官又“非戢盜之才”為由,命李衛統管江南七府五州盜案,“將吏聽節製。”雍正七年,李衛被加封為兵部尚書、太子太傅,雍正十年又內召署理刑部尚書,尋授直隸總督。

    胤秘雖然心中有事,煩得很,但他畢竟不是諉罪與人之輩,原本就是他自個兒走路不看路,被撞倒了純屬自找的,因此絲毫沒有怪罪李衛的意思,揮了揮手道:“不礙事,是本王自個兒不小心,怨不得李大人。”一眼瞧見地上落著本黃稠蒙麵的折子,想來是李衛跟自己相撞時落下的,隨手拾了起來,心中滿是好奇。

    李衛任浙江、直隸總督十多年倒做了幾件讓世人稱讚的好事。李衛管理鹽政不僅加強了沿海各關隘的巡緝,打擊不法商販盜賣私鹽等活動,同時還改革鹽政稅賦製度,“諸場有給丁灘者,以丁入地,計畝征收;無給丁灘者,暫令各丁如舊輸納。”此舉,既穩定了鹽業生產,又增加鹽業稅收。當時,因浙江人汪景琪著《西征隨筆·曆代年號論》中,影射雍正年號不吉利和禮部侍郎查嗣庭在科舉考試中取“維民年止”句為試題所犯下“大不敬”之罪,“停浙江人鄉會試。”李衛出任浙江總督後一麵“文告嚴督,”一麵上書朝廷“浙江士子感恩悔過,士風丕變,乃命照舊鄉會試。”李衛治理海塘成績卓著。他在海寧自翁家埠至尖山間的近百裏海塘險要塘段搶築亂石塘、柴塘近2300丈,緩和了危急形勢;並且設塘兵200名及千、把總等員弁分駐沿塘常年修護。在海塘“招民墾田,於本年起科;設灶煎鹽,官為收賣;漁舟入海,給牌察驗;魚鹽徵稅,充諸項公用。”李衛剿匪十分稱職,“盜匿山澤間,詗得其蹤跡,遣將吏捕治,必盡得乃止。以是所部乃無盜”。李衛對整肅吏治也著有成效。江南督臣範時繹、按察使馬世庇護張如雲及其黨羽以符咒惑民,李衛毫不徇情上書彈劾,使“時繹奪官,世、空北皆坐譴,雲如等論斬。”

    “上朝!”隨著司禮太監一聲高唿,今個的早朝正式開始了,文武百官走著碎步踏上了宮中的上朝正道,皇族在中,文武分居左右,除了腳步聲沒有一絲的雜音,好一派肅穆莊嚴的氣象,隻是大多數官員的嘴角露出掩飾不住的笑意,因為今天將上演一場大戲。此刻,大戲的主角之一胤秘正走在百官之中,身前是剛封了貝勒而自得意滿的雍正大阿哥和福全等幾個王爺,胤秘的小身形夾雜在皇族中,被徹底地淹沒在人群裏。

    今兒個早朝,隻有幾個不太重要的大臣上奏,所奏之事也都是些雞毛蒜皮的小事,無論是雍正還是諸臣工都沒把心思放在這些小事上,隨口議論了幾句就打發過去了。再不開眼的臣工到了此時也都明白今兒個不是上本的好時機,一時間大夥兒都靜了下來,都拿眼看著雍正,就等著發話,好看戲了。

    大殿內充滿了詭異的氣息,冷場了好一陣子,雍正發話了:“沈近思。”

    “臣在。”文官隊列的末尾快步走出一人,一頭跪倒在地。

    雍正靠在寬大的龍椅上麵無表情地說道:“沈愛卿,你的折子朕看了很好。

    胤秘。”

    “臣在。”胤秘大步走出皇族隊列,同樣也是跪倒在地。

    雍正慢悠悠地說道:“今個把你寫的條陳念一念。”

    “是,謝皇上。”胤秘磕了個頭。

    養廉銀製度,火耗歸公後實行。支發各官的養廉銀,有一定的標準,首先是考慮到了各官地位的高低以及任所的事務繁簡。除此之外,也還考慮到了其他的因素:一是照顧到了官員以往收受陋規的情況;二是照顧到了官員在養廉銀外是否還有其他經費來源;三是照顧到了官員所在地區的富庶或貧瘠。但是,由於養廉銀製度尚屬創行階段,各地官員的養廉銀額不但差別很大,且多有變更,如雲南巡撫的養廉銀初定為17000兩,隨後又減為12000兩,繼而又減為10550兩;四川巡撫的養廉銀初定為12000兩,繼增為18864兩,後又減為1萬兩;山東、河南巡撫的養廉銀則高達2萬兩以上,比某些總督還高。其他如總督、布政使、按察使以致府州縣官員的養廉銀亦參差不齊、多有變化

    ……。。。。。。。。。。。

    一時間朝堂之上火星四濺,語錄亂飛,諸位大臣都聽得津津有味。

    胤秘對於養廉銀遠遠高出正俸標準,越是高品級的官員,養廉銀越是優厚。總督高出正俸83。87—129。03倍,巡撫高出64。52—96。77倍,布政使高出32。26—58。07倍,按察使高出23。08—64。95倍,道員高出14。29—57。14倍。知府的養廉銀額在1000—4000兩之間,高出正俸的9.52—38。09倍;知州的養廉銀額在500一2000兩之間,高出正俸的6。25—25倍;知縣的養廉銀額在400—2259兩之間,高出正俸的8。89-50。2倍;同知的養廉銀額在400-1600兩之間,高出正俸的5-20倍。對於大多數佐雜官員來說,其養廉銀與正俸之比,則顯得較低。以湖北為例,布政司經曆官居從六品,養廉銀為80兩,僅高出正俸的1。33倍;按察司經曆官居正七品,養廉銀亦為80兩,僅高出正俸的1。78倍;州判位居從七品,養廉銀為80—100兩,僅高出正俸的,1。78—2。22倍;府經曆位居正八品,養廉銀亦為80一100兩,僅高出正俸的2-2。5倍;縣主簿位居正九品,養廉銀為60兩,僅高出正俸的2。42倍,各不等。

    在一些較為特殊的地方行政部門,其官員也支發養廉銀,如河道總督為6000兩(此為東河,北河為直隸總督兼管,加支銀1000兩),管河道員為2000—4000兩,管河同知為500—800兩,管河通判為400—700兩,管河州同為60兩,管河州判為45—30兩,管河縣丞為40—80兩。又如漕運總督為9520兩,押運同知、通判為100一492兩。再如鹽運使為2000一5000兩,鹽法道為2000—4240兩,運同為2000一2500兩,監掣同知為2000一2400兩,運副為2000兩,提舉為844—3760兩,運判為917—2700兩,鹽場大使為60一500兩,鹽井大使為240—336兩,批驗所大使為160一700兩,鹽庫大使為100一700兩,經曆為60一600兩,巡鹽為200一400兩。這些官員的養廉銀也同樣大大高出正俸,如鹽運使為從三品,其養廉銀是正俸的15.39—38.46倍;鹽法道為正四品,養廉銀是正俸的19。05-40。38倍;監掣同知為正五品。。。。。。。。。。。。。

    雍正手一揮,太監那破嗓子又響了起來:“忠郡王胤祚秘忠心為國。。。,著忠郡王即日起上書房行走見習……正藍旗副都統。。。。。。。。兵部侍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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