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在曹主任麵前擺著兩套材料。

    左邊是吳英雄問題的調查報告。右邊是吳英雄的英雄事跡材料。

    曹主任在向黨委報告吳英雄的英雄事跡之前,必須先匯報對他問題的調查結論。

    曹主任說,就先匯報對吳英雄問題的調查情況。

    他說此次調查組進住柳條邊,按照局黨委指示共調查結論兩個問題。

    他說先匯報第一個問題,關於柳條邊槍擊事件的責任認定。他說這是目前仍然沒有結論的一個問題。他說依據現有材料,結論不了是吳英雄,還是李長勝的責任問題。

    趙萬達說我知道情況,省公安廳的彈痕檢查結果還沒有出來。

    他說依據目前形勢,我已經跟省裏通了光,我們撤迴彈道檢查申請。

    曹主任說那就匯報第二個問題,吳英雄與林葵花的男女關係問題。

    他說據我們調查情況,吳英雄與現役軍人的妻子有了不正當的男女關係。

    趙萬達說,撿主要問題說,夠不夠成破壞軍婚罪。

    曹主任說刑法第四章第二百五十九條規定,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或者結婚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趙萬達說,這一條法規在實用中,有兩個關健環節,一是是否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二是與之同居或者結婚。

    明知是沒疑問的,誰都知道林葵花是軍婚。關健是同居是什麽概念,隻發生了兩三次性關係能算上同居嗎。我看顯然是定不上,隻是生活作風問題,趙萬達說。

    有人插話說,關健是後果嚴重,如果林葵花不自殺就沒事了。

    趙萬達說,當事人已經死了,怎麽能證實兩人之間的男女關係。

    曹主任笑了,說在目前所有的證據材料中,還沒有一份直接的材料,證明兩人的男女關係。

    曹主任說,我們調查組去的第二天,吳英雄就舍身跳崖了,沒來的及核實這件事。

    有人說,就是說隻要吳英雄本人不承認,這件事就是件查無實據的事情。

    曹主任說,目前情況隻能是查無實據了,吳英雄現在是植物人。再這種情況下,林葵花的丈夫也不可能再糾纏下去,死無對證。

    趙萬達說,也就是說隻要他不再醒過來,永遠的這樣睡下去,我們就可以樹立這個典型。

    曹主任說,隻要他這樣睡下去,隻要他是植物人,我們就可以大張旗鼓地宣揚他的事跡。

    曹主任把他的手挪向右邊,說現在報告吳英雄的英雄事跡。

    吳英雄的事跡共分為五個章節:第一章,兒時熏陶。重點陳述有著苦難童年的吳英雄,自小在革命榮軍傻大舅(大名鄭立仁)影響下,樹立了為共產主義奮鬥終身的遠大理想。

    第二章,熔爐鑄造。重點陳述吳英雄在革命軍隊的成長過程,及人民軍隊對他的培養。

    第三章,光榮從警。重點陳述吳英雄由於表現突出,被選拔到公安隊伍成為一名人民警察;以及從警後,在曆次嚴打鬥爭中的突出表現。

    第四章,人民之子。重點陳述吳英雄愛黨、愛國,熱愛人民,以人民的需要為己任;忠於職守,精精業業,兩袖清風,一身正氣。

    第五章,英雄無悔。重點陳述吳英雄在黨和人民需要時,舍身而出,義無反顧。

    黨委會對英雄事跡材料,總體滿意。

    一致認為,有深度,有高度,有廣度。

    但還需要,再完善,再挖掘,再充實。

    在黨委表決前,有人突然提出來,吳英雄萬一恢複過來怎麽辦。

    曹主任說,植物人蘇醒的概率,全世界僅為萬分之一,哪會這麽巧啊,攤在他的身上。

    於是,大家都很輕鬆地笑了,說但願不要這麽巧。

    於是,黨委會議表決,七個黨委委員一致同意,樹立吳英雄這個典型。

    (全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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