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九章蛻變的超人
氪星人的體質在這一刻被展露無疑,黃色太陽那如同大補的陽光瞬間修複了克拉克的傷勢,同時還在瘋狂的提升著克拉克的力量!
另一邊,秦歌緩緩的放下雙手,看著被龜派氣功爆炸籠罩的克拉克,眨了眨眼。
剛才一時興起,沒有收住手。這大哥,不會被自己弄死了吧?
“係統,克拉克……還活著吧?”秦歌問道。
“一個位麵的命運之子哪有那麽容易死?”係統說道。
秦歌剛想說什麽的時候,感知之中突然有一股“氣”正在瘋狂的飆升!
“係統!”
姓名:克拉克.肯特(真名:卡爾.艾爾)
稱號:無
性別:男
年齡:32歲
血統:氪星人
特殊能力:鐳射眼、寒冰吐息、鋼鐵之軀、飛行……
技能:略
綜合戰鬥力:8600(上限99999)
評價:托你的福,超人距離步入四階,又近了一步。迴頭別忘了讓他請你吃飯。
狀態:不可裝載。
“我擦,這特麽也行?”秦歌震驚的看著天空中仍然處於爆炸中央的克拉克。
該說不愧是命運之子嗎?
嗖!
音爆聲響起的刹那,秦歌眼神瞬間凝視,麵對著突如其來的一拳,秦歌的應對是……
轟!
拳對拳,比之之前更加狂暴的氣浪再一次輻散開來。
轟!
又一次狂暴的碰撞之後,兩人一觸即分。懸浮在空中,相互對立。
克拉克身上的衣服破的比乞丐還慘,這都是剛才那一發龜派氣功的傑作。而相比克拉克,秦歌就好多了,渾身上下除了有幾處破洞的地方之外,並沒有什麽傷痕。
“你很強!”克拉克看著遠處的秦歌說道。他經過了太陽光芒沐浴之後已經變得極為強大了,但即便如此,依然不是秦歌的對手。
雖然交手時間不長,但克拉克能感覺到,他不是秦歌的對手。
秦歌此時也不大想和克拉克繼續打下去了,他已經大致推測出了他的實力。
遜色於二十倍界王拳增幅狀態下的他,但是常態戰力秦歌是打不過他的。不過,如果進入超賽狀態,秦歌可以在瞬間秒掉克拉克。
這就足夠了。
短時間內,克拉克是沒可能比秦歌強的。按照反派略強於主角的鐵則,秦歌現在的實力吊打反派應該不成問題。
目的已經達到了,沒必要繼續戰鬥下去了。
“就到這裏吧。”念已至此,秦歌開口說道。
“好。”不打了,正和克拉克的心意。繼續打下去,也隻是他純粹的挨揍。反正他是看出來了,和自己這個戰鬥的半吊子相比,秦歌是身經百戰的老油條了。即使雙方的戰力相同,秦歌也能吊打他。
不過克拉克很疑惑,秦歌究竟是怎麽磨練出來這一身格鬥技巧的。這種殺人技巧必然是經曆了血與火的洗禮。可是,身體素質像他們這樣的人,在地球怎麽可能經曆生命的威脅。
或許,是在其他星球吧。
克拉克隻能將原因歸結於此,畢竟,地球有秦歌這麽一個能打爆他狗頭的人就算了,如果再來幾個,這讓克拉克有些接受不了。
孤獨了這麽多年,克拉克早已經習慣了這種孤獨的強大,冷不丁的冒出來一堆和自己一樣強悍的人,這讓他的心裏一時間可能會難以接受。
兩人緩緩的落了下去,秦歌看著衣衫襤褸,破的和個乞丐一樣的克拉克,心有不忍,從係統空間拿出來一身衣服丟給了他。
“穿上吧。”
克拉克驚奇的看著秦歌,他完全沒有看出來秦歌是怎麽拿出來的衣服。
不過克拉克還是穿上了。
衣服很合身,秦歌和克拉克的身高相差不大,也就幾厘米的樣子,兩人的身材更是幾乎一樣。都是那種有著爆炸性肌肉的大肌霸。
“還不錯。”上下打量了一下克拉克,秦歌笑著說道。“你這個氪星人,按照我們地球的審美來看,很帥。”
“我在這裏生活了三十二年,也算是半個地球人了。”克拉克也是笑著說道。
“這倒是,或許有的地球人還不如你這個外星人了解地球呢。”這倒是實話,克拉克這些年天南地北四處亂跑,單論對地球的了解,很多地球人都很難與之比擬。
“走吧,我們去喝一杯。”秦歌身影一閃,出現在克拉克的身旁,自來熟的攬住了克拉克的肩膀,笑著說道。
“好。”克拉克也沒有拒絕。他並不是一個喜歡孤獨的人,他的孤獨是因為強大,因為與眾不同而導致的迫不得已。秦歌雖然是地球人,但論強大,論與眾不同,和他這個氪星人沒什麽區別。
所以說,兩人嚴格來說算是同類人。同類相處起來總會更容易一些。
……
哥譚市,一家酒吧。
“秦老大!”秦歌和克拉克一進來,酒保當即臉上帶著殷勤的笑容迎了上來。
“嗯。我和朋友來喝酒。”秦歌笑著說道。
“秦老大,要我去把經理喊過來嗎?”酒保恭敬的說道。
“不用。我和我朋友隻是來喝酒的,我老樣子,血腥瑪麗。”
“威士忌。”克拉克點頭說道。
“好的,請稍等。”酒保鞠躬離開,秦歌帶著克拉克找了地方坐下。一路上,遇到很多看起來都是混黑的人對著秦歌點頭哈腰,一個個全都恭敬的問好。
待到坐下,克拉克才好奇的看著秦歌。
“你在哥譚這個罪惡之城看起來挺吃得開的。”克拉克說道。
“那是以前了,現在有了蝙蝠俠,哥譚這個罪惡之都的帽子也可以摘掉了。”秦歌笑著說道。“我是韋恩集團的安保主管。韋恩集團可是哥譚市現在的皇帝,他們這些人可不敢招惹我。我有一百種方法讓他們在哥譚混不下去。”
克拉克嘴角抽了抽,為什麽人與人之間的差距這麽大呢。
p.s:這一章是青圭我在ktv裏寫的,鬼知道我是怎麽在如此吵鬧的環境下碼出來這麽一章的。
此時的我隻想說,我他娘的真是太牛逼了。
氪星人的體質在這一刻被展露無疑,黃色太陽那如同大補的陽光瞬間修複了克拉克的傷勢,同時還在瘋狂的提升著克拉克的力量!
另一邊,秦歌緩緩的放下雙手,看著被龜派氣功爆炸籠罩的克拉克,眨了眨眼。
剛才一時興起,沒有收住手。這大哥,不會被自己弄死了吧?
“係統,克拉克……還活著吧?”秦歌問道。
“一個位麵的命運之子哪有那麽容易死?”係統說道。
秦歌剛想說什麽的時候,感知之中突然有一股“氣”正在瘋狂的飆升!
“係統!”
姓名:克拉克.肯特(真名:卡爾.艾爾)
稱號:無
性別:男
年齡:32歲
血統:氪星人
特殊能力:鐳射眼、寒冰吐息、鋼鐵之軀、飛行……
技能:略
綜合戰鬥力:8600(上限99999)
評價:托你的福,超人距離步入四階,又近了一步。迴頭別忘了讓他請你吃飯。
狀態:不可裝載。
“我擦,這特麽也行?”秦歌震驚的看著天空中仍然處於爆炸中央的克拉克。
該說不愧是命運之子嗎?
嗖!
音爆聲響起的刹那,秦歌眼神瞬間凝視,麵對著突如其來的一拳,秦歌的應對是……
轟!
拳對拳,比之之前更加狂暴的氣浪再一次輻散開來。
轟!
又一次狂暴的碰撞之後,兩人一觸即分。懸浮在空中,相互對立。
克拉克身上的衣服破的比乞丐還慘,這都是剛才那一發龜派氣功的傑作。而相比克拉克,秦歌就好多了,渾身上下除了有幾處破洞的地方之外,並沒有什麽傷痕。
“你很強!”克拉克看著遠處的秦歌說道。他經過了太陽光芒沐浴之後已經變得極為強大了,但即便如此,依然不是秦歌的對手。
雖然交手時間不長,但克拉克能感覺到,他不是秦歌的對手。
秦歌此時也不大想和克拉克繼續打下去了,他已經大致推測出了他的實力。
遜色於二十倍界王拳增幅狀態下的他,但是常態戰力秦歌是打不過他的。不過,如果進入超賽狀態,秦歌可以在瞬間秒掉克拉克。
這就足夠了。
短時間內,克拉克是沒可能比秦歌強的。按照反派略強於主角的鐵則,秦歌現在的實力吊打反派應該不成問題。
目的已經達到了,沒必要繼續戰鬥下去了。
“就到這裏吧。”念已至此,秦歌開口說道。
“好。”不打了,正和克拉克的心意。繼續打下去,也隻是他純粹的挨揍。反正他是看出來了,和自己這個戰鬥的半吊子相比,秦歌是身經百戰的老油條了。即使雙方的戰力相同,秦歌也能吊打他。
不過克拉克很疑惑,秦歌究竟是怎麽磨練出來這一身格鬥技巧的。這種殺人技巧必然是經曆了血與火的洗禮。可是,身體素質像他們這樣的人,在地球怎麽可能經曆生命的威脅。
或許,是在其他星球吧。
克拉克隻能將原因歸結於此,畢竟,地球有秦歌這麽一個能打爆他狗頭的人就算了,如果再來幾個,這讓克拉克有些接受不了。
孤獨了這麽多年,克拉克早已經習慣了這種孤獨的強大,冷不丁的冒出來一堆和自己一樣強悍的人,這讓他的心裏一時間可能會難以接受。
兩人緩緩的落了下去,秦歌看著衣衫襤褸,破的和個乞丐一樣的克拉克,心有不忍,從係統空間拿出來一身衣服丟給了他。
“穿上吧。”
克拉克驚奇的看著秦歌,他完全沒有看出來秦歌是怎麽拿出來的衣服。
不過克拉克還是穿上了。
衣服很合身,秦歌和克拉克的身高相差不大,也就幾厘米的樣子,兩人的身材更是幾乎一樣。都是那種有著爆炸性肌肉的大肌霸。
“還不錯。”上下打量了一下克拉克,秦歌笑著說道。“你這個氪星人,按照我們地球的審美來看,很帥。”
“我在這裏生活了三十二年,也算是半個地球人了。”克拉克也是笑著說道。
“這倒是,或許有的地球人還不如你這個外星人了解地球呢。”這倒是實話,克拉克這些年天南地北四處亂跑,單論對地球的了解,很多地球人都很難與之比擬。
“走吧,我們去喝一杯。”秦歌身影一閃,出現在克拉克的身旁,自來熟的攬住了克拉克的肩膀,笑著說道。
“好。”克拉克也沒有拒絕。他並不是一個喜歡孤獨的人,他的孤獨是因為強大,因為與眾不同而導致的迫不得已。秦歌雖然是地球人,但論強大,論與眾不同,和他這個氪星人沒什麽區別。
所以說,兩人嚴格來說算是同類人。同類相處起來總會更容易一些。
……
哥譚市,一家酒吧。
“秦老大!”秦歌和克拉克一進來,酒保當即臉上帶著殷勤的笑容迎了上來。
“嗯。我和朋友來喝酒。”秦歌笑著說道。
“秦老大,要我去把經理喊過來嗎?”酒保恭敬的說道。
“不用。我和我朋友隻是來喝酒的,我老樣子,血腥瑪麗。”
“威士忌。”克拉克點頭說道。
“好的,請稍等。”酒保鞠躬離開,秦歌帶著克拉克找了地方坐下。一路上,遇到很多看起來都是混黑的人對著秦歌點頭哈腰,一個個全都恭敬的問好。
待到坐下,克拉克才好奇的看著秦歌。
“你在哥譚這個罪惡之城看起來挺吃得開的。”克拉克說道。
“那是以前了,現在有了蝙蝠俠,哥譚這個罪惡之都的帽子也可以摘掉了。”秦歌笑著說道。“我是韋恩集團的安保主管。韋恩集團可是哥譚市現在的皇帝,他們這些人可不敢招惹我。我有一百種方法讓他們在哥譚混不下去。”
克拉克嘴角抽了抽,為什麽人與人之間的差距這麽大呢。
p.s:這一章是青圭我在ktv裏寫的,鬼知道我是怎麽在如此吵鬧的環境下碼出來這麽一章的。
此時的我隻想說,我他娘的真是太牛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