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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總隊迴頭看看戰友的女兒,迴憶道:“割了也怕,艾-滋-病毒有潛伏期的,一時半會兒查不出來。之後很長一段時間,他不跟麗萍過夫妻生活,不去浴室洗澡,不跟別人一起吃飯,生怕把病毒傳染給別人。”


    “老郭,老朱,他們當年鬧過一次離婚,就是因為這事?”


    “整天不著家,著家一個人睡客廳,碰都不讓碰,麗萍以為他有外遇。後來找到我,找到老郭,我們覺得這事不應該隱瞞,就跟麗萍說了。麗萍通情達理,再加上後來幾次檢查都沒問題,離婚的事就這麽不了了之了。”


    在別人看來天大的事,對屋裏這些人而言多是小事,一帶而過。


    一個一級警督接過話茬,輕歎道:“其實他找過關係,隻不過不是為他自己。他調到東萍時戒毒所剛組建,收戒能力僅為100人。他看在眼裏,急在心上。到處拉關係,多方奔走,籌措資金120多萬,改善隊伍裝備,不斷挖潛擴容,使戒毒所的收戒人數增至500人。”


    “這又不是開報告會,又不是宣講英模事跡,不許談成績!”


    “老郭,你官大就可以不講理了?老楊幹的事全特麽成績,不提成績你讓我說什麽?”


    “文明點,孩子在這兒呢!”


    郭副廳長瞥了他一眼,突然把注意力集中到韓博身上,“我不稱唿你韓博同誌,也不再稱唿你韓副局長,直唿其名,就稱唿你韓博。不為別的,就因為你幹過緝毒,擔任過禁毒支隊長,辦過毒案。”


    “比起各位前輩,我那點成績實在不足為道。”韓博連連搖頭,這不是謙虛,在他們麵前確實沒什麽值得驕傲的,這句話說得很由衷。


    “韓博,我們把你當自己人,也請你跟我們說一句心裏話,老楊是不是英雄,老楊犧牲算不算烈士?”


    說了這麽多,原來是因為這事!


    能坐在這兒的不光掛過彩流過血,而且全走上領導崗位,級別最低的也是副處。


    跟他們打哈哈就是侮辱人家的智商,韓博頭大了,隻能直言不諱說:“郭廳長當我是自己人,稱唿我韓博,我就稱唿各位前輩,老大哥。各位老大哥或許知道,或許不知道,我今天才正式上任。


    來東萍上任的路上,抵達東萍的晚上,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事故現場,調查楊支隊遇難的真相。今天上午宣布正式任命,正式上任後的第一件事依然跟楊支隊有關,加入治喪小組,協助楊支隊愛人辦好楊支隊的身後事。”


    他也不容易,一來就遇到這些事,眾人點點頭,等他繼續說。


    “實不相瞞,在上午的黨委會上,孟書記確實提到評選烈士的事,遇到點阻力,正在想辦法做工作。”


    “阻力?”郭副廳長緊皺起眉頭。


    “好像一位市領導以‘死難情節不壯烈,不符合有關規定’為由不予批準追認烈士的申請。”


    韓博輕歎了口氣,接著道:“主要是我們現行的《革命烈士褒揚條例》,無論從立法目的還是從條文內容看都可稱得上是標準的‘古董法規’,革命意識、革命色彩很濃。明確規定,我國人民和人民解放軍指戰員,在革命鬥爭、保衛祖國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中壯烈犧牲的,才能稱為革命烈士……


    為弄清這個被載入法條的‘壯烈’在實踐中究竟如何執行,過來前我又和我的前任宋文同誌,在辦公室上網查了查民政部於1980年9月3日頒行的《關於貫徹執行<革命烈士褒揚條例>若幹具體問題的解釋》。


    該規定第四條對‘壯烈犧牲’的解釋是,‘為保衛或搶救人民生命、國家財產和集體財產,勇於獻身,給人民群眾樹立了堪為學習榜樣的’。老實說,若嚴格依這一解釋去衡量近幾年湧現出來的烈士,完全符合的不是不多,是幾乎沒有。”


    原來他跟宋文沒吵架,原來他同樣關心這件事,居然在交接時跟宋文一起研究該怎麽辦。


    他們的戰友犧牲了,他們希望戰友能評為烈士,他們的心情完全可以理解,但這件事韓博真不敢打包票,畢竟事情並非孟書記與陳副市長有矛盾那麽簡單。


    韓博不無歉意的看了看楊小慧,凝重地說:“楊支隊犧牲了,禁毒支隊司機柳偉也犧牲了。據我所知,在事故原因沒完全調查清楚之前,有個別人,甚至有個別領導幹部,就私下裏認為柳偉同誌應該負責任,說柳偉這個車是怎麽開的。


    柳偉有父母,有妻兒,有親朋好友,一個在部隊立過三等功,複員到地方一直解決不了編製,拿著治安員工資,幹著緝毒警活兒,現在因公犧牲還要被指責,人家父母、妻兒會怎麽想?”


    “韓局,我們禁毒隊沒有!”在禁毒支隊,同誌們都把小柳當戰友,高政委堅信這種事不會在禁毒隊發生。


    “禁毒隊沒有,其他單位有。這些傳言很傷人,讓柳偉同誌的家人寒心,人家說了,人是和楊支隊一起犧牲的,楊支隊是烈士,柳偉也要評烈士。這個要求不算高,人家還是比較通情達理的,至少沒在追悼會規格上說事。”


    真是人言可畏,沒想到還有這個隱情。


    郭副廳長下意識說:“既然這樣,那就一起評。”


    “說起來容易,做起來比較困難,他不是公務員,不符合相關規定。公安部前幾天正好下過一份文件,要求全國公安係統從即日起開始,在三年內辭退掉所有治安員,市領導認為在這個節骨眼上評選一個治安員為烈士,有那麽點不講政治,好像在跟上級對著幹。”


    “清理掉所有治安員,說得倒是輕巧。”頭發花白的一級警督冷哼了一聲,顯然對上級這個文件很是不屑。


    辭退掉治安員容易,關鍵怎麽才能補上因此造成的警力不足。


    辦法隻有一個,增加政法專項編製。


    編製是什麽,編製就是工資,辦案經費,養老金,醫療保險,中央財政有這麽多錢麽,地方政府有嗎?


    韓博同樣覺得這個文件有點搞笑,從現在的情況看,別說三年,十三年都不一定能夠實現。


    事實上協警輔警不隻是國內有,國外一樣有,其中不乏一些發達國家和地區。與其下這種基本不可能實現的“一刀切”文件,不如想想該怎麽規範,怎麽管理好治安員隊伍。


    不過現在不是發這個牢騷的時候,韓博苦澀地說:“再就是事跡不夠突出,犧牲得不夠壯烈、不夠英勇。總而言之,評楊支隊就要評柳偉,如果柳偉評選上烈士,昨晚犧牲的另一個民警也要評,過去幾年因公犧牲乃至見義勇為犧牲的非公職人員都要評。”


    東萍不是經濟發達、財大氣粗的沿海發達城市,四個區縣中有兩個貧困縣,一些優撫政策都經常落實不了,在評選革命烈士這個問題上特別慎重。


    因為一旦評上,民政部門就要落實優撫政策。


    如果落實不了,革命烈士親屬就會上-訪,到時候倒黴的是市裏。


    其實還有一點韓博沒說,楊支隊乘坐的那輛車手續不全,幾年沒年審,甚至沒上保險,違反了交通安全法規。


    雖然是公安經費不足導致的,但法規就是法規。你們駕駛乘坐手續不全的車發生交通事故,還評選上烈士,如果有人雞蛋裏挑骨頭,最後倒黴的還是市裏。


    說在這個問題上,陳副市長真不是刻意要跟孟書記唱反對,可以說隻是在落實市長、常務副市長等領導的意圖。作為政法委書記、公安局長,孟衛東則必須為民警考慮,“從優待警”不能說說而已,就算有矛盾,也是工作中的矛盾。


    之前隻聽過禁毒隊高政委的介紹,郭副廳長等人終於意識到這事並非孟和陳有矛盾那麽簡單,眾人麵麵相窺,不知道接下來該怎麽開口。


    話說到這個份上,韓博幹脆把話說到底。


    “各位老大哥,楊支隊是一級英模,我是二級英模,我認識許多像楊支隊一樣的一級英模,其中有一個單位工作多年的戰友,我覺得楊支隊在天有靈,肯定不需要烈士這個虛名。作為全國公安係統一級英模的親屬,他愛人和他女兒同樣能享受到不低於甚至超過革命烈士家屬的待遇。”


    什麽意思,不支持,不幫忙?


    包括朱支隊在內的所有人,感覺這話有點不對勁兒,覺得他應該幫這個忙,應該據理力爭,仗義執言的。


    然而,他們想錯了。


    韓博在這個問題上的態度傾向於支持市政府,畢竟一個盯著一個,市財政那麽緊張,楊支隊乘坐的車又確實手續不全,評烈士真不合適。


    “這種事其它地方之前發生過,民警犧牲,卻評不上烈士。”


    韓博頓了頓,接著道:“親屬上-訪-告狀,有的贏得不少人大代表支持,有的幹脆起訴市政府,結果都以失敗而告終。原因很簡單,市政府享有革命烈士批準權,但這個批準權隻是民政部門在頒發《革命烈士證明書》之前的一個內部審批程序,最終發生法律效力的是作出頒發或不頒發《革命烈士證明書》的行為。


    換句話說,市政府履行的是內部批準程序的職責,並不直接麵對死亡人員親屬,也沒有任何文件材料送達給死者親屬,屬於內部行政行為,不屬於行政訴訟受理範圍,隻要市政府作出決定,打官司也打不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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