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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頓飯吃掉6000多港幣,這個迴去是可以報銷的,過來請人家協助,怎麽可能不請人家吃頓飯。


    一迴生二迴熟,吃頓飯感情更好。


    第二天一早,“o記”高級督察路中才打電話讓去西九龍重案組,跟內地一樣,不是什麽嫌犯都往總部帶的,餘紹東暫時羈押在這裏。


    “韓長官,他在裏麵。”


    路中才也過來了,一直在門口等候。


    韓博抬頭看看這棟香港影視劇裏常出現的樓,邊跟著他往裏走邊問道:“路督察,他同意見我?”


    “他開始不願意,我跟他的律師談過,律師覺得不見存在風險,建議他見一麵。”


    餘紹東現在最擔心什麽,最擔心的是被香港警方移交給內地公安。


    在他們心目中內地是沒有法治的,詐騙9000多萬,搞不好會判死刑。就算不判死刑,終審監禁也逃不掉。而在香港受審,他隻涉嫌違反入境法規、走私和有組織犯罪三個罪名,如果律師給力,五六年就能出來。


    綁架他兒子的三個綁匪中,有一個香港警隊懸紅20萬港元的三號通緝犯。


    蔡興斌在香港太有名,他跟另外幾個團夥製造的縱火兇殺案造成那麽多人死傷,從特首到普通市民都希望把蔡興斌抓迴來受審,而蔡興斌恰恰在公安手裏,用他去交換蔡興斌,沒人會反對!


    投鼠忌器,想想挺有意思的。


    昨晚休息前跟領導請示過,韓博對即將開始的“談判”充滿信心,隨路中才走進一間問話室,終於見到1126案主犯的廬山真麵目。


    “王律師,這位就是從內地來的韓長官。”


    “韓長官,不好意思,麻煩您出示下證件。如果可以的話,我還要看看授權書、特赦書之類的官方文件。”


    餘紹東坐在律師身邊打量著韓博,一聲不吭。


    他請的律師很稱職,一見麵就想確定韓博身份,想知道韓博擁有什麽樣的權限。


    “抱歉,證件帶了,授權書沒有,特赦書現在不會有,將來一樣不會有。”


    主動權在自己這邊,韓博豈能由他牽著鼻子走,坐到二人麵前,掏出警官證,不再看律師,雙眼緊盯著餘紹東,盯得他下意識低下頭。


    “韓警官,沒有授權文件我們怎麽談?”


    “怎麽談,王律師,如果僅僅想把你的當事人帶迴去繩之以法,我是沒必要過來談的。實不相瞞,我上司考慮的是錢,是你當事人在內地詐騙期間揮霍掉的贓款。”


    談判不能沒有基礎,如果你真掌握絕對主動權,根本沒必要談。


    韓博定下調子,暗示他們移交並沒有想象中那麽難,隻是擔心把人抓迴去贓款卻不能全部追迴,所以坐下來談談,看你們願不願意花錢贖罪,花錢買一個不會被內地司法機關判終身監禁。


    至於死刑,那個不太現實。


    一是按照內地法律夠不上,二來香港也是有底限的,別說把一個香港人移交給內地,就算把一個潛逃至香港的內地人移交給內地司法機關,也會要求內地司法機關作出不判死刑的承諾。


    “韓長官,您什麽都沒有,我的當事人憑什麽相信您?”


    “你的當事人別無選擇!”


    “別無選擇,我不這麽認為,香港是法治社會,特區政府一樣要遵守香港法律。”


    “法律是人製定的。”


    韓博笑了笑,掏出手機看看時間,擺出一副沒時間跟他們磨嘴皮子的架勢。


    他手裏有香港上上下下想抓迴來的三號通緝犯,主動權真在他那邊,律師果然上當了,用一口生硬的普通話問:“韓警官,如果我的當事人,我是說如果,如果他願意在力所能及的前提下賠償一筆錢,內地司法機關能否作出相應承諾,最好是書麵文件。”


    “賠償,王律師,這不是交通事故,我認為用‘退贓’更貼切。至於您提到的承諾,首先要看退多少,我們可以把退贓金額多少作為認罪的一種表現。承諾可以有,書麵的沒有,現在沒有,將來也不會有。”


    “具有太多不確定性,您沒有誠意。”


    跟他扯,能扯到明天。


    他是按小時管餘紹東收費的,他也願意扯。


    韓博沒時間跟他扯淡,而且說得越多越容易被他旁敲側擊出自己手裏到底有沒有底牌,幹脆站起身,厲聲道:“餘紹東!正式認識一下,我是貴省公安廳1126案專案組長韓博,過去一段時間,我一直在追捕你。你在內地的同夥,包括你在內地的女友申雨露,都被我相繼緝捕歸案。


    你藏在華隆工業大廈的贓款,是我請求香港海關及香港警方協助掉包的;你兒子餘曉東被郭夢辰綁架,也是我協助解救出來的。禍不及父母,罪不及妻兒,你不需要感謝我,我也不奢望你的感謝,隻想告訴你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我會想方設法,不惜一切代價把你抓迴去接受內地法律的製裁!”


    說完之後,韓博頭不迴地走出問話室。


    律師愣住了,餘紹東被嚇住了。


    路中才幹咳一聲,輕歎道:“他不是開玩笑,他手裏也不隻是有蔡興斌。餘先生,跟你的律師好好談談,別拿下半生開玩笑。”


    “他走了!”


    “我幫你拉住他,五分鍾,最多五分鍾。”


    警察抓自己的當事人歸抓,但在這個問題上的態度應該是一致的,內地沒法治,怎麽能把一個香港人移交給內地。


    王律師不無感激的點點頭,目送走跟出去的路中才,急切地說:“餘先生,路sir說得應該是那個詐騙上市公司大股東的東海商人。如果能把他和蔡興斌從內地接手過來,法院、保安局、律政司會非常願意做這筆交易,因為在他們看來,您隻是一個無足輕重的小人物。”


    “法律呢,王律師,香港是有法律的!”


    “他們可以引用一些案例,甚至會沿用一些國際司法合作慣例,會作一些特殊安排。內地警察說得沒錯,法律是人製定的。”


    “怎麽能這樣,王律師,你一定要幫我!”餘紹東急了,生怕被移交。


    “影響力,現在拚的是影響力!用你換那兩個人,市民隻會拍手稱快,沒人會替你喊冤。”


    “立法會呢?”


    “一樣,要知道如果交換,內地同樣要作出妥協,這無損香港的司法獨立,無損香港擁有的終審權。”


    原來犯事居然要犯出影響!


    餘紹東徹底亂了陣腳,緊攥著他胳膊問:“現在怎麽辦?王律師,求你,隻有你能幫我。”


    “隻有賭一把,跟他談談。”


    “他不給承諾,不給特赦書,憑什麽相信他?”


    “餘先生,他說得對,你別無選擇,隻能賭。不過要是他承諾給特赦書,我們反而不能相信,因為據我所知,內地司法機關隻作出過不判死刑之類的承諾,除了一些政治犯,從來沒特赦過任何人。”


    “他的承諾能兌現?”


    “我們可以找媒體,隻要談妥條件,就把內容爆出去,把生米煮成熟飯,把談判結果變成事實。到時候他就不能出爾反爾,因為他們要考慮到香港民意。”


    不能拿下半輩子開玩笑,餘紹東權衡一番,咬咬牙:“好吧,跟他談談。”


    他們投鼠忌器,其實韓博心裏一樣沒底。


    光一個蔡興斌,隻能換迴堆在香港海關的幾千萬贓款。想把餘紹東抓迴來隻有一個辦法,用東海市的那個大騙子跟香港方麵交換。


    然而,這涉及到司法主權。


    不可能把一個生在新中國,長在紅旗下的內地公民,雙手送到資本主義法庭受審。


    這一些地方,在一些領導心目中,比如在老盧看來,騙本地人的錢是混蛋,一定要從嚴查辦,要是能騙香港人,能騙外國人的錢,那是本事!


    總之,用周某交換不現實,想把餘紹東抓迴去不是一兩點困難。


    再次迴到問話室,韓博心裏有底了。


    餘紹東請的律師雖然上當受騙,並不意味著他不具備專業素養,隻是他不了解內地,而是用衡量其它國家和地區的方式來衡量內地。


    “說吧,能退還多少贓款?”不等王律師開口,韓博直言不諱問。


    “韓警官,您能作出什麽樣的承諾?”


    “如果積極退贓,能主動交代犯罪事實,我可以向上司申請不請求香港方麵移交,這是底限。換句話說,您的當事人依然是我們公安機關的通緝犯,隻要再進入內地,隻要被我們發現,會毫不猶豫實施抓捕。”


    說得很怕人,其實就是永遠不許迴內地。


    王律師此刻表現得很專業,追問道:“澳門呢,如果我的當事人去澳門,內地公安會不會要求澳門警方為難我的當事人。”


    “當然會。”


    “隻要與內地簽有司法協作協議的國家和地區都不能去?”


    “可以去,隻要不被我們發現。”


    看來身邊這位以後隻能呆在香港,隻能去去台灣,去台灣都要小心,萬一飛機因為什麽原因來個迫降,降落到內地機場,身邊這位就等於自投羅網。


    王律師暗歎一口氣,側身問:“餘先生,您能賠償多少?”


    “退贓!”韓博敲敲桌子,再次提醒。


    “200萬,200萬港幣,韓警官,我隻能湊這麽多。”


    “200萬,還是港幣,餘紹東,你當我是叫花子,你以為我們在談什麽?”韓博臉色一變,看上去甚是怕人。


    200萬港元夠幹什麽,確實有點少。


    王律師很尷尬,下意識端起紙杯裝著喝水。


    餘紹東被嚇住了,沉默了半分鍾,小心翼翼說:“400萬,我把現在的單位賣了,真的隻有這麽多,我還要養老婆孩子!”


    香港警察隻能查到你的合法資產,在深正與人合夥開地下賭場,放高利貸,據昨天下午落網的郭夢辰交代,最紅火時一晚上的流水幾百萬,說沒有錢誰會相信。


    韓博幾乎可以肯定他是在裝可憐,再次敲敲桌子:“1500萬人民幣,這隻是退贓,沒算罰金。不想上內地法庭,至少要準備1500萬人民幣或等值的港幣,沒得商量!”


    “1500萬,我真沒這麽多!”


    “那是你的事。”


    “韓警官,我可以想辦法湊一點,可我現在哪兒都去不了,怎麽湊?”


    “這麽說我們沒得談了。”韓博再次站起身,作勢要走。


    王律師急忙一把拉住,迴頭道:“餘先生,外麵的事可以委托我辦,你再想想,到底能拿出多少?”


    看樣子不大出血,這一關是過不去。


    錢沒了可以再賺,要是坐一輩子內地的大牢,有錢又有什麽用。


    餘紹東猶豫了兩三分鍾,有氣無力說:“1100萬,最多1100萬,還要給一點時間變賣房產。”


    就知道這個混蛋有錢,韓博的心終於踏實了,淡淡地問:“港幣還是人民幣?”


    “人民幣。”


    “現金有多少?”


    “800多萬。”


    “變賣房產需要多長時間?”


    “這個,這個我也說不準。”


    “韓警官,這些事我會幫餘先生辦理,會盡快滿足您的要求,關鍵是您的承諾。”


    “我要匯報上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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