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天後,屠戶全盤接受陳山提出的賠款條件。
事前父子倆再三磋商,他們知道陳山惹不起,不願沒完沒了地耗下去。
陳山一夥人有的是時間,看樣子,他們很多人都是無業人員,整天百無聊賴、空虛易怒、年輕氣盛。這群雞鳴狗盜之徒,帶有黑社會團夥性質,整人的辦法千奇百怪、花樣百出。不說屠戶倆,就是再有錢有勢的人,也得顧忌幾分。
想報案告狀,也是無根無據,無可奈何。這些‘牛二’們在社會上誆、蒙、拐、騙慣了,經驗老道,心狠手辣,什麽事都做得出。而且做事不留痕跡,幹淨利索,沒有把柄証據,一般人鬥不過他們。
而且惹惱了他們,再不要命、不要臉、不分白天夜晚、不論場合地點地整下去,對方在暗處,屠戶防不勝防,人多勢眾的陳山必占盡主動。做生意、找錢生活的屠戶不死也脫層皮。
他們的時間、精力輸不起。所以屠戶掂量再三,雖然被宰也認了。
倒黴的父子倆,按約定到楊家賠了不是,如數付出了賠款。
楊芬不在,楊父代收這三千多元“損失費”;
屠戶又按規定在飯店包席,每桌配二條好煙,四瓶好酒,請陳山的弟兄們喝了“暖心酒”。
眾人酒醉飯飽之後,此事暫告了結。
當然,如以後楊芬流產,一切費用不在此計,一切又得重新賠償。
屠戶倆暗暗祈告老天保佑,保住楊芬腹中的胎兒。以免節外生枝,授人以柄,耗時費力,再蝕錢財。
此事之後,喜好杯中之物的老屠戶竟戒了酒,無論紅白喜事,或家有客來,說破天也勸不動:屠戶總是滴酒不沾。平日待人輕言細語的,生怕得罪別人,做好事唯恐不及。這也是其本人始料不及的。
楊芬事後聽說此事,有些懊悔,心裏有種內疚和負罪感。
又被陳山以伸張正義為借口鑽了空子,榨取別人的錢財。
楊芬十分清楚,她自己並沒有如陳山所說的“又是打針、又是吃藥,下身流血”什麽的;她自己也從未到醫院看過病。陳山對外稱自已為老婆,杜撰虛構這一切,隻不過是為敲榨屠戶找借口而己。
楊芬無形中成了元兇。
她想不到,陳山為達占有自己的目的,動用其廣泛的人事關係,利用其狐朋狗黨,通過陰險狡詐的流氓手段,抓住這微不足道的小事,洋洋灑灑地做出一篇聳人聽聞的大文章。
楊芬當初被屠戶欺侮,曾想報複,但想不到事情最後發展成如此的結果。
對陳山而言,這一手確是一石三鳥。楊芬引產,陳山曾答應付手術費、醫藥費、營養費等等,現在有了屠戶“桃代李僵”,平白找了個墊背的犧牲品、替罪羊,陳山無須再出一分一厘。
退一步說,楊芬如不引產,則已先從屠戶處勒索了這三千多元“損失費”給楊家,對老頭子討了好。還能娶老婆、生孩子,也是快刀切豆腐,兩麵光抻之事。
另外,花屠戶的錢,用屠戶的煙酒宴席,籠絡一幫敢打敢殺的朋友,自已討了好不說,還提高自己在社會上的威望和江湖的影響。自已作為大哥大的能力和指揮權母庸置疑,以後,眾人會心誠悅服地跟著自已。
最絕的,是陳山利用與屠戶衝突之事,對外口口聲聲稱楊芬是其老婆,大肆宣揚楊芬懷孕之事。於是,社會的輿論和壓力,迫使楊芬不得不死心塌地嫁給他,為引產設置障礙,楊芬以後更不可能投訴其強奸之事了。
這幾頭不虧、利益攸關之事,工於心計的陳山豈能放過?魯莽而倒黴的老屠戶,正撞在他的槍口上了。
事後正如陳山算計,楊家平空得了屠戶賠禮道歉的三千多元“損失費”,貧困的楊家如久旱逢甘霖。
楊芬的父母認為陳山有辦法,聯婚後經濟上得其資助不說,從勢力上,誰也不敢再欺負男丁薄弱的楊家。
楊家正缺男勞力,楊芬出嫁,正彌補了楊家“陰盛陽衰” 不足的缺陷。
何況楊母,以前還欠其一千元緊急治病的借款與人情。
以上種種,楊芬父母極力撮合楊芬嫁給陳山。
楊芬十分明白其處境和陳山的打算,孤單的自己力不從心,她無法抗拒陳山強勁有力的、全麵逼婚的態勢。
經過屠戶的賠款,陳山有意地折騰和宣傳,鄰居及幾乎所有認識的人,都知道楊芬已懷有陳山的小孩,楊家還得了幾千元賠款的好處。
事已如此,楊芬是‘啞巴吃黃連,有苦難言’,百口難辯。
雖家裏得了三千元,但事態的發展,逼使自已嫁給陳山,這錢無異於賣身錢,到頭來還是得不償失,“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吃虧還是自已。
而且肚子一天天大起來,引產已是很難。
在鐵定的事實和環境的壓力下,結果顯而易見。
楊芬不得已,百般無奈,對父母的提議點了頭。
但與陳山的婚姻,注定了楊芬將來,必經受一番善與惡、正與邪的驚心動魄的,幾度反複的較量。
楊芬在不可逆轉的狀態中,深受迫害,幾經磨難衝闖,最後迫其麵向社會,梃而走險,從而曆盡傳奇般人生的漫長故事。(三卷之一完,餘二卷待連續登載)
事前父子倆再三磋商,他們知道陳山惹不起,不願沒完沒了地耗下去。
陳山一夥人有的是時間,看樣子,他們很多人都是無業人員,整天百無聊賴、空虛易怒、年輕氣盛。這群雞鳴狗盜之徒,帶有黑社會團夥性質,整人的辦法千奇百怪、花樣百出。不說屠戶倆,就是再有錢有勢的人,也得顧忌幾分。
想報案告狀,也是無根無據,無可奈何。這些‘牛二’們在社會上誆、蒙、拐、騙慣了,經驗老道,心狠手辣,什麽事都做得出。而且做事不留痕跡,幹淨利索,沒有把柄証據,一般人鬥不過他們。
而且惹惱了他們,再不要命、不要臉、不分白天夜晚、不論場合地點地整下去,對方在暗處,屠戶防不勝防,人多勢眾的陳山必占盡主動。做生意、找錢生活的屠戶不死也脫層皮。
他們的時間、精力輸不起。所以屠戶掂量再三,雖然被宰也認了。
倒黴的父子倆,按約定到楊家賠了不是,如數付出了賠款。
楊芬不在,楊父代收這三千多元“損失費”;
屠戶又按規定在飯店包席,每桌配二條好煙,四瓶好酒,請陳山的弟兄們喝了“暖心酒”。
眾人酒醉飯飽之後,此事暫告了結。
當然,如以後楊芬流產,一切費用不在此計,一切又得重新賠償。
屠戶倆暗暗祈告老天保佑,保住楊芬腹中的胎兒。以免節外生枝,授人以柄,耗時費力,再蝕錢財。
此事之後,喜好杯中之物的老屠戶竟戒了酒,無論紅白喜事,或家有客來,說破天也勸不動:屠戶總是滴酒不沾。平日待人輕言細語的,生怕得罪別人,做好事唯恐不及。這也是其本人始料不及的。
楊芬事後聽說此事,有些懊悔,心裏有種內疚和負罪感。
又被陳山以伸張正義為借口鑽了空子,榨取別人的錢財。
楊芬十分清楚,她自己並沒有如陳山所說的“又是打針、又是吃藥,下身流血”什麽的;她自己也從未到醫院看過病。陳山對外稱自已為老婆,杜撰虛構這一切,隻不過是為敲榨屠戶找借口而己。
楊芬無形中成了元兇。
她想不到,陳山為達占有自己的目的,動用其廣泛的人事關係,利用其狐朋狗黨,通過陰險狡詐的流氓手段,抓住這微不足道的小事,洋洋灑灑地做出一篇聳人聽聞的大文章。
楊芬當初被屠戶欺侮,曾想報複,但想不到事情最後發展成如此的結果。
對陳山而言,這一手確是一石三鳥。楊芬引產,陳山曾答應付手術費、醫藥費、營養費等等,現在有了屠戶“桃代李僵”,平白找了個墊背的犧牲品、替罪羊,陳山無須再出一分一厘。
退一步說,楊芬如不引產,則已先從屠戶處勒索了這三千多元“損失費”給楊家,對老頭子討了好。還能娶老婆、生孩子,也是快刀切豆腐,兩麵光抻之事。
另外,花屠戶的錢,用屠戶的煙酒宴席,籠絡一幫敢打敢殺的朋友,自已討了好不說,還提高自己在社會上的威望和江湖的影響。自已作為大哥大的能力和指揮權母庸置疑,以後,眾人會心誠悅服地跟著自已。
最絕的,是陳山利用與屠戶衝突之事,對外口口聲聲稱楊芬是其老婆,大肆宣揚楊芬懷孕之事。於是,社會的輿論和壓力,迫使楊芬不得不死心塌地嫁給他,為引產設置障礙,楊芬以後更不可能投訴其強奸之事了。
這幾頭不虧、利益攸關之事,工於心計的陳山豈能放過?魯莽而倒黴的老屠戶,正撞在他的槍口上了。
事後正如陳山算計,楊家平空得了屠戶賠禮道歉的三千多元“損失費”,貧困的楊家如久旱逢甘霖。
楊芬的父母認為陳山有辦法,聯婚後經濟上得其資助不說,從勢力上,誰也不敢再欺負男丁薄弱的楊家。
楊家正缺男勞力,楊芬出嫁,正彌補了楊家“陰盛陽衰” 不足的缺陷。
何況楊母,以前還欠其一千元緊急治病的借款與人情。
以上種種,楊芬父母極力撮合楊芬嫁給陳山。
楊芬十分明白其處境和陳山的打算,孤單的自己力不從心,她無法抗拒陳山強勁有力的、全麵逼婚的態勢。
經過屠戶的賠款,陳山有意地折騰和宣傳,鄰居及幾乎所有認識的人,都知道楊芬已懷有陳山的小孩,楊家還得了幾千元賠款的好處。
事已如此,楊芬是‘啞巴吃黃連,有苦難言’,百口難辯。
雖家裏得了三千元,但事態的發展,逼使自已嫁給陳山,這錢無異於賣身錢,到頭來還是得不償失,“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吃虧還是自已。
而且肚子一天天大起來,引產已是很難。
在鐵定的事實和環境的壓力下,結果顯而易見。
楊芬不得已,百般無奈,對父母的提議點了頭。
但與陳山的婚姻,注定了楊芬將來,必經受一番善與惡、正與邪的驚心動魄的,幾度反複的較量。
楊芬在不可逆轉的狀態中,深受迫害,幾經磨難衝闖,最後迫其麵向社會,梃而走險,從而曆盡傳奇般人生的漫長故事。(三卷之一完,餘二卷待連續登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