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咖啡館的生物包括老板那隻金瞳黑貓都看著摔倒的男孩,他卻從容不迫地起來,不疾不徐撿著地上奶糖。沈熙麵上有些掛不住,起身去拉那男孩:“michael,別撿了,你都來遲了,大家還等著呢!”


    “為什麽不撿?這麽多,太浪費了!”全咖啡館的人又將目光集體掃向了撿糖男孩,不這樣還對不住他了,如此有特點的音色,真是讓人過耳不忘。他的聲音像一堆破碎的昂貴金屬,奇怪的比喻,但林涓喜聽到這個聲音,眼前真的出現了一堆破碎卻驕傲的昂貴金屬。


    沈熙無奈極了,隻得硬著頭皮說:“好吧,我幫你撿。”


    男孩連凳子底下的奶糖都不放過,林涓喜注意到吉他大神的嘴角已經有了嘲諷的笑,現代社會的傳染病,卻沒有人願意摒棄它。林涓喜離開座位,蹲下來幫男孩撿糖,她很仔細地撿著,任何角落都不放過,撿滿了一把,遞給男孩。


    “謝謝!”男孩說。


    他抬起頭來,細碎的光灑在他的眼中,有一瞬驚豔的錯覺,林涓喜一怔,其實是很普通的一張臉,並非純血統亞裔,濃密卻顯出濕漉漉之感的微卷的灰色半長頭發,蜷在脖頸處,眸子極淡,幾乎無色,仔細看是淺灰色,陽光投射下去,黑眸中的實物仿佛隻有瞳孔,剩下都是無限通透,眼睛偏又很大,更顯得呆滯和無神,眉骨略高,眼窩微陷,此外鼻子嘴巴都不甚出色,很路人的一張臉,剛才的驚豔,真的是錯覺。


    讓東道主尷尬萬分的撿糖行動告一段落,終於各自就坐,男孩很自然地坐在了林涓喜的旁邊。他的皮膚呈現少血色的蒼白,瘦骨嶙峋,根本撐不起衣服,年紀看來頂多二十歲,卻是一副平淡表情,有種滄桑的錯覺。


    他將背上的雙肩包取下來,拉開拉鏈,拿出一個包裝漂亮的禮物盒,遞給沈熙:“打開吧!”


    沈熙依言,裏麵竟然是一本書,《約翰克利絲朵夫》,沈熙喜然:“我上次說了想看,你就買來了,真夠意思!”


    服務生過來為michael倒咖啡,他說:“有冰咖啡嗎?”


    “有。”


    “來一杯!”


    沈熙拍了拍男孩的肩給大家介紹:“我們學校的英語外教,來自美國德克薩斯州的michael。”


    然後他一一為michael介紹了在座的朋友,介紹到涓喜時,他說:“涓喜,michael就是我給你說得吉他神跡。”


    michael瞅了林涓喜一眼,繼續盯著冰咖啡,慢吞吞地說:“不好意思,我的手機找不著電池了,所以遲到,讓大家久等了!”


    眾人說沒關係,其實都很不爽,在這個笑貧不笑娼的社會,他們有些輕視他,因為這男孩穿著很普通的t恤牛仔褲,鞋子也很舊,加上剛才的行徑,應該是個貧窮的人,無奈背井離鄉掙錢。


    michael將袋中奶糖散給大家,說:“二十年前我和媽媽第一次來貴國,吃過這種叫rabbit的奶糖,覺得特別好吃,所以今天買了一袋子。你們吃吧!”


    貴國?多麽古怪且古板的稱唿!客人中相熟的相視一笑,具是輕視,人們往往更會輕視一些窮困而行為偏僻的人。林涓喜撥開一個糖果,含在嘴裏:“謝謝,我也喜歡吃大白兔。”


    michael瞥了她一眼,波瀾不驚的眼中似乎有一絲笑意。林涓喜卻想著他的那個“二十年”,難道他記憶力超好,嬰兒時期的味道都念念不忘?


    林涓喜對於michael有點“同病相憐”的感覺,雖然,她是”禁止”和人說太多,他是沒人願意和他說太多,所以,林涓喜倒是和michael說了幾句話。


    林涓喜口齒伶俐,和陌生人話卻不多,而michael,看一眼就覺得很木訥,但林涓喜還是了解到了michael的一些事情,他來自德州的達拉斯,家中獨子,畢業於德州一所普通大學,學哲學,不論在地球哪個角落都是冷門專業,來中國隻是為了謀生。


    飯終於吃完了,沈熙要請大家去唱歌,林涓喜有點想走,想好了理由正打算說出來,michael看向了她,她心裏一驚,因為這目光十分犀利通透,仿佛能看到她心裏,他卻隻是淡淡地說了句:“一起去吧!”


    林涓喜點了點頭。


    那些音樂才子搶話筒出風頭,michael毫無興趣,隻是專心吃爆米花,偶爾和林涓喜說兩句。至於林涓喜,她不太喜歡在不熟悉的人跟前唱歌,或許是因為羞怯吧!


    唱了有一個鍾頭後,吉他大神突然說:“michael的英文歌一定唱得很棒了,來一個吧!”


    michael那樣的嗓音,想必唱不出好歌,再加上一直呆坐,所有人都以為他要出醜了,果然michael說:“我想吃爆米花,不想唱歌。”


    吉他大神說:“你不覺得你這麽呆坐著實在浪費時間嗎?”


    michael表情無一絲起伏,搖了搖頭:“不覺得!”


    吉他大神將話筒硬塞進他手裏:“唱一個,不許推辭,膽怯什麽,又不是小姑娘!”


    michael舔了舔甜津津的手指,大眼睛看著大神,表情十分純淨,像個孩子,林涓喜忍不住開口:“他可能不喜歡唱歌,算了吧!”


    沈熙也說:“算了吧!”


    大神卻像是和michael杠上了,咄咄逼人地說:“你就這麽膽小?”


    林涓喜有些著惱,卻見michael舔完了手指,說:“盛情難卻,我就唱一首吧!”


    他選了首中文歌,當紅明星鹿鳴的《迷失森林》。


    字幕出來了,一個男孩看到作曲作詞者都是個叫:的人,嘲諷地說:“看,這個作者也叫michael,不會是你吧?”


    “就是我。”michael淡淡地說,所有人都以為他在開玩笑,正要笑出來時,他開口唱起來了。


    那些衣著光鮮的音樂才子臉上表情迅速轉變著,michael的歌聲宛如青山秀穀深處悠遠的自然之音,滌蕩著一室的空氣。


    michael唱完了,擱下話筒坐在角落繼續吃爆米花,靜了幾秒後,眾人爆發出了掌聲,一個男孩欽佩地說:“michael你太棒了,難道叫michael的都是音樂天才?比如。”


    一個女孩子說:“他和不同的風格好不好,不能亂比的!michael,你好厲害!”


    沈熙咬著嘴唇笑:“michael,你不愧是神跡!”


    連那兩個對michael懷有敵意的男孩都微笑著、很有風度地表達了自己的讚歎和佩服。林涓喜對michael微微一笑,什麽都沒有說,卻是一臉的肯定和欣賞。


    又玩了兩個多小時,大家散了,各自迴家。林涓喜還是依舊的行事作風,雖然對michael頗有好感,但也不會交換聯係方式。倒是有幾個人向michael要手機號,他都禮貌地告之了。


    迴到公寓院子已經十點多了,恰巧樓下路燈黑了,光線十分差,林涓喜用手機照明。


    走到那棵巨大的蒼梧下時,冷不防,一陣風襲來,她超乎尋常地敏捷一躲——一般人是肯定會撲空的,哪料到這人更加敏捷地調整方向,迅如閃電般一手捂住林涓喜的嘴,一手控製住她。林涓喜的力氣在普通人裏是極大的了,但是這個人力氣簡直大得驚人,而且控製她的手法非常專業,她根本一動不能動。


    第一個念頭是尋仇的來了,隻見這人湊到林涓喜耳邊,一個獨特的男聲低沉地說:“別動,我不會傷害你的。”


    這個聲音有些耳熟,林涓喜費力扭頭看此人的臉,顯然此人也沒有隱瞞長相的意思,由著她看——她驚訝地眼珠都要掉出來。


    極其微弱光線下人,林涓喜看到了,這人竟然是michael,他大而平淡的眼中此時有道銳利的光。


    “能跟我去一個地方嗎?”michael說。


    林涓喜腦中飛速判斷著,她認定這人不是仇家就是警察,反正來者不善,暗暗叫苦,現在的情況,她受控於人,看來隻有見機行事了,就點了點頭。


    “好,在到那個地方之前,請不要讓周圍人發現我在劫持你,能明白我的意思嗎?”


    林涓喜又點了點頭。


    michael鬆開了捂她嘴的手,另一隻手卻牢牢扣著她的手腕,她長長吸一口氣,低聲說:“你到底是誰?想幹什麽?”


    “和我去一個地方,我告訴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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