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撒在臉上分外的溫馨。


    哪怕是深秋,畢竟是位於大陸的南方,和號稱四季如春的伊比利亞半島不過隔著一條山脈,所以,即便依舊有著冬天的氣息,但是,深秋時分卻和寒冷格格不入,也隻有飄著細雨的那幾天,方才會有著冷意,不過,終究是海洋性氣候,細雨極少,很少有綿延兩三天的情況。


    蘭斯城是宜居之城,與之相鄰的海港小城戛納小鎮,乃是皇室的直屬領地,專門的度假之地,每當帝國北方大雪紛飛的時候,便有大量皇族南下。


    因此,即便隻是一個小鎮,每到夏冬兩季,也就格外的繁華。


    湯姆森·杜蘭哼著小曲,邁著輕快的步伐,迎著斜斜照射下來的陽光蹦跳著前行,就好像春天從林子裏鑽出來在原野裏撒歡奔跑的麋鹿。


    他的心情如同陽光一樣跳躍著,充滿了愉悅,就如這迎麵而來的海風。


    是的,對湯姆森來說,現在的生活就是幸福,和失去父母不得不帶著妹妹在街頭流浪的那段時間相比,簡直就是天堂和地獄的區別。


    所以,他非常的滿足。


    簡直是如饑似渴地學習著華生·斯特朗傳授給他的知識,無論是什麽,哪怕是看上去完全沒有用的東西,全都沒有錯過,至於華生交代下來的事情,總是會保質保量地完成,就算有著困難,也發揮著自己的主觀能動性,努力地去解決,努力地去完成。


    哪怕華生·斯特朗對他總是冷著一張臉,什麽都是公事公辦,很少有交流感情的時候,即便如此,對他來說,這個能夠給了他和妹妹棲身之地的中年人也值得他尊敬。


    現在這樣的生活,他不想失去。


    如果失去這一切,重新迴到街頭,他不知道自己是否還能夠保持著生存的勇氣,那樣的景象隻是想想也就讓他不寒而栗。


    所以,他才會對華生·斯特朗如此尊敬。


    當然,湯姆森也知道這一切的根源來自於誰,是因為瑞恩·夏爾,華生·斯特朗才收留了自己兄妹,也是因為心中上帝的指引,瑞恩·夏爾方才幫助他。


    所以,上帝的指引他絕不敢違背。


    這也是那天晚上,哪怕是對華生·斯特朗有著害怕,哪怕擔心吵醒華生會被他把自己兄妹兩人扔到街上去,湯姆森依舊敲響了華生的房門。


    這是因為心中的上帝有著旨意!


    按照次序來的話,上帝大過瑞恩,瑞恩大過華生。


    今天,湯姆森心情如此愉悅,是因為他完成了華生醫生交付給自己的任務,將準備好的藥材送到了那棟小樓,交給了那些小姐姐。


    這次藥送完之後,基本上,那些病重或者有傷的小姐姐也就度過了危險期。


    他也就無需每日送藥,每日在這危險的街區穿行,要知道,這段時間他在這些街巷奔走,基本上,每天都能瞧見那些街頭混混火並的場麵。


    紅胡子死後,這片街區失去了統治者,也就沒有了秩序,自然各種牛鬼蛇神都鑽了出來。


    這段時間,華生診所的主要客人就來自於那些家夥,讓他們忙得不可開交,哪怕華生額外請了一些護士來,依舊忙不過來。


    這不算什麽,忙累而已!


    有時候,甚至有敵對的兩夥人同時前來求醫,在診所碰上了,立刻又要展開全武行,要把診所變成戰場,多虧華生醫生經驗豐富,知道會有這樣的情況,所以,事先就請來了兩個巡警助陣,兩個穿著製服拿著警棍的巡警坐在診所內,那些街頭混混也就打不起來,最多隻能相互以粗口送給對方。


    華生醫生在這片街區雖然有著麵子,但是,也不可能指揮得動這些巡警,就算給錢,那些家夥也可能隻拿錢但是不辦事。


    說實話,有時候這些家夥的信譽還不如街上的混混。


    所以,這些穿著黑色製服的家夥有著一個外號,被絕大數市民稱之為黑豬,又蠢又笨又貪吃的豬,並且,心黑無比,比那些街頭混混還可惡。


    不過,這片街區的巡警不敢隨意對待華生醫生的請托。


    這些家夥都參加了前段時間的那次事件,他們在蓋茨探長的率領下氣勢洶洶前來診所,原本以為可以發一筆意外之財,醫生,哪怕是貧民窟的醫生,怎麽也會有著油水。


    隻是,他們猜到了開頭,卻沒有猜到結局。


    雖然,這些家夥不知道具體發生了什麽,因為瑞恩和蓋茨之間的接觸是私下的,他們並不知曉,但是,他們是有眼睛的,親眼看見了蓋茨探長表情的變化,也明白前倨後恭這句話的意思,也就清楚華生醫生是一個他們惹不起的存在,背後肯定有著靠山。


    所以,麵對華生的請托,巡警們也就無法拒絕,也就入駐了診所。


    幸好華生非常明白事理,哪怕是有著靠山,對他們的態度也沒有多麽惡劣,並且,還按照規矩有紅包送上,所以,這些巡警也非常的盡職盡責。


    當然,他們隻能保證診所沒人搗亂。


    這片街區的亂象,巡警們早就清楚。


    出動警力阻止?這個選項並不在警察分局的那些領導的計劃內。


    類似的事情經常在十六區內發生,一旦某個街區的老大死掉了,為了爭奪地盤,總會亂上一陣,就像清魚塘一樣,把某些不需要的殘渣扔掉,如此之後,方才能夠迎來新的老大。


    大亂之後方才有大治!


    總之,不管是哪一個老大主宰這片街區,都需要獲得警局的支持,每個月的例規是多少,隻會多不會少,所以,警察才不會管這些街頭廝殺。


    至於無辜的人被波及,被連累,那隻能怪他們自個兒倒黴了。


    反正,住在這街區的都是一些窮光蛋,沒有什麽背景可言,死了也就死了,隨便找個理由便可以解決,至於兇手,這條街區,每天都有混混死在街頭廝殺中,背上兇手的名字也算是他們死得其所了!


    每次從這些街巷穿行,哪怕已經熟悉無比,湯姆森還是有些心驚膽戰。


    他不想成為被波及連累死掉的無辜者。


    現在,他結束了最後一次送藥,明天無需再在這危險的街區穿行,心情自然愉悅無比,在奔跑中,甚至哼著了小曲,難以控製自己的愉悅。


    “湯姆森……”


    耳邊有人在喊著他的名字。


    湯姆森·杜蘭稍稍停下腳步,


    不過,他並未徹底停下來,隻是不再哼著小曲,因為那聲音就像是來自記憶深處,就像是錯覺,而非真的是在耳邊響起。


    所以,他繼續向前奔跑。


    “湯姆森,你跑什麽跑?”


    聲音突然拔高,隱隱有著憤怒。


    記憶深處,有類似的聲音鑽出了心底,和現實中這耳邊飄蕩的聲音重疊起來,湯姆森的心髒就像是被誰的手緊緊揪住一樣,突然間,停止了跳動,


    過了一陣,那隻手方才離開,心髒重新跳動起來,就好比有人在打著急促的鼓點,那鼓點在胸腔內劇烈地迴蕩,讓他幾乎忘記了唿吸。


    湯姆森的眼角抽動著,他緩緩停下了奔跑。


    眼角餘光處,一個熟悉的人影從巷子拐角閃現出來。


    那是一個十七八歲的年輕人,蓬鬆的卷發好久沒有整理過的關係顯得非常的油膩,上麵有著灰塵,又像是頭皮屑,臉型瘦長,典型的馬臉。


    細長的眼睛,眯成了一條線,單薄的嘴唇,同樣眯成了一條線,臉部中間的鼻子像山脈一樣高高隆起,鷹鉤鼻,非常的顯目。


    這會兒,這個人正大笑著。


    一副和好友久別重逢分外欣喜的笑容。


    “我還說看錯人了呢……小湯姆森,好久不見啊!”


    湯姆森臉上的表情急速變換著,待他轉過身,所有的表情都消失了,臉上隻有笑容,同樣是那種非常欣喜愉悅的笑容。


    “於連大哥,你好,好久不見……”


    “是啊,好久不見!”


    於連走到了湯姆森跟前,他穿著一件花花綠綠的皮夾克,身下是一條繃得很緊的黑色皮褲,這是典型的街頭混混的打扮,尤其是他手中的那把蝴蝶*刀,這會兒正在手指間舞動著,閃耀著刀光,就像是翩翩起舞的蝴蝶,挽刀花,這是混混們的招牌。


    帶著妹妹斯嘉麗在街頭討活,湯姆森也做過一些違心的事情,很久以前,他曾經在於連的手底下討活,當然,那時候,於連也是聽命於人。


    蘭斯城內有著許多小偷幫派,尤其是在南城,這些小偷大多以少年人為主,被人組織起來形成了幫派,流連在街頭,專門偷人錢包。


    他們便隸屬於一個小偷組織。


    每天的收獲,自己隻能得到極少部分,大部分都要交給上頭。


    每個人都有著任務,如果沒有完成當天的任務份額,還要遭到上頭的毒打,這些小偷組織掛靠在大型幫派的名下,紅胡子的組織就有著這樣的部門。


    不出意外的話,湯姆森日後會成為監獄的常客,甚至,會成為街區的無名屍體,對他們這些孤兒來說,這就是悲慘世界。


    不過,後來出現了意外。


    這個意外就是現在出現在他麵前的於連帶來的,一切的開端就是來源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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