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裏人都知道狗蛋是原主撿迴來的,不是他親生的,原主就算是想瞞也瞞不住,所以狗蛋從小便知道自己不是親生的。


    一個沒娘的孩子,很容易被人欺負,更何況狗蛋還不是原主親生的,狗蛋小時候沒少被村裏的孩子欺負。


    不過原主一個糙漢子,又是個老光棍,在養孩子方麵難免有些粗心,所以剛開始的時候,並不知道狗蛋被人欺負了。


    直到後來親眼撞見狗蛋被人欺負,原主才知道狗蛋之前,經常被村裏的其他孩子欺負。


    原主狠狠地批評警告了這些熊孩子一番,又找到他們家裏,跟他們的父母要個說法,情況這才好一些。


    或許是受生活環境的影響,又或是知道自己不是原主親生的,狗蛋從小便比別的小孩懂事。


    從來不會像別的孩子那樣調皮搗蛋,平時還會主動幫家裏幹活,平常看起來跟個小大人似的,懂事得讓人有些心疼。


    人也挺聰明的,就是性子看起來有些孤僻沉默寡言,在外人看來,這樣的性子可能不太討喜。


    原主後來也一直沒有娶媳婦,一心隻想把狗蛋養大成人,再給他娶個媳婦什麽的。


    隻可惜原主沒能等到這一天,原因是在狗蛋十二歲的那年突然失蹤了。


    原主後來找了很多地方,找了大半輩子,一直到死都始終沒能找到狗蛋的蹤跡。


    至於會不會是狗蛋的親人找過來,狗蛋跟著對方走了這種可能,原主壓根沒有懷疑過,因為狗蛋不是這樣的人。


    狗蛋是個孝順的孩子,即便要走也會跟原主說一聲,不可能一聲不吭便跟著別人走。


    至於真相到底是什麽,就不得而知了。


    原主的心願:弄清楚狗蛋失蹤的真相,保護好他並把他養長大成人,給他娶個好媳婦。


    看完了原主的記憶,綾修謹有種想罵爹的衝動。


    這迴成了個老男人不說,還是個貧困潦倒兼帶了個‘拖油瓶’的老光棍,這讓他以後還怎麽娶媳婦?


    綾修謹不知道的是,更讓他鬱悶的事還在後頭,他這一世想順利娶到媳婦,可不容易。


    “爹,我去山上轉轉,一會兒就迴來,如果還有什麽東西需要洗的,等我迴來再洗,您在家好好休息。”


    十歲的孩子,在現代還隻是個小學生,但在古代已經不小了,尤其是窮人家的孩子。


    狗蛋三歲多便開始幫忙做些力所能及的事了,如今家裏的家務活,包括洗衣裳、做飯在內,基本上都是狗蛋做的。


    先前洗被子、枕頭和席子這些東西的時候,狗蛋原本也打算自己一個人洗的,但綾修謹還沒有那麽厚的臉色,最終是‘父子’倆一起洗的。


    當然,原主也沒有在偷懶,他平日裏是需要下地幹活的,幹的都是些苦力活。


    “我和你一起去吧,正巧爹也準備上山去轉轉的。”綾修謹說完,也不看狗蛋的反應,便背起身旁的竹筐往外走。


    原主雖然不是獵戶,也不擅長打獵,但偶爾也會上山抓幾隻兔子或野雞,打打牙祭什麽的。


    狗蛋也有樣學樣,沒事的時候便喜歡上山去轉轉,不過能不能逮到還得碰運氣。


    其實不僅原主和狗蛋,其他村民偶爾也會上山碰碰運氣,不過一般都不敢往深處走,隻敢在外圍轉轉。


    所以一般都不會有什麽危險,這也是原主會放心狗蛋自己上山的原因。


    “爹,您也要去?”眼看著綾修謹走出了門,狗蛋這下終於反應過來了,連忙追了上去。


    看綾修謹的眼神滿是擔憂之色。


    大概是怕綾修謹會多想,連忙解釋了一句:“我的意思是,爹才剛退燒,現在上山不會不太好?”


    “無礙,爹已經好了,不必擔心,快走吧,咱們早去早迴。”綾修謹頭也不迴地說道,狗蛋急忙跟了上去。


    抓獵物對於綾修謹來說並不難,哪怕沒有弓箭也難不倒他,他熟練地布置了幾個陷阱,才帶著狗蛋去采了些野菜和野果。


    等‘父子’倆迴去的時候,竹筐已經裝得滿滿的了,狗蛋整個人都興奮得不行,眼中是遮不住的喜意。


    “爹,您什麽時候變得這麽厲害了?”


    “爹先前生病的時候,做了一個夢,夢中有個神仙不僅教爹識字,還讓爹背下了一本雜書的內容。”


    綾修謹一本正經地小聲忽悠道,語氣有些嚴肅,給人一種神秘兮兮地感覺。


    “這本雜書記錄了各種有用的生活小技巧,其中包括如何快速捕獲獵物,你若是想學,改天爹教你。”


    原主自然是不識字的,為了日後都做一個‘文盲’,綾修謹隻好編出了這樣的說辭。


    至於狗蛋會不會相信並不重要,反正以狗蛋對原主的孝順,即便心存疑慮,也不會把這件事說出去,還會主動幫忙保守秘密。


    狗蛋果然沒有那麽好忽悠,在聽了綾修謹這話後,整個人瞬間呆住了,待反應過來後,不禁有些懷疑人生。


    “爹,您莫不是在我開玩笑?”


    “唉,就知道你會不相信,會覺得很不可思議,其實說句實話,爹剛醒過來的時候,也以為自己是在做夢,可爹現在真的識字了。”


    綾修謹說著,從地上撿起一截樹枝並蹲下身,在地上寫下‘豐收’兩個字。


    為了不露餡,綾修謹還故意把這兩個字寫得有些歪歪斜斜的。


    “爹,這兩個是什麽字?”狗蛋見狀,不由瞪大了眼睛,目光灼灼地看著他,眼神發亮。


    “這是你的名字,豐收。”綾修謹迴答道,臉色帶著幾分‘洋洋得意’。


    沒辦法,綾修謹也不想表現得這麽幼稚,但考慮到原主一個不識字的農民,突然有這樣的際遇,難免會有些自得和驕傲。


    “爹,沒想到這竟然是真的,您真是太厲害了!”狗蛋這下心裏再無一絲懷疑,看綾修謹的眼神多了幾分崇拜,語氣也有些激動。


    這個時代的讀書人是很受尊敬,而在老百姓的眼中,識字的人挺了不起的。


    這不,得知綾修謹如今識字了,他在狗蛋心中的形象瞬間被撥高了一大截,對他崇拜得不行。


    “咳~這不算什麽,爹從明日開始教你認字,等咱家將來有錢了,爹還要送你去學堂念書,讓你成為一個真正的讀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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