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哥,救我!”

    看到那個白人大漢走來,孫小平手裏抓著的湯姆森頓時興奮得滿臉通紅,他得意洋洋地說道,“小子,你竟然敢欺負我,現在我大哥來了,你完了,你死定了,我哥絕對會將你全身地骨頭一根根捏斷的。”

    “是麽!”

    孫小平似笑非笑地看著手裏的湯姆森,說道,“看樣子。你哥很厲害呀,不過,我死不死不清楚,但是我可以肯定一點。你必定是死在我前頭的。想把我的骨頭一根根打斷,那我先將你的骨頭打斷再說。”

    嘴裏說著,他的右手不停,啪啪兩掌,打在了了湯姆森的臉上。

    湯姆森張嘴一吐,幾顆白色的牙齒混著一口鮮血噴出老遠。他的一張臉頓時就像是吹氣的氣球一樣,以肉眼可見的速度腫得大大。

    那個走來的白人大漢腳步一頓,眉頭微微皺起。眼睛裏閃爍出驚人的寒芒。

    他抬眼看了看孫小平,臉上的神色不動,淡淡地說道,“好小子,居然敢劫持我弟地,嘿嘿,膽子不小呀。”

    孫小平無語地搖了搖頭,說道,“你是湯姆森的弟弟白克德吧,聽說你是從三角洲特戰隊出來的精銳,戰力驚人,現在看來也不過如此,你弟弟又不是什麽大人物,我不能劫持他?

    再說了,你不也劫持了我的朋友麽?

    嗯,你想要迴你弟弟和他的一眾狗腿子手下,那就把我的朋友放了。否則,我不介意再將你弟弟的手打折。”

    “很好,還從來沒有人敢當麵威脅我,你是第一個!”

    白克德的眼睛眯了一下,緊緊地盯著孫小平,說道,“我弟弟自小習練拳擊,雖然不是什麽頂尖的拳術好手。但是平常四五個人都不是他的對手,現在他居然栽在你的手裏,看樣子,你不是一個簡單角色,我對你是越來越感興趣了。

    好了,閑話少說,既然我們手裏都有對方的人,那就互換人質。

    然後,我們做過一場。

    你贏了,你們走人,今晚的事情就到此為止,我們布魯德林家族不會追究這件事情。要是你輸了,嘿嘿,那就乖乖的把命留下吧!”

    “就按你說得辦!”

    孫小平很幹脆將手裏提著的湯姆森甩到了地上,“交換人質吧!還有,附近埋伏的四個人是你的同夥吧,不要想著搞什麽陰謀詭計,對我來說,偷襲這些玩意都是沒有用的。在絕對的實力麵前,一切都是紙老虎。”

    啪!啪!啪!

    突然之間,掌聲響了起來。

    隨後唰一下,在孫小平左麵不遠處的灌叢中,站立了一個穿著黑色風衣的年輕男子。這年輕男子鼻子高挺,滿頭黑發,眼睛卻呈現出灰藍色,顯然是個混血兒。

    作為混血兒,這小子長得十分的英俊,臉上還帶著一絲玩世不恭的淺笑,渾身上下散發著一種懶洋洋地味道。典型地小白臉。

    這種小白臉絕對是女人殺手,要是去酒吧勾搭女孩。絕對百發白中。

    啪,英俊的男子打了個響指,手上不知道什麽時候多了一把左輪手槍。

    他的手指一繞,那把左輪手槍好像是被一根無形的線牽著一樣,在的手指上快速地繞了起了圈子,嘴裏輕笑道,“老白,這小子很囂張呀!不過我喜歡。”

    白克德的臉上也布滿詫異之色。

    他今天跟幾個夥伴在酒吧喝酒,接到弟弟湯姆森的求援電話以後,當即就帶著夥伴一起趕了過來。他的幾個夥伴都是他的戰友,幾人都按照平時的作戰戰術,白克德在明。其餘幾個隱藏在暗處。可是他沒想到,眼前的這小子如此敏銳,居然發現了自己的幾個隱藏的夥伴。

    他的心裏立即將孫小平的危險指數提高了一個等級。

    他同樣將何昭元仍到旁邊的地上,緩緩說道。“禿鷲,撒旦,灰狼,惡狼。你們都出來吧。你們的行蹤暴露了。”

    隨著他的話音落下,另外三個高大的身影從四周的房屋以及樹木的陰影中站了出來。

    這三個壯漢,兩個是黑人,皮膚煤炭般漆黑,牙齒潔白如雪,有一個一米八五左右,另外一個一米九接近兩米高,兩人都是相當的強壯,肌肉塊把衣服撐得鼓鼓的,渾身上下,都投射出一股彪悍的氣息。

    另外一個滿頭金發的白人男子,穿迷彩服,雖然沒有黑人那樣體型恐怖,但是全身上下都很勻稱,迷彩服褲子腿彎處,顯露出了漆黑的匕首柄。

    這三個能其它的能力不說。就憑武力,孫小平看得出來,個個都目光沉靜,心跳唿吸都很深沉,心裏素質那是相當的好。而且身上的筋肉緊湊有力,精神旺盛,站在人麵前,就有一種盛氣淩人的感覺。

    大抵是上的鍛煉把全身的潛力都開發了出來之後。人的精神旺盛到了巔峰,一站在別人麵前,都會給人盛氣淩人的感覺。這是將拳法練到了明勁巔峰的表現。

    區區明勁巔峰拳手,對於孫小平來說簡直不值一提,他是丹勁大宗師,實力高出他們太多。

    當然孫小平也不會低估這些人的真實實力,經過特種訓練的戰士,打鬥殺人有著專門地理論的,更何況,這些人還個個精通槍術,槍法絕對玩得很溜。

    孫小平的精神力探測到,這三個人,包括白克德和那個混血在內,每人的身上至少都藏著有兩把槍。那個叫混血,甚至在身上藏著五把槍。

    他們三人從隱秘處走出來以後,與白克德以及先出來的混血兒分散四周,形成了一個等邊的五角星形,封鎖住了孫小平的出路。

    “都說華裔個個都會功夫,尤其是道士婦女小孩和老人,都有可能是無名高手,我以前還不信,今天我倒是信了。”

    混血年輕男子聳了聳肩膀,吹了個口哨,對孫小平行了一個標準的紳士禮節,笑嘻嘻地說道,“小朋友,我來做個自我介紹,我代號火狐,道上的朋友另外給我起了一個外號,死神的鐮刀,因為我手上這隻左輪手槍,就好比是死神手裏的鐮刀,它射出的子彈,每一發都帶走了一條靈魂。

    對了,我的真名叫傑克,約翰遜。我有四分之一的華裔血統,我有一個名字,姓胡,名斐。怎麽樣,小朋友,這個名字還取得不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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