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肯萬萬沒想到,他居然會在這個時候見到斯克斯特.恩菲爾德!


    對這個斯克斯特.恩菲爾德,林肯也算是十分熟悉了,他老爸是匹茲堡的大煤礦主,還是當地的黑幫老大,而他的幾個叔叔要麽是當地的市議員,要麽是律師、警察,反正恩菲爾德家族在匹茲堡是個很有勢力的家族,說一手遮天有些過了,但舉足輕重絕對沒錯。


    而斯克斯特自己也很優秀,他是西點軍校的高材生,跟已故的格蘭特是同學,參加過美墨戰爭,與此同時,他還是共和黨的早期成員,過去跟林肯的私交也算不錯。


    由於斯克斯特.恩菲爾德的家族在匹茲堡有幾個大煤礦,是當地很多工廠的主要供煤商之一,地位舉足輕重,斯克斯特自己在軍隊中也表現不俗,再加上他還在林肯最困難的時候讚助過一大筆軍費,幫忙在匹茲堡拉起了一支五萬人的部隊,所以當初林肯就順勢任命了恩菲爾德為俄亥俄軍團的軍團長。


    因為俄亥俄軍團的始建營地是在匹茲堡,而匹茲堡是美利堅合眾國最大的武器生產地,所以在當時來說,俄亥俄軍團擁有很多優勢,早在成立之初,武器裝備就是所有軍隊中最齊備的一支,除了沒多少實際戰場經驗外,其他都還不錯。


    一開始的時候,俄亥俄軍團隻是一支預備役軍團,成立的目的也主要是為了防護匹茲堡以及保護俄亥俄河的航道,所以五萬人是綽綽有餘。


    但是,隨著局勢的發展,尤其是當格蘭特將軍孤軍深入,在西部戰線越走越遠之後,為了填補格蘭特軍團留下的真空,才迅速擴充了俄亥俄軍團,把這支軍團從五萬人擴充到十五萬人。


    按照本來的計劃,這十五萬人的俄亥俄軍團要在匹茲堡集中訓練三個月,然後再向西開進。入駐孟菲斯、納什維爾等城市,緩解當地兵力不足的情況,徹底控製住這些剛從南方打下來的地盤,同時也方便接應前方的格蘭特。最終徹底把西部拿到手。


    雖然當時的西部前線的確需要支援部隊,但其實說白了,俄亥俄軍團的這種做法,屬於一種摘桃子行為。


    因為俄亥俄軍團過去的目的,隻是鎮壓地方。不需要在前線冒太大的危險,而他們占領了很多南方的土地跟城市,必然能獲得不少的功勳跟實利,這擺明了是送好處給俄亥俄軍團。


    之所以如此,原因倒也簡單,除了俄亥俄軍團的地理優勢外,最重要的是林肯總統要投桃報李,要對當初支持自己的家夥,尤其是同黨中人給點好處。


    畢竟俄亥俄軍團是共和黨支持者出錢出力拉起來的,而這支軍團的軍團長斯克斯特呢。又是共和黨成員,這個時候不幫一下自家人,以後誰還給林肯賣命?


    但誰知道,計劃不如變化快,俄亥俄軍團還在匹茲堡進行訓練呢,前方的格蘭特軍團就忽然遭到中國人的迎頭痛擊,在維克斯堡一戰中全軍覆沒,把之前的優勢徹底葬送。


    緊接著,還沒等聯邦軍反應過來呢,中國人又迅速北上。擊破孟菲斯,並在郊外擊敗來襲的威廉.羅斯克蘭斯將軍的坎伯蘭河軍團。


    從那之後,聯邦軍在西部戰場算是失敗了一個徹底,所有主力全部喪失。由原先的進攻態勢,變成了連防守都難做到的尷尬局麵。


    換言之,由於格蘭特的軍團跟坎伯蘭河軍團被迅速全殲,聯邦軍當時在西部戰場已經沒有任何力量了,不但前期積累的優勢全部丟失,還反過來遭到對方的入侵。讓中國人打進了己方的領土,並被迫接連丟失大量的領土。


    按照當時遠征軍的進軍路線,明顯是要沿著俄亥俄河東進,有一直打去匹茲堡的架勢,所以麵臨中華遠征軍的咄咄逼人,俄亥俄軍團這支本來要去西部戰場占便宜摘桃子,不對,是做銜接支援之用的軍團,就從二線軍團,變成了一支前線防禦軍團,作用大大加強。


    好在斯克斯特沒讓林肯失望,接到林肯的命令後,二話沒說,就帶主力西進,並且提前在史密斯蘭組織防禦。


    之所以在史密斯蘭組織防禦,是因為那裏是河道交叉口,守住這裏,就可以從後方通過河運的方式,繼續支援前方還沒陷落的納什維爾。


    其實當時林肯一心要保住納什維爾的計劃也沒有錯,畢竟有個納什維爾在前方當釘子,至少可以對附近形成威脅,拖住聯盟軍的腳步,讓他們不能毫無顧忌的跟隨中國人東征。


    更何況,當時的納什維爾已經被弄成了一個要塞,防禦力強大,如果能保住納什維爾,至少還可以跟聯盟軍繼續多對峙一會兒,從而給後方的聯邦軍以充足的反應時間。


    那麽,為了這個目的,為了保住航運河道而駐兵史密斯蘭,就是一步妙棋,而斯克斯特沒主動進攻,有限選擇防守,做法也無可爭議,畢竟中國人的進攻太嚇人了,動不動就是全殲一個大軍團,這誰受得了啊。


    其實斯克斯特當時也是沒辦法,畢竟他代表的是匹茲堡地區的工業資本家的利益,而中華遠征軍顯然有不斷進攻的意圖,加上對這支部隊也不熟悉,為了保衛家鄉,隻能是奮力一搏。


    而且,相比在家鄉附近抵抗,在遠離老家的地方防禦似乎更好,所以斯克斯特才主動帶兵出擊,就是為了不讓戰爭破壞匹茲堡的正常秩序。


    既然是財閥代表,又有林肯的支持,所以這支俄亥俄軍團最是財大氣粗,要什麽給什麽,什麽沙子水泥石頭之類的,一船船的往史密斯蘭送,希望靠著這些硬實力,在無險可守的史密斯蘭打造一個堅固要塞。


    可誰也沒想到,中國人的速度居然那麽快,占領孟菲斯還沒多久呢,就迅速北上東進,而且不但出動陸軍,還帶著特混艦隊!


    就這樣,斯克斯特的要塞還沒建成呢。就不得不跟迅速來到的中國人硬碰硬,結果就是,中國人憑著火力跟機動優勢,繞過了他正麵的堅固防線。居然從自己的營地後方突襲。


    中國人的突襲太猛了,根本就是不講理的打發,他們不但從自己後方的薄弱點突襲,而且還開著刀槍不入的鐵甲車,大量使用好像下雨一樣的連發槍與速射炮。隻一次衝擊,就讓己方的部隊徹底崩潰。


    從那以後,斯克斯特成了中國人的俘虜,而林肯也就再也沒見過這個舉止優雅,談吐得體,長相還很帥的家夥。不但沒見過,林肯甚至連他的一點消息也沒聽到過,以至於林肯一度以為這個重視名譽跟臉麵的家夥像格蘭特一樣,已經光榮殉國了。


    可是現在……他居然迴來了!


    “哦,我的上帝!”震驚過後。林肯驚喜的走過去,張開懷抱,使勁的跟這個拿著文明杖,穿著一身黑色燕尾服的家夥擁抱了一下,這才高興的道,“真沒想到,你居然還活著!”


    “是啊,我還活著。”斯克斯特眯了眯眼,意味深長的笑了笑,“活著迴來了。”


    “你是怎麽迴來的?中國人不是拒絕釋放俘虜麽?”林肯很快皺起了眉頭。“難道你是自己逃出來的?不像啊,啊,我知道了,你是交了贖金!你家裏人為你交了贖金吧?”


    的確。雖然當初跟中國人談判的時候,曾經想讓中國人釋放俘虜,但這一條並沒有得到中國人的同意。因為當時是合眾國有求於中國人,急切的希望停戰,所以就沒在俘虜問題多糾纏,而是迅速帶過。先把停戰協定簽了再說。


    然而,雖然無法獲得無條件釋放俘虜這一條,但林肯也聽說了,中國人並沒有堵死釋放俘虜這條通道,而是開出了一份贖迴俘虜的價格表,表示任何人,隻要肯給出足夠的贖金,就可以放迴俘虜。


    那份價格表中列明的贖金都是不一樣的,士兵有士兵的價,軍官有軍官的價格,但毫無例外的,這些價格都相當高昂,甚至高的有些離譜,別說普通士兵,就連那些軍官家屬,大多數也付不起那種贖金。


    隻有一些中校級別的不上不下的,家裏有錢,贖金在接受範圍之內,且本人在家族裏比較重要的,家人才會給贖金贖迴,但那些人的數目太少了,根本沒有任何意義。


    作為軍團長,贖金的價格更是一個天價,但那些擔任軍團長的家夥,大多是憑能力上去的,單純比家世,很多人甚至連手下的少校中校都比不過。


    也正因為如此,所以在斯克斯特出現之前,還沒有任何一個被俘的軍團長被釋放過,就是因為那些人的家屬都拿不出那個錢。


    但是,別人是那樣,但如果換了是斯克斯特.恩菲爾德,那林肯就毫不懷疑了。


    因為斯克斯特家裏是開煤礦的,而煤炭在這個蒸汽工業時代,就跟後世的石油一樣,是最重要的戰略資源之一,所以煤礦主在這時代的地位跟影響力,跟後世的石油大亨也相差不大。


    所以說,別人付不起贖金,斯克斯特家裏人是絕對拿得出的,而斯克斯特在家族的地位又相當重要,不是那種無足輕重的小卒,所以為了他拿出一筆天價贖金,對恩菲爾德家族來說完全是可能的。


    事實上,跟林肯猜的不錯,自從遠征軍對外公開那個贖金表之後,恩菲爾德家族就開始派人過來接觸,想要贖迴斯克斯特.恩菲爾德,誰知道,斯克斯特自己卻不想迴去了。


    原因很簡單,斯克斯特.恩菲爾德已經叛變了,他早已經背棄了美利堅合眾國,選擇了加入中華帝國的國籍,打算以後去中國發展了。


    沒有人強迫他這麽做,斯克斯特選擇背叛,完全是他自己的意誌,而支持他這麽做的,就是遠征軍那一水的高新裝備。


    斯克斯特並非是傳統貴族的孩子,也並非是美國的本地居民,而是移民家庭。


    在斯克斯特小的時候,還在英國的貧民窟,他父親則是煤礦的一個工人,後來他父親因為不小心殺了人,就帶著全家逃離了英國,輾轉來到了美國匹茲堡發展。


    他全家來到匹茲堡的時候,匹茲堡還是個小城,但因為發現了煤礦。發展速度一日千裏,正好是處於城市急速擴張的時期,同樣也是一個混亂時期。


    他父親靠著夠狠夠猛,加上一些運氣。終於成為了一個煤礦主,屬於典型的暴發戶,所以斯克斯特是十三歲之後,人生才徹底發生了改變。


    作為一個幼年貧困,經曆過顛簸流離。後來又變的富裕的富二代,斯克斯特很清楚自己要什麽,對國家民族這些東西看的也很淡。


    在斯克斯特的心目中,自己的利益是排第一位的,第二位是家族,至於國家,隻有那些強大的,能為自己跟家族帶來好處的,才是值得自己為止效忠的。


    總之,看到中國人的裝備後。加上又聽了翻譯的一些忽悠,斯克斯特忽然認識到,中國人有這些裝備,根本就是無敵的存在,再加上中國版圖夠大,現在又拿下了北美洲的西部土地,未來的發展不可限量!


    尤其是,中國現在也是剛剛誕生新政權,又在短期內獲得了大量殖民地,正是需要人才的時候。所以這個時候投奔,得到的好處肯定會更大。


    就是為了這個目的,斯克斯特才賭了一把,背棄了已經日薄西山的美利堅合眾國。投奔更加強大的,在這場戰爭中獲利最多的中華帝國。


    當初,為了表明決心,斯克斯特甚至主動向李永吉進言,想利用自己家族的影響跟能力,來把匹茲堡先給遠征軍。以此作為他的進身之階。


    但誰知道他都跟家人溝通好了,安排也初步到位了,但中國人卻忽然放棄了繼續東進,沒有去匹茲堡,就那麽在史密斯蘭跟美利堅合眾國談和了。


    這樣一來,就讓斯克斯特的企圖落空,因為沒有大功勞,他就無法獲得中華帝國的獎勵!


    斯克斯特畢竟是外人,還是降將,他要想在中華帝國這種帝製國家迅速獲得高位,就必須有足夠的貢獻,然後獲得相應的地位,最好的當然是能獲得爵位,那可是他老爸一生都孜孜以求的。


    也就是說,斯克斯特對貴族身份是十分癡迷的,可惜美利堅合眾國是聯邦國家,不是帝製,他功勞再大也沒用。


    歐洲國家倒是有不少帝製,但都權力板結化了,他一個美國的暴發戶,根本不可能在歐洲獲得爵位。


    隻有中華帝國這個新興的帝製國家,才有可能達成斯克斯特的夙願,當然最重要的是,中華帝國是個強國,隻有在強國獲得爵位,才是真正的光榮。


    總而言之,沒有送上匹茲堡,沒有立下功勞,斯克斯特就無法迅速獲得中華帝國的獎勵,無法獲得高位,這對他一個外國人來說是相當不利的。


    所以那段日子裏,斯克斯特一直兢兢業業的在李永吉身邊當狗頭軍師,開始跟李永吉講解美利堅合眾國的情況,希望先混個臉熟再說。


    再後來,斯克斯特發現了一個機會,那就是李永吉希望讓南北雙方早日停戰,從而早點讓南北雙方分裂的情況變成既成事實。


    但是,李永吉迴國在即,不能繼續在這裏拖下去,因此正在發愁用什麽辦法才能在他帶兵迴國之前,早日促成南北雙方的停戰和談。


    這是一個新機會,所以斯克斯特主動請纓,想要充當說客,來去說服北方合眾國,讓他們同意停戰。


    因為現在這種局麵下,南方聯盟國已經再次展現出疲態,重新展現出了談和的意願,反倒是被南方壓著打的北方合眾國,卻依舊倔強的很,甚至有反攻倒算的企圖。


    所以說,現在最大的問題就是北方合眾國政府,隻要合眾國肯承認南方聯盟國政府,肯坐下來談和,就一切都好說。


    李永吉本著試一試的心態,任命斯克斯特為談判特使,讓他去當說客跟林肯談。能談下來最好,談不下來也沒關係,反正李永吉還有別的辦法,最多是不能在離開北美洲之前看到雙方罷兵而已。


    就這樣,斯克斯特這個美利堅合眾國的前軍團長,搖身一變成了他過去的死對頭,中華遠征軍的說客,反過來算計自己原先的東家美利堅合眾國,目的是要求對方能夠早日跟南方停戰,早點結束這場戰爭,徹底實現南北分治與對立的局麵,從而為李永吉掌握北美的計劃服務。


    不過,斯克斯特很聰明,他沒有一上來就表明身份,而是以一種私人的身份,先來接觸林肯。


    因為他知道,如果一上來就說代表遠征軍,林肯很可能連見都不見他,隻有先見麵,然後慢慢來,才有可能說服他。


    所以說,看到林肯誤會自己,以為自己是家裏人出錢贖出來的,他也就選擇了默認。


    接下來,雙方互相寒暄過後,就迅速坐到一邊,等侍者給彼此都上了一杯咖啡之後,林肯這才開始正式的詢問斯克斯特的過去,尤其是史密斯蘭防禦戰的情況。(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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