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廉姆.史密斯上校今年四十三歲,身為一名騎兵團的團長,這位同樣來自俄亥俄州,且同樣畢業於西點軍校的家夥,跟謝爾曼既是同鄉,又是同學,按說有這幾層關係,在軍中應該跟謝爾曼關係很好才對。
但事實上,這位史密斯上校跟謝爾曼少將之間的關係相當惡劣,史密斯曾經多次在公開或非公開的誠嘲諷謝爾曼,說對付不過是個神經錯亂的瘋子,隻會蠻幹的瘋牛,根本不是一個合格的指揮官。
≤多人都認為,史密斯上校是在嫉妒謝爾曼,因為嚴格來說,謝爾曼從軍的時間要短於史密斯上校,年齡也比史密斯略小,但升遷速度卻比史密斯快的多。
對比一下就知道了,史密斯在騎兵團上校的位子上呆了快八年了,但人家謝爾曼在不到短短兩年的時間,就從一個步兵上尉升到了少將,成為了一名獨當一麵的軍長,===3.==而且統領的還是三萬多人的大編製軍,地位相差已經很懸殊了。
但是,史密斯從來不認為自己是嫉妒,因為他覺得謝爾曼缺乏實際的領兵才能,認為這個教員出身的家夥,除了會磨碎嘴皮子跟構思他那些不靠譜的作戰計劃,就不會幹別的了。
′實,史密斯並非完全出於嫉妒,他是真的看不慣謝爾曼這種沒有多少實際領兵經驗,卻依靠走關係,呆在後方胡思亂想幾個偶爾成功的作戰計劃而獲得高位的將領,覺得他們帶兵太過兒戲,這才是他討厭謝爾曼的真實原因。
言之,謝爾曼與史密斯的分歧,簡單說就是學院空降派與基層實戰派之間的矛盾,這也是美軍當中比較普遍的一個矛盾。
◎單來說,史密斯很早就是美利堅合眾國正規軍的軍官了,在內戰爆發之前。他就已經是騎兵上校,而在更早的時候,他隻是一名普通騎兵,後來憑著資曆跟戰功,尤其是跟墨西哥戰爭的功勞,才慢慢從一名普通騎兵少尉慢慢爬到了騎兵上校的位子。
當上騎兵上校後,他一直在跟印第安人打,哪怕打了再多勝仗,也沒多少功勞,幾年來都是在騎兵團長的位子上呆著。沒有一絲的升遷機會。
這當然跟他的性格有關,因為史密斯喜歡呆在基層,跟下級軍官在一起,卻很少跟上流社會來往,更討厭賄賂,所以才一直在團長的位子上呆了這麽久。
∶在,內戰之前的美利堅合眾國正規軍不多,所以他這個團長的分量還是相當足的,加上他對印第安人的打擊是實實在在的。功勞很多,因此如果按照正常情況來說,再有個幾年,他升少將估計也就是板上釘釘了。
然而。內戰爆發卻讓這一切都變了。
≡從南北戰爭爆發之後,由於兵力不足,合眾國開始大肆征召士兵,在征召士兵的同時。又因為軍官的缺乏,也開始大規模的征召軍官,很多以前從來沒當過兵的。隻因為有點身份地位,或者有點錢,就可以很容易的弄到一個軍官當。
爾曼雖然不是花錢買的官,而且之前畢竟是軍校出身,還曾經短暫服役當過兵,按說也是有點當兵經驗。
但在史密斯看來,謝爾曼以前不過是個開小差的逃兵,是不想吃苦才離開軍隊,後來謝爾曼幹過不少行當,可都不太如意,是混不下去了,才重新混進軍營裏麵,是一個不折不扣的懶惰者與投機者。…
至於謝爾曼的成功,也不過是因為運氣好,會鑽營罷了。
因為謝爾曼過去在西點軍校呆過,而且過去當過教員,數學不錯,計劃書也寫的很漂亮,所以格蘭特組建軍隊的時候,就把他招來當副官,實際上跟勤務兵沒什麽兩樣。
後來,他給格蘭特將軍製定過一個攻打亨利要塞跟多納爾遜要塞的作戰計劃,計劃在實戰中也獲得了成功,因此被格蘭特將軍賞識。
再加上不知道為什麽,謝爾曼跟格蘭特十分投脾氣,兩人關係相當好,於是借著格蘭特的關係,謝爾曼才平步青雲,接連高升,很快就成為獨當一麵的方麵軍少將。
相反,史密斯將軍是後來調給格蘭特指揮的部隊,不是格蘭特的嫡係,加上史密斯將軍的脾氣不改,依舊我行我素,不會鑽營,所以至今格蘭特將軍也不太待見他,至今還是統領舊部,官位也是跟以前一樣。
或許正因為如此,讓史密斯的內心怨氣十足,不但覺得謝爾曼是個毫無才能,指揮鑽營的小人,甚至連格蘭特也看不起,覺得對方也不過就是個會胡亂盲幹的幸運兒而已。
就比如說這次攻打維克斯堡,格蘭特的眾多計劃,史密斯一個也看不上,覺得之所以能成功,完全是僥幸,也就是攻打傑克遜城略有出彩,但那也不過是對方更蠢,算不上格蘭特多高明。
總而言之,史密斯是一個實際作戰經驗豐富,但卻我行我素,自高自大的家夥,對上司都看不上眼,好在他軍事素養很高,執行命令方麵還是不折不扣,所以至今才沒有被撤換掉。
當然,史密斯能繼續呆在這個位子上,繼續當他的團長,也跟謝爾曼的維護有關。
曆史上,對謝爾曼的評論很多,大都是說他殘忍,搞大屠殺,但實際上,謝爾曼是個不折不扣的文人性格,性格陰柔,而且對部下相當寬容,哪怕像史密斯這樣的人,謝爾曼也可以完全容忍並駕馭住。
正因為謝爾曼的寬容,甚至是對部下的放縱,他才獲得了大多數部下的愛戴,而獲得了部下的愛戴,那麽這支部隊的士氣自然就高,執行命令也就更堅決,這也是謝爾曼兵團能打的根本原因。
換言之,謝爾曼所帶領部隊的紀律並非最好,但因為謝爾曼本人對下屬的寬容,而且謝爾曼製定作戰計劃方麵也的確有獨到之處,指揮作戰的時候十分細致,因此他在獨立領兵之後。才勝多敗少。
當然,謝爾曼不是受虐狂,也不喜歡別人動不動就罵自己,尤其是還是自己的手下。
隻不過呢,謝爾曼比較注重大局,史密斯在他的騎兵部隊中十分受歡迎,而且戰功卓著,本人也的確有很豐富的騎兵經驗,因此謝爾曼為了部隊的戰鬥力,也就沒有跟史密斯一般見識。反倒是經常暗地裏給史密斯示好,希望扭轉彼此之間的成見。
比如說這次的戰術偵查任務,看似危險,但實際上因為他們是騎兵,又隻是做做前方偵查,危險性很低,而一旦迴來之後,功勞卻不會小。
所以說,派遣史密斯出去偵查。不但不是謝爾曼給史密斯小鞋穿,反而是抬舉他,隻不過史密斯還沒意識到而已。
很顯然,史密斯對謝爾曼的成見很深。他認為對方派自己來偵查,就是看不起自己,或者想要陷害自己,不想讓自己獲得戰功。…
誰都知道。騎兵進行過大範圍的戰術偵查之後,馬力會大幅度的縮水,也就是會提前勞累。那麽在接下來的戰鬥中,進行過偵查的部隊一般是不會第一時刻派上戰場的,除非是實在需要了,才會讓這支部隊重新出戰。
那麽,現在這場戰役明顯是個大陣仗,謝爾曼百名態度是主力全出,要趁著對方立足未穩的時候來個全力壓上,也就是說馬上就要有大仗可打了。
在這個時候,讓史密斯提前做偵查的任務,消耗他們這支部隊的馬力,到時候真正進攻的時候,謝爾曼也就可以名正言順的把史密斯這支部隊放在後方,如此一來,史密斯上陣的機會也就渺茫了。而一旦不上陣,就意味著沒有戰功,沒有戰功,自然就不能迅速升遷。
因此,史密斯認為謝爾曼這是在打擊報複,是害怕他爬到謝爾曼頭上去,才給了他這個偵查的任務,明顯是整他。
盡管不滿,但史密斯是一名老派的軍官,十分講究服從命令,而且也認為除了自己的團隊,別人去偵查似乎都不太靠譜,因此就捏著鼻子領了這個偵查的命令。
但是,史密斯也多了個心眼,那就是他帶兵前去偵查的時候,刻意放慢了馬速,這樣一來,就可以節省馬力,不至於一上來就把馬匹的力量給榨幹。
都說馬匹的忍耐力不如人類,騎兵的戰略行軍速度不如步兵,其實那隻是在極限情況下的說法。
實質上,馬匹雖然耐力不如人,但速度在那擺著,如果不追求極限速度,也就是不讓步兵強行軍的話,那麽騎兵行軍的速度肯定是超過步兵的,這裏關鍵就是一個限度的問題。
比如說讓人勻速走路,肯定不如讓馬匹勻速走路快,那麽在一定距離內,馬匹的速度肯定要比人快的多。
所以說,史密斯盡管放緩了馬速,讓人節省馬力,但由於這些騎兵身下的馬匹本身都是優秀戰馬,所以速度其實也不慢,很快就接近了夢之師的營地。
史密斯雖然驕傲,但不是傻瓜,他雖然心底裏也看不起中國人,但基本的軍事素養還是有的,所以很早就下過死命令,讓部隊最多接近對麵營地兩千碼就停下來。
兩千碼,也就是大概1.8公裏,之所以在這麽遠就讓部隊停滯不前,是因為史密斯忌憚對方的戰艦。
實際上到三千碼外的時候,史密斯就發現密西西比河上那些艦隊的影子了,正因為如此,他才如此小心,因為他知道,艦炮的射程是能夠超過兩千碼的。
盡管史密斯認為,一旦超過兩千碼,準頭就慘不忍睹,不過人家船夠多,就意味著炮夠多,而且遠程射擊跟碰運氣差不多,萬一不小心自己人吃了炮彈,那就得不償失了。
反正他們隻是來偵查,沒必要觸動對方的神經,因此在兩千碼開外,對方估計也就不會開炮了。
另外,兩千碼的距離,肉眼是能夠看清楚對麵營地的情況的,而這個距離也夠遠,能給自己充分的反應時間,就算對方有所反應,要出來對付自己,自己也有足夠的時間逃跑。
所以。史密斯才下了那個在兩千碼外偵查的命令,而且是大搖大擺的在這個位置偵查,擺明了一副你奈何不了我的態度。
對方的火炮打不到自己,而且這個距離進行偵查,自己也可以隨時跑掉,因此史密斯這才慢悠悠的停下馬匹,又慢悠悠的舉著單筒望遠鏡往前看。…
看過對麵的營地情況之後,史密斯不屑的撇了撇嘴,對自己旁邊的副官道:“嗬嗬,看到了麽。卡爾文少尉,我就說對麵的中國人沒什麽了不起,你看,軍營亂成這個樣子,連基本的防禦牆都沒有設置,就在外麵拉了兩道籬笆了事,還真是粗心大意啊。”
史密斯所謂的籬笆,就是指那兩道鐵絲網,這兩道鐵絲網實際上都是能夠快速布置的環狀鐵絲網。
這些環狀鐵絲網。其實就是所謂的刺絲滾籠,本質是一根鐵絲,隻不過平時卷成圈,在布置鐵絲網的時候。會在地麵上呈現一個圈一個圈的環狀樣子延伸出去,再通過配套的鋼棍固定,就成了一道刺絲滾籠了。
雖說叫鐵絲網,但實際上是現代社會製造的鋼絲網。還是那種類似鋼絲繩那樣的聚合絲,還加了刀片,所以這些鐵絲網都是軍用的刀片鐵絲刺網。
這種鐵絲網的特點是展開與收納都相當迅速。具備很好的便攜性,而且韌性強,防護力足,一般的剪刀輕易剪不斷的,能有效的阻攔人員跟動物,是現代社會相當普遍的一種鐵絲網。
不過,在沒親自接觸過,親身嚐過這種鐵絲刺網的滋味之前,這前後兩道刺絲滾籠,在表麵看去是相當單薄的,尤其是才一米高,感覺還不如木柵欄或者木籬笆看起來有威懾性。
在一般人看來,這麽矮的籬笆,一兩步就邁過去了,就算那些刺看起來有些麻煩,到時候隨便找個衣服什麽的一墊也就成了,根本形不成威懾。
尤其是在麵對大部隊進攻的時候,幾千人一起過去,這種鐵絲籬笆最多也就能阻攔個一兩分鍾,而且都是空隙,又不是防禦牆,沒有絲毫戰術價值。
但是,他們卻不知道,這些鐵絲網不是用來給中國人當防禦牆用的,隻是起前麵阻攔進攻部隊的作用,先不說這些鐵絲網並不好解決,就算能解決,就算不過一兩分鍾就能邁過去,可在這個時間裏,進攻方的部隊必然會停下進攻速度,後方的機槍火力就可以橫掃過來,像割韭菜一樣一片片的收割人命。
換言之,這種鐵絲網,是為了配合機槍等速射武器來用的,沒有速射武器,這種鐵絲網的效果的確會大打折扣。
隻可惜,史密斯等人都是十九世紀六十年代的人,思想守舊,以前也沒見過機槍,還停留在原來的排隊槍斃時代,所以沒這種見識,看不出這種鐵絲網的可怕,也就十分正常了。
“上校。”那名叫卡爾文的副官沒有迴答這個問題,反倒是說起了別的事情,“您看,他們的衣服有些奇怪啊,花花綠綠的,跟我們的完全不同,不仔細看,差點認錯了。”
“哦?”聽到卡爾文這麽說,史密斯再次舉起單筒望遠鏡,果然發現對麵的部隊都穿著一種花花綠綠的衣服,帶著一種同樣花花綠綠的半圓頭盔。
別說,樣子好看不好看先不說,但的確跟卡爾文所說的那樣,在這個距離上不仔細看的話,真的會認錯,以為那不過是一塊石頭什麽的,而不是一個人。
這當然就是迷彩服的作用了。
夢之師的部隊官兵不但武器先進,連作戰服也與眾不同,他們的服裝都是正規的數碼迷彩服,而且是山寨版美軍acu迷彩服,也就是美國陸軍數字迷彩通用戰鬥服。
雖說是山寨版,但其實無論從衣服的材質還是性能上,跟美國陸軍的acu沒什麽區別,畢竟這種衣服貴在一個設計上,一旦產品出現,要山寨那是輕輕鬆鬆。…
實際上,製作這些山寨acu迷彩服的中國工廠,以前還真的給美國陸軍定製國這種服裝,以前都是走出口的,可惜後來美國改了政策,像這種作戰服裝都要本國生產,所以才斷了路子,但設備還是有的。
後來。張信達重新聯係了這家廠,直接再次生產acu,無非一些小細節做了點改動,對那家服裝廠來說完全沒壓力,甚至還歡天喜地,因為又有了訂單,可以大量開工了。
換言之,這種山寨acu迷彩服,質量數跟美國陸軍的acu沒有兩樣,所以在偽裝性能上。要比禁衛軍身上那種普通四色迷彩服強不少。
至於為什麽沒有用現代中國的07式迷彩服,原因很簡單,那就是07式迷彩服在偽裝效果上比acu要差一些,而價格麽……李永吉不得不吐槽一下,07式迷彩服居然比acu迷彩作戰服還要貴!
雖然說這裏麵也有不少別的原因,比如這批acu迷彩服實際上是偷稅版,也就是張信達直接在工廠產地,直接把貨送到李永吉這裏,期間減少了流通環節。也少了不少稅,但是,這也不是成為acu比07式迷彩服貴那麽多的理由,畢竟就算加上這些因素。其實也貴不了多少,因為服裝本身就是個薄利多銷的產品。
其實這個問題說清楚的話很簡單,那就是07式是紅色中**隊的定製服裝,民間輕易不能亂用。而軍隊中的軍品07式迷彩服收購價格,為何比質量更高,材料費更貴的acu出廠價貴那麽多……中**隊的那些事兒。大家都懂的。
所以說,既然有質量更好,價格更便宜,且問題更少的山寨版acu,又何必去買那些問題多多的07式迷彩服呢。
雖然夢之師作戰服用的是山寨版acu迷彩服,但頭盔卻不是美軍的那種pasgt凱夫拉頭盔,而是紅色中**隊的芳綸頭盔。
中國的芳綸頭盔在防彈能力上比美軍的凱夫拉頭盔還要強一些,價格卻更便宜,雖然人性化方麵與做工方麵比美軍頭盔略有不如,但總體來說是相當適合李永吉的部隊的,畢竟在十九世紀六十年代,李永吉的士兵不需要在頭盔上安裝那麽多數碼設備。
這裏麵其實就是個性價比問題,因為美軍其實也有更好的頭盔,比如mich2000頭盔,就比中**隊的芳綸頭盔強不少,但價格太貴了,所以芳綸頭盔就成為首選,這是因為性價比的因素。
同樣的,雖然采用了芳綸頭盔,但頭盔罩方麵,卻采用了與acu相同的布料,從而讓頭盔與服裝在整體上能夠和諧一致,不至於產生突兀感。
穿戴了這麽一身衣服,中國士兵的偽裝性大大增強,尤其在1.8公裏以外,用清晰度很低的單筒望遠鏡觀看,是很難輕易發現的。
事實上,如果不是那些中**人在營地裏不斷的走動,卡爾文也沒那麽容易發覺。
仔細看過之後的史密斯點點頭:“奇怪的中國人,總是搞這些詭異的東西,營地不說了,就連衣服也這麽怪,不仔細看還真的很難發覺。
我就說呢,怎麽這麽大一個營地裏竟然沒幾個人,原來是穿了這種奇怪的衣服啊,他們穿了這麽一身東西,簡直就是一群難看的土撥鼠,根本毫無榮譽感可言。”
“可是上校。”卡爾文道,“那些中國人的衣服雖然難看,但的確很難輕易發覺不是麽?如果他們不是亂跑的話,我們用望遠鏡都很難發現,這要是開槍的話,真的很難射中啊。”…
“不不不,你錯了,卡爾文。”史密斯一臉不屑的搖搖頭,“我承認,那些中國人有一些詭異的小玩意兒,可是那隻能讓我們無法在遠處輕易發現他們,一旦接近到足夠的距離,發現他們一點也不難。
要知道,我們現在是在兩千碼範圍外觀察,這才不容易發現,可一旦接近四百碼,甚至兩百碼,這些衣服就沒有作用了,所以說,如果他們指望靠這麽一身衣服來躲開我們的視線,讓我們無法發現他們,那就太天真了。”
“但是上校,如果是天色很暗,就算近距離也很難發現吧?”卡爾文再次道,“萬一他們……”
“閉嘴,卡爾文!”史密斯臉色不善的道,“這是一群膽小鬼,知道麽,是膽小鬼!
隻有膽小鬼,隻有那些弱者,才需要把自己偽裝起來,怕被別人發現,你什麽時候看見獅子老虎需要偽裝?
總之,中國人穿這種衣服,就說明他們自己沒信心,沒骨氣,不過是一群膽小鬼組成的軍隊罷了,有什麽可怕的!”
看到史密斯這個樣子,卡爾文張了張嘴,最終還是迅速點頭道:“是,將軍說的對!”
“嗯。”感覺教育了這個年輕少尉的史密斯上校點點頭,重新拿起單筒望遠鏡,對準了中國人的軍營。
“咦?”就在這個時候,拿著單筒望遠鏡觀察的史密斯上校居然一臉的驚訝,“那是什麽東西?好像是鋼鐵的……蒸汽車?可怎麽沒有煙囪?哦,上帝啊,誰能告訴我,那到底是出來了一群什麽鬼東西啊!”(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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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事實上,這位史密斯上校跟謝爾曼少將之間的關係相當惡劣,史密斯曾經多次在公開或非公開的誠嘲諷謝爾曼,說對付不過是個神經錯亂的瘋子,隻會蠻幹的瘋牛,根本不是一個合格的指揮官。
≤多人都認為,史密斯上校是在嫉妒謝爾曼,因為嚴格來說,謝爾曼從軍的時間要短於史密斯上校,年齡也比史密斯略小,但升遷速度卻比史密斯快的多。
對比一下就知道了,史密斯在騎兵團上校的位子上呆了快八年了,但人家謝爾曼在不到短短兩年的時間,就從一個步兵上尉升到了少將,成為了一名獨當一麵的軍長,===3.==而且統領的還是三萬多人的大編製軍,地位相差已經很懸殊了。
但是,史密斯從來不認為自己是嫉妒,因為他覺得謝爾曼缺乏實際的領兵才能,認為這個教員出身的家夥,除了會磨碎嘴皮子跟構思他那些不靠譜的作戰計劃,就不會幹別的了。
′實,史密斯並非完全出於嫉妒,他是真的看不慣謝爾曼這種沒有多少實際領兵經驗,卻依靠走關係,呆在後方胡思亂想幾個偶爾成功的作戰計劃而獲得高位的將領,覺得他們帶兵太過兒戲,這才是他討厭謝爾曼的真實原因。
言之,謝爾曼與史密斯的分歧,簡單說就是學院空降派與基層實戰派之間的矛盾,這也是美軍當中比較普遍的一個矛盾。
◎單來說,史密斯很早就是美利堅合眾國正規軍的軍官了,在內戰爆發之前。他就已經是騎兵上校,而在更早的時候,他隻是一名普通騎兵,後來憑著資曆跟戰功,尤其是跟墨西哥戰爭的功勞,才慢慢從一名普通騎兵少尉慢慢爬到了騎兵上校的位子。
當上騎兵上校後,他一直在跟印第安人打,哪怕打了再多勝仗,也沒多少功勞,幾年來都是在騎兵團長的位子上呆著。沒有一絲的升遷機會。
這當然跟他的性格有關,因為史密斯喜歡呆在基層,跟下級軍官在一起,卻很少跟上流社會來往,更討厭賄賂,所以才一直在團長的位子上呆了這麽久。
∶在,內戰之前的美利堅合眾國正規軍不多,所以他這個團長的分量還是相當足的,加上他對印第安人的打擊是實實在在的。功勞很多,因此如果按照正常情況來說,再有個幾年,他升少將估計也就是板上釘釘了。
然而。內戰爆發卻讓這一切都變了。
≡從南北戰爭爆發之後,由於兵力不足,合眾國開始大肆征召士兵,在征召士兵的同時。又因為軍官的缺乏,也開始大規模的征召軍官,很多以前從來沒當過兵的。隻因為有點身份地位,或者有點錢,就可以很容易的弄到一個軍官當。
爾曼雖然不是花錢買的官,而且之前畢竟是軍校出身,還曾經短暫服役當過兵,按說也是有點當兵經驗。
但在史密斯看來,謝爾曼以前不過是個開小差的逃兵,是不想吃苦才離開軍隊,後來謝爾曼幹過不少行當,可都不太如意,是混不下去了,才重新混進軍營裏麵,是一個不折不扣的懶惰者與投機者。…
至於謝爾曼的成功,也不過是因為運氣好,會鑽營罷了。
因為謝爾曼過去在西點軍校呆過,而且過去當過教員,數學不錯,計劃書也寫的很漂亮,所以格蘭特組建軍隊的時候,就把他招來當副官,實際上跟勤務兵沒什麽兩樣。
後來,他給格蘭特將軍製定過一個攻打亨利要塞跟多納爾遜要塞的作戰計劃,計劃在實戰中也獲得了成功,因此被格蘭特將軍賞識。
再加上不知道為什麽,謝爾曼跟格蘭特十分投脾氣,兩人關係相當好,於是借著格蘭特的關係,謝爾曼才平步青雲,接連高升,很快就成為獨當一麵的方麵軍少將。
相反,史密斯將軍是後來調給格蘭特指揮的部隊,不是格蘭特的嫡係,加上史密斯將軍的脾氣不改,依舊我行我素,不會鑽營,所以至今格蘭特將軍也不太待見他,至今還是統領舊部,官位也是跟以前一樣。
或許正因為如此,讓史密斯的內心怨氣十足,不但覺得謝爾曼是個毫無才能,指揮鑽營的小人,甚至連格蘭特也看不起,覺得對方也不過就是個會胡亂盲幹的幸運兒而已。
就比如說這次攻打維克斯堡,格蘭特的眾多計劃,史密斯一個也看不上,覺得之所以能成功,完全是僥幸,也就是攻打傑克遜城略有出彩,但那也不過是對方更蠢,算不上格蘭特多高明。
總而言之,史密斯是一個實際作戰經驗豐富,但卻我行我素,自高自大的家夥,對上司都看不上眼,好在他軍事素養很高,執行命令方麵還是不折不扣,所以至今才沒有被撤換掉。
當然,史密斯能繼續呆在這個位子上,繼續當他的團長,也跟謝爾曼的維護有關。
曆史上,對謝爾曼的評論很多,大都是說他殘忍,搞大屠殺,但實際上,謝爾曼是個不折不扣的文人性格,性格陰柔,而且對部下相當寬容,哪怕像史密斯這樣的人,謝爾曼也可以完全容忍並駕馭住。
正因為謝爾曼的寬容,甚至是對部下的放縱,他才獲得了大多數部下的愛戴,而獲得了部下的愛戴,那麽這支部隊的士氣自然就高,執行命令也就更堅決,這也是謝爾曼兵團能打的根本原因。
換言之,謝爾曼所帶領部隊的紀律並非最好,但因為謝爾曼本人對下屬的寬容,而且謝爾曼製定作戰計劃方麵也的確有獨到之處,指揮作戰的時候十分細致,因此他在獨立領兵之後。才勝多敗少。
當然,謝爾曼不是受虐狂,也不喜歡別人動不動就罵自己,尤其是還是自己的手下。
隻不過呢,謝爾曼比較注重大局,史密斯在他的騎兵部隊中十分受歡迎,而且戰功卓著,本人也的確有很豐富的騎兵經驗,因此謝爾曼為了部隊的戰鬥力,也就沒有跟史密斯一般見識。反倒是經常暗地裏給史密斯示好,希望扭轉彼此之間的成見。
比如說這次的戰術偵查任務,看似危險,但實際上因為他們是騎兵,又隻是做做前方偵查,危險性很低,而一旦迴來之後,功勞卻不會小。
所以說,派遣史密斯出去偵查。不但不是謝爾曼給史密斯小鞋穿,反而是抬舉他,隻不過史密斯還沒意識到而已。
很顯然,史密斯對謝爾曼的成見很深。他認為對方派自己來偵查,就是看不起自己,或者想要陷害自己,不想讓自己獲得戰功。…
誰都知道。騎兵進行過大範圍的戰術偵查之後,馬力會大幅度的縮水,也就是會提前勞累。那麽在接下來的戰鬥中,進行過偵查的部隊一般是不會第一時刻派上戰場的,除非是實在需要了,才會讓這支部隊重新出戰。
那麽,現在這場戰役明顯是個大陣仗,謝爾曼百名態度是主力全出,要趁著對方立足未穩的時候來個全力壓上,也就是說馬上就要有大仗可打了。
在這個時候,讓史密斯提前做偵查的任務,消耗他們這支部隊的馬力,到時候真正進攻的時候,謝爾曼也就可以名正言順的把史密斯這支部隊放在後方,如此一來,史密斯上陣的機會也就渺茫了。而一旦不上陣,就意味著沒有戰功,沒有戰功,自然就不能迅速升遷。
因此,史密斯認為謝爾曼這是在打擊報複,是害怕他爬到謝爾曼頭上去,才給了他這個偵查的任務,明顯是整他。
盡管不滿,但史密斯是一名老派的軍官,十分講究服從命令,而且也認為除了自己的團隊,別人去偵查似乎都不太靠譜,因此就捏著鼻子領了這個偵查的命令。
但是,史密斯也多了個心眼,那就是他帶兵前去偵查的時候,刻意放慢了馬速,這樣一來,就可以節省馬力,不至於一上來就把馬匹的力量給榨幹。
都說馬匹的忍耐力不如人類,騎兵的戰略行軍速度不如步兵,其實那隻是在極限情況下的說法。
實質上,馬匹雖然耐力不如人,但速度在那擺著,如果不追求極限速度,也就是不讓步兵強行軍的話,那麽騎兵行軍的速度肯定是超過步兵的,這裏關鍵就是一個限度的問題。
比如說讓人勻速走路,肯定不如讓馬匹勻速走路快,那麽在一定距離內,馬匹的速度肯定要比人快的多。
所以說,史密斯盡管放緩了馬速,讓人節省馬力,但由於這些騎兵身下的馬匹本身都是優秀戰馬,所以速度其實也不慢,很快就接近了夢之師的營地。
史密斯雖然驕傲,但不是傻瓜,他雖然心底裏也看不起中國人,但基本的軍事素養還是有的,所以很早就下過死命令,讓部隊最多接近對麵營地兩千碼就停下來。
兩千碼,也就是大概1.8公裏,之所以在這麽遠就讓部隊停滯不前,是因為史密斯忌憚對方的戰艦。
實際上到三千碼外的時候,史密斯就發現密西西比河上那些艦隊的影子了,正因為如此,他才如此小心,因為他知道,艦炮的射程是能夠超過兩千碼的。
盡管史密斯認為,一旦超過兩千碼,準頭就慘不忍睹,不過人家船夠多,就意味著炮夠多,而且遠程射擊跟碰運氣差不多,萬一不小心自己人吃了炮彈,那就得不償失了。
反正他們隻是來偵查,沒必要觸動對方的神經,因此在兩千碼開外,對方估計也就不會開炮了。
另外,兩千碼的距離,肉眼是能夠看清楚對麵營地的情況的,而這個距離也夠遠,能給自己充分的反應時間,就算對方有所反應,要出來對付自己,自己也有足夠的時間逃跑。
所以。史密斯才下了那個在兩千碼外偵查的命令,而且是大搖大擺的在這個位置偵查,擺明了一副你奈何不了我的態度。
對方的火炮打不到自己,而且這個距離進行偵查,自己也可以隨時跑掉,因此史密斯這才慢悠悠的停下馬匹,又慢悠悠的舉著單筒望遠鏡往前看。…
看過對麵的營地情況之後,史密斯不屑的撇了撇嘴,對自己旁邊的副官道:“嗬嗬,看到了麽。卡爾文少尉,我就說對麵的中國人沒什麽了不起,你看,軍營亂成這個樣子,連基本的防禦牆都沒有設置,就在外麵拉了兩道籬笆了事,還真是粗心大意啊。”
史密斯所謂的籬笆,就是指那兩道鐵絲網,這兩道鐵絲網實際上都是能夠快速布置的環狀鐵絲網。
這些環狀鐵絲網。其實就是所謂的刺絲滾籠,本質是一根鐵絲,隻不過平時卷成圈,在布置鐵絲網的時候。會在地麵上呈現一個圈一個圈的環狀樣子延伸出去,再通過配套的鋼棍固定,就成了一道刺絲滾籠了。
雖說叫鐵絲網,但實際上是現代社會製造的鋼絲網。還是那種類似鋼絲繩那樣的聚合絲,還加了刀片,所以這些鐵絲網都是軍用的刀片鐵絲刺網。
這種鐵絲網的特點是展開與收納都相當迅速。具備很好的便攜性,而且韌性強,防護力足,一般的剪刀輕易剪不斷的,能有效的阻攔人員跟動物,是現代社會相當普遍的一種鐵絲網。
不過,在沒親自接觸過,親身嚐過這種鐵絲刺網的滋味之前,這前後兩道刺絲滾籠,在表麵看去是相當單薄的,尤其是才一米高,感覺還不如木柵欄或者木籬笆看起來有威懾性。
在一般人看來,這麽矮的籬笆,一兩步就邁過去了,就算那些刺看起來有些麻煩,到時候隨便找個衣服什麽的一墊也就成了,根本形不成威懾。
尤其是在麵對大部隊進攻的時候,幾千人一起過去,這種鐵絲籬笆最多也就能阻攔個一兩分鍾,而且都是空隙,又不是防禦牆,沒有絲毫戰術價值。
但是,他們卻不知道,這些鐵絲網不是用來給中國人當防禦牆用的,隻是起前麵阻攔進攻部隊的作用,先不說這些鐵絲網並不好解決,就算能解決,就算不過一兩分鍾就能邁過去,可在這個時間裏,進攻方的部隊必然會停下進攻速度,後方的機槍火力就可以橫掃過來,像割韭菜一樣一片片的收割人命。
換言之,這種鐵絲網,是為了配合機槍等速射武器來用的,沒有速射武器,這種鐵絲網的效果的確會大打折扣。
隻可惜,史密斯等人都是十九世紀六十年代的人,思想守舊,以前也沒見過機槍,還停留在原來的排隊槍斃時代,所以沒這種見識,看不出這種鐵絲網的可怕,也就十分正常了。
“上校。”那名叫卡爾文的副官沒有迴答這個問題,反倒是說起了別的事情,“您看,他們的衣服有些奇怪啊,花花綠綠的,跟我們的完全不同,不仔細看,差點認錯了。”
“哦?”聽到卡爾文這麽說,史密斯再次舉起單筒望遠鏡,果然發現對麵的部隊都穿著一種花花綠綠的衣服,帶著一種同樣花花綠綠的半圓頭盔。
別說,樣子好看不好看先不說,但的確跟卡爾文所說的那樣,在這個距離上不仔細看的話,真的會認錯,以為那不過是一塊石頭什麽的,而不是一個人。
這當然就是迷彩服的作用了。
夢之師的部隊官兵不但武器先進,連作戰服也與眾不同,他們的服裝都是正規的數碼迷彩服,而且是山寨版美軍acu迷彩服,也就是美國陸軍數字迷彩通用戰鬥服。
雖說是山寨版,但其實無論從衣服的材質還是性能上,跟美國陸軍的acu沒什麽區別,畢竟這種衣服貴在一個設計上,一旦產品出現,要山寨那是輕輕鬆鬆。…
實際上,製作這些山寨acu迷彩服的中國工廠,以前還真的給美國陸軍定製國這種服裝,以前都是走出口的,可惜後來美國改了政策,像這種作戰服裝都要本國生產,所以才斷了路子,但設備還是有的。
後來。張信達重新聯係了這家廠,直接再次生產acu,無非一些小細節做了點改動,對那家服裝廠來說完全沒壓力,甚至還歡天喜地,因為又有了訂單,可以大量開工了。
換言之,這種山寨acu迷彩服,質量數跟美國陸軍的acu沒有兩樣,所以在偽裝性能上。要比禁衛軍身上那種普通四色迷彩服強不少。
至於為什麽沒有用現代中國的07式迷彩服,原因很簡單,那就是07式迷彩服在偽裝效果上比acu要差一些,而價格麽……李永吉不得不吐槽一下,07式迷彩服居然比acu迷彩作戰服還要貴!
雖然說這裏麵也有不少別的原因,比如這批acu迷彩服實際上是偷稅版,也就是張信達直接在工廠產地,直接把貨送到李永吉這裏,期間減少了流通環節。也少了不少稅,但是,這也不是成為acu比07式迷彩服貴那麽多的理由,畢竟就算加上這些因素。其實也貴不了多少,因為服裝本身就是個薄利多銷的產品。
其實這個問題說清楚的話很簡單,那就是07式是紅色中**隊的定製服裝,民間輕易不能亂用。而軍隊中的軍品07式迷彩服收購價格,為何比質量更高,材料費更貴的acu出廠價貴那麽多……中**隊的那些事兒。大家都懂的。
所以說,既然有質量更好,價格更便宜,且問題更少的山寨版acu,又何必去買那些問題多多的07式迷彩服呢。
雖然夢之師作戰服用的是山寨版acu迷彩服,但頭盔卻不是美軍的那種pasgt凱夫拉頭盔,而是紅色中**隊的芳綸頭盔。
中國的芳綸頭盔在防彈能力上比美軍的凱夫拉頭盔還要強一些,價格卻更便宜,雖然人性化方麵與做工方麵比美軍頭盔略有不如,但總體來說是相當適合李永吉的部隊的,畢竟在十九世紀六十年代,李永吉的士兵不需要在頭盔上安裝那麽多數碼設備。
這裏麵其實就是個性價比問題,因為美軍其實也有更好的頭盔,比如mich2000頭盔,就比中**隊的芳綸頭盔強不少,但價格太貴了,所以芳綸頭盔就成為首選,這是因為性價比的因素。
同樣的,雖然采用了芳綸頭盔,但頭盔罩方麵,卻采用了與acu相同的布料,從而讓頭盔與服裝在整體上能夠和諧一致,不至於產生突兀感。
穿戴了這麽一身衣服,中國士兵的偽裝性大大增強,尤其在1.8公裏以外,用清晰度很低的單筒望遠鏡觀看,是很難輕易發現的。
事實上,如果不是那些中**人在營地裏不斷的走動,卡爾文也沒那麽容易發覺。
仔細看過之後的史密斯點點頭:“奇怪的中國人,總是搞這些詭異的東西,營地不說了,就連衣服也這麽怪,不仔細看還真的很難發覺。
我就說呢,怎麽這麽大一個營地裏竟然沒幾個人,原來是穿了這種奇怪的衣服啊,他們穿了這麽一身東西,簡直就是一群難看的土撥鼠,根本毫無榮譽感可言。”
“可是上校。”卡爾文道,“那些中國人的衣服雖然難看,但的確很難輕易發覺不是麽?如果他們不是亂跑的話,我們用望遠鏡都很難發現,這要是開槍的話,真的很難射中啊。”…
“不不不,你錯了,卡爾文。”史密斯一臉不屑的搖搖頭,“我承認,那些中國人有一些詭異的小玩意兒,可是那隻能讓我們無法在遠處輕易發現他們,一旦接近到足夠的距離,發現他們一點也不難。
要知道,我們現在是在兩千碼範圍外觀察,這才不容易發現,可一旦接近四百碼,甚至兩百碼,這些衣服就沒有作用了,所以說,如果他們指望靠這麽一身衣服來躲開我們的視線,讓我們無法發現他們,那就太天真了。”
“但是上校,如果是天色很暗,就算近距離也很難發現吧?”卡爾文再次道,“萬一他們……”
“閉嘴,卡爾文!”史密斯臉色不善的道,“這是一群膽小鬼,知道麽,是膽小鬼!
隻有膽小鬼,隻有那些弱者,才需要把自己偽裝起來,怕被別人發現,你什麽時候看見獅子老虎需要偽裝?
總之,中國人穿這種衣服,就說明他們自己沒信心,沒骨氣,不過是一群膽小鬼組成的軍隊罷了,有什麽可怕的!”
看到史密斯這個樣子,卡爾文張了張嘴,最終還是迅速點頭道:“是,將軍說的對!”
“嗯。”感覺教育了這個年輕少尉的史密斯上校點點頭,重新拿起單筒望遠鏡,對準了中國人的軍營。
“咦?”就在這個時候,拿著單筒望遠鏡觀察的史密斯上校居然一臉的驚訝,“那是什麽東西?好像是鋼鐵的……蒸汽車?可怎麽沒有煙囪?哦,上帝啊,誰能告訴我,那到底是出來了一群什麽鬼東西啊!”(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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