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始終以為我是可以輕而易舉的過了她那關的。就象我當初自我告誡不可以再碰她一樣。後來我才我發現我錯了。原來我對她的喜歡和癡迷遠遠不是口頭上講兩句,心裏默念幾聲就可以輕易放棄和忘卻的。

    2006年3月3日我又到了她所在的a市。這次是專程過來幫她補習——可以說是蓄謀已久,心裏很早就盤算著要真正在學習上給她點幫助。為此我計劃著每周周末從我學校趕過來幫她補課,然後周一再返校。

    計劃付諸於實踐並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尤其對於這種異地奔波的教學方式。交通,住宿,吃飯,個個都是問題。光為找到一個安靜的住所,前前後後,我動用了很多的關係網絡。以至於後來聽到這樣的傳聞:最近房子不太好找,似乎找的人突然增多了幾倍。

    最後房子落實了。當萬事具備的時候,就隻欠我這個東風了。

    我是3號晚上八點多到的。然後跟她碰麵,一起過去補課。這之間沒有休息。起初我還有點擔心我會不會因勞累而頭腦發蒙誤人子弟。

    後來證明我的擔心完全多餘。小丫頭腦子還蠻笨,也許是平時畫畫太多沒有時間讀書,基礎自然也不怎麽紮實。加上我準備的很充分。所以從頭到尾,我也沒有卡殼。她問的幾個問題,我也對答如流。

    兩個小時完了,看到鬧鍾的時針差不多指到了十點半,我就宣布下課。再在我那裏呆太晚了,就不大好了。

    不知道是不是我講的太好,在離開的時候,她丟給我兩百塊錢後,轉身就走。我急急忙忙的追了出去,想要把錢還她。她踩著腳踏車一會就不見蹤影。手裏揣著還有些溫度的嶄新的百元鈔票,我心裏很溫暖,同時也很憂慮。我沒有想到那小丫頭會來這麽聰明的一手。我更沒有想到她會我著想這麽多。而我憂慮的是這次我要不要收她的錢,以後還該不該收她的錢。

    第二天補課的時候,我們都沒有提錢這迴事。我不說是擔心以後她還會再做這樣的事情,那時候我就沒有什麽好的對策來應付。她不說更多是懼怕我怕錢退還給她,壞了她的心意,傷了她的自尊。錢這東西就是這樣,有時候多了也不是什麽好事。而感情這東西,也尤其不能沾上錢這個字,哪怕扯上一點關係,那麽它就變了味。這也是我為什麽一再反對她給我補課的錢的問題。我害怕我們的關係因為金錢而變的肮髒和另類。

    第三天本來是要迴校的。因為機會難得,我決定多呆幾天,暫時就把學校的事情擱在一邊。—在大學裏呆久了,就會發現大學還有這麽一個好處:單獨消失幾天,完全沒有人會理會你。現在你也許明白為什麽有些學生出了很多亂子而學校卻無人問津。許多聰明點的學生就是利用這一點經常間歇性的逃逃課。比如我。不過我還算個乖學生,很少逃課就是。

    下午上完課的時候,她問我要不要跟她一起去買皮箱。因為那之後的幾天,她會去天津考美術。買個箱子方便帶些隨身物品。認識她那麽久,我還從來沒有跟她一起逛過街。現在機會來了,理應是一口答應。而補課的時間也很寶貴。浪費一點對她的損失同樣巨大。

    我正猶豫著要不要答應。就聽見她有些興奮的說了句:全當休息好了!就這麽定了哦。然後就看見她孩子般跳著跑著離開的身影。—真是個傻丫頭,這麽大了,什麽事情還都一個人說了算!我在嘴裏這樣嗔怪她,心裏卻很欣喜的給了一個big smile。

    第二天下午,我們約了個地方一同出發。第一眼看到她的時候,我傻了:濃濃的眉眼,嫩白的臉蛋,紅豔的嘴唇。似乎都有精心雕琢過。加上一套綠色的風衣裹著她苗條的身體。小丫頭一下子就變成熟了很多。—我承認那是我第一次把她當作一個女人來看待,而不再是一個小丫頭。這樣的突變還真讓我有些不習慣。表現在外在的行為上就是眼珠到處轉溜,再也不敢正視她。對於某些不自在的事情,人們總是習慣這樣的反應來逃避和掩飾。不幸的是我要運用的時候卻不小心看到她腳下那雙該死的高跟鞋。—難怪感覺自己剛才渺小了很多。我有些防備的注意著點距離,並保持麵帶著微笑。其實心裏還真希望鞋底立馬斷掉該有多好。

    丫頭就是丫頭。如果因為一點外在的改變就把她當大人來看待,那真是一個大大的錯誤。這是我後來總結出來的一個經驗。

    “怎麽樣,這樣打扮還好吧?”走到跟前的第一句話就這麽直接,還有些得意呢!

    “恩,還好!”我奉承著,當然還得麵帶微笑。哎,再怎麽不開心也要裝成若無其事狀。要是讓她知道我在心裏罵她,我猜我丫那會小命就沒了。一想到我還這麽年輕,尚無妻室,怎能這般玩完?所以嘛,忍一時風平浪靜。心裏就這麽盤算著就是要我當龜孫子也就當這麽一迴啦!

    “哦?是嗎?”也許難得有這樣的機會可以在外人麵前展示一番,她似乎很開心聽到這樣的肯定的話語。甜言蜜語果然是糖衣炮彈,個個都喜歡哦。我猜想下午可以輕鬆過了。

    然後就聽見她一本正經的說:“呆會逛街的時候,不要牽我的手!也不要跟我走得太近!我們保持點距離,好嗎?不然我們就不要去了!”

    我頓時有點五雷轟頂:偶就這麽差嗎?不牽手也就好了。走的太近都不行????那丫頭還真有點絕情。

    “我沒打算牽你的手啊!逛街什麽的都是你說的,我沒有什麽意見!”雖然心裏十分不爽,但是嘴皮上可決不能輸給那個丫頭。再怎麽說我也是個男人啊!

    早說了她還是個丫頭嘛!一點都不考慮我的感受!那惹眼的高跟鞋就是個很好的證明。—這個地球上認識我而又不知道我不喜歡別人穿高跟鞋的人恐怕根本就不存在。她卻這麽明目張膽的敢在我麵前穿。擺明就是炫耀嘛!哎,看來女生太高,有時候也不是一件好事!

    我跟她一起上了公交車,找了個位置坐了下來。我故意沉默。對於她說的話也裝做一副愛理不理的樣子。

    車上的人很多。她坐靠窗戶的位置,我坐外麵。為了不讓她感受一股不可抵擋的壓強,我甘心為她做掩護的工作。可能是靠得太緊的原因,我聞到她身上散發出來一股迷人香水的味道。頓時我有點心浮意亂。對她的態度一下子也熱情了很多。她笑著提醒我保持距離。我雖然有異議,卻不得不照做。總不能說我引誘未成年少女犯罪吧!

    到了a市最為繁華的一條街了。七拐八彎的就到了一商場。我老老實實恪守著我的諾言。保持著一米多的距離。她在前,我在後。嘿嘿,看上去還真象陌生人。

    商場裏的東西琳琅滿目,我是看得眼花繚亂。經過一家內衣店的時候,她突然迴頭小聲問我:不是說過跟我買內衣嗎?那你去買件啊!說完就一個人在那裏偷笑。搞得我在那裏麵紅耳赤的。提起內衣這事情,我倒也真說過。不過當時完全是哄她開心。非常時期非常手段嘛!想不到這時候竟被她抓做把柄過來取笑我。哎。這年代的女生。。也不知道怎麽迴事,變得都這麽開放。我是沒有買過的經驗。。要不,就為了那點可貴的麵子。。。。。我還真要大聲吆喝一番,告訴全世界:我幫丫頭買內衣!去,想起來就夠丟人的!

    沉默是金。可能我的“忍氣吞聲”讓她自尊心得到很大滿足—平日裏老是被我罵做笨蛋,這次難得有機會“報複”我一下。所幸她不是個貪心的女子,笑過之後也就沒事了。於是繼續這麽走著。

    買完了箱子,我們準備打道迴府。她說很不容易出來,吃點東西再走。於是就在路邊的一家德克士坐下。啃著雞腿,喝著可樂,特別是跟自己喜歡的人在一起,真是一件十分快樂的事情。她笑著說我沒有吃相。我狡辯那是隨和。本來嘛,如果吃快餐還要象吃西餐那麽講究,那哪裏還叫吃快餐呢?

    我半戲謔半自豪的告訴她賣箱子的女老板剛才看了我幾眼。她卻笑翻了:你以為她是看你長的帥嗎?隻是因為我跟她說你英語很棒,所以她給了你一個欽佩的眼神而已!又自戀了。嗬嗬。我很是無奈。。或許這樣的場麵重複的過多。我已經麻木到不知道是反駁還是再繼續沉默。

    她突然想要借我手機用用。說是她的手機不怎麽好用,先借我的玩一晚上。—這之前我已經買了張手機卡給她。並且再三囑托隻能對我一個人用。不能告訴其他任何人這個號碼。幫她裝上手機卡的時候,我無意到收件箱裏有很多短信。號碼重複顯示是一個人,但是不是我。我有種不詳的預感。趁她不注意,我快速查看了其中一條,沒有想到的是我看到了我這一生都不想看到的文字:乖寶寶,衣服我自己洗就好,不要你幫忙哦……

    我的手急劇的在顫抖,臉也在慢慢變黑。可能她意識到了什麽,趕緊搶過了手機。

    “那是什麽?可以解釋下嗎?”我極為克製我自己的情緒,平靜的問道。

    她不說話。出奇的平靜。竟然比我還要冷靜。

    “不說是嗎?”我追問了句。

    還是沉默。

    這樣的反應隻能說明一個問題:她心虛了。

    我很想大發脾氣。雖然事情沒有完全清楚,但是我相信我聰明的大腦所給的判斷。一想到是公共場所,我就什麽都懶得去做了。看看了周圍,一群陌生的人各自享受著他們的快樂。而我卻還要因為顧及他們的安靜和她的麵子,受了委屈而不得發脾氣。這是什麽狗屁道理???想不通,真的想不通!

    “對不起,我還有事,先走了!”最終我還是很紳士的獨自離開了。隻留下她一個人在那裏享受著她那不知道是快樂還是痛苦的可樂。走的時候,我依然那樣灑脫,沒有迴頭。—這是我一貫的作風。嗬嗬,其實迴頭我怕我會心軟。

    第二天早上,她還是準時來上課!上課的時候跟平時一樣:我倆都當什麽事情也沒發生過一樣。—我是個較為理性的人。公私分明。正因為如此,上課我可以當做什麽事情都沒發生一樣,照常講我的課。她之所以什麽也不提,可能更怕我生氣。能忘則忘可能是她最希望看到的。

    講完了課,我說了句該迴去了。她小聲在我耳邊問了句:還在生氣?真沒有想到那丫頭那麽單純,那樣的事情豈能說是生生氣就可以好的???我沒有理她,整理好書桌,示意放學了。

    她撒嬌般趴在桌子上不肯走,說是不想迴去了。我說:那不行。呆會我還要帶朋友過來,不方便。她立馬迴答道:那我躺會就走。呆會我幫你關門。我從屋裏出來,在門外走了兩圈。又進去了。她看到我很詫異:不是去吃飯了嗎?還怕我偷你東西?我笑了笑:哦,不是。我是怕朋友看到你誤會!我故意氣她。希望激將法可以奏效。

    這迴果然成功。她紅了眼睛,口裏嚷了句:你什麽都不知道!就立馬起來整理她的東西。頓時嗑磕碰碰的聲音驟起。桌子上的東西也快被她收拾幹淨。眼看她要奪門而出,我立馬橫在她麵前。

    “就這麽走嗎?”我很嚴肅的看著她。準確的說我是很緊張的看著她。因為她那句“你什麽都不知道”。似乎話中有話。我很怕我錯怪了一個好人。

    “那還有什麽事嗎?”她此時已是哭作個淚人兒,看上去怪可憐的。

    “哦,你拿了我的東西。”我故作鎮定。其實我是想留住她。

    她迅速的打開書包,把我的筆記本扔了出來。又想離開。結果被我一把抓住。

    “不想解釋嗎?你知道的,這輩子我最恨別人騙我了!”我很佩服我當時還是那麽冷靜。

    “對,我是騙你!”她語氣很堅定。越是堅定,越是讓我擔心是不是錯怪她了。

    “那好,你說說我騙你什麽啦?”我依然沉住氣。

    “是不是我說了你就放我走?”她似乎比剛才更生氣了。

    這下輪到我心虛了。越發擔憂是我錯怪她了。於是角色開始演變:我由主審變成辯護律師。我也不想再追問什麽了。當做什麽事情都沒有發生好了

    “你還有東西沒有拿走!”我提醒她。

    “什麽?”她沒有意識到我的突變。

    “我。難道連我也不要了嗎?”這迴我跟她來了點浪漫。

    “你不是我的。我也拿不走。”真想不到那丫頭那時候嘴皮子還那麽硬。

    “拿不走就留下好了!”我伸手想搶下她的書包。這迴她不再掙紮,任由我搶了過去。我順勢抱住了她。一切煙火就此煙消雲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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