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於奸詐,雖然飄逸卻流於輕浮,正是公孫朝夕!

    “我還以為你迷路了,你在高陽山後山走來走去幹什麽?”公孫朝夕又歎了口氣,“小守紅兒啊,你實在該出門找個人跟著,上次在眉香客棧忘了錢袋,上上次在秦嶺丟了佩劍,上上上次迷路進了深山走不出來,還是刀二公子把你撿了迴來。四天前我就收到消息說你已到高陽,左等右等以為你又路見不平拔刀相助誰去了,原來你在我家後山看風景。”

    蕭守紅臉上紅一陣白一陣,勉強裝出一副淡漠的表情,隨便“嗯”了一聲,淡淡地道:“你還沒死?”心裏卻在暗惱:這世上也隻有公孫朝夕膽敢把她那些糗事全部記住,動不動就在她麵前吆喝,她活到十九歲也隻做過那麽兩三件糗事,卻件件都給他撞見記住。

    公孫朝夕得意地笑著道:“還沒死,讓你掛心了。”

    她差點兒就破口大罵,她哪裏對他這種小人掛心了?麵上黑了三分,仍舊淡淡地道:“無事詐死,非奸即盜。”說著她掉頭就走,筆直地往公孫朝夕的相反方向走,頭也不迴。

    “那裏不是路——”公孫朝夕一句話還沒說完,蕭守紅一腳踏空,“撲通”一聲跌進了水裏——方才她蓮步走去的那塊貌似土地的地方其實是個飄浮著浮萍的小水塘。公孫朝夕站在原地沒動,也沒去撈她起來,末了歎了口氣,喃喃地說:“人生禍福如朝夕……”

    蕭守紅從水塘裏濕淋淋的“嘩啦”一下站起來,居然整了整衣服,綰了綰頭發,仍舊淡淡地道:“你這裏有澡盆嗎?”

    公孫朝夕眨眨眼,“不但有澡盆,而且有最好的澡盆。”

    蕭守紅露出淡淡的一笑,那一刻,即使是明知道她在裝,心裏其實氣得要死的公孫朝夕,都不得不承認她笑得很美。

    公孫朝夕的茅屋裏,雖然沒有什麽東西,卻在後麵有個澡盆。

    那澡盆是杉木所製,周圍鑲了一圈白玉,沾水之後白玉上影影綽綽浮出一排字來。蕭守紅仔細一看,卻是“如醜”二字,一圈白玉上密密麻麻刻著一圈“如醜”二字,少說也二三十個。她心下詫異,想不出有什麽典故,隻是覺得此二字筆致纖秀,公孫朝夕那奸商萬萬寫不出,卻不解其意。潑起水洗澡,她享受地深吸口氣,這果然是天下第一的澡盆,無論是高度寬度深度,都讓人愜意之極。

    房後傳來江湖第一美人洗澡的聲音,房裏的公孫朝夕和西門殺卻沒有在木板上挖個洞去偷窺,因為現在房裏多了個人—

    —這個人是從大門口大搖大擺走進來的,拿著哭喪棒穿著大麻衣,神氣活現地站在公孫朝夕麵前瞪眼,“你還沒死?”

    公孫朝夕上上下下打量這位多年老友的打扮,希罕地搖搖頭,“我若死了,能看到你打扮成這樣,倒也值了。”

    “我來上墳。”馬無皮“哼”了一聲,丟給公孫朝夕一疊東西,“給你上墳的東西。”

    公孫朝夕接過一看,有氣無力地歎了一聲,“你如果不這麽喝酒,也許會長高點兒。”那一疊東西是賒賬白條,公孫朝夕“死去”的這段時間裏,馬無皮居然喝掉了三十三壇好酒,吃了五十八桌上等酒席。

    “我現在享受夠了,”馬無皮哼哼著,“你小子想幹什麽說來聽聽,雖然從小我就給你小子跑腿,但如果你替我付掉那一千三百六十九兩銀子,我就陪你過這一著。”

    公孫朝夕也瞪眼,“我什麽時候要你小子來給我上墳?”

    “那是因為你知道我會來。”馬無皮翻了個白眼,“你小子詐死,還不是因為你那蕭大美人不小心惹上了鄙夫王錢衰燈——”

    “鄙夫王錢衰燈?”西門殺一呆,“那就是驅使綠色蝙蝠殺人的……”

    公孫朝夕看著他,看了好久歎了口氣,“為什麽阿殺總是不夠聰明,鄙夫王錢衰燈,鄙夫鄙夫,除了他的確是個鄙夫之外,他手下的大批獠牙碧蝠,才是他號稱‘江湖四王之首’的法寶。”

    西門殺瞪著手中的“屠城”,過了好久才透出一口氣,喃喃地說:“鄙夫王、鄙夫王、鄙夫王……”

    “你不會怕了吧?”公孫朝夕詫異地看著他。

    “鄙夫王雖然手下人手眾多,但是論真實武功,的確不如橫扇王。”他不是怕,他是完全沒想到,公孫朝夕故弄玄虛說了半天“綠色的蝙蝠”,就是鄙夫王錢衰燈。

    “那就是了。”公孫朝夕從鼻子裏哼了一聲,“他在峨眉山喂碧蝠,不小心殺了蘇凝雪,要強暴雲晴,殺了雲晴,被雲晴好友夢迴廊撞見,殺夢迴廊,聽到江湖傳聞小守紅兒毒殺蘇凝雪,就起意栽贓小守紅兒,把她逼到走投無路,他可英雄救美,並且借小守紅兒之名除掉了他很久都看不順眼的瑞鶴五行掌滿門,鄙夫王本就明號是個鄙夫,還是個色鬼。”

    雖然公孫朝夕說得似乎滿不在乎,但是西門殺突然開始了解為什麽他要詐死、馬無皮要去喝酒吃盡美食了——鄙夫王錢衰燈雖然不是什麽好貨色,他卻是四王之首,信侯宮的宮主!

    信侯宮威震江湖數十年,五十多年前錢衰燈的外公錢棲鳥以一手“繚綾”神功名列第一高手,五十年後信侯宮雖然式微,但是依然不可小覷。錢衰燈小惡不斷從無人敢說一句不是,公孫朝夕為蕭守紅,可說是挑正大板,豁出去了。

    “咿呀”一聲,洗澡出來的蕭守紅緩緩推開後門,走了進來。

    她麵上依然淡淡的,沒什麽表情,“為我如此,值得嗎?”她淡淡地說。

    公孫朝夕愁眉苦臉地躺在床上,享受地深吸口氣,“我們是朋友,不是嗎?”

    蕭守紅微微起了一陣顫抖,握了握拳頭,沒說什麽,轉過身去,“找死。”

    “誰讓我對你一片癡心,看不得別人欺負你呢?”公孫朝夕哀哀地歎氣。

    “他就是喜歡找死。”馬無皮說,“那是他從小到大的習慣。”

    “因為你是他朋友。”西門殺冷冷地說。

    那一刻,蕭守紅覺得好像欠了公孫朝夕什麽似的。

    但是她一轉頭看見公孫朝夕愁眉苦臉的樣子,那一點點負疚便不翼而飛,這人貪生怕死,號稱為她與信侯宮翻臉,卻還不是指使別人去殺人?要單挑信侯宮的是西門殺,又不是公孫朝夕本人!

    更何況,殺人這檔子事,她本就深惡痛絕。

    西門殺第二天便啟程去調查錢衰燈的起居習慣,馬無皮啟程去調查碧蝠之毒。錢衰燈這碧蝠潛藏隱秘,如不是公孫朝夕、馬無皮這般消息靈通以打聽密聞吃飯的人,那是決計不知的。

    蕭守紅暫時和公孫朝夕留在高陽這所茅屋裏,在這風涼水冷雖然有溪流但是裏麵沒有魚,雖然有樹林但是裏麵沒有梅花鹿的“高陽山”裏困守。

    此地僅有一房、一床、一澡房、一澡盆。

    西門殺和馬無皮離開以後,蕭守紅貌似冷淡,旁若無人地去茅屋左邊看花,心裏卻在想一到晚上公孫朝夕若不肯睡地板,她豈不是要席地打坐?長此以往,她的雪膚花容定然要受到影響,若說要和公孫朝夕搶床,卻也說不出口。滿山野花處處,她卻一朵沒看進去。

    但其實比床更快麵臨的問題是吃飯,在外邊走了會兒她餓了,支起篝火煨熱幹糧,她就那麽吃。

    屋裏奇異地飄起香甜的栗子燉肉香、荔枝甘露酒的醇香、蘑菇糯米飯的香,接著是公孫朝夕大吃大喝的聲音。

    蕭守紅頓了一頓,頓時覺得自己的幹糧難以下咽,但她絕不

    可能向屋裏那個奸商乞食。咬著粗糧製成的幹餅,她維持著淡漠的表情,食不知味地吃完自己的幹糧——並且因為心有所思,迴過神的時候她已經連晚上的那份都吃了。

    她從來沒有一頓吃得這麽多過,蘭心惠質的秀氣佳人絕不能一頓飯吃下一斤餅,打了個嗝以後,她運功默查公孫朝夕的動靜——他仍在吃飯,於是放心把吃掉一斤幹餅的罪證統統丟進河裏:幹糧袋、餅渣。她默念著,讓自己忘記剛才做的蠢事,繼續在公孫朝夕的茅屋附近“散步賞花”。

    她心裏開始想第二個問題:不想和公孫朝夕共用一個澡盆,要想什麽辦法讓他不能用那澡盆洗澡?

    正當她在考慮的時候,公孫朝夕的吃飯聲突然停了,過了會兒響起了洗澡的水聲。她不由得嫌惡三分:她竟要每日和一個大男人共用一個澡盆洗澡,好髒啊!在澡房外轉了兩圈,她探頭往大房裏看:此地無灶無火,也無米飯材料,公孫朝夕的那些酒肉是從哪裏來的?

    她先看到好幾個大小不一的盒子,裏麵的飯菜早已吃得七七八八,翻倒了一地,上麵還有幾個狗腳印,就好像被狗啃過一樣——等一下,狗腳印?她腦子一轉,恍然知道他的飯菜從哪裏來,一轉身卻看見公孫朝夕頎長的身子倚在門口,手裏拎著一隻白白胖胖的小肥狗,那狗狗全身濕淋淋的,隻露出一個肥肥的肚皮,睜著一雙和鼻子一樣大的黑眼睛,正天真地看著蕭守紅。

    她被嚇了一跳,頓了頓,淡淡地道:“原來狗給你送飯。”

    小守紅兒就是這點好,明明被嚇得要死,明明氣得要命,明明肚子裏也不知說了人多少壞話,麵子上她依然堅持做她的絕世仙女,為了維持形象生而無悔、死而無憾。公孫朝夕摸了摸那小肥狗的肚皮,“照花齋的酒菜,果然是人間絕品。”他卻不問剛才她去哪裏了,還把原本給她的一份喂了狗。

    “是嗎?”她可沒聽說過什麽照花齋,也不知道現在公孫朝夕享受的東西是多麽昂貴,她隻知道他不但沒招唿她吃飯,而且把她的那份喂了狗。更可惡的是他把那條狗抓去她本想霸占的澡盆去洗澡!如此——她絕不肯與狗同浴,寧願在屋外溪水中裸浴,也不肯和狗與男人同流合汙。

    “汪!”那隻狗突然從公孫朝夕手裏掙紮下來,朝著溪水往下傾斜的地方緊張萬分地奔去。公孫朝夕嚇了一跳,然後唉聲歎氣,“飯剛吃完,還沒來得及擦嘴,要債的也不用來得這麽快吧?”

    正當公孫朝夕唉聲歎氣的時候,蕭守紅目光略有詫

    異地看著一位白衣女子緩步往這裏走來,蓮步姍姍,儀態萬千,遠觀似如花似玉,近裏一看:此女滿臉敷粉,敷得太多,走幾步就簌簌掉下,雙眉畫到長至耳朵,胭脂兩圈如猴屁股,一張嘴塗得鮮紅異常,雖是不大,卻猶如唇紅將會融化從她嘴上流下,本來麵目如何完全看不見。她頂著那一張讓人印象深刻的五顏六色的“嬌容”,對蕭守紅盈盈拜倒,聲音卻婉轉動人清雅出塵,“蕭姑娘好。”接著轉身對公孫朝夕,不低頭不見禮,一伸手,“銀子。”

    “咯拉”一聲公孫朝夕把十兩銀子放在那白衣女子手裏,“你也忒著急了點兒,難道我還會少了你飯錢?”

    方才那條小白狗跟在白衣女子身後,她數了數銀子,“嫣然一笑”,臉上的胭脂掉了一片,“我如果不來,你就當我照花齋是你家廚房,你以為我不知道?”

    公孫朝夕頗沒有麵子地揉了揉鼻子,拉過蕭守紅介紹:“這位是照花齋的大老板,姓桃……”

    白衣女子“巧笑嫣然”,“不是陶淵明之陶,而是桃花之桃。”

    公孫朝夕苦笑著道:“是是是,這位桃大老板,小守紅兒你們認識認識,她姓桃,叫桃如醜。”

    蕭守紅淡淡地一笑,“桃姑娘。”

    她卻不說“桃姑娘好。”心下一亮:公孫朝夕那澡盆上“如醜”二字,原來就是這位姑娘的名字,她是要他連洗澡的時候都忘不了他,可見桃如醜對公孫朝夕實是一往情深,又見這兩人如此“打情罵俏”,掠了公孫朝夕一眼,她覺得索然無味,轉過身去找塊石頭坐下,折了根草在手裏把玩。

    在她轉過身去的時候,公孫朝夕瞪了桃如醜一眼,“你瘋了?”他上上下下打量桃如醜的打扮,“你的品味還真差。”

    桃如醜笑意吟吟,與公孫朝夕並肩而立,慢條斯理地說:“我隻不過想來看看讓我們公孫大少收了生意不做,要替她出頭的女人是什麽樣子而已。”說這句話的時候她的聲音突然變成了既年輕又好聽又神氣的有點兒低沉的聲音。

    公孫朝夕歎了口氣,“什麽樣子?”

    “又小氣、又自私、又愛麵子、又愛裝點兒小冷酷、又想當大俠、又沒本事。”桃如醜惋惜地評價,“零分。”突然揮起條手帕咬在唇間,笑眉笑眼地看著公孫朝夕,“你找她還不如找我,我比她好多了,至少我會做飯,食量也沒有一頓飯一斤幹糧那麽大,很好養。”

    公孫朝夕居然很認真地考慮了一下,歪著頭說:“假如

    你不是品味這麽差,也許我會考慮。”

    桃如醜不以為忤,還似乎很得意,“我送你的澡盆還好用嗎?”

    公孫朝夕瞪了她一眼,“我送你的菜碗如何?”

    桃如醜歎了口氣,“這世上再沒見過比你還小氣的人了,我送你那澡盆好歹是請了贗品第一高手丘老丈巧手做的錢衰燈家澡盆的經典贗品,你竟然送我一文錢十個的破菜碗就算抵過,有你這種損友真是晦氣。”接著“媚眼”對著公孫朝夕飄了飄,“我實在看不出你那小守紅兒有哪裏好,值得你這般為她拚命。”

    公孫朝夕想了想,突地笑眯眯地說:“和你這種奸詐的人相處久了,不免就突然覺得天真的女人十分可愛——尤其是她明明很傻,卻自以為很美;明明很迷糊,卻自以為很聰明的時候。”他加了一句:“何況,她的確長得很美,不是嗎?”

    桃如醜詫異地看著他,半晌才說:“我實在看不出你是那種隻因為美色就可以為她拚命的人。”

    公孫朝夕歎了口氣,“有時我自己也想不通,不過男人為了女人做事,女人長得很美,就是很足夠的理由了。”

    桃如醜瞪著他,末了突然歎了口氣,“說實話我也有點兒心動,江湖第一美人,名不虛傳。”

    公孫朝夕眉開眼笑,拍了拍桃如醜的肩,“作為男人,你我都很老實。”

    桃如醜跟著“巧笑倩兮”,扭了扭身子做嬌嗔狀,“哎呀……討厭!”

    坐在一邊的蕭守紅凝神於眼前溪流上飄來的小花,充耳不聞那兩個打情罵俏的人究竟在說些什麽。

    她其實並不討厭桃如醜,甚至還有點兒同情:一個女人不會打扮,把自己糟蹋成那樣,實在是件很可憐的事。

    深夜,月色灑滿屋內——她心裏盤算了半天的爭床大戰沒有上演,公孫朝夕居然很紳士地說要陪桃如醜賞月,把床讓給了她。看著那兩個人手挽手出門而去,她心裏有些不是滋味:她一貫在公孫朝夕眼裏很重要,他拿她掙錢、她是他的搖錢樹,突然之間那份關注被另一個女人代替,她甚至覺得很寂寞。

    躺在床上睜眼望窗外的明月,腦子裏想的是認識公孫朝夕這幾年的點滴:在洛陽牡丹會上一見驚豔,然後他花了半年時間吹牛拍馬哄騙追求,終於漸漸讓自己習慣了他的存在。他寫《冷芳譜》掙錢,她開始是不高興的,隻不過沒說,但漸漸地也習慣了。習慣了有這樣一個人在身邊轉,習慣了這個人無時不刻不關心自己的一舉

    一動,要吃什麽要喝什麽,下個月去哪裏走哪裏比較近,小心注意不要去什麽什麽地方那裏危險等等等等。

    認識三年了,可是她並不了解他。

    他很聰明、很有點兒手腕,他貪財、非常小氣,他有不少奇奇怪怪的朋友,他愛貪便宜、愛聽吹捧、愛出名。

    除了這些,她其實並不了解公孫朝夕。

    他並不是個壞人。

    隻不過,他很多變、也很多麵。

    他是個小人。

    她在公孫朝夕的紅牙大床上靜靜地想:他是個小人,可是當她落難的時候,這個小人比朋友讓她覺得安心。依稀想起“江湖第一刀”刀狻猊那錦衣華服俊朗灑脫的模樣,她斂了斂眉角,泛起一抹愁色,刀狻猊常說:她對公孫朝夕的注意,比對他的多。

    她其實並不是故意冷落刀狻猊,隻不過能挑戰她仙女極限的,讓她失去控製做出些亂七八糟事情出來的,都是公孫朝夕。

    他和桃如醜在幹什麽?她躺在床上想,渾然不覺這張紅牙大床是如何的舒適柔軟,又是如何的奢侈豪華。

    “你讓阿殺去殺錢衰燈?”桃如醜和公孫朝夕在月下散步,桃如醜依然一身白衣女子裝束,此刻卻負手踱步,恍恍然瀟灑白衣書生的模樣,“你覺得阿殺會成功?”

    公孫朝夕頎長挺拔的身材在月下越顯飄逸,“六成六,阿殺出道至今還沒有失手過。”

    “說實話我很奇怪,”桃如醜轉過臉來看向公孫朝夕,“錢衰燈雖然該死,但是你本有碧蝠殺人的證據在手,為什麽非要阿殺去殺錢衰燈?如果把碧蝠之毒和錢衰燈養碧蝠,又在峨眉山放養幾件事宣揚出去,小守紅兒也就解困,阿殺也不必冒險。”

    “阿殺做這行也三年了,名也有了,錢也有了,總這麽幹下去不是個辦法。他若是殺了錢衰燈,名氣也就到了頂點,可以守著銀子伺候老娘去了。”

    “你想要他隱退?”桃如醜高挑起眉,“人生禍福如朝夕……”

    “他如果現在迴家種田,他老娘會很感激的。”公孫朝夕說,“他老娘快病死了……卻不準我說,她可是盡心盡力支持她兒子做殺手,說要等到阿殺名聲一揚,白道黑道嚇得屁滾尿流的那天。”

    桃如醜大笑,“西門娘子這老太婆有意思。”

    “快病死的人還要勾搭十八歲少年,那老太婆本就是個活寶。”公孫朝夕翻著白眼。

    桃如

    醜含情斜睇,“已經二十三的人還自稱十八,你以為我不知道西門娘子對你很有意思?”

    公孫朝夕瞪著眼道:“讓阿殺知道他娘有意思讓我變成他爹,那不孝子豈不是要讓他娘守寡?”

    三一著下錯滿盤棋

    在公孫朝夕的茅屋裏,蕭守紅呆呆地望著明月,突然坐了起來,抱膝怔怔地想她和公孫朝夕相識三年的點滴,越發覺得——其實他對她,很不錯。

    他雖然是個俗人、是個奸商、是個小人,但是真的一直對她很好,每當她遇難出事的時候,都會有公孫朝夕的影子,尤其是這一次……她漸漸地露出一點兒微笑,看著自己的鞋尖,這一次他做的,不管是在利用別人還是怎樣,總之他對她,真的是很好。

    蕭守紅一夜未眠,天亮的時候起來去溪邊洗漱,拆開頭發重新梳理,抬起頭來的時候微微一頓——她看到一隻蝙蝠飛過,心裏詫異:蝙蝠不是晚上才出來嗎?而且那隻蝙蝠幾乎渾然和周圍青山綠水一色,若非她自信眼力極好,是看不出來的。

    碧蝠?

    她全身一凜,握劍站起,屏息默查四下的動靜,過了一會兒——四下無人,難道這隻碧蝠隻是湊巧經過?還是鄙夫王錢衰燈突然到了這毫不起眼的高陽山?她自信一路前來高陽十分隱秘,絕不可能有人看見,但碧蝠絕非幻覺。

    正當她全神運功潛查的時候,突有所覺,驀然迴首——身後不到一尺處站著一個人。

    一個綠衣人,衣服顏色和剛才那隻碧蝠一模一樣。

    她微凝眉,徐徐橫劍,此人左眉有痣臉色蒼白,身材不高手握彎刀,必是信侯宮第二高手,號稱“一刀殺十人”的“小彎刀”李豔芳。

    他是個男人。

    叫做李豔芳。

    他為什麽出現在高陽山?蕭守紅已經無暇去想,李豔芳是她幾年來遇到的大敵之一——她慶幸公孫朝夕和桃如醜都還沒有迴來——那奸商的武功奇爛無比,桃如醜是否會武功她看不出來,但不能讓客人冒險。她不知不覺已經將公孫朝夕視為這間破茅屋的“主人”,而她自己並沒有發現。

    晨風輕拂,帶著肅殺的清寒,掠麵而過。

    “蕭姑娘。”李豔芳對她畢恭畢敬地拱手,“敝宮錢宮主有請蕭姑娘。”

    蕭守紅手裏玉劍一抬,冷冷地道:“不去。”

    李豔芳目中精光微閃,“不能不去。”

    蕭守紅手

    指青天,“朗朗乾坤,你莫非要在這裏擄人不成?”繼而退了一步,她右足點地立於小溪之旁,一足懸空在溪水之上,若是打不過,她決意依仗輕功踩水而下!“蕭守紅不是信侯宮的狗,任你唿來喝去。”

    李豔芳目中精光暴漲,低聲喝道:“那就是你自找的!”隨著喝聲,他手指暴漲一寸,根骨扭曲似在發力,而力道古怪,人隨手指那一張,已疾撲過來,沒有半點兒風聲。

    蕭守紅拔劍招架,她的劍名“天犀”,是一柄有名的溫玉劍,的確是傳說中匹配仙女的兵刃。李豔芳手指點在劍上,那玉劍竟然發出“咯咯”爆響,幾欲碎裂,蕭守紅臉上變色,陡然揮劍橫掃,一隻碧蝠被她劈死劍下血潑三尺。那碧蝠襲來無聲無息,李豔芳讚道:“好耳力!”但他五指已然扣到劍上,蕭守紅迴劍後奪,玉劍本質滑溜,在李豔芳手中竟然奪之不動,好像那劍是他血肉的一部分。蕭守紅一奪不迴,李豔芳一手往她肩頭抓來,眼看她就要嚶叮一聲按照規律撲倒在李豔芳懷裏,突地蕭守紅一口往李豔芳手上咬去,然後飛起一腳踢他下陰,鬆手放劍。那劍被李豔芳倒奪差點兒直插入懷,手上被她狠狠地咬了一口,再加上一腳,頓時劇痛入骨,手忙腳亂,一時驚愕異常:江湖傳說中冷淡孤高的蕭守紅居然會用這種下三濫的招式克敵!正當他一愣之間,蕭守紅腳尖倒撩,“霍”的勾劍在手,一劍抵上了他的頸項,居然還淡淡地捋了下頭發,“也許我該殺了你。”

    李豔芳不得不讚歎她這捋發的姿態很美,和方才發狠的女人截然不同,心裏的念頭還沒轉完,她居然撤劍後躍,淡淡地道:“本姑娘劍下從不殺人,今日且饒了你,去吧。”

    李豔芳行走江湖少說也二十年了,仍被她這幾句話說得一愣,啼笑皆非,“蕭姑娘聰明伶俐,饒命之恩,我且記下——不過你還是要跟我迴信侯宮!”他彎刀出手,刀柄係著長長的纖細鎖鏈,“當啷”一聲微響飛出,他這“殺人刀”出手從不落空,那鎖鏈在蕭守紅頸上繞了幾圈,彎刀正好抵在她的咽喉處,隻要李豔芳迴力一拖,蕭守紅立刻要破喉而死。他拉著蕭守紅,“跟我走吧。”

    蕭守紅心裏大怒:她放了這小人一條生路,他不是應該感恩戴德放手而去嗎,竟然如此對她!她心裏憤恨嘴裏卻說不出來,眼睛瞪著李豔芳,一步一步被他從溪邊拖走。

    眼看她就要這樣被拖死狗似的拖去信侯宮,突然前邊傳來“汪汪”聲,一條雪白的小肥狗攔在路前,撲上去咬李豔芳的腿。她心裏不平:她居然落到要一條狗

章節目錄

閱讀記錄

藤萍作品集所有內容均來自互聯網,繁體小說網隻為原作者藤萍的小說進行宣傳。歡迎各位書友支持藤萍並收藏藤萍作品集最新章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