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離發現屍體最近的野牛鎮,兩年前還是一片荒無人煙的水草地,棲息著一大群近千頭野牛,後來隨著達拉斯通往阿比林的鐵路開通,越來越多的人從南方通過鐵路來到阿比林,又從阿比林出發,向四麵八方展開了拓荒,不到半年就在這裏建立了一個小鎮,原先生活在這裏的野牛群也幾乎被趕盡殺絕,
如今,隻能從‘野牛鎮’這個名字上,想象出這裏以前的曆史。
小鎮的大門口,就擺放著一具巨大的野牛骨架,上麵披著氈布,隨意插著各種各樣的鮮花,像是在歡迎來到野牛鎮的人,還有幾個孩子圍著野牛的骨架在玩耍打鬧。隻不過如果這頭倒黴的野牛有靈魂的話,看見自己的屍體被放在這裏風吹日曬的,估計不會太開心。
跟著蘇克來的六個精銳槍手已經分成三批,前後進了鎮子。比爾跟著蘇克,就像是路過的旅人一般,牽著馬悠閑的在野牛鎮的街上閑逛,比爾胸口的警徽早就收了起來。帶著這玩意太惹眼,那些幹了壞事的‘本地人’不可能露麵。
野牛鎮的布局和閃金鎮差不多--實際上絕大多數的小鎮布局都差不多,幾排房子,組成一條或者兩條街,整個鎮子一覽無餘。像阿比林那樣的重鎮,人口很多,房子也多,布局可能稍微複雜一些,不過無非也就是多幾條交錯的十字路口而已,能有兩個以上十字路口的鎮子,就堪稱‘重鎮’了。
小鎮街道兩邊的房屋門口,大多都掛著各種各樣的野牛骨頭製品,有的幹脆就是一個碩大的野牛頭骨,風格簡單粗獷。
“頭兒,我們怎麽找那些本地人?這個鎮子估計有一兩百人呢。”比爾牽著馬,一路上看見帶著槍的男人就盯著人家看,心中有賊,看誰都像是賊。
一個人一個人去找當然不現實,再說了,壞人臉上又不會寫著‘我是劫匪’幾個字。那些本地人狡猾的狠,要是明著巡查,露出任何風吹草動的,他們肯定會有所防備,一旦收斂起來,藏進廣大的人民群眾的海洋裏,蘇克有再大本事也找不到他們。
兩人說著話,就來到了鎮子上的一家當鋪。所謂當鋪,是蘇克用東方人的角度來看的,實際上這裏更類似大一點的雜貨鋪,推開門進去,屋子角落裏放著幾袋子各種糧食,櫃台上有一排壇壇罐罐,裏麵是調料和各種果鋪零食,吧台後麵有個係這圍裙的胖大嬸,正拿著撣子在清理後麵的貨架,貨架上大到槍械、農具,中到馬鞍,小到勺子咖啡杯,五花八門的什麽都有。
這種店是酒鬼和窮鬼最喜歡的地方,因為除了可以買東西,也可以賣東西,任何東西,哪怕是一個破碗都能在這裏換幾個小錢花花。
蘇克隨意的掃了一眼,店裏出售的貨物,一半以上都是二手貨,應該是店主從其他人手裏低價買過來的。
胖大嬸聽到有人進門,迴頭看了看比爾和蘇克,就把雞毛撣放在吧台上,叉著腰大聲對比爾說:“喂,金發小子,我們這裏可不進行人口買賣,再說了,一個印第安人也不值錢。”
“瞎了你的眼!”比爾眼睛一瞪:“這是我們老板!”
蘇克笑了,這個胖大嬸把自己當成了印第安人,以為比爾是人口販子。也不能怪胖大嬸,離開閃金鎮之後,他們一行人一路騎馬,風塵仆仆的,渾身上下髒的要死,連臉都黢黑黢黑的,看著還真像是印第安人。
他撣了撣渾身的灰,笑道:“大嬸,我不是奴隸,也不是印第安人,一個路過的旅客而已。”
“恩?一個白人給印第安人打工?上帝,這是什麽鬼世道。”胖大嬸翻了個白眼:“好吧,你要買什麽?”
“我在北方的一個小鎮,賺了點錢,對方用純金折算給我,我想換成現金。”蘇克一邊說,一邊從口袋裏掏出一個小袋子丟在過去。
小袋子“砰”的一下落在吧台上,胖大嬸拿起袋子在手裏掂量了兩下,然後解開袋子的封口,朝裏麵看了看。
“等一下。”胖大嬸一彎腰,從吧台下拿出一座鏽跡斑斑的小天平,然後把黃金都倒在天平的一端稱重。
“一共8.5盎司。”胖大嬸把稱好的黃金重新裝迴袋子裏,對蘇克說:“我隻能按照8盎司算,一盎司十六美金!”
“你瘋了嗎?”比爾先不幹了,“我們可不是不懂行的菜鳥,純金市價,一盎司最低也可以賣18美金。”
“放屁,難道老娘不要賺錢!”胖大嬸叉著腰,理直氣壯的反問。
“十六就十六吧,我需要現金。”蘇克揮了揮手,“另外我想買兩套換洗的衣服,要稍微好一些的。”他嘿嘿笑道:“另外酒館在哪裏?好不容易賺了點錢,也該享受享受了。”
“酒館就在鎮口,我去拿錢給你,那邊架子上就有衣服,你們自己挑。你們這些混蛋男人,賺了錢就知道喝酒玩女人,難道不應該拿迴家給妻子和母親嗎?”胖大嬸的脾氣顯然不是太好,罵罵咧咧的扭著水桶一樣的水蛇腰走進裏麵的房間拿錢去了。
“該死的老女人!”比爾罵了一句,然後跟著蘇克一起去架子上選衣服。兩排襯衫、褲子什麽的,疊的整整齊齊的,下麵還有幾雙型號不同的馬靴。
“頭兒,你看!”比爾眼尖,一眼就看到一件灰褐色亞麻襯衫的袖口,有一小團已經幹涸的汙漬,汙漬的顏色和襯衫幾乎一模一樣,而且明顯已經清洗過,留下的痕跡非常淡。
想蘇克這種男人,見血的頻率比女人都高的多,立刻認出這塊小汙漬十有八九是血漬。用手稍稍用力搓了一下,落下幾顆沙子一樣的小微粒,含在嘴裏抿了抿,的確是淡淡的血腥氣。
除了襯衫之外,衣架上一大摞內衣褲裏,還有一條半新的絲綢內褲。這件絲綢製品,出現在野牛鎮這種地方,實在太顯眼了。
“你要是不怕穿死人穿過的東西,不如買下來。”蘇克用手揉了揉那條內褲,很光滑,轉頭對比爾笑道:“這玩意穿起來可比亞麻舒服的多,至少不會磨蛋。”
如今,隻能從‘野牛鎮’這個名字上,想象出這裏以前的曆史。
小鎮的大門口,就擺放著一具巨大的野牛骨架,上麵披著氈布,隨意插著各種各樣的鮮花,像是在歡迎來到野牛鎮的人,還有幾個孩子圍著野牛的骨架在玩耍打鬧。隻不過如果這頭倒黴的野牛有靈魂的話,看見自己的屍體被放在這裏風吹日曬的,估計不會太開心。
跟著蘇克來的六個精銳槍手已經分成三批,前後進了鎮子。比爾跟著蘇克,就像是路過的旅人一般,牽著馬悠閑的在野牛鎮的街上閑逛,比爾胸口的警徽早就收了起來。帶著這玩意太惹眼,那些幹了壞事的‘本地人’不可能露麵。
野牛鎮的布局和閃金鎮差不多--實際上絕大多數的小鎮布局都差不多,幾排房子,組成一條或者兩條街,整個鎮子一覽無餘。像阿比林那樣的重鎮,人口很多,房子也多,布局可能稍微複雜一些,不過無非也就是多幾條交錯的十字路口而已,能有兩個以上十字路口的鎮子,就堪稱‘重鎮’了。
小鎮街道兩邊的房屋門口,大多都掛著各種各樣的野牛骨頭製品,有的幹脆就是一個碩大的野牛頭骨,風格簡單粗獷。
“頭兒,我們怎麽找那些本地人?這個鎮子估計有一兩百人呢。”比爾牽著馬,一路上看見帶著槍的男人就盯著人家看,心中有賊,看誰都像是賊。
一個人一個人去找當然不現實,再說了,壞人臉上又不會寫著‘我是劫匪’幾個字。那些本地人狡猾的狠,要是明著巡查,露出任何風吹草動的,他們肯定會有所防備,一旦收斂起來,藏進廣大的人民群眾的海洋裏,蘇克有再大本事也找不到他們。
兩人說著話,就來到了鎮子上的一家當鋪。所謂當鋪,是蘇克用東方人的角度來看的,實際上這裏更類似大一點的雜貨鋪,推開門進去,屋子角落裏放著幾袋子各種糧食,櫃台上有一排壇壇罐罐,裏麵是調料和各種果鋪零食,吧台後麵有個係這圍裙的胖大嬸,正拿著撣子在清理後麵的貨架,貨架上大到槍械、農具,中到馬鞍,小到勺子咖啡杯,五花八門的什麽都有。
這種店是酒鬼和窮鬼最喜歡的地方,因為除了可以買東西,也可以賣東西,任何東西,哪怕是一個破碗都能在這裏換幾個小錢花花。
蘇克隨意的掃了一眼,店裏出售的貨物,一半以上都是二手貨,應該是店主從其他人手裏低價買過來的。
胖大嬸聽到有人進門,迴頭看了看比爾和蘇克,就把雞毛撣放在吧台上,叉著腰大聲對比爾說:“喂,金發小子,我們這裏可不進行人口買賣,再說了,一個印第安人也不值錢。”
“瞎了你的眼!”比爾眼睛一瞪:“這是我們老板!”
蘇克笑了,這個胖大嬸把自己當成了印第安人,以為比爾是人口販子。也不能怪胖大嬸,離開閃金鎮之後,他們一行人一路騎馬,風塵仆仆的,渾身上下髒的要死,連臉都黢黑黢黑的,看著還真像是印第安人。
他撣了撣渾身的灰,笑道:“大嬸,我不是奴隸,也不是印第安人,一個路過的旅客而已。”
“恩?一個白人給印第安人打工?上帝,這是什麽鬼世道。”胖大嬸翻了個白眼:“好吧,你要買什麽?”
“我在北方的一個小鎮,賺了點錢,對方用純金折算給我,我想換成現金。”蘇克一邊說,一邊從口袋裏掏出一個小袋子丟在過去。
小袋子“砰”的一下落在吧台上,胖大嬸拿起袋子在手裏掂量了兩下,然後解開袋子的封口,朝裏麵看了看。
“等一下。”胖大嬸一彎腰,從吧台下拿出一座鏽跡斑斑的小天平,然後把黃金都倒在天平的一端稱重。
“一共8.5盎司。”胖大嬸把稱好的黃金重新裝迴袋子裏,對蘇克說:“我隻能按照8盎司算,一盎司十六美金!”
“你瘋了嗎?”比爾先不幹了,“我們可不是不懂行的菜鳥,純金市價,一盎司最低也可以賣18美金。”
“放屁,難道老娘不要賺錢!”胖大嬸叉著腰,理直氣壯的反問。
“十六就十六吧,我需要現金。”蘇克揮了揮手,“另外我想買兩套換洗的衣服,要稍微好一些的。”他嘿嘿笑道:“另外酒館在哪裏?好不容易賺了點錢,也該享受享受了。”
“酒館就在鎮口,我去拿錢給你,那邊架子上就有衣服,你們自己挑。你們這些混蛋男人,賺了錢就知道喝酒玩女人,難道不應該拿迴家給妻子和母親嗎?”胖大嬸的脾氣顯然不是太好,罵罵咧咧的扭著水桶一樣的水蛇腰走進裏麵的房間拿錢去了。
“該死的老女人!”比爾罵了一句,然後跟著蘇克一起去架子上選衣服。兩排襯衫、褲子什麽的,疊的整整齊齊的,下麵還有幾雙型號不同的馬靴。
“頭兒,你看!”比爾眼尖,一眼就看到一件灰褐色亞麻襯衫的袖口,有一小團已經幹涸的汙漬,汙漬的顏色和襯衫幾乎一模一樣,而且明顯已經清洗過,留下的痕跡非常淡。
想蘇克這種男人,見血的頻率比女人都高的多,立刻認出這塊小汙漬十有八九是血漬。用手稍稍用力搓了一下,落下幾顆沙子一樣的小微粒,含在嘴裏抿了抿,的確是淡淡的血腥氣。
除了襯衫之外,衣架上一大摞內衣褲裏,還有一條半新的絲綢內褲。這件絲綢製品,出現在野牛鎮這種地方,實在太顯眼了。
“你要是不怕穿死人穿過的東西,不如買下來。”蘇克用手揉了揉那條內褲,很光滑,轉頭對比爾笑道:“這玩意穿起來可比亞麻舒服的多,至少不會磨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