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格蕾絲做了一個夢。


    夢裏,她和蘇克喝完酒之後,蘇克就像小說裏的紳士那樣,把她摟在懷裏,卻沒有做出任何其他的不軌動作,就這麽甜蜜相擁過了一夜。第二天醒來之後,兩個年輕人迴想起昨天發生的事情,都羞紅了臉,最後還是蘇克先生鼓足了勇氣,很有男人味的像她保證:格蕾絲小姐,我會對你負責的……


    “其實,我並不介意的……”格蕾絲小姐羞紅了臉,低著頭像蚊子一樣哼哼說。


    “格蕾絲小姐,格蕾絲小姐……”耳邊傳來輕聲的唿喚,格蕾絲下意識說了一句:“我不介意的……”然後緩緩的睜開惺忪睡眼。


    然後,索尼克頂著一頭亂糟糟的頭發就出現在她的眼前。


    “啊!”格蕾絲嚇得尖叫一聲,一把抓住床上的毯子護住胸口,有些驚恐的盯著索尼克。


    “你怎麽了?格蕾絲小姐?”索尼克也被格蕾絲嚇了一跳,撓著頭一臉不解問。


    格蕾絲低頭看了看,發現自己還穿著衣服,這才鬆了口氣,可蘇克卻不知去向。


    “蘇克呢!”


    “老板他走了好幾個鍾頭了,帶著人出去辦事。”索尼克說。


    “什麽?這個混蛋,居然這麽不負責任?!”格蕾絲大怒,要是蘇克不在,她的計劃可就全盤落空了。該死的,喝了這麽多酒,頭也開始疼了。


    “負責任?恩?”索尼克雖然還沒有成年,可該懂的事他都懂,忍不住的多看了格蕾絲小姐幾眼,心裏一陣感慨,蘇克老板果然厲害,這才幾天時間,居然又把格蕾絲小姐搞上了床!


    見索尼克笑的怪怪的,格蕾絲眼睛一瞪:“那你在這裏幹嘛?”


    “哦,格蕾絲太太叫你迴家吃飯。”


    ……


    在閃金鎮南部的荒原上,蘇克正帶著一支小隊伍縱馬狂奔。


    對於蘇克來說,提純黃金的設備和化學原料並不重要,丟了大不了再買。斯賓塞這個人卻很重要,可以說將來很長一段時間裏都能派上大用場。


    蘇克是二十世紀的正規軍校畢業的,對現代槍械的了解程度,要遠超過十九世紀的槍。雖然知道連珠搶、雙動轉輪甚至像加特林這樣大殺器的大致原理,但不代表他就可以造出來,更不可能憑空變一個武器工廠出來。


    斯賓塞是連珠搶的發明者,同時是一名優秀的槍械技師,對於這個時代的槍械有著深入研究,同時創立了一個槍械公司。從斯賓塞的經曆來看,這家夥搞研究在行,做生意並不拿手,即便在內戰中拿下了美國政府的大訂單,最後還是把公司做倒斃了。


    說實話,就算有一個武器工廠,蘇克也懶得親自去管理。他這種人,喜歡的是槍戰床戰的痛快淋漓,玩弄權術的成就感,至於管理工廠生產這種枯燥乏味的活,還是找專業人士來做比較好。


    美金到處都是,但人才卻不多。斯賓塞這樣的人,正是蘇克需要的最佳合作夥伴。


    綁架斯賓塞的是一夥叫做‘紅巾兄弟會’的土匪,和當初的道爾頓一樣,紅巾兄弟會雖然不如血浸之地的武裝團夥,但也是德克薩斯北部荒原赫赫有名的匪幫,常年在距離閃金鎮以南五十多英裏,一個叫做‘紅石山穀’的地區活動,斯賓塞他們就是在紅石山穀附近被打劫的。


    當初吉姆兄弟來勃勒楊旅館應征的時候,還提到過紅巾兄弟會。


    很快的,前方就出現一座橫亙在大地上的小山脈,整座山遠遠望去光禿禿的,一棵樹都沒有。德克薩斯北部銅鐵儲量豐富,幾乎隨處可見這種含有鐵元素土質泛紅的荒山。


    比爾當上治安官之後,去阿比林向執法官報了個道,並且更新了一下德州北部地區的劫匪資料,其中也有紅巾兄弟會的相關資料。


    治安官和執法官不是一迴事,前者是地方上自己選出來的,維護當地治安,向當地居民負責;而執法官則是政府任命,隸屬聯邦法庭,管轄一個大區域,向政府司法係統負責。


    不過執法官的主要職責,是抓捕罪犯、匪幫。像德州北部這種地方,一個執法官配幾個助手,要管理一個縣,或者方圓幾百英裏的地麵,根本力不從心。久而久之,執法官其實就變成了一個辦公室部門,專門負責開懸賞,提供各種信息,還有發賞金。當然如果有匪徒主動送上門,執法官也不介意賺一筆。


    根據現有的信息顯示,紅巾兄弟會也就七八個人,數量上和道爾頓差不多,也沒什麽大背景,不過他們不像道爾頓隻知道單幹,手段也相對溫和,甚至對外宣稱,隻要是德州的劫匪,就都是他們的兄弟,因此經常和其他劫匪做生意,和不少匪幫的關係都還不錯。


    按照他們一貫的行事手段,蘇克如果不來贖人的話,他們也不會殺害斯賓塞,而是把他賣給其他有奴隸生意的匪幫。


    “這麽有頭腦,做劫匪實在可惜了。不如去做鬼好了。”


    蘇克輕輕一提韁繩,勒馬停在紅石山穀的一個入口處。眼前是一條能容納兩三騎並行的峽穀,科比扛著一把卡賓槍,指指峽穀,問:“老板,現在該怎麽做?這山可不算小,誰知道他們藏在哪個老鼠洞裏?這個峽穀兩邊也是埋伏人的好地方,要不然先派個人去探探路?”


    蘇克迴頭看了看一個精銳槍手,淡淡笑著問:“羅本先生?”


    這次帶來的三個精銳槍手,另外兩個都是發過誓言效忠的,隻有這個羅本隻簽了服務合同,前段時間,就是他主動來詢問蘇克什麽時候去血浸之地,並且暗中給勃勒楊通風報信。


    被蘇克點到名字,羅本朝狹長的崖穀看了一眼,心中有股不好的預感,可還是硬著頭皮說:“老板你說的算,我一定服從命令,如果讓我去探路的話,我願意……”


    “羅本先生,你誤會了,我不是讓你去探路,我們還有人質在對方手裏呢,現在可不是開火的好時機。”


    說完,指了指不遠處,峽穀入口,一間看起來已經荒廢的木屋,“羅本先生,看見木屋上的風鈴了嘛?衝它開一槍!”


    按照老蘇克教過他的‘匪幫常識’,木屋裏八成有紅巾兄弟會的人或者外圍人,有人來做生意的話,酒館裏的人就會通知紅巾兄弟會,如果是真正路過的客商在裏麵歇腳,就順便打個劫什麽的。


    聽來報信的車夫說,斯賓塞他們就是在這個酒館中招被劫的,車隊得而兩個護衛中槍被殺,斯賓塞先生很冷靜,當場就舉手投降,飛快的向劫匪說明了自己是有價值的,這才保了一條命。


    羅本舉起槍,瞄準了幾秒鍾,扣動了扳機,子彈正中木屋屋簷下掛著的大風鈴,發出一聲巨響,把破舊的風鈴都給打碎了。


    “該死的,誰幹的!”木屋裏響起一個罵罵咧咧的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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