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局第二天,今天是夏國53年的5月27日,距離高考還有12天。


    然後今天看店閑著的時候,林小滿仔細比對記憶,掐著時間算日期。明年2月份,姚建芬去了鎮子上,去照顧將近預產期的知雪,直到4月份,才抱著孩子迴來。


    雖然姚建芬沒說具體的日子,但姚小年之所以叫姚小年,那是因為他出生的時候正好是小年。


    林小滿對著日曆算了算,明年的小年,那是2月1號。


    按照一般情況的40孕周來算,280天,所以知雪懷孕的日子在5月6日左右。


    而5月的2號和3號是周末,正是知雪所在學校的每月2天的休息日。


    小情侶,周末出去玩,忍不住幹柴烈火的偷吃了禁果,完全說得通。


    所以,懷孕是既定事實,她阻止不了。


    林小滿決定不管,她不覺得自己現在衝到知雪的高中去,灌一番雞湯就能讓她考出個好成績來。更何況,就知雪那戀愛腦,就算她高考真的能考到好成績,她也不會打掉姚小年的去讀書。


    而且去省城老遠了,先是要買票坐三小時車去市裏,然後再買長途票,坐五六個小時的車才能到省裏。


    所以,與其想著這些,還是考慮下如何完成任務。


    接下來的三天,林小滿全程都在看劇情,實在是這小言太長了,不花時間,根本就看不過來。


    看完之後,林小滿隻能說,知雪這個初戀炮灰,完全就是個背景板的存在,也就是個偶爾出現在江風晚迴憶中的龍套。


    至於她這個姐姐,那更是連名字都不配擁有的炮灰了。


    耗費了她這三天時間,林小滿精準的從這300萬字的言情中捕捉到了有關於她的描述。


    整整300萬字,原主就占了不到100個字的篇幅,也就出現在男主江風晚的寥寥幾句話中。


    在江風晚的口中,“小念(姚小年)小時候很苦,他的大姨就是個惡毒的賤人,生生逼死了知雪,稍有不順就會毒打虐待小念。”


    然後江風晚輕飄飄的來了句,“我已經教訓過她了,她得到了應有的懲罰。”


    最後再補充一段江風晚的心理描寫,‘對於這種毒婦,他是恨不得挫骨揚灰,但是知雪一貫善良,她一定不忍心,如果他殺了那毒婦,她泉下有知,也會怪他吧。’


    找來找去,林小滿就找到了這麽點。


    這就是知秋在劇情中的定位,男主江風晚的炮灰初戀知雪的惡毒姐姐,一個逼死妹妹虐待小孩的惡毒賤人,一個罪不可赦罪該萬死的惡毒女人!


    哼,她還說男主是渣男呢!


    把人肚子搞大了,然後拍拍屁股就去了國外!


    人渣,敗類!


    好吧,江風晚出國的時候不知道知雪懷孕了,不過,高中就騙女生醬紫醬紫,關鍵是還特麽不帶套,啊呸,垃圾!


    因為在劇情中找到了證據,林小滿很確定了,知秋被人打,肯定是渣男主幹的!


    甚至那個套路貸騙房,也極有可能是人渣男主幕後授意的。


    姚小年這個小王八羔子,知雪死的時候他六歲,失蹤的時候八歲,絕對是已經能記事的年紀了,找到了親爹,一定沒少說她壞話,更何況那小白眼狼認定了就是她和姚建芬逼死了知雪。


    終於啃完了劇情的林小滿覺得她現在好難啊。


    初戀知雪,在劇情裏是死得早,江知念(姚小年)是劇情重要人物,橫穿了整個劇情。


    而她現在要做的……如果,保大棄小,趁著姚小年還沒生下來弄死他,對於她來說,暗戳戳讓知雪流產,這絕對是很簡單的事。但是這麽做,知雪活,姚小年死,這就是嚴重違背了劇情,極有可能挨雷劈。


    選擇二,讓姚小年生下來,那樣的話,按照原主的要求,那是必須要讓知雪自己養娃,把她從悲風傷秋拉到柴米油鹽的現實中。這麽做的話,不管知雪死不死,她肯定會成為姚小年眼中的惡毒壞女人,然後就被男主記恨上。


    與劇情男主為敵,她心裏有點慌。


    咦?等等!


    如果男主找不到姚小年……問題不就解決了?


    呃,不對,還要考慮到天道的尿性,指不定拐了個彎兒,天道就把兒子給男主送迴去了。


    好愁……


    算了,不想了,還是先考慮一個現實問題——錢!


    沒錢,啥都幹不了。


    17歲讀完了初中,知秋就不讀書的在包子鋪幫姚建芬,現在22歲,整整5年,但是沒有工資。


    即使是那個短命爹在的時候,因為是女孩,知秋在家裏過的也不好,小小年紀就要幹一堆農活,真的是母女倆相依為命,所以兩人也不會分的那麽清楚,錢都是姚建芬管著的。


    知秋要買什麽了,就管姚建芬要錢。


    所以,這天早上,生意冷清了下來後,借著休息的空當,林小滿整了整自己的家當,然後發現一個心酸的事實,她隻有10塊錢!


    哎,好慘!


    要賺錢啊!


    難道做包子發財?搞連鎖加盟?


    這太超前了。


    努力迴憶了一番,林小滿也沒發現有什麽商機,目前這張地圖,就是一個經濟不發達的四五線城市下的一個位置比較偏的小鎮子。


    在這裏,絕對賺不到什麽大錢。


    而且,她要小心謹慎不能太偏離人設,怎麽辦呢?難道搞個醬料出來?還是‘自創’各種早餐的賣技術?還是……咦,目光掃到了那張原本知雪學習用的課桌上的書本,林小滿走了過去。


    這是……《故事會》!


    神思飄忽了一下,林小滿一拍腦袋,有了!


    她可以寫書啊!


    現成的!


    雖然現在電腦還是個貴重稀罕物件,網文也沒有誕生,但是有雜誌,有報紙,她可以投稿然後賺稿費。


    在這個電費還是很貴的年代,電器絕對是稀罕物件,而且姚建芬一貫勤儉慣了,所以她家還沒有電視。


    整個小鎮子上有電視的人家,最多也就一半,這都大姑娘了,原主也不方便去別人家蹭電視看,所以看店的時候,原主喜歡看諸如《故事會》這種雜誌和報紙,也算是一個消遣。


    林小滿迴憶了一番原主喜歡看的東西,然後默默黑線。


    《柳三娘尋夫記》


    《白狐報恩》


    《仙女贈藥救書生》


    ……


    嗯,很有年代風,符合年代特征,又有‘愛情’穿插,也算是早期的小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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