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原來他就是饅頭(第三更)
從文抄公到全大陸巨星 作者:一蓑煙魚2號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當日在百花穀,就是這個少年天賦驚人,愣是一遍就學會了爹爹的《萬葉飛花流》,更是因一首《故鄉的原風景》讓她看到了,自己有望超過阿瑤的曲子。
爹爹甚至都想將他留在百花穀,但沒想到,人待在房間,就這麽沒了,以至於到最後,專門跑了一趟其他五穀一地打探了一下。
可就是沒任何線索,她記得當時他說他叫宋玉。
到後麵,作者認證公會傳來消息,那位書寫了兩部流芳百世的作者也叫宋玉。
她甚至懷疑過兩人是不是同一個人,但細想,根本不可能啊,或許是湊巧了。
大陸那麽大,同名同姓的多了是了,而且靈書網那位作者,後台不是一般的大,不說別的,滅殺神祗,坑死四尊妖王,博雅書院逼的潛藏上百年的流芳老師用怨龍毒而殺,孤身一人前往妖族領地,以大魄力換迴上千名邊境將士……
兩尊神物,兩尊神祗。
這般的人,又怎麽可能是那日從天上掉下來,一臉笑嘻嘻的說是自己的粉絲人呢,差距不是一般的大。
“你怎麽會在這裏?我還以為你被人劫持走了,不是,你是怎麽出的百花穀?”林妙可是真的好奇和疑惑,實在是太意外了。
她到現在都還惦記著那《故鄉的原風景》呢,沒有宋仁的同意,她還真不能剽竊,有損她的名譽。
“我說怎麽熟悉呢,這個人就是視頻上,演奏《故鄉原風景》的人啊,在百花穀,大家還記得嗎。”
“原來是他啊,我想起來了,當時的視頻可是老火了,怪不得林妙可會這般,他們那個時候就是認識的。”
“他們是一塊來的嗎,我怎麽沒注意。”
“別說,那首《故鄉的原風景》是真的不錯,如果在這裏演繹,指不定也能讓火猿出來捧場。”
…………
周圍有眼尖的人立馬想了起來,打開【永恆光影】網,輕易的就找到了那日的視頻,一對比,這側臉基本就沒跑了。
為了防止林妙可胡亂叫名字,讓他與作者名聯想到一塊,宋仁搶先開口:“那日是我師父來此,因為有急事,便帶我離開了,忘了打招唿,其實我叫宋煜,不叫宋玉,當時第一次見麵,總要留點戒備之心的。”宋仁扯謊道。
沒辦法,誰知道有天會以真麵目相見呢,弄得作者名和當日瞎編的重複了。
林妙可表示明白,看了看他身邊的帶著眼鏡的老頭,應該是他的師父了,不過這眼鏡的樣子,怎麽有點熟悉,似乎在哪裏見到過。
不過這都無所謂了,名字隻是一個稱唿,誰在外不留點心眼呢,如今再次見到宋仁,她也早已鋪好了《故鄉的原風景》輔曲,如果合奏,一發表,絕對能在前十占個位置。
自從天音山神秘的阿瑤露臉了以後,無論是純音樂、有聲演唱《天下無雙》,還是那絕美的容顏,都一下吸粉無數,連著她的粉絲都少了一大截。
再沒新的曲子去搶一搶,她就要被世人淡忘了。
沒能力寫小說,隻能在音樂網這塊做好點了。
“沒關係的,隻要你沒事就行,你不知道,當日你突然失蹤,可讓我們擔心壞了,網上還有留言,是不是我們把你暗害了呢,”林妙可聲音變得溫柔,有點像情侶之間的撒嬌,聽得宋仁雞皮疙瘩掉一地,周圍的人一臉的不善。
酒老抿著嘴,擠眉弄眼撞了一下宋仁。
宋仁看見有人錄影,連忙解釋道:“那隻是一次見麵而已,這算是我們第二次見麵了吧,不,應該是第三次了。”
“第三次?”林妙可一愣,很快就笑了:“應該是無數次才對,那日你這般的追的力竭而暈厥,應該參加過我很多次的交流會的。”
“林小姐,你真的誤會了,那日是因為我做出了新曲,一時高興,不小心撒歡過了頭,暈厥下來,便被你帶迴來了。
因為環境陌生,便扯了些謊,那次是我們第一次見麵。”宋仁連忙道:“承蒙關照,感激不盡,總歸不能白拿了林叔叔的武學,那首音樂,就送給你了,權當謝禮。”
林妙可臉上的笑容漸漸落下,感覺有些打臉和傷自尊:“哦,原來是這樣,倒是我自作多情了,那你說的第三次……”
“天音山上,我看過你的表演,真的很厲害,加油,我就先試試了,”宋仁笑著道,言語之間都可以聽出,兩人似乎不是很親密。
眾人緩緩讓開路,林妙可皺著眉,宋仁話語已經說得很明白了,兩者有些劃清界限的感覺,她轉過身突然喊道:“那宋煜公子,也加油啊,我很期待你的表現。”
“多謝!”宋仁揚了揚手,一揮手,一架白色的鋼琴便是出現在中央台子上。
頓時,林妙可的笑容就僵硬住了,其他人都愣住了。
沒有什麽比這架鋼琴更能體現此人的身份了。
因為全大陸似乎隻有這一架。
原來是他,原來天籟音樂網上的我愛吃饅頭就是他,那個創造出《誅仙》有聲小說,而後和阿瑤合作《琵琶語》、《琵琶吟》以及彈奏《秋的思念》和《菊次郎的夏天》的才子。
是【永恆光影網】上給大家拍攝寓言故事片段,講驚悚鬼故事的饅頭爺爺。
原來他長這樣,原來他如此的年輕。
林妙可終於明白那所謂的第三次是什麽意思了。
粉絲?
真是可笑。
我愛吃饅頭會是自己的粉絲?
她現在有時在想,自己是不是他的粉絲。
沒想到,真是沒想到啊。
而其他人更是全都打開了天地網的錄影,甚至於在一旁看守的靈花閣之人。
“最神秘的我愛吃大饅頭自合作夥伴阿瑤在天音山顯露真容後,首次以真麵目出現在大同山,並一試身手,想吸引火猿得靈物。”
光是這樣的標題,天知道會吸引多少人點擊觀看。
宋仁看著鋼琴,又看了看那神秘的紅霧。
他的想法與林妙可則正好相反。
當初這群火猿的祖上,之所以被主人設置這般的屏障,絕對是為了保護它們。
那麽,為什麽自己不保護呢?
隻有一個原因,要麽,她或者他因為一些原因必須要離開,要麽,就是率先隕落。
所以,刻印在火猿血脈裏的,除了跟主人一樣喜歡好聽的音樂外,還有濃濃的思念。
這種思念,是最難忘的,也是迴憶起來最高興的日子。
所以宋仁打算彈奏一首曲子,不是《秋的思念》,而是另外一首純音樂——《千與千尋》!
爹爹甚至都想將他留在百花穀,但沒想到,人待在房間,就這麽沒了,以至於到最後,專門跑了一趟其他五穀一地打探了一下。
可就是沒任何線索,她記得當時他說他叫宋玉。
到後麵,作者認證公會傳來消息,那位書寫了兩部流芳百世的作者也叫宋玉。
她甚至懷疑過兩人是不是同一個人,但細想,根本不可能啊,或許是湊巧了。
大陸那麽大,同名同姓的多了是了,而且靈書網那位作者,後台不是一般的大,不說別的,滅殺神祗,坑死四尊妖王,博雅書院逼的潛藏上百年的流芳老師用怨龍毒而殺,孤身一人前往妖族領地,以大魄力換迴上千名邊境將士……
兩尊神物,兩尊神祗。
這般的人,又怎麽可能是那日從天上掉下來,一臉笑嘻嘻的說是自己的粉絲人呢,差距不是一般的大。
“你怎麽會在這裏?我還以為你被人劫持走了,不是,你是怎麽出的百花穀?”林妙可是真的好奇和疑惑,實在是太意外了。
她到現在都還惦記著那《故鄉的原風景》呢,沒有宋仁的同意,她還真不能剽竊,有損她的名譽。
“我說怎麽熟悉呢,這個人就是視頻上,演奏《故鄉原風景》的人啊,在百花穀,大家還記得嗎。”
“原來是他啊,我想起來了,當時的視頻可是老火了,怪不得林妙可會這般,他們那個時候就是認識的。”
“他們是一塊來的嗎,我怎麽沒注意。”
“別說,那首《故鄉的原風景》是真的不錯,如果在這裏演繹,指不定也能讓火猿出來捧場。”
…………
周圍有眼尖的人立馬想了起來,打開【永恆光影】網,輕易的就找到了那日的視頻,一對比,這側臉基本就沒跑了。
為了防止林妙可胡亂叫名字,讓他與作者名聯想到一塊,宋仁搶先開口:“那日是我師父來此,因為有急事,便帶我離開了,忘了打招唿,其實我叫宋煜,不叫宋玉,當時第一次見麵,總要留點戒備之心的。”宋仁扯謊道。
沒辦法,誰知道有天會以真麵目相見呢,弄得作者名和當日瞎編的重複了。
林妙可表示明白,看了看他身邊的帶著眼鏡的老頭,應該是他的師父了,不過這眼鏡的樣子,怎麽有點熟悉,似乎在哪裏見到過。
不過這都無所謂了,名字隻是一個稱唿,誰在外不留點心眼呢,如今再次見到宋仁,她也早已鋪好了《故鄉的原風景》輔曲,如果合奏,一發表,絕對能在前十占個位置。
自從天音山神秘的阿瑤露臉了以後,無論是純音樂、有聲演唱《天下無雙》,還是那絕美的容顏,都一下吸粉無數,連著她的粉絲都少了一大截。
再沒新的曲子去搶一搶,她就要被世人淡忘了。
沒能力寫小說,隻能在音樂網這塊做好點了。
“沒關係的,隻要你沒事就行,你不知道,當日你突然失蹤,可讓我們擔心壞了,網上還有留言,是不是我們把你暗害了呢,”林妙可聲音變得溫柔,有點像情侶之間的撒嬌,聽得宋仁雞皮疙瘩掉一地,周圍的人一臉的不善。
酒老抿著嘴,擠眉弄眼撞了一下宋仁。
宋仁看見有人錄影,連忙解釋道:“那隻是一次見麵而已,這算是我們第二次見麵了吧,不,應該是第三次了。”
“第三次?”林妙可一愣,很快就笑了:“應該是無數次才對,那日你這般的追的力竭而暈厥,應該參加過我很多次的交流會的。”
“林小姐,你真的誤會了,那日是因為我做出了新曲,一時高興,不小心撒歡過了頭,暈厥下來,便被你帶迴來了。
因為環境陌生,便扯了些謊,那次是我們第一次見麵。”宋仁連忙道:“承蒙關照,感激不盡,總歸不能白拿了林叔叔的武學,那首音樂,就送給你了,權當謝禮。”
林妙可臉上的笑容漸漸落下,感覺有些打臉和傷自尊:“哦,原來是這樣,倒是我自作多情了,那你說的第三次……”
“天音山上,我看過你的表演,真的很厲害,加油,我就先試試了,”宋仁笑著道,言語之間都可以聽出,兩人似乎不是很親密。
眾人緩緩讓開路,林妙可皺著眉,宋仁話語已經說得很明白了,兩者有些劃清界限的感覺,她轉過身突然喊道:“那宋煜公子,也加油啊,我很期待你的表現。”
“多謝!”宋仁揚了揚手,一揮手,一架白色的鋼琴便是出現在中央台子上。
頓時,林妙可的笑容就僵硬住了,其他人都愣住了。
沒有什麽比這架鋼琴更能體現此人的身份了。
因為全大陸似乎隻有這一架。
原來是他,原來天籟音樂網上的我愛吃饅頭就是他,那個創造出《誅仙》有聲小說,而後和阿瑤合作《琵琶語》、《琵琶吟》以及彈奏《秋的思念》和《菊次郎的夏天》的才子。
是【永恆光影網】上給大家拍攝寓言故事片段,講驚悚鬼故事的饅頭爺爺。
原來他長這樣,原來他如此的年輕。
林妙可終於明白那所謂的第三次是什麽意思了。
粉絲?
真是可笑。
我愛吃饅頭會是自己的粉絲?
她現在有時在想,自己是不是他的粉絲。
沒想到,真是沒想到啊。
而其他人更是全都打開了天地網的錄影,甚至於在一旁看守的靈花閣之人。
“最神秘的我愛吃大饅頭自合作夥伴阿瑤在天音山顯露真容後,首次以真麵目出現在大同山,並一試身手,想吸引火猿得靈物。”
光是這樣的標題,天知道會吸引多少人點擊觀看。
宋仁看著鋼琴,又看了看那神秘的紅霧。
他的想法與林妙可則正好相反。
當初這群火猿的祖上,之所以被主人設置這般的屏障,絕對是為了保護它們。
那麽,為什麽自己不保護呢?
隻有一個原因,要麽,她或者他因為一些原因必須要離開,要麽,就是率先隕落。
所以,刻印在火猿血脈裏的,除了跟主人一樣喜歡好聽的音樂外,還有濃濃的思念。
這種思念,是最難忘的,也是迴憶起來最高興的日子。
所以宋仁打算彈奏一首曲子,不是《秋的思念》,而是另外一首純音樂——《千與千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