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殿堂結構:全部結構按水平方向分為柱額、鋪作、屋頂三個整體構造層,自下至上逐層安裝,疊壘而成。有四種地盤分槽形式,即金箱鬥底槽、雙槽、單槽和分心鬥底槽。
殿堂型構架內、外柱同高,柱頭以上為一水平鋪作層,再上即為貫通整個房屋進深方向,隨屋麵坡度疊架的梁。廳堂型構架內柱升高,沒有貫穿整幢房屋進深方向的大梁,在柱間使用較短的梁疊架起來。
在明清官式建築中,殿堂結構僅存表麵形式,實際均為廳堂結構,稱"大木大式"。普遍應用的"柱梁作",稱為"大木小式"。而簇角梁,則稱為"攢尖",多用於小型亭榭。
1形製。清官式建築構架有大式、小式之分。大式建築等級較高,多用鬥拱。有的簷柱、內柱同高,上加主要起裝飾作用的鬥拱層,上承梁架,近似宋式殿堂構架,多數則近似宋式廳堂構架。大式也有不用鬥拱的,用材較為粗壯。小式建築規模小,不用鬥拱,用料也較節省。但無論大式或小式建築均無明伏、草伏的區別。
2柱。抬梁式構架中的柱子按位置定名。位於前、後簷最外一列柱子稱為簷柱,位於山牆正中的柱子稱為山柱,在建築的縱中線上的內柱稱為中柱,除中柱以外的內柱,均稱金柱。從故宮現存建築看,明代建築柱子尚保留了側腳、生起的作法,清代則很不明顯。
3梁。每榀梁架中主要的梁,按本身所承托的檁數定稱謂,例如上承九檁者稱為九架梁,依次有八架梁、七架梁,直至三架梁。梁的長度以步架(即檁間水平距離)來計,九架梁者長八步架,七架梁者長六步架,六架梁者長五步架等。此外,還有幾種次要的短梁,如簷柱與金柱間的梁,長僅一步架,在大式建築中稱桃尖梁,在小式建築中稱抱頭梁。如果廊寬兩步架,桃尖梁加長一倍,稱雙步梁;這時往往上麵還有一道一步架長的短梁,稱單步梁。各種類型的梁,截麵高寬比,多近於6:5,或5:4,截麵近於方形。
4鬥拱。元代以後,梁、柱節點上的鬥拱逐漸變小,與唐宋建築中的鬥拱相比,結構作用減弱,裝飾性加強。到清代鬥拱幾乎蛻化為裝飾性構件。
5其他。梁架中的叉手、托腳被取消,縱向的聯係構件減少,襻間、串等被統一成檁、墊、枋三位一體的標準作法,稱"一檁三件"。
廳堂結構:用橫向的垂直屋架。每個屋架由若幹長短不等的柱梁組合而成,隻在外簷柱上使用鋪作。每兩個屋架間用椽、襻間等連接成間。每座房屋的間數不受限製,屋架隻要椽數、相應步架的椽平長相等,各屋架所用梁柱數量、組合方式可以不同,因此不必規定平麵形式。廳堂結構施工較殿堂結構簡便,但不宜建造多層房屋。用廳堂結構建造小規模房屋,不用鋪作,稱為"柱梁作",應用普遍。
以梁柱木結構為主,牆一般不承重,所以廊柱內柱與柱之間一般安裝格門或格扇代替牆麵,多為六扇或八扇,既通風、采光、裝飾,又與外界隔斷。古代建築物較高,所以格扇造型也窄而高,細長高挑,如苗條淑女,故人們形象地稱格扇中間的條環板為腰板,束腰以下為裙板,頗為擬人化。上部的格心有直欞和菱花兩種,紋飾有正方、斜方格眼、萬字流水紋、品字迴紋、蜂窩紋、球路紋等,有的開光雕人物、花卉。玲瓏剔透,繁而有序;腰板和裙板多以浮雕裝飾,或雕刻人物故事。
古代還在堂上室內設帷幕。帷與幕有別。《說文》:“在旁曰帷”,“帷在上曰幕”。
二:中國古代建築,常常有精美的木雕,所謂雕梁畫棟、曲欄朱檻指的也就是這個。
古代室內設幾。幾為長方形,不高,類似現在北方的炕桌或小茶幾。但作用卻與炕桌等不同,主要是為坐時憑倚以稍休息。室有四角,古稱角為隅。西南隅謂之奧,西北隅謂之屋漏,東北隅謂之宧(yi,夷),東南隅謂之窔(yào,要)。”奧與窔都有幽深、黑暗的意思。陽光自戶、牖入室,室內自然是北邊亮南邊暗,所以南邊兩角以奧、窒為名。對屋漏與宦這兩個名字的來源曆來說法很多,大多附會禮製,難以自圓其說。估計與原始社會的住室情況有關,還有待於研究。四隅中以奧為最尊。
從大門走過庭院,就來到居住的主體建築前。主體建築由堂、室、房組成,都建在高台上。而且一般都是坐北朝南。堂既然建在高台上,所以堂前有階梯,左右各一,稱西階、東階。古人在室外尊左,因此西階是賓客走的。堂有東西兩麵牆,稱作東序、西序;堂的南麵沒有牆,隻有兩根柱子,叫東楹、西楹。屍為由堂人室的通道,所以孔子說:“誰能出不由戶,何莫由斯道也?”
一座建築一般都有:大門影壁廂房天井大廳正房耳房後院廈子後門
三:古人起居方式可分為席地而坐和垂足坐兩種萬式,家具形體變化主要圍繞著低矮家具和高型家具兩大係列。其中,秦漢時期家具是典型的低矮型家具。那時,人們席地而坐,所用的家具一般為低矮型,如席子、漆案、漆幾等,隨用隨置,並沒有固定的位置。到了三國時期,從少數民族地區傳入了高型坐具胡床。經過演變,中原地區出現了漸高型家具圓凳、方凳等,臥具床、塌等也漸漸變高,但占主導地位的仍然是低矮型家具。再到隋唐,多數人垂足而坐,高型家具迅速發展到完全定型,形成了新式高型家具的完整組合。
典型的高型家具椅子、凳子、桌子等已經出現,並且在上層社會中流行。直到宋代,才完全普及。中國古代家具發展到明清時代,基本定型為高型家具,而且能夠依據人體的不同身形而製定家具的造型,具有了完善成熟的家具製造體係。人們依據明清家具的功用將古代家具分為床榻類、椅凳類、桌案類、櫃櫥類、屏聯類及雜項類。椅凳類寶椅、玫瑰椅交椅和圈椅官帽椅和靠背椅杌凳桌案類方桌和圓桌條桌和條案炕桌、炕案和炕幾琴桌和棋牌桌茶幾和套幾花幾櫃櫥類圓角櫃和方角櫃頂豎拒書格多寶格箱匣屏風類曲屏鳳插屏和掛屏台架類例子項脊軒,舊南閣子也。室僅方丈,可容一人居。百年老屋,塵泥滲漉,雨澤下注;每移案,顧視無可置者。又北向,不能得日,日過午已昏。餘稍為修葺,使不上漏。前辟四窗,垣牆周庭,以當南日,日影反照,室始洞然。又雜植蘭桂竹木於庭,舊時欄楯,亦遂增勝。借書滿架,偃仰嘯歌,冥然兀坐,萬籟有聲;而庭階寂寂,小鳥時來啄食,人至不去。三五之夜,明月半牆,桂影斑駁,風移影動,珊珊可愛。麝煤融寶鼎,綺袖籠金貂,光奪窗前鏡,香粘壁上椒。
四:室內物品:
杌凳,“杌”字的本義是“樹無枝也”,故杌凳被用作無靠背坐具的名稱。有方形和長方形的,一般形式可分別為無束腰直足式和有束腰馬蹄足式兩大類型。無束腰直足式杌凳,腿足多用圓材或外圓內方材,四足都取“側腳”做法,故杌凳構件看麵大多作混麵,起圓線。有束腰馬蹄足式杌凳多數用方材,由於凳麵下起“束腰”,故足底做出兜轉的“馬蹄”式。這是明式家具的一種典型作法。
坐墩又名“繡墩”,由於它上麵多覆蓋一方絲繡織物而得名。陶製和瓷製坐具。亦稱“座墩”。圓形,腹部大,上下小,其造型尤似古代的鼓,故又叫“鼓墩”。宋代有鼓形、覆盂形等式樣。盛於明、清,明宣德窯產品式樣豐富多彩,最為著名,萬曆坐墩名品亦多。明清坐墩有別,明代墩麵隆起,清代係平麵。一般在上下彭牙上也做兩道弦紋和鼓釘,保留著蒙皮革,釘帽釘的形式。古時很早就用藤、竹等材料做坐墩,故木製坐墩常采用“開光”的做法來摹擬其構成式樣。案,是一種長方形的承具,與桌子的差別是因腳足位置不同而采用不同的結構方式,故稱“案”而一般不稱“桌”。條案也是各種長條形幾案的總稱。如書案、平頭案,翹頭案等。是一種狹長的桌子,長一丈左右,寬一尺多,放陳設品用。
筆架亦稱筆格、筆擱,即架筆之物也,為文房常用器具之一。書畫時在構思或暫息藉以置筆,以免毛筆圓轉汙損他物。為古人書案上最不可缺少之文具。筆架的材質一般為瓷、木、紫砂、銅、鐵、玉、象牙、水晶無不具備。其中實用性的筆架以瓷、銅、鐵最為普遍,觀賞性的則以玉筆架最為典型。式樣則尤為繁多。玉筆架有山形者、臥仙者、舊玉子母貓、十二峰頭為格者、也有單螭起伏為格者;瓷則有哥窯三山五山者、白定臥花娃;木則有老樹根枝蟠屈萬狀;石者有峰嵐起伏者。
墨床,亦稱墨架、墨台,是專門用來承擱墨錠的小案架。墨磨後濕潤,亂放容易玷汙他物,故製墨床以擱墨。墨床以墨定形,通常不會太大,寬不過二指,長不過三寸。造型多案架形、座托形、書卷形、博古架形,或曲折,或簡練,深受曆代文人墨客的青睞墨床為在研墨時稍事停歇,磨墨處濕潤,以供臨時擱墨之物,文房用具之一。多為木、玉、瓷所製,形狀或為床式,或為幾案式。明清以後墨床的製作材質,從古銅、玉器,發展到陶瓷、象牙、紅木、漆器、瑪瑙、翡翠、景泰藍等。
香爐即是焚香的器具。用陶瓷或金屬作成種種形式。其用途亦有多種﹐或熏衣﹑或陳設﹑或敬神供佛。香爐也可指指廬山香爐峰。香爐的款式很多,有大、小、方、圓、長,短不一;質料也有銅、鐵、錫、石、陶瓷之別,以示身價有異;刻著不同的花紋和文字,表示用途各別不同。
公認焚香“極品”為佳楠;次為沉香,沉香又分為四等,即沉水香、棧香、黃熟香、馬蹄香;再次為檀香等,可見當時評香水平之高超。
五:古代熏香分類
根據外形特征可分為原態香材、線香、盤香、塔香、香丸、香粉、香篆、香膏、塗香、香湯、香囊、香枕等。
原態香材香料經過清洗、幹燥、分割等簡單的加工製作而成。原態香材能保留香料的部分原始外觀特征,如檀香木片、沉香木塊等。
線香常見的直線形的熏香,還可細分為豎直燃燒的“立香”,橫倒燃燒的“臥香”,帶竹木芯的“竹簽香”等等。
盤香又稱“環香”,螺旋形盤繞的熏香,可掛起,或用支架托起熏燒,有些小型的盤香也可以直接平放在香爐裏使用。
塔香又稱“香塔”,圓錐形的香,可放在香爐中直接熏燒。香丸豆粒大小的丸狀的香。
香粉又稱“末香”,為粉末狀的香。
香篆又稱“香篆”、“印香”、“百刻香”,用模具將香粉壓製成特定的(“連筆”的)圖案或文字,點燃之後可順序燃盡。
膏香又稱“香膏”,研磨成膏狀的香。
塗香又稱“塗敷香”,塗在身上或衣服上的香粉、香膏等。
香湯又稱“香水”,以香料浸泡或煎煮的水。
香囊又稱“香包”,裝填香料的絲袋,有絲線可掛於頸下的稱為“佩香”。
香枕裝填香料的枕頭,可安神養生。
根據官私記載,唐朝進口或使用的香料主要有沉香、紫藤香、欖香、樟腦、蘇合香、安息香與哇爪香、乳香、沒藥、丁香、青木香、廣藿香、茉莉油、玫瑰香水、阿末香、甲香等許多品種[34]。香料或香材也是外國政府向唐朝進貢的重要物品,據官修史書不完全統計,天竺、烏萇、耨陀洹、伽毗、林邑、訶陵等國都曾向唐朝“貢獻”香料,涉及的種類主要有鬱金香、龍腦香、婆律膏、沉香、黑沉香等等。
殿堂型構架內、外柱同高,柱頭以上為一水平鋪作層,再上即為貫通整個房屋進深方向,隨屋麵坡度疊架的梁。廳堂型構架內柱升高,沒有貫穿整幢房屋進深方向的大梁,在柱間使用較短的梁疊架起來。
在明清官式建築中,殿堂結構僅存表麵形式,實際均為廳堂結構,稱"大木大式"。普遍應用的"柱梁作",稱為"大木小式"。而簇角梁,則稱為"攢尖",多用於小型亭榭。
1形製。清官式建築構架有大式、小式之分。大式建築等級較高,多用鬥拱。有的簷柱、內柱同高,上加主要起裝飾作用的鬥拱層,上承梁架,近似宋式殿堂構架,多數則近似宋式廳堂構架。大式也有不用鬥拱的,用材較為粗壯。小式建築規模小,不用鬥拱,用料也較節省。但無論大式或小式建築均無明伏、草伏的區別。
2柱。抬梁式構架中的柱子按位置定名。位於前、後簷最外一列柱子稱為簷柱,位於山牆正中的柱子稱為山柱,在建築的縱中線上的內柱稱為中柱,除中柱以外的內柱,均稱金柱。從故宮現存建築看,明代建築柱子尚保留了側腳、生起的作法,清代則很不明顯。
3梁。每榀梁架中主要的梁,按本身所承托的檁數定稱謂,例如上承九檁者稱為九架梁,依次有八架梁、七架梁,直至三架梁。梁的長度以步架(即檁間水平距離)來計,九架梁者長八步架,七架梁者長六步架,六架梁者長五步架等。此外,還有幾種次要的短梁,如簷柱與金柱間的梁,長僅一步架,在大式建築中稱桃尖梁,在小式建築中稱抱頭梁。如果廊寬兩步架,桃尖梁加長一倍,稱雙步梁;這時往往上麵還有一道一步架長的短梁,稱單步梁。各種類型的梁,截麵高寬比,多近於6:5,或5:4,截麵近於方形。
4鬥拱。元代以後,梁、柱節點上的鬥拱逐漸變小,與唐宋建築中的鬥拱相比,結構作用減弱,裝飾性加強。到清代鬥拱幾乎蛻化為裝飾性構件。
5其他。梁架中的叉手、托腳被取消,縱向的聯係構件減少,襻間、串等被統一成檁、墊、枋三位一體的標準作法,稱"一檁三件"。
廳堂結構:用橫向的垂直屋架。每個屋架由若幹長短不等的柱梁組合而成,隻在外簷柱上使用鋪作。每兩個屋架間用椽、襻間等連接成間。每座房屋的間數不受限製,屋架隻要椽數、相應步架的椽平長相等,各屋架所用梁柱數量、組合方式可以不同,因此不必規定平麵形式。廳堂結構施工較殿堂結構簡便,但不宜建造多層房屋。用廳堂結構建造小規模房屋,不用鋪作,稱為"柱梁作",應用普遍。
以梁柱木結構為主,牆一般不承重,所以廊柱內柱與柱之間一般安裝格門或格扇代替牆麵,多為六扇或八扇,既通風、采光、裝飾,又與外界隔斷。古代建築物較高,所以格扇造型也窄而高,細長高挑,如苗條淑女,故人們形象地稱格扇中間的條環板為腰板,束腰以下為裙板,頗為擬人化。上部的格心有直欞和菱花兩種,紋飾有正方、斜方格眼、萬字流水紋、品字迴紋、蜂窩紋、球路紋等,有的開光雕人物、花卉。玲瓏剔透,繁而有序;腰板和裙板多以浮雕裝飾,或雕刻人物故事。
古代還在堂上室內設帷幕。帷與幕有別。《說文》:“在旁曰帷”,“帷在上曰幕”。
二:中國古代建築,常常有精美的木雕,所謂雕梁畫棟、曲欄朱檻指的也就是這個。
古代室內設幾。幾為長方形,不高,類似現在北方的炕桌或小茶幾。但作用卻與炕桌等不同,主要是為坐時憑倚以稍休息。室有四角,古稱角為隅。西南隅謂之奧,西北隅謂之屋漏,東北隅謂之宧(yi,夷),東南隅謂之窔(yào,要)。”奧與窔都有幽深、黑暗的意思。陽光自戶、牖入室,室內自然是北邊亮南邊暗,所以南邊兩角以奧、窒為名。對屋漏與宦這兩個名字的來源曆來說法很多,大多附會禮製,難以自圓其說。估計與原始社會的住室情況有關,還有待於研究。四隅中以奧為最尊。
從大門走過庭院,就來到居住的主體建築前。主體建築由堂、室、房組成,都建在高台上。而且一般都是坐北朝南。堂既然建在高台上,所以堂前有階梯,左右各一,稱西階、東階。古人在室外尊左,因此西階是賓客走的。堂有東西兩麵牆,稱作東序、西序;堂的南麵沒有牆,隻有兩根柱子,叫東楹、西楹。屍為由堂人室的通道,所以孔子說:“誰能出不由戶,何莫由斯道也?”
一座建築一般都有:大門影壁廂房天井大廳正房耳房後院廈子後門
三:古人起居方式可分為席地而坐和垂足坐兩種萬式,家具形體變化主要圍繞著低矮家具和高型家具兩大係列。其中,秦漢時期家具是典型的低矮型家具。那時,人們席地而坐,所用的家具一般為低矮型,如席子、漆案、漆幾等,隨用隨置,並沒有固定的位置。到了三國時期,從少數民族地區傳入了高型坐具胡床。經過演變,中原地區出現了漸高型家具圓凳、方凳等,臥具床、塌等也漸漸變高,但占主導地位的仍然是低矮型家具。再到隋唐,多數人垂足而坐,高型家具迅速發展到完全定型,形成了新式高型家具的完整組合。
典型的高型家具椅子、凳子、桌子等已經出現,並且在上層社會中流行。直到宋代,才完全普及。中國古代家具發展到明清時代,基本定型為高型家具,而且能夠依據人體的不同身形而製定家具的造型,具有了完善成熟的家具製造體係。人們依據明清家具的功用將古代家具分為床榻類、椅凳類、桌案類、櫃櫥類、屏聯類及雜項類。椅凳類寶椅、玫瑰椅交椅和圈椅官帽椅和靠背椅杌凳桌案類方桌和圓桌條桌和條案炕桌、炕案和炕幾琴桌和棋牌桌茶幾和套幾花幾櫃櫥類圓角櫃和方角櫃頂豎拒書格多寶格箱匣屏風類曲屏鳳插屏和掛屏台架類例子項脊軒,舊南閣子也。室僅方丈,可容一人居。百年老屋,塵泥滲漉,雨澤下注;每移案,顧視無可置者。又北向,不能得日,日過午已昏。餘稍為修葺,使不上漏。前辟四窗,垣牆周庭,以當南日,日影反照,室始洞然。又雜植蘭桂竹木於庭,舊時欄楯,亦遂增勝。借書滿架,偃仰嘯歌,冥然兀坐,萬籟有聲;而庭階寂寂,小鳥時來啄食,人至不去。三五之夜,明月半牆,桂影斑駁,風移影動,珊珊可愛。麝煤融寶鼎,綺袖籠金貂,光奪窗前鏡,香粘壁上椒。
四:室內物品:
杌凳,“杌”字的本義是“樹無枝也”,故杌凳被用作無靠背坐具的名稱。有方形和長方形的,一般形式可分別為無束腰直足式和有束腰馬蹄足式兩大類型。無束腰直足式杌凳,腿足多用圓材或外圓內方材,四足都取“側腳”做法,故杌凳構件看麵大多作混麵,起圓線。有束腰馬蹄足式杌凳多數用方材,由於凳麵下起“束腰”,故足底做出兜轉的“馬蹄”式。這是明式家具的一種典型作法。
坐墩又名“繡墩”,由於它上麵多覆蓋一方絲繡織物而得名。陶製和瓷製坐具。亦稱“座墩”。圓形,腹部大,上下小,其造型尤似古代的鼓,故又叫“鼓墩”。宋代有鼓形、覆盂形等式樣。盛於明、清,明宣德窯產品式樣豐富多彩,最為著名,萬曆坐墩名品亦多。明清坐墩有別,明代墩麵隆起,清代係平麵。一般在上下彭牙上也做兩道弦紋和鼓釘,保留著蒙皮革,釘帽釘的形式。古時很早就用藤、竹等材料做坐墩,故木製坐墩常采用“開光”的做法來摹擬其構成式樣。案,是一種長方形的承具,與桌子的差別是因腳足位置不同而采用不同的結構方式,故稱“案”而一般不稱“桌”。條案也是各種長條形幾案的總稱。如書案、平頭案,翹頭案等。是一種狹長的桌子,長一丈左右,寬一尺多,放陳設品用。
筆架亦稱筆格、筆擱,即架筆之物也,為文房常用器具之一。書畫時在構思或暫息藉以置筆,以免毛筆圓轉汙損他物。為古人書案上最不可缺少之文具。筆架的材質一般為瓷、木、紫砂、銅、鐵、玉、象牙、水晶無不具備。其中實用性的筆架以瓷、銅、鐵最為普遍,觀賞性的則以玉筆架最為典型。式樣則尤為繁多。玉筆架有山形者、臥仙者、舊玉子母貓、十二峰頭為格者、也有單螭起伏為格者;瓷則有哥窯三山五山者、白定臥花娃;木則有老樹根枝蟠屈萬狀;石者有峰嵐起伏者。
墨床,亦稱墨架、墨台,是專門用來承擱墨錠的小案架。墨磨後濕潤,亂放容易玷汙他物,故製墨床以擱墨。墨床以墨定形,通常不會太大,寬不過二指,長不過三寸。造型多案架形、座托形、書卷形、博古架形,或曲折,或簡練,深受曆代文人墨客的青睞墨床為在研墨時稍事停歇,磨墨處濕潤,以供臨時擱墨之物,文房用具之一。多為木、玉、瓷所製,形狀或為床式,或為幾案式。明清以後墨床的製作材質,從古銅、玉器,發展到陶瓷、象牙、紅木、漆器、瑪瑙、翡翠、景泰藍等。
香爐即是焚香的器具。用陶瓷或金屬作成種種形式。其用途亦有多種﹐或熏衣﹑或陳設﹑或敬神供佛。香爐也可指指廬山香爐峰。香爐的款式很多,有大、小、方、圓、長,短不一;質料也有銅、鐵、錫、石、陶瓷之別,以示身價有異;刻著不同的花紋和文字,表示用途各別不同。
公認焚香“極品”為佳楠;次為沉香,沉香又分為四等,即沉水香、棧香、黃熟香、馬蹄香;再次為檀香等,可見當時評香水平之高超。
五:古代熏香分類
根據外形特征可分為原態香材、線香、盤香、塔香、香丸、香粉、香篆、香膏、塗香、香湯、香囊、香枕等。
原態香材香料經過清洗、幹燥、分割等簡單的加工製作而成。原態香材能保留香料的部分原始外觀特征,如檀香木片、沉香木塊等。
線香常見的直線形的熏香,還可細分為豎直燃燒的“立香”,橫倒燃燒的“臥香”,帶竹木芯的“竹簽香”等等。
盤香又稱“環香”,螺旋形盤繞的熏香,可掛起,或用支架托起熏燒,有些小型的盤香也可以直接平放在香爐裏使用。
塔香又稱“香塔”,圓錐形的香,可放在香爐中直接熏燒。香丸豆粒大小的丸狀的香。
香粉又稱“末香”,為粉末狀的香。
香篆又稱“香篆”、“印香”、“百刻香”,用模具將香粉壓製成特定的(“連筆”的)圖案或文字,點燃之後可順序燃盡。
膏香又稱“香膏”,研磨成膏狀的香。
塗香又稱“塗敷香”,塗在身上或衣服上的香粉、香膏等。
香湯又稱“香水”,以香料浸泡或煎煮的水。
香囊又稱“香包”,裝填香料的絲袋,有絲線可掛於頸下的稱為“佩香”。
香枕裝填香料的枕頭,可安神養生。
根據官私記載,唐朝進口或使用的香料主要有沉香、紫藤香、欖香、樟腦、蘇合香、安息香與哇爪香、乳香、沒藥、丁香、青木香、廣藿香、茉莉油、玫瑰香水、阿末香、甲香等許多品種[34]。香料或香材也是外國政府向唐朝進貢的重要物品,據官修史書不完全統計,天竺、烏萇、耨陀洹、伽毗、林邑、訶陵等國都曾向唐朝“貢獻”香料,涉及的種類主要有鬱金香、龍腦香、婆律膏、沉香、黑沉香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