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閔學提出的理論下,眾人通過觀看該路段監控,計算排查,雖然工作量依然不小,但與之前相比,已經相差不可以道裏計。


    很快,一輛黑色的越野車浮出水麵。


    在其他車平均三十秒左右時間通過的情況下,這輛黑色越野車卻足足用了一分多鍾,說明其在中途必定出現過什麽狀況。


    通過牌照查明,此越野車車主為鄭新立,進一步排查該人背景,發現此人有案底,而且剛出獄不足兩年。


    這一發現讓所有人振奮不已,當然不是說有案底就一定會重新犯罪,但這類人群的再犯可能性確實很高。


    據不完全統計,重大刑事案件中刑滿釋放後重新犯罪的情況占到一半以上。原因當然是多方麵的,不做學術研究,就不一一探討了。


    在做調查時,閔學他們還發現了一個奇怪的情況,這個鄭新立在城南有一套房子,卻在城北又租了一間,不知作何用途。


    而且據房東講,這兩天鄭新立正在和他商量退房事宜。


    從當前情況來看,鄭新立的嫌疑確實又進一步擴大,但是還沒有確鑿證據能將其和該案聯係到一起。


    “申請搜查令吧,這出租房一定有問題,”陸千柏一拍桌子說道。


    閔學深以為然。


    現場勘查出奇的順利,在該出租房地麵發現了被清洗的血液痕跡,並且在衛生間發現了少量皮膚組織。


    該發現雖然讓案件取得了突破性進展,卻在所有人心頭蒙上了一層陰影,看來莊蘭蘭兇多吉少了。


    勘察仍舊繼續著,閔學也幫不上什麽忙,隨意四處打量著。


    忽的,閔學拍了拍一旁站立的陸千柏,示意她看窗外。


    樓下看熱鬧的人群中,一個寸頭黑棉服中年男子混在其中觀察著,看到樓道門口有警察守門,神情有些緊張。


    赫然是鄭新立!


    和數據庫中的照片區別不大,所以閔學一眼將其認出。


    對於罪犯來說,犯罪現場是最危險的地方,很多人犯案後第一時間的反應是逃離,跑的越遠越好。


    但也有一部分罪犯,在犯罪後,會返迴現場,理由多方麵,可能是為了查漏補缺毀滅罪證,也可能是為了看有沒有被發現,或者單純是為了獲得緊張刺激的快感。


    不管怎樣,既然鄭新立出現了,現在正是抓捕的大好時機!


    下去的人多了的話,怕打草驚蛇,所以閔學和陸千柏二人悄然下樓,圍了上去。


    百步,五十步,十步...


    閔學看到與自己進度差不多的陸千柏從另一個方向圍了上來,閔學略微屈膝,準備先將人撲倒,以防鄭新立有兇器傷到周圍群眾。


    卻見陸千柏雙手一推,直接將擋在前麵的一個大漢推的趔趄一旁,而她本人則一個跨越一把扭住了鄭新立的胳膊向後反轉去!


    整個過程用時不到五秒,等鄭新立注意力從前方出租房轉移到身邊時,已經被陸千柏按倒在地了!


    “......”,閔學默默收迴了剛伸出的腿,覺得有陸千柏在場時,他隻要安靜的做個美男子就好了...


    說起來,雖然閔學上次是在案子中動過一次手,但陸千柏來得晚沒看到啊,她總覺得那三個劫匪被說服的可能性比較大。


    不得不說,閔學的“機智”還真是深入人心啊...


    在大量證據麵前,鄭新立交代的很痛快,然而並沒有給人驚喜,因為莊蘭蘭還是沒救迴來。


    據鄭新立所講,他出獄後在開店做生意,但是生意難做,很快虧空,他就想起了在ktv幾次碰到的莊蘭蘭,覺得這種地方工作的女人,手頭應該有錢。


    於是專門選擇了一個監控死角路段,誘騙莊蘭蘭上了車。


    在出租屋,鄭新立好不容易逼問出莊蘭蘭的銀行卡密碼,結果去取錢的時候發現,卡上隻有幾百塊錢存款!


    鄭新立惱羞成怒,將莊蘭蘭殺害後拋屍大海。


    現實不同於電視劇,總可以在最後一分鍾上演絕地大反轉,案子雖破了,結局卻並不總會令人開心。


    所以刑警要學會自我調節,不然遲早出心理問題。


    沒有什麽慶功宴,都是日常工作,而且也確實沒臉慶功,畢竟人都沒救迴來,破案後各迴各家。


    閔學雙手枕頭,躺在床上,音響中放著鋼琴曲,腦袋放空,盡量什麽都不去想。


    音樂確實可以撫慰人的心靈,但並不是總有用。


    此刻,閔學腦海中仍舊不受控製的在思考,人究竟是出於什麽心理去犯罪?


    貪婪?為生活所迫?緊張刺激?


    這可能是一個亙古難題,答案多種多樣,不一而足。


    自從寫了兩本犯罪類型小說後,閔學就對犯罪心理學有了足夠的興趣,閑暇時利用碎片時間,也看過數本專業書籍。


    有句話怎麽說的來著?


    “不怕同桌是學霸,就怕學霸過暑假!”


    這話也側麵說明了,如果一個學霸肯花時間撲在一件事情上,效果是驚人的。


    雖然沒有經過係統學習,但閔學的犯罪心理學基礎知識儲備,已經可以比擬專業畢業生。


    閔學有想寫一本犯罪心理學分析的衝動,但現階段他的段位遠遠不夠,著書立說,從來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閔學決定繼續從小說入手,思路已經有了,以犯罪心理為綱,就根據親身經曆的真實案例改編,涉案地名人名均用化名,來寫一部刑事偵緝小說。


    正在偵辦的案件涉及機密當然不能寫,但已經偵破的案件顯然不受此製約。


    叫什麽名字好呢?


    閔學想了想,既然決定以犯罪心理為主線貫穿全文,那麽就叫《犯罪心理》好了。


    簡單明了,直抒胸臆!


    似乎和上本書《心理罪》有些雷同?


    閔學沒太在意,畢竟這才是閔學真正意義上的第一本刑偵小說。


    而且想多了也沒用,打開word就是幹!


    閔學開始梳理大綱,這並非一日之功,而且現階段他親曆的案件也沒幾個,所以這本書離完成可能還要很久很久。


    當然,可以學習《白夜追兇》,不著急,咱分部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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