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阿德曼的攻擊試煉結果出來時,又引起了轟動。他一劍的念刃威力達到一千五百點,隻怕連熔岩惡魔的皮都能割傷。
我湧出衝動,想親自揮劍與他再較高下,但不停有人說:“黑棺劍聖好勝心切,連血都吐出來了。”聽著這話,我真快要吐血一般,我五內俱焚,咬牙切齒,隻想追砍造謠者,但造謠者實在太多。
阿德曼走向我,躬身道:“劍聖大人,請持劍考驗我。”
有人把那柄試煉長劍遞在我手裏,我冷哼一聲,舌頭不疾不徐地舔了舔劍刃,這動作無疑顯得兇殘蠻荒、就如野獸食肉之前舔自己的牙齒,足以令人心驚肉跳,魂不守舍。
此刻,我,既是死亡。
但遞給我長劍的那個侍從忽然對另一個侍從說:“你有紙嗎?”
另一人說:“要紙做什麽?”
第一人說:“我之前大號沒有擦手,那糞坑好髒。”
我足足用了三大杯水漱口,仍覺得意猶未盡。也幸虧我是公爵,否則在號泣村會被按上浪費水源的罪名而判刑勞改。
諾曼提醒道:“聚集念刃,拿捏強弱,不能超過七百點,否則會引發報警。”
我揮劍試了試,劍上的燈管發紅,我又試了下,它變成了綠色,如此力度剛好。
阿德曼在我不遠處站定,穿鎧甲,擺架勢,笑道:“來吧,劍聖大人!”語氣很輕蔑。
我恨不得一招弑神轟過去,但我心胸豁達,從不與人計較,像先前那個遞劍的侍從,我也隻不過把他扔到糞坑裏去而已。我控製力道,發出石杉念刃,劍身發綠,強弱精準極了。
阿德曼身上罩著一層弱光,七百程度的念刃甚至沒能讓他後退半步。
那些無聊的旁觀者和誌願者驚唿:“阿德曼擋住了黑棺劍聖!他果然不輸給對手!”現場掌聲雷動,好像黑棺輸給了劍盾會。
他媽的,這群王八蛋,真是斷章取義,混淆是非!老子要是使出聖徒一擊,把這大廳都給攪塌了。
我忍耐脾氣,又用那個意念儀器,以精確的念力攻擊阿德曼,這門手藝我熟門熟路,因為在瘋網中這勾當我幹過好幾迴。即使我很想把這阿德曼攪得大小便失禁,可那樣做未免有失身份。而且我越與他交手,越感到他的卓越不凡,他的念刃未必會輸給未被聖徒附體的我。
他才四十歲不到,換言之,他是個天才。
不過這麽一看,我不更是天才麽?
兩分鍾後,阿德曼笑著摘下頭盔,朝我點頭而去。
我笑容僵硬,但還得竭力顯得友善。
突然間,人群大叫,這些凡夫俗子別的本事沒有,大驚小怪的毛病一個比一個重,一遇到無足輕重的異常便叫得震天響,好像朗利·海爾辛又跑過來把鄧恩公爵殺死一次似的。
我不是湊熱鬧的那種人,我根本懶得去湊熱鬧,像我這種世外高人,自然是風輕雲淡,笑看世人蠅營狗苟,忙忙碌碌的。
我推推搡搡,罵罵咧咧,把圍觀的人牆親手撕開,那是個體格強壯無比的男人,他一劍轟出來一千八的力量。
他表情平靜,似乎這事根本算不得什麽。
這裝模作樣的家夥,他肯定已累出了重傷,可掩飾的倒也巧妙,測試他的是內夫,下兩輪他也輕易闖過。
他的名字是賈蘭,是尼麗口中的屠夫。
諾曼喊道:“喂!魚骨公爵!你看熱鬧要看到什麽時候?你這邊的參賽者等你半天了。”
我嚷:“誰看熱鬧了?我隻是感受到殺氣,這大會中混入了刺客。”
此言一出,眾人頓時陷入騷亂,試煉暫時中止,唉,世人蠢笨,總分不清真話假話,我不過隨口這麽一說...
拉米亞把我拉到幕後海扁了一頓,我鼻青臉腫地迴到原位,參賽者看著我,問:“大人,你怎麽了?”
我微笑道:“刺客已被我解決。”
旁邊的警衛:“刺客在哪兒?”
我:“刺客已消失在無盡的虛空中。”
他們真信了這話,滿眼亮晶晶的像是星星,唉,若他們並不愚昧,便不會盲目崇拜我,可他們如此愚昧,又令我倍感憐憫。
又有聲音響起:“看,是尼麗小姐,公爵的遺孤!她身邊的那個人是誰?”
我由衷笑了起來,因為那個與尼麗相伴的正是彌爾塞。尼麗緊緊地挽住彌爾塞的手臂,彌爾塞依舊背脊挺拔,高昂腦袋,英俊的臉龐與堅定的眼神,曾經如陽光般溫煦,現在卻似被一層淡淡的雲遮住了。
不知是誰議論道:“這人是個伯爵,叫彌爾塞,聽說尼麗和他訂婚了!你看他腰間的劍,那是老公爵的三生神恩!”
“尼麗大小姐怎會看上這人?他根本無權無勢,還是個窮光蛋!他的武藝很高嗎?我看不見得。”
“這卑鄙小人,竟然趁人之危!尼麗還是個孩子,她一定是被此人的小白臉迷得神魂顛倒。”
“但她身後勢力不小,那些忠臣難道任由她被這騙子拐走?”
“她一定被騙得定下了婚約,以騎士美德發了誓,所以無法反悔。”
“啊!啊!我好恨!尼麗大小姐將來可是要做侯爵的!我聽說她繼承了公爵所有的錢,富可敵國!”
“咱們暗地裏把這個彌爾塞做了,也就從背後一抹脖子的功夫。”
他們越說越酸,口水洋溢著陳醋的芬芳。我試圖找到這些滿嘴跑火車的家夥,看看他們的嘴臉,可似乎每個人都這副腔調。
我承認,如果換做以前,我也好不到哪兒去。當初彌爾塞與達莉亞交往時,我喝的醋足以把太陽王酸死。但時過境遷,我已非吳下阿蒙,我由衷地祝福我的好兄弟彌爾塞,希望他能成為公爵,然後把劍盾會的利益出賣給我....不不不,讓雙方的盟約更加牢固。
尼麗摸了摸彌爾塞的下巴,踮起腳尖,獻上一吻,這麽做又引來如潮水般的白眼。咦,我怎麽聽見有狗叫聲?聲音孤單淒涼得很?
尼麗說:“去吧,加油。”
彌爾塞走向諾曼,我一個箭步攔住了他,說:“同學,你的號應該輪到我這邊。”
彌爾塞看著我那條跑道上準備衝刺的參賽者,苦笑道:“朗基,他還沒測完呢。”
我說:“你在我這邊排隊,那家夥一看就是軟腳蝦,跑不動的,幾秒鍾就完事兒。”
結果那小子跑了八秒五,劍刃力道八百,擋住了我的一劍,撐過了精神攻勢,浪費了我足足十分鍾。
他迴到我麵前,目光炯炯,耀武揚威,說道:“記住我的名字,我是司樂吉,莫欺少年窮,乘風破浪會有時,....”
我嗯嗯啊啊地點了點頭,還是沒記住。
等了半天的彌爾塞穿上鎧甲,計時員工準備就緒,正準備喊開始,我說:“過關!”
計時員愕然道:“我還沒測呢。”
我冷笑道:“以我的眼光來看,此子身手了得,何必浪費時間,多跑一次?”
計時員:“可....公爵,這是規矩。”
我喊道:“你難道不相信我劍聖朗基努斯的眼光?我看中的人還會有錯嗎?依我看,直接讓彌爾塞當公爵得了,哪兒來那麽多事?”
此言又被那群醋精聽到,於是惹起眾怒,罵聲不絕。彌爾塞歎道:“朗基,現在你是考官,還請公正一些。”
我朝他單眼眨了眨,說:“我最公平不過了,一切有我,此位非你莫...”
諾曼怒道:“劍聖,你再這麽瞎搞我取消你裁判的資格了!”
在這一刹那,我深深體會到了這世界的惡意,以至於手腳發涼,心跳乏力。即使在這人類幾乎滅絕的年代裏,竟也不容許我小小的徇私枉法嗎?世人為何對我如此苛刻?這世界究竟是還能不能好了?
彌爾塞說:“開始吧。”
計時員發槍後,彌爾塞衝出起跑線,快如離弦之箭,訊如流星趕月,當他躍過終點,時間顯示為五秒三,這成績僅次於阿德曼,是目前的第二神速,當然沒算上我。
我喜道:“看?我怎麽說來著?”
醋精們又說:“是三生神恩的力量,他借助了這寶劍上的念刃之力!”“他還想借黑棺劍聖一步登天,不勞而獲?真是卑鄙,太卑鄙了。”
我想用瘋網將他們一網打盡,可這些人的精神十分無趣,瘋網懶得捕捉他們。
彌爾塞卸下寶劍,拿起一旁的普通長劍,麵對玻璃牆,驀然運勁斬出念刃,那念刃轟擊在牆上,隆隆聲中,立時就讓人感受到不同凡響之處。
牆上數值顯示,這一擊念刃達到了一千五百零一十,與阿德曼在伯仲之間。人們因為這一好成績而變得興奮,開始交頭接耳,談論不停。
如我所料,彌爾塞的念刃突飛猛進,他肯定不曾習得海爾辛大師傳授的進階技巧,可基礎而言,絕不遜色於我。
我頓時感到氣惱:這小子人長得帥,學武天賦又高,還討了個二十歲出頭的美女侯爵做老婆,日子春風得意,我怎麽從來就不曾有這樣的好運氣?是,我現在地位崇高,名望尊隆,可那是我拚死拚活爭取得來的,我可以問心無愧,理直氣壯的說,我從來沒有像彌爾塞這樣肆無忌憚的開掛....
瘋網中似乎有人說我臉皮厚,又似乎是我的幻聽,總而言之,彌爾塞毫無懸念地通過了考驗,進入了淘汰賽。
我湧出衝動,想親自揮劍與他再較高下,但不停有人說:“黑棺劍聖好勝心切,連血都吐出來了。”聽著這話,我真快要吐血一般,我五內俱焚,咬牙切齒,隻想追砍造謠者,但造謠者實在太多。
阿德曼走向我,躬身道:“劍聖大人,請持劍考驗我。”
有人把那柄試煉長劍遞在我手裏,我冷哼一聲,舌頭不疾不徐地舔了舔劍刃,這動作無疑顯得兇殘蠻荒、就如野獸食肉之前舔自己的牙齒,足以令人心驚肉跳,魂不守舍。
此刻,我,既是死亡。
但遞給我長劍的那個侍從忽然對另一個侍從說:“你有紙嗎?”
另一人說:“要紙做什麽?”
第一人說:“我之前大號沒有擦手,那糞坑好髒。”
我足足用了三大杯水漱口,仍覺得意猶未盡。也幸虧我是公爵,否則在號泣村會被按上浪費水源的罪名而判刑勞改。
諾曼提醒道:“聚集念刃,拿捏強弱,不能超過七百點,否則會引發報警。”
我揮劍試了試,劍上的燈管發紅,我又試了下,它變成了綠色,如此力度剛好。
阿德曼在我不遠處站定,穿鎧甲,擺架勢,笑道:“來吧,劍聖大人!”語氣很輕蔑。
我恨不得一招弑神轟過去,但我心胸豁達,從不與人計較,像先前那個遞劍的侍從,我也隻不過把他扔到糞坑裏去而已。我控製力道,發出石杉念刃,劍身發綠,強弱精準極了。
阿德曼身上罩著一層弱光,七百程度的念刃甚至沒能讓他後退半步。
那些無聊的旁觀者和誌願者驚唿:“阿德曼擋住了黑棺劍聖!他果然不輸給對手!”現場掌聲雷動,好像黑棺輸給了劍盾會。
他媽的,這群王八蛋,真是斷章取義,混淆是非!老子要是使出聖徒一擊,把這大廳都給攪塌了。
我忍耐脾氣,又用那個意念儀器,以精確的念力攻擊阿德曼,這門手藝我熟門熟路,因為在瘋網中這勾當我幹過好幾迴。即使我很想把這阿德曼攪得大小便失禁,可那樣做未免有失身份。而且我越與他交手,越感到他的卓越不凡,他的念刃未必會輸給未被聖徒附體的我。
他才四十歲不到,換言之,他是個天才。
不過這麽一看,我不更是天才麽?
兩分鍾後,阿德曼笑著摘下頭盔,朝我點頭而去。
我笑容僵硬,但還得竭力顯得友善。
突然間,人群大叫,這些凡夫俗子別的本事沒有,大驚小怪的毛病一個比一個重,一遇到無足輕重的異常便叫得震天響,好像朗利·海爾辛又跑過來把鄧恩公爵殺死一次似的。
我不是湊熱鬧的那種人,我根本懶得去湊熱鬧,像我這種世外高人,自然是風輕雲淡,笑看世人蠅營狗苟,忙忙碌碌的。
我推推搡搡,罵罵咧咧,把圍觀的人牆親手撕開,那是個體格強壯無比的男人,他一劍轟出來一千八的力量。
他表情平靜,似乎這事根本算不得什麽。
這裝模作樣的家夥,他肯定已累出了重傷,可掩飾的倒也巧妙,測試他的是內夫,下兩輪他也輕易闖過。
他的名字是賈蘭,是尼麗口中的屠夫。
諾曼喊道:“喂!魚骨公爵!你看熱鬧要看到什麽時候?你這邊的參賽者等你半天了。”
我嚷:“誰看熱鬧了?我隻是感受到殺氣,這大會中混入了刺客。”
此言一出,眾人頓時陷入騷亂,試煉暫時中止,唉,世人蠢笨,總分不清真話假話,我不過隨口這麽一說...
拉米亞把我拉到幕後海扁了一頓,我鼻青臉腫地迴到原位,參賽者看著我,問:“大人,你怎麽了?”
我微笑道:“刺客已被我解決。”
旁邊的警衛:“刺客在哪兒?”
我:“刺客已消失在無盡的虛空中。”
他們真信了這話,滿眼亮晶晶的像是星星,唉,若他們並不愚昧,便不會盲目崇拜我,可他們如此愚昧,又令我倍感憐憫。
又有聲音響起:“看,是尼麗小姐,公爵的遺孤!她身邊的那個人是誰?”
我由衷笑了起來,因為那個與尼麗相伴的正是彌爾塞。尼麗緊緊地挽住彌爾塞的手臂,彌爾塞依舊背脊挺拔,高昂腦袋,英俊的臉龐與堅定的眼神,曾經如陽光般溫煦,現在卻似被一層淡淡的雲遮住了。
不知是誰議論道:“這人是個伯爵,叫彌爾塞,聽說尼麗和他訂婚了!你看他腰間的劍,那是老公爵的三生神恩!”
“尼麗大小姐怎會看上這人?他根本無權無勢,還是個窮光蛋!他的武藝很高嗎?我看不見得。”
“這卑鄙小人,竟然趁人之危!尼麗還是個孩子,她一定是被此人的小白臉迷得神魂顛倒。”
“但她身後勢力不小,那些忠臣難道任由她被這騙子拐走?”
“她一定被騙得定下了婚約,以騎士美德發了誓,所以無法反悔。”
“啊!啊!我好恨!尼麗大小姐將來可是要做侯爵的!我聽說她繼承了公爵所有的錢,富可敵國!”
“咱們暗地裏把這個彌爾塞做了,也就從背後一抹脖子的功夫。”
他們越說越酸,口水洋溢著陳醋的芬芳。我試圖找到這些滿嘴跑火車的家夥,看看他們的嘴臉,可似乎每個人都這副腔調。
我承認,如果換做以前,我也好不到哪兒去。當初彌爾塞與達莉亞交往時,我喝的醋足以把太陽王酸死。但時過境遷,我已非吳下阿蒙,我由衷地祝福我的好兄弟彌爾塞,希望他能成為公爵,然後把劍盾會的利益出賣給我....不不不,讓雙方的盟約更加牢固。
尼麗摸了摸彌爾塞的下巴,踮起腳尖,獻上一吻,這麽做又引來如潮水般的白眼。咦,我怎麽聽見有狗叫聲?聲音孤單淒涼得很?
尼麗說:“去吧,加油。”
彌爾塞走向諾曼,我一個箭步攔住了他,說:“同學,你的號應該輪到我這邊。”
彌爾塞看著我那條跑道上準備衝刺的參賽者,苦笑道:“朗基,他還沒測完呢。”
我說:“你在我這邊排隊,那家夥一看就是軟腳蝦,跑不動的,幾秒鍾就完事兒。”
結果那小子跑了八秒五,劍刃力道八百,擋住了我的一劍,撐過了精神攻勢,浪費了我足足十分鍾。
他迴到我麵前,目光炯炯,耀武揚威,說道:“記住我的名字,我是司樂吉,莫欺少年窮,乘風破浪會有時,....”
我嗯嗯啊啊地點了點頭,還是沒記住。
等了半天的彌爾塞穿上鎧甲,計時員工準備就緒,正準備喊開始,我說:“過關!”
計時員愕然道:“我還沒測呢。”
我冷笑道:“以我的眼光來看,此子身手了得,何必浪費時間,多跑一次?”
計時員:“可....公爵,這是規矩。”
我喊道:“你難道不相信我劍聖朗基努斯的眼光?我看中的人還會有錯嗎?依我看,直接讓彌爾塞當公爵得了,哪兒來那麽多事?”
此言又被那群醋精聽到,於是惹起眾怒,罵聲不絕。彌爾塞歎道:“朗基,現在你是考官,還請公正一些。”
我朝他單眼眨了眨,說:“我最公平不過了,一切有我,此位非你莫...”
諾曼怒道:“劍聖,你再這麽瞎搞我取消你裁判的資格了!”
在這一刹那,我深深體會到了這世界的惡意,以至於手腳發涼,心跳乏力。即使在這人類幾乎滅絕的年代裏,竟也不容許我小小的徇私枉法嗎?世人為何對我如此苛刻?這世界究竟是還能不能好了?
彌爾塞說:“開始吧。”
計時員發槍後,彌爾塞衝出起跑線,快如離弦之箭,訊如流星趕月,當他躍過終點,時間顯示為五秒三,這成績僅次於阿德曼,是目前的第二神速,當然沒算上我。
我喜道:“看?我怎麽說來著?”
醋精們又說:“是三生神恩的力量,他借助了這寶劍上的念刃之力!”“他還想借黑棺劍聖一步登天,不勞而獲?真是卑鄙,太卑鄙了。”
我想用瘋網將他們一網打盡,可這些人的精神十分無趣,瘋網懶得捕捉他們。
彌爾塞卸下寶劍,拿起一旁的普通長劍,麵對玻璃牆,驀然運勁斬出念刃,那念刃轟擊在牆上,隆隆聲中,立時就讓人感受到不同凡響之處。
牆上數值顯示,這一擊念刃達到了一千五百零一十,與阿德曼在伯仲之間。人們因為這一好成績而變得興奮,開始交頭接耳,談論不停。
如我所料,彌爾塞的念刃突飛猛進,他肯定不曾習得海爾辛大師傳授的進階技巧,可基礎而言,絕不遜色於我。
我頓時感到氣惱:這小子人長得帥,學武天賦又高,還討了個二十歲出頭的美女侯爵做老婆,日子春風得意,我怎麽從來就不曾有這樣的好運氣?是,我現在地位崇高,名望尊隆,可那是我拚死拚活爭取得來的,我可以問心無愧,理直氣壯的說,我從來沒有像彌爾塞這樣肆無忌憚的開掛....
瘋網中似乎有人說我臉皮厚,又似乎是我的幻聽,總而言之,彌爾塞毫無懸念地通過了考驗,進入了淘汰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