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 鍾意是被酒店的門鈴聲吵醒的。


    他從鵝絨枕頭中抬起頭, 木然了好幾秒, 才踉蹌著下床往門口走。


    帶著白手套的服務生滿臉堆笑, 推著小餐車進到屋內, 快速擺好盤, 再無聲地退了出去。


    鍾意怔怔地看著餐車上剛出爐的麵包,跟冒著熱氣的牛奶, 抬頭在屋裏找了一圈, 沈西風已經不在了。


    什麽時候走的,怎麽也沒叫他?


    鍾意看了看牆上的掛鍾,已經快到10點了。


    他這一覺睡得極為酣暢, 這會兒醒了,人雖是懶懶的, 但精神頭已經恢複了過來。


    昨晚好像一沾上枕頭就睡著了,整晚連個夢都沒怎麽做。


    他這段時間很少能有這樣高質量的睡眠, 感覺整個人滿血複活了。


    洗漱完畢後,鍾意在餐車前坐下,先咬了口麵包,見是紅豆餡兒的, 不由得笑了——沈西風如今對自己的口味把握得相當到位呢。


    他邊吃邊打開手機, 就看到沈西風八點過給自己的留言:


    “我去台裏練歌, 你要沒事可以過來看看。”


    事的確是沒有, 但昨晚自己是怎麽說的來著?


    鍾意迴想了下, 隨口扯的幌子似乎有那麽點牽強, 替人家參加物理競賽……


    估計這樣的借口,隻有向來跟競賽無緣的學渣才會相信吧。


    吃完早飯,鍾意開始換衣服,當他打開自己的背包一看,傻眼了。


    昨晚迴寢室匆忙抓的都是長褲,上衣一件都沒帶……


    他沉默片刻,轉身想去找沈西風的行李箱。


    路過大床時,鍾意突然瞥見自己的枕頭旁揉巴著一堆衣料,拿起來一看,是件黑色長袖t。


    這個圖案的t,是沈媽媽給他倆買的,自己那件是灰色,那這個很明顯應該是沈西風的。


    為什麽會放在這裏?特意留給他穿的嗎?


    好好的衣服不疊好,壓得這麽皺!


    鍾意有些嫌棄地使勁抖了抖,套頭穿上了。


    沈媽媽老是愛買同款不同色的衣服給他倆穿。鍾意問過一次,得到的答案是“買一送一,等於另一件不要錢呢!”


    常年不逛商場的鍾意隻好接受了這‘不要錢’的饋贈,同時暗自感慨在互聯網經濟的衝擊之下,實體經濟已經舉步維艱到這個地步了,動不動就甩賣打折。


    他腦子超負荷運轉了兩天,下飛機後所有注意力都在沈西風的臉上,哪裏還記得他穿了什麽。


    不過他臨睡前的順手一抓,幾乎是出於本能,就為貪圖那點沈西風的氣味,好睡個安穩覺。


    覺是睡得很好,他把自己做過的丟臉事兒全忘了,這會兒穿著人家昨晚穿過的衣服還挺美。


    鍾意把偏長的衣袖往上折了幾折,抓起手機就出了門。


    這個周末正值五一假期,加上晴日微風,街上人來人往的,很是熱鬧。


    鍾意沒好意思馬上去找沈西風,衝動過後,他也有些後悔。


    什麽都沒仔細想,就貿貿然跑去另一個城市,還被人當場抓包,這事兒對他而言太過羞恥,需要時間來緩緩。


    初三那年,鍾意的確來過南京參加英語競賽,他搪塞沈西風的那個借口倒也不是胡謅。


    初中時的鍾意還沒住校,那時候是姑姑在家照顧他。


    青春期喪母的孩子,陰鬱得好像不透光的濃積雲,隨隊來參賽,除了比賽當天,其餘時間連房門都不願意出。


    如果那時遇見沈西風,估計自己正眼都不會瞧他一下吧。


    鍾意走在梧桐樹蔭之下,看陽光如何穿枝透葉地往下傾灑,身子被曬得暖烘烘的,有股清冽的洗衣液味道,和幾絲任何人工香料都無法模擬的,沈西風獨有的味道。


    睡飽喝足的鍾意心情很不錯,又難得有這樣漫無目的閑逛的時光,看天氣這樣好,就到處走走吧。


    鍾意隨著人群東飄西蕩,沒多久來到個廣場上,太陽曬得厲害,他想買瓶飲料,轉頭看見街邊賣糖葫蘆的大爺,咧著嘴衝自己憨憨一笑。


    他見不得這樣的畫麵,立刻掏了一百塊錢遞過去,本想抽身就走,那大爺也是個認死理兒的,拉著他一定要他挑兩串再走。


    無奈之下,他隻好選了串冰糖草莓,又被大爺多塞了兩串在手裏,這才脫了身。


    沒走幾步,賣花的小女孩怯怯地攔在路中間,遞上自己手裏的花。


    鍾意隻得掏錢買了一大把紅白相間的康乃馨,


    周圍的小販見來了位如此好說話的小帥哥,全都圍了上來,賣力兜售自己的東西。


    所以當沈西風的電話接通時,他在一片嘈雜聲中,艱難地分辨著鍾意的聲音。


    “不要這個,我不要牛角梳……不是喜洋洋,灰太狼都好點……喂?找我幹嘛,我這會兒沒空。”


    “在哪兒呢,外麵玩嗎?”沈西風聽得一頭霧水,想不出鍾意在幹嘛。


    “在……新街口?”鍾意迴想著剛才下地鐵的站名,把兜裏僅剩的幾百塊都掏了出來,才打發走那群小販。


    他左右手都抓著東西,隻能用肩窩夾著手機迴話:“有話快說,我這會兒沒手了。”


    新街口?


    還真是巧了。


    沈西風站在落地窗前向外一望,問:“你在新街口哪兒?”


    “德基廣場旁邊。”


    “原地等著我。”


    說完這句,沈西風掛掉電話,隨手扣了頂帽子就往練歌房外走。


    張可毅正好從門外走進來,見他一幅要出門的樣子,忙一把抓住,“馬上要跟淩昇吃午飯了,你去哪兒?”


    “吃個屁。”


    沈西風冷笑迴道。


    他手肘一拐,掙脫開張可毅鉗製,抽出墨鏡戴上:“能心平氣和地跟他在一起工作,已經是我命大了,私人時間,請勿打擾。”


    說著,他已經走出了練歌房,衝一旁休息室裏玩手機的成哥打了個響指:“查查德基廣場裏有什麽好吃的,發給我。”


    成哥抬頭朝他比了個ok,被張可毅追著問了半天:“他要去哪兒?跟誰吃飯?不許藝人接私活啊。”


    沈西風對此充耳不聞,拉開大門直接進了電梯。


    從今天開始,他要跟淩昇見麵四次,排練這周要比賽的曲目。


    為了方便在南京拍廣告的淩昇,他們特地在新街口附近租了個工作室,對照著淩昇的空檔時間進行排練。


    今早約好的八點半,全員等了一個小時後,淩大腕兒才姍姍來遲。


    淩昇到了之後又諸多挑刺,隔半小時就接一次電話,每次通話三十分鍾。


    整整一上午,連選曲的大方向都沒定出來,沈西風幾次想摔譜走人,都被張可毅用眼神製止了。


    中午還試圖拉著人一起吃飯,吃你的大頭鬼!


    沈西風沉著臉走出大廈,盡量不再去想早上的糟心事。


    鍾意在等著他,這就夠了。


    室外的太陽有些曬,雖然戴了帽子跟墨鏡,可露在短袖之外的皮膚仍能感受到日光的熱情。


    沈西風皺了皺眉,這麽熱的天兒,鍾意在外麵幹嘛呢?


    外麵逛街的人挺多,剛過了雨季,好不容易迎來了好天氣,扶老攜幼的都出門來了,沈西風走在人群裏,很是顯眼。


    他今天穿的很隨意,就簡單的純色t恤加牛仔褲,奈何人高腿長,鶴立雞群似的,一路上已經被好幾個人追著背影指指點點了。


    繞著德基廣場轉了一圈,仍沒見著鍾意


    沈西風有些著急了,正準備摸手機,就看到p家外牆前飄著一個大大的灰太狼氣球——而牽著氣球的,就是那位看上去有些不堪重負的小朋友。


    還真是會挑地方!


    沈西風噙著笑,一步步朝鍾意走去。


    結果走到一半,沈西風就驚住了。


    那孩子竟然還穿著自己昨晚穿過的t,左手一捧鮮花,右手兩串冰糖草莓,正張嘴啃著一個草莓,抬頭看見了自己,表情明顯僵住了。


    沈西風憋著笑,停在一米之外,抄起手,盯著鍾意鼓鼓囊囊的腮幫子,問:“還是喜歡吃草莓啊?”


    鍾意動了動牙齒,咬出咯嘣一聲脆響,窘得連耳根子都紅了。


    他側過頭,幾口嚼著吞了,才含含糊糊地問:“你,你怎麽這麽快……”


    沈西風沒答話,仍是一臉笑意地看著他,看得鍾意心裏發毛,這人什麽毛病?


    沒等鍾意再發問,沈西風摘了墨鏡,上前一步,湊到鍾意麵前,伸出手,用拇指不輕不重地擦過他嘴角,蹭下一小塊糖稀。


    沈西風輕笑:“就這麽好吃嗎?”


    鍾意盯著他指尖那一小塊,唿吸都快停止了,生怕他做出什麽奇怪的舉動。


    他忙側過身:“我褲兜裏有紙巾,你自己拿!”


    沈西風抽出紙巾的時候,順便掐了一把鍾意的腰:“又沒好好吃飯是不是,瘦得隻剩骨頭了。走吧,哥帶你吃大餐。”


    看著他把手指擦幹淨了,鍾意這才鬆了口氣,見周圍人來人往,忙催著他把墨鏡帶上。


    沈西風接過鍾意手裏的花,裝模作樣地比了個西子捧心的動作,激動道:“啊,今天終於收到我頭號粉絲的獻花了,實在太感動了!我覺得這束花,比我得的這個獎還要珍貴!”


    鍾意飛起一腳,虛虛地蹭上沈西風的褲腿,“還不是影帝呢你,收著點戲不要太多了!”


    沈西風嘻嘻笑著,又從鍾意手裏抽了串草莓,咬掉一個。


    他用竹簽點了點身後的櫥窗玻璃牆,嘴裏含糊地問鍾意道:“怎麽想到在這兒等我?”


    鍾意不明就裏地轉頭看了看,“無意間走到這裏的,有什麽特別嗎?”


    “嗯,特別。”沈西風轉過身,朝著櫥窗上貼著的那張半人高的海報比劃了一下:“半年後,這海報裏的人,就是我。”


    說著,他迴頭不露痕跡地觀察鍾意的表情,“上半年簽下的合同,等我高考後就要去意大利拍片,中國區代言人,該品牌全球首個十八歲以下的代言人。”


    這個品牌,鍾意也認識。


    有個用vogue、elle當下飯菜的同桌,對這種一個廣告能占上三四頁紙,滿滿皆是人民幣味道的牌子,鍾意也能叫得出名字。


    更何況,開學時,秦雯看到p家高層跟沈鈺接觸的消息時,一時興起,拉著鍾意強行科普了大半個小時。


    什麽是藍血品牌,以及沈鈺如果能當代言人,說明他在圈裏的咖位有多大。


    的確是相當優秀了。


    當了演員後,沈西風的路子會更廣,大屏幕得獎的機會多,再把英語練好,登上國際舞台指日可待。


    不懂攝影的鍾意,也能看出那張海報的逼格,他把沈西風代入圖中想了想,覺得這人天生就該如此閃耀。


    這條路,真的很適合他。


    鍾意朝沈西風瞥了一眼,見他手捧花束,也正側著頭瞧著自己。


    墨鏡遮了他大半張臉,正午的陽光落在他挺立的鼻梁上,甚至能看清他臉上細微的絨毛。


    正正好的年紀,正正好的青春,能認識這樣一個人,很榮幸。


    以後他定會有遠大的前程,青雲萬裏。


    到那時,他應該不會再記得,多年前為高考流過的淚與汗了吧。


    也應該,不會再記得,給他補過課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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