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眼前這片十多年積累下來的一百多大案的卷宗,作案手段和反偵手段極其嚴密,很多線索調查不久就會斷掉。在我看來,父親被逼瘋的因素很多,工作壓力是一方麵,另一方麵我認為是被嚇的。卷宗除了文字說明,還有圖片和錄像說明。圖片和錄像內容極其恐怖,人死的千奇百怪,中毒死的、燒死的、斷頭死的、被碎屍的等等,不勝枚舉。有些死法,我在學校都沒學過,長這麽大也沒聽說過。犯罪分子十分囂張,有的錄像是他們給我們郵過來的,他們也極其狡猾,錄像裏從沒露過身影,隻是記錄被害人被慘殺的過程。說實在的,多虧了隊長先前給我做了交待,否則我恐怕也會嚇得精神失常了。總是沉浸在這些恐怖的圖片、錄像中,時間長了,人難免會失態。局領導關懷我,讓我每天上班前都做一次心理諮詢。
憑著照顧精神病父親的經驗,憑著對精神病人的理解,憑著所學,憑我的特殊直覺,我把很多積壓案件,歸屬成一人所為的變態案件,向局領導提出並案調查。局裏部分人對我的要求很不理解,因為卷宗裏的案件,已經被具有多年偵破經驗的老警員定性為獨立案件,後來局領導抱著死馬當活馬醫的態度,同意了我的請求,給予了必要的支持。並案之後,我又研究了二三個月,但沒有任何進展。局裏前輩出於對我的關心,就在昨天的黨組會裏,就我的情況進行了討論,他們說我和我爸一樣,做事太執著、太較真,以我近來的行為表現來看,不再適合偵辦此案,如果我再瘋掉,可就對不起我父親了。局長會後親自找我談話,讓我放棄調查。我軟磨硬泡,局長拗不過我,答應給我最後期限,讓我明早九時就把所有卷宗交迴檔案科。
我就這一天時間了,怎麽辦?我還是一點線索都沒有,瘋父之仇就報不了嗎?我究竟錯在什麽地方?是什麽禁錮了我的靈感?所有人都找不到線索?也就是說,我們現在的方法都是錯的。那正確的方法是什麽?我怎麽就打不開思路?我一邊想著,一邊煩亂地動著桌麵的鼠標。突然,一個很小的流氓廣告鏈接出現在屏幕上,我不小心,對其進行了點擊。點擊後,我打開了互聯網上的一個私人建的恐怖網站。網站主頁設計成地獄入口模樣,上麵忠告膽小者勿入。主頁宣傳區域裏,介紹最近上傳的美女屍體的照片。美女死屍們停放在太平間裏,她們的膚色和真的屍體膚色差不多,雖然整體看上去有點假,但也讓我觸目驚心。突然有一個醒目標題映入我眼簾,吸引住我,“恐怖小說《變態狂魔》日點擊超過三百萬。”什麽內容的小說,點擊如此之高?我打開小說,認真看了一下第一章節,和最新更新章節。
作者筆名叫兇妖,筆功深厚,情節描寫惟妙惟肖,所寫的,就象他親身經曆過的一樣,使人感覺作者本人就是變態狂魔,真是叫絕。作者兇妖描寫的犯罪情節非常專業,犯罪分子反偵手段極其高超細膩,我看過,一身冷汗,非常佩服。如果在現實中,犯罪分子以他描寫的方法反偵,警察調查起來可真就麻煩。不過,小說畢竟是小說,它最後一章的情節描寫很誇張,給人一種科幻小說的感覺。而第一章兇妖用火燒死人的方法,我看了很心痛,因為很像我局十幾年前一個沒結案的眾受害人的慘死法,這個案件的卷宗還在我手上,我上個月看過。我想,這個案子全國轟動,讓兇妖拿去作素材也無可厚非。兇妖描寫說,案子是他十五歲時幹的,他先是騙取一個流氓團夥的信任,然後一把大火燒死了他們,為自己女友死去的母親報了仇。我一看就是臆造的,一個十五歲的孩子?怎會那樣歹毒?怎能做到一次燒死一百多個成年人?在這一章結尾有詆毀警察形象的語句,我想這個案子我們到現在都沒破,我們的形象已經這樣了,也沒什麽再可詆毀的,就讓他代表人民群眾出出氣吧!
小說最後一章結尾部分,兇妖為後麵章節做了鋪墊。文章說,日本右翼分子又開始大放厥詞,否認南京大屠殺,兇妖知道後很生氣。他說他恨日本人,日本侵略中國已成為曆史,過去的就算了,同為地球人,都具有動物屬性,誰還沒有過狂妄和野心。但變態的南京大屠殺證據確鑿,日本人又開始死不承認,把大和民族粉飾成“非變態民族”,他氣憤得犯了病,決定以牙還牙。他還說,w市(也就是我市),有一批來中國賣淫的日本高級女優,他決定碎屍她們來警告日本右翼。他讓讀者等著他的好消息。看到這裏,我笑了,怪不得兇妖能拉住年青讀者的心,我猜想,兇妖可能是已經離隊的警察,他為生活,為賺錢,為取悅讀者,為了拉近作品與現實之間的差距,他以現實案例為題材,把自己假想成犯罪分子,然後從變態、恐怖、血腥、色情、黑色幽默等角度來寫這部小說,以此讓讀者對恐怖有切身的感覺。除了這些,兇妖還利用年輕人的愛國熱情,用偏激言論吸引他們。而就他說的,有一批來中國賣淫的日本女優,我看很可能在影射來我市進行商業演出的日本女子藝術團,據說,這個藝術團在日本裸體演出過。嗬嗬,可笑。不過,說真的,他寫的的確不錯,看過兩章後,我也想看他在下一章裏,是如何用筆取笑和屠殺這個日本藝術團的。咦?時間過的好快,不早了,我還得研究我手上的案子。
憑著照顧精神病父親的經驗,憑著對精神病人的理解,憑著所學,憑我的特殊直覺,我把很多積壓案件,歸屬成一人所為的變態案件,向局領導提出並案調查。局裏部分人對我的要求很不理解,因為卷宗裏的案件,已經被具有多年偵破經驗的老警員定性為獨立案件,後來局領導抱著死馬當活馬醫的態度,同意了我的請求,給予了必要的支持。並案之後,我又研究了二三個月,但沒有任何進展。局裏前輩出於對我的關心,就在昨天的黨組會裏,就我的情況進行了討論,他們說我和我爸一樣,做事太執著、太較真,以我近來的行為表現來看,不再適合偵辦此案,如果我再瘋掉,可就對不起我父親了。局長會後親自找我談話,讓我放棄調查。我軟磨硬泡,局長拗不過我,答應給我最後期限,讓我明早九時就把所有卷宗交迴檔案科。
我就這一天時間了,怎麽辦?我還是一點線索都沒有,瘋父之仇就報不了嗎?我究竟錯在什麽地方?是什麽禁錮了我的靈感?所有人都找不到線索?也就是說,我們現在的方法都是錯的。那正確的方法是什麽?我怎麽就打不開思路?我一邊想著,一邊煩亂地動著桌麵的鼠標。突然,一個很小的流氓廣告鏈接出現在屏幕上,我不小心,對其進行了點擊。點擊後,我打開了互聯網上的一個私人建的恐怖網站。網站主頁設計成地獄入口模樣,上麵忠告膽小者勿入。主頁宣傳區域裏,介紹最近上傳的美女屍體的照片。美女死屍們停放在太平間裏,她們的膚色和真的屍體膚色差不多,雖然整體看上去有點假,但也讓我觸目驚心。突然有一個醒目標題映入我眼簾,吸引住我,“恐怖小說《變態狂魔》日點擊超過三百萬。”什麽內容的小說,點擊如此之高?我打開小說,認真看了一下第一章節,和最新更新章節。
作者筆名叫兇妖,筆功深厚,情節描寫惟妙惟肖,所寫的,就象他親身經曆過的一樣,使人感覺作者本人就是變態狂魔,真是叫絕。作者兇妖描寫的犯罪情節非常專業,犯罪分子反偵手段極其高超細膩,我看過,一身冷汗,非常佩服。如果在現實中,犯罪分子以他描寫的方法反偵,警察調查起來可真就麻煩。不過,小說畢竟是小說,它最後一章的情節描寫很誇張,給人一種科幻小說的感覺。而第一章兇妖用火燒死人的方法,我看了很心痛,因為很像我局十幾年前一個沒結案的眾受害人的慘死法,這個案件的卷宗還在我手上,我上個月看過。我想,這個案子全國轟動,讓兇妖拿去作素材也無可厚非。兇妖描寫說,案子是他十五歲時幹的,他先是騙取一個流氓團夥的信任,然後一把大火燒死了他們,為自己女友死去的母親報了仇。我一看就是臆造的,一個十五歲的孩子?怎會那樣歹毒?怎能做到一次燒死一百多個成年人?在這一章結尾有詆毀警察形象的語句,我想這個案子我們到現在都沒破,我們的形象已經這樣了,也沒什麽再可詆毀的,就讓他代表人民群眾出出氣吧!
小說最後一章結尾部分,兇妖為後麵章節做了鋪墊。文章說,日本右翼分子又開始大放厥詞,否認南京大屠殺,兇妖知道後很生氣。他說他恨日本人,日本侵略中國已成為曆史,過去的就算了,同為地球人,都具有動物屬性,誰還沒有過狂妄和野心。但變態的南京大屠殺證據確鑿,日本人又開始死不承認,把大和民族粉飾成“非變態民族”,他氣憤得犯了病,決定以牙還牙。他還說,w市(也就是我市),有一批來中國賣淫的日本高級女優,他決定碎屍她們來警告日本右翼。他讓讀者等著他的好消息。看到這裏,我笑了,怪不得兇妖能拉住年青讀者的心,我猜想,兇妖可能是已經離隊的警察,他為生活,為賺錢,為取悅讀者,為了拉近作品與現實之間的差距,他以現實案例為題材,把自己假想成犯罪分子,然後從變態、恐怖、血腥、色情、黑色幽默等角度來寫這部小說,以此讓讀者對恐怖有切身的感覺。除了這些,兇妖還利用年輕人的愛國熱情,用偏激言論吸引他們。而就他說的,有一批來中國賣淫的日本女優,我看很可能在影射來我市進行商業演出的日本女子藝術團,據說,這個藝術團在日本裸體演出過。嗬嗬,可笑。不過,說真的,他寫的的確不錯,看過兩章後,我也想看他在下一章裏,是如何用筆取笑和屠殺這個日本藝術團的。咦?時間過的好快,不早了,我還得研究我手上的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