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四章追星族


    “……你說得對,這樣的計劃,不能讓華華太早知道。”


    萬鵬沒有再和畢文謙深究下去,也沒有明確表態,轉而帶著他跑起了“三公裏”。


    “以後,華華迴來之前,就由蔣衛國每天帶你跑。聽說你第一天跑三公裏居然流鼻血了……華華很擔心你的身體。”當麵囑咐之後,萬鵬就迴家了。


    雖然這種黑曆史很讓人蛋疼,但畢文謙實在沒有辦法解釋什麽——相比真相,還是現在的黑曆史好一點兒。


    第二天,王京雲清早就到了四合院,恰好畢文謙他們剛吃完早飯。“鵬哥說你要去電視台。什麽時候出發?”


    正式的深色西裝,娃娃臉上整理得光潔,看上去像是還在讀書的小大人。一個不大不小的公文包,色調和西裝一體。


    “現在就去。邊走邊說,”畢文謙指著門口,“這事兒好像是你在抓吧?電視台做了哪些準備工作了?”


    出了胡同,隻見馬路上的自行車流喧鬧不休,正是上班的時間,80年代的星期六還沒有算成公休日。幾隻見慣不怪的麻雀從路邊的一處樹梢飛向另一處,仔細聽去,依稀能分辨出它們的爭吵。


    畢文謙走得很慢,在錄音室裏宅了那麽久,他很想看看城市的模樣。“中央三台從上個星期開始,就已經公布了你的直播節目的消息。它還請京城電視台發了一則新聞。”


    “怎麽說的?”


    “青歌賽銀獎得主新銳歌手畢文謙,向大眾征集生活中的故事作為素材,現場三小時創作流行歌曲。歡迎大家來信分享自己的真實故事。”


    “噗……我什麽時候成新銳了……”畢文謙囧然,“電視台倒是會打廣告。果然……有人上屋抽梯?”


    王京雲沒有立即領會畢文謙的意思。


    “王京雲。你覺得,三小時寫一首歌,難嗎?”


    “我平時隻喜歡聽歌,也就學過幾天手風琴。寫歌,更是沒想過的了。”王京雲直接搖頭,“想像中……這樣很難吧?”


    “或許,有人覺得我在誇口,所以故意推波助瀾,讓電視台把這節目宣傳得京城裏人人皆知。”畢文謙望著自行車流,以及街角的紅綠燈,微妙地笑,“或許,有人想借此讓我明白,天高地厚。”


    “那你還故意跳進去?”王京雲不懂了。


    “我畢竟才十七歲,哪怕我寫過幾首歌,哪怕我青歌賽上哪過獎,哪怕我已經被邀請加入音協,”畢文謙看向並肩而行的王京雲,目光沉沉,“在中國的流行音樂圈,我說的話,在很多人心裏,也不過是被認為值得一聽而已。可我和徒弟要做的事情,我們的聲音,僅僅被人一聽,是遠遠不夠的。改革開放已經快十年了,流行音樂這個產業,被外界衝擊是迫在眉睫的危險,我沒有時間去熬什麽資曆。”


    “說實話,我和徒弟最基本的願望,不過是好好唱歌。”


    王京雲靜靜看著畢文謙,臉上的表情捉摸不定。


    “畢經理,很多人都覺得你很聰明,不像是十七歲的學生。就連我爹,也認真琢磨過你說的話。很多人不明白,你明明明白很多多數人都不明白的道理,為什麽卻又如此重視流行音樂這個大家看起來不是至關重要的方向?說實話,我也不明白。”


    “你想知道?”


    畢文謙盯著王京雲,他隻靜靜地看迴來。


    “你想聽真話還是假話?”


    “真假我應該還是能聽出來。”王京雲微微一笑。


    “那可不一定。”


    “說出來聽聽。”


    “之所以我選擇投身流行音樂這個行業,是因為……我相信中國雖然會走得艱難,但一定會漸漸崛起,這個未來,即使沒有我也不會有本質性的改變;而中國流行音樂,如果沒有我,將來的路,很可能走著走著,就沒了路。”就不提中國足球了……畢文謙腹誹地想著——況且,他也不會踢球,連嘴強王者都算不上,“你覺得,這是真話還是假話?”


    說完,畢文謙停在公交車站的站牌兒旁,望著車來的方向。


    王京雲似乎判斷不了。


    在他糾結著下判斷時,幾個不認識的貌似高中生的女孩子背著書包忽然跑到了畢文謙身邊。


    “請問,你是畢文謙嗎?”


    畢文謙轉過臉正對著她們,眼帶疑惑。


    “肯定是!演唱會那天他就穿的這衣服,錯不了!”


    女孩子們眼睛裏仿佛閃著星星,畢文謙正想問什麽,看上去最活潑的那個女孩子從衣兜兒裏摸出一隻圓珠筆,遞了過來:“我們老喜歡你的歌了!給我們簽個名好不好?”


    這……傳說中的追星族竟然不止一個了?!


    迴想著黎華招的小秘書陸衍找自己要簽名時的模樣,很像眼前縮在朋友側後,一直半低著頭紅著臉不說話瞄著自己胸口的女孩子——畢文謙有些發愣,木訥地接過筆,下意識地問:“我簽在哪兒?”


    “簽……”活潑的女孩子眼珠一轉,滑過書包,翻出一個作業本,“簽這兒!”


    手托著作業本,畢文謙繼續想起了終於還是被陸衍纏著簽了名時的樣子——那歪歪斜斜左寬右窄的“畢文謙”三個字,不僅陸衍情不自禁地笑了,連他自己也不好意思。


    “我沒有花過時間練字,寫得很難看。”下筆前,畢文謙忍不住打起了預防針,“可能會讓你們失望。”


    女孩子連忙擺手:“不會的,不會的!”兩眼緊緊盯著畢文謙手握的筆尖兒。


    ……果然,是丟人的水平。


    活潑的女孩子眉開眼笑地將作業本捧在懷裏。另一個硬殼筆記本已經遞了過來——那個害羞的女孩子怯生生地開口了:“能簽3個名嗎?我們一家都喜歡你的歌……”


    王京雲手夾著公文包立在一旁,表情玩味兒。


    這是好事兒,這是好事兒……畢文謙催眠著自己,也一並簽了。


    最後一個女孩子不顯山不露水,輪到她了卻更加彪悍——順手奪過了剛才的筆記本,從自己書包裏翻出一隻毛筆和一瓶英雄碳素墨水,沾了沾墨,遞到畢文謙手裏,然後把筆記本橫塞到自己小肚子裏,亞麻布的白衫繃得平整。


    “簽衣服上!”


    終於,看戲的王京雲笑出了聲。


    “我哪兒會寫毛筆字啊!”


    “沒事兒,蹲個馬步,就當題詞了!”王京雲鼓動道。


    鬧劇一般的風波過去——好吧,畢文謙既覺得像鬧劇,又覺得是風波。歸根結底,他總覺得那幾個充滿初學者氣息的簽名,會成為自己又一段黑曆史的證據。


    然而很快,他就沒有精力去在乎了——上了車,他又被人給認了出來,圍觀,搭話,簽名……從前看著聚光燈下的別人的橋段,輪到了自己頭上。


    從車站到電視台這一路,讓他聯想到了當初和孫雲在火車上穿越車廂的情景。


    幸好,至少還沒有人尖叫,也沒有誰衝上來抱著自己,親上幾口。


    望著電視台大樓頂端那避雷針,畢文謙歎了口氣:“也許,我得適應這些。”


    王京雲笑了笑,帶著畢文謙進了電視台。


    和相關領導寒暄一陣,兩人便來到了明天要做直播的地方。


    約莫兩百平米出頭的演播室,一麵題著“每周一新歌”的彩牆,前麵稍微靠左的,是一張長方形的大桌子,靠右的是一個幾乎塞滿了信封的大玻璃箱。


    “計劃中的流程,你和主持人會從玻璃箱裏隨機抽五封信出來,由主持人現拆現讀。”


    “嗯……雖然簡陋了些,但也算可以。”畢文謙看了看其他地方,“這兩邊的座位是什麽情況?”


    “那是給音樂學院的學生留的座位。電視台和京城裏的不少音樂學院聯係了,反正星期天沒課,隻要那些學生想來,就都可以來當現場觀眾,主要是聲樂係和演奏專業的。你要是在創作的時候需要有人配合,可以現場用人。”


    “這……誰出的主意?”


    “黎副經理綜合了電視台最初的提議,拿出的折中方案。”


    折中……


    就在畢文謙思考時,一個穿著山口百慧在電視劇《血疑》裏的學生裝上衣,配著碎花長裙的齊頸發姑娘進了演播室。


    “這就是和你搭檔的主持人,唐博,按你的標準篩選出來……”


    沒等王京雲介紹完,唐博已經小快著步子半走半奔地過來:“畢文謙!你終於來了!你果然穿著那天演唱會的衣服!”亮晶晶的眼睛睜得大大的,“我還擔心咱們正式直播時才能見麵呢!對了,先給我簽個名好不好?”


    簽名……又是簽名……


    畢文謙仿佛覺得,自己的表情,凝固了。


    (ps:今天大掃除,給大家拜個早年!想不到a站竟然買了石頭門的正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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