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生怕苗若蘭知道後心裏不高興,畢竟,她姐姐才過世半年,林大成就瞞著她這個消息。就這樣,苗若蘭安安靜靜的呆在別院,而林大成在主宅那邊,也迎進了新娘子。又過了六個月,苗若蘭在別院生下了一個女嬰。主院那邊,也傳出來有孕的消息。同一時間,林老婦人含笑九泉。因為苗若蘭很不喜歡自己生的那個孩子,所以在孩子剛出生,苗若蘭就讓人送走了,至於送到哪兒,苗若蘭沒問,穩婆也沒說。就這樣,過了好幾個月,直到苗若蘭在別院養好身子,這才聽說林大成已經成了親。苗若蘭原本被林大成安撫下來的怨恨,立馬又湧上來了。苗若曦都已經為林大成死了,他林大成憑什麽娶妻**?她苗家都已經家破人亡了,他林大成憑什麽嬌妻美眷都要擁有?越想越覺得憤恨的苗若蘭,趁著林大成不在家,就偷偷的去找林大成的妻子了。那時候,林大成的妻子,懷孕七個月。兩個人也不知道說了什麽,反正,等林大成迴來的時候,他的妻子,早產了。而後大出血,再也沒有救迴來。林大成是很生苗若蘭的氣,但是一想到因為自己救援不及時導致苗家家破人亡了,就沒辦法再對苗若蘭生氣了。但是那個剛生下來的孩子怎麽辦?找奶娘吧,生怕奶娘照顧不周。剛好苗若蘭生過孩子沒多久,林大成和苗若蘭商量了一下,就讓苗若蘭將那個孩子當成是自己的孩子養了。苗若蘭因為剛送走女兒,雖然恨那個孩子,但是畢竟是身上掉下來的一塊肉,偶爾也是會想的,剛好林大成送走了一個過來,也就沒有推辭了。於是,林誌遠,也就成了苗若蘭的孩子。後來,林大成見苗若蘭一個人生活在別院,也挺辛苦的,再加上林誌遠都開始學說話了,總是要喊爹娘的,兩個人就湊合著成了親。林大成一直以為,苗若蘭已經放下那些仇恨了,但實際上,苗若蘭從來都沒有放下過仇恨。她恨林家,她想要林家為她苗家陪葬,苗家都已經家破人亡了,憑什麽你林家卻越發的有錢有勢了?“那個苗若蘭,心理都扭曲了。”上官善水吃了一塊點心,很中肯的給出評價,將自身不幸的原因推到別人身上的,從來都是膽小懦弱無能的人。那個苗若蘭,已經被仇恨蒙蔽了雙眼,看不到林大成對她的好了,自顧自認為林家必須要為苗家陪葬,或者,用林家換迴苗家。“我也是這麽想的,但是爹爹說她也不容易,讓我就當做是不知道這件事情。”林誌平也很無奈,他總感覺自家老爹喜歡苗若蘭,畢竟是一起生活了這麽多年的夫妻了,喜歡一個人的話,那對方無論犯什麽樣的錯,都是可以原諒的吧?“那你大哥呢?不是說中毒了嗎?你爹就不管他了啊?”上官善水忽然就想起來那個雲仙了,林誌遠的中毒,應該有她的一份功勞吧?苗若蘭的女兒,要害死林大成的兒子,這個時候,林大成還能一直護著苗若蘭嗎?“我大哥中毒的事情好像是那個雲仙搞的鬼吧,我爹也是才發現的,原來雲仙被賣到那種地方,也是我大哥害的,雲仙隻是想要報仇而已。我爹已經請了最好的大夫,大夫說,隻要休養的好,過一陣子就沒事了。”林誌平氣悶的敲敲桌子,整個故事,他都是打醬油的,和他一點兒關係都沒有,害他白擔心了一場。上官豐羽看他不高興,趕緊過去為他順氣,順便八卦最後的結局:“那最後呢?苗若蘭知道你爹知道了嗎?那個雲仙,最後你爹原諒她了嗎?”不說這個還好,一說林誌平更鬱悶了:“我大哥也不知道被什麽迷了心竅,非要和那個雲仙在一起,我爹怎麽說都沒用,再加上雲仙是苗若蘭的女兒,我爹也不好對那個雲仙太不好,所以這事情,就一直拖啊拖的,直到我出門,雲仙還是被關在她自己的房間裏不能出來。不過,我大哥經常去看她。”“你們家的事情真複雜。”夏安歌安安靜靜的聽了半天故事,迴頭評價:“比那個藍鳳兒的故事還要複雜。不過,話說迴來,為什麽我們這幾天就一直遇到什麽情啊愛啊之類的亂七八糟的故事?每個女人都是悲慘的,然後她們又將更悲慘的故事帶給他們身邊的人。”上官善水驚訝的拍手:“哎呀,安歌你好有才啊,這麽有內涵的話你都能講出來。”夏安歌仰頭:“那是,我夏安歌是誰啊!”上官飛塵在一邊斜眼:“尾巴都要翹到天上去了。”林誌平在一邊詢問上官豐羽:“那個藍鳳兒什麽的,是怎麽迴事啊?”  “哦,是這樣的。”上官豐羽擺出說故事的架勢,上官善水因為親身經曆了,所以不想再聽,跑出去和夏安歌一起坐在前麵趕馬車。上官飛塵則是從下麵抽屜裏拽出一本書,翻來覆去的打發時間,遠遠的走過去,那些故事帶來的惡情緒,就好像;留在了原地。江湖之大 第九十零章 接納入夥    “原來我不在的這幾天發生了這麽多的事情啊,那你們都沒有受傷吧?”林誌平的聲音帶著點兒緊張,很關心的問上官豐羽。上官豐羽擺手,一臉的驕傲:“沒有,我功夫那麽好,才不會受傷。不過,倒是你,家裏的事情那樣複雜,你以後再家裏怎麽辦?”        林誌平笑了一下:“沒事的,我爹將這些告訴我,就是想讓我不要怨恨,他要將林家留給我大哥。”    “憑什麽呀,你那個大哥,看起來也不是個什麽好東西,被一個女人弄成那樣,對你還不親,他要是繼承了林家,對你絕對不會很好的。”上官豐羽憤憤不平,在他看來,那個林誌遠就是一個沒什麽本事的富二代 ̄ ̄咳,這個詞也是小九交個他的。林家交給他,鐵定會玩完的。    “沒事,反正我也不想繼承林家,林家在林都走的雖然是很大的,但是近些年已經有些不太好了,第一樓,還有你們上官家,都在林都占了很大的一份子,林家遲早是要退到後麵的。再說了,我爹也沒虧待我,鋪子莊子什麽的,雖然沒有留給我吧,但是給我不少的銀子。”    林誌平倒是真的沒有怨恨,從小他爹就一直寵著他大哥,這麽些年來,他也從不奢望他爹會對他多好,臨到最後,他爹還想起來給他很多的銀子,就已經很不錯了。而且,他對林家,確實是沒有多少感情的。他不喜歡林夫人,也不喜歡他大哥,所以離開林家,對他來說也算是一個很好的選擇。    “那你以後都不用迴林家了?”上官豐羽見林誌平沒有不平的神色,自己也就不再多說了,這事情,說起來還是人家的家事,他就算和林誌平的關係再好,該避開的還是要避開的。    “嗯。不過,有什麽大事情的時候,我還是要迴來的。”林誌平點點頭,他爹的生辰什麽的,他這個做兒子的是必然要迴啦的,要不然就太說不過去了。    上官豐羽拍拍他的肩膀:“反正你也沒地方去,不如以後就跟著我們混吧。”說完拍拍自己的胸膛:“你放心,以後有我的吃的就有你的,有我的喝的也有你的,有我的穿的也有你的,有我的住的也有你的,我所有的東西都分你一半!絕對不會人讓你被人欺負了去的!”    林誌平心裏一暖,隨機笑道:“我一個大男人,還會武功,怎麽可能被人欺負?你多慮了,而且,吃的就算了,你比我還矮一頭,你穿的我肯定是穿不上的,這個就可以省掉了。”    身高不僅僅是上官善水一個人的問題,還是上官豐羽的問題,聽林誌平這樣一說,頓時惱羞成怒:“林誌平,你想被我從車子裏扔下去嗎?你長的高又怎麽樣?我才是最好的身高!”    林誌平笑~咪~咪的安撫炸毛的人:“好,你的身高才是最好的,我長的太高了,這樣很不好。”    上官豐羽炸毛的更厲害了:”長的高了不起嗎?有本事,有本事你長的和那個大樹一樣高!“    “我沒本事啊,所以才長成現在這樣。咳,有的人還沒我高呢,是不是本事就沒有我大啊?”林誌平瞟了一眼外麵的樹,迴頭接著逗炸毛貓,把上官豐羽氣的臉色通紅,林誌平又趕緊安慰她,氣過了就不好了。    上官善水和夏安歌笑~眯~眯的聽著裏麵說話的聲音,過了一會兒,夏安歌扭扭捏捏的從自己的衣服裏拽出來一個玉遞給上官善水,見上官善水疑惑的看他,就不好意思的摸摸鼻子:“送給你的。”    “送給我?為什麽啊。我生辰還沒到的,而且最近也不是什麽節日吧。”一向隻在生日和節日的時候收到禮物的上官善水疑惑了,拿著手裏的玉飾看了看,是一隻饕餮獸,用紅繩子在背上打了一個結,前肢用力半弓著身子,嘴巴裏含著一個玉珠。整個玉是瑩白色的,觸手溫潤,在陽光的照射下,呈現出一種半透明的光澤,一看就知道是一塊質地很好耳朵玉佩。    “沒什麽,就是忽然想送你禮物。”夏安歌摸摸腦袋,這可是自己想明白自己的心意後,特意讓人雕刻的。不過,在凡人界,這樣的玉飾雖然很珍貴,在他看來卻不是最珍貴的。原本他是想送一個自己煉製的,裏麵再弄些陣法什麽的,但是她現在也是一個凡人,所以就隻能先送一個這樣的。等日後,他恢複了真身,就換一個禮物。    上官善水摸摸那個饕餮,然後有些不舍額還給夏安歌:“可是,這個很珍貴的。”從小學的時候起,上官善水就很明白,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還有一個詞語叫做禮尚往來。雖然以上管家的財力,是能送迴去一個的,但是他還沒忘記,自己是在遊曆期,太宗的銀子,是沒辦法直取的。況且,無功不受祿這句話他也是知道的。    夏安歌一眼就看出來上官善水在想什麽了,心裏也很高興上官善水喜歡這個玉飾,想了想,結果玉飾,自己給上官善水帶到脖子上,認真的看著上官善水說道:“這個,就當是上次你因為我中毒所送的賠禮,不能拒絕哦,要不然我會內疚的。”    果然,上官善水伸向脖子的手停住了,眨巴兩下眼睛,看看夏安歌認真的樣子,最後點頭:“那好吧,就當是你的賠禮。”    夏安歌見上官善水收下了饕餮,臉色立馬露出個燦爛的笑容,這算是定情信物嗎?一定算是定情信物!記得的夏安歌完全忽略了上官善水接受這個禮物的本意。看夏安歌笑的開心,上官善水也忽然覺得,其實收個禮物也沒什麽的。    一行人說說笑笑的,很快就離開了春城。馬車上了管道,春城和僮城的距離,可是很遠的。    到了中午,不要說茶寮了,就連一個破廟都沒看見。型號這管道兩邊,都是有小樹林的,四個人於是下了馬車,準備原地休息。解開馬兒,讓他們自己跑去吃草,快到六月了,地上的青草綠油油的看著很是喜人,四匹馬解開之後就撒開蹄子往樹林裏去了。     “帶有幹糧?”林誌平跳下車子,伸了個懶腰問道。這一路上,馬車都走得很慢,幾乎沒有顛簸,他坐在上麵也算是休息了半天,這會兒也有精神了。    上官善水點點頭,今天早上,他可是一大早就去廚房準備幹糧了。    上官飛塵和上官豐羽見上官善水點頭,兩個人的臉色立馬就變了,該不會又是上次那樣,鹹的發苦,甜得發膩之類的吧?隻有夏安歌表現的很正常,從馬車上拽下來一個小包袱,拿出裏麵的東西遞給眾人。    “這是什麽?米飯團?”接過去仔細看看,上官飛塵好奇的問道。    :這是八寶飯,就是講糯米泡濕,拌上食用油、綠豆、百合、蓮子、白果、蜜棗、山黃皮、冬瓜糖等,蒸熟就成了。做法很簡單,也很省事的。你們嚐嚐,寶寶飯香溢軟滑,甜而不膩,很好吃的。”夏安歌現學現賣,將早上上官善水告訴他的又拿過來告訴另外三個人。    上官飛塵和上官豐羽都很懷疑的看上官善水,這次他沒把食鹽當做白糖?隻有林誌平,因為上次是在林家,並不知道夏安歌搗亂的事情,所以倒是沒有一點兒猶豫的咬下去了。然後再上官飛塵和上官豐羽的熱切注視下砸吧砸吧嘴:“還真是挺好吃的,不過,你們兩個不吃看著我幹什麽?”    上官豐羽看著林誌平,確定他的表情沒有一絲作假,就張嘴要下去,嘻嘻的嚼完咽下去,轉頭笑著看上官善水:“哎呀,小九,真是挺好吃的,有沒有多帶點兒。”    上官善水搖頭,對之前自家七哥和八哥的表情還是有點兒不滿意的,好像很怕吃自己做的東西一樣!    “哎,善水不是失去味覺了嗎?”林誌平將上官豐羽拽到一邊,悄悄的問道。   上官善水豎著耳朵聽了一會兒,自家八哥一直在誇獎自己天資聰慧什麽的,聽的上官善水都有點兒不好意思了。    “安歌,你覺得這個八寶飯怎麽樣?”很是明白自家七哥和八哥是給不了什麽好答案的,所以上官善水直接問旁邊的夏安歌,早上準備的匆忙,到時忘記我問問了。    夏安歌點頭:“很好的,雖然味道很普通,但是少了一份匠氣,更像是你自己做的。”是自己做的,而不是讓人覺得按照菜譜做的,也不是複製某個大廚的,而是,隻屬於自己的。    上官善水仔細一想就明白了夏安歌的意思,頓時喜笑顏開:“那你多吃點兒。”    “但是九兒,雖然很不錯,但是已經放了一上午的,沒有剛出鍋的那種味道了。”雖然不舍得打擊上官善水,不過,夏安歌也明白,上官善水也繼續在這條路上走下去,就必須要站在某些時候打擊一下。幸好,最大的打擊已經過去了,都已經失去味覺了,還有比這更大的打擊嗎?    上官善水點點頭:“嗯,不過現在天氣已經開始暖和了,涼點是沒什麽耳朵,冬天的時候就不能放了。”他剛說完,上官飛塵就湊過來了:“小九,我不是很喜歡吃甜的,又有沒有別的東西吃?”    “有的。”上官善水從車廂裏的小桌子下麵端出一個湯盤,打開,一股鮮香的味道立刻散開了。上官豐羽也跳過來:“小九,這個是什麽?鴨子?怎麽和一般的鴨子不一樣,你這個是炒的還是煎的,或者是煮的蒸的。再或者,是燉的?”    “恩,這個叫做檸檬鴨,是炒的。洗幹淨的鴨切塊後吵到六分熟,然後和切成絲的酸辣椒、酸芥頭、酸薑、酸檸檬、酸梅、生薑及蒜泥,共同煨至八分熟,在放上豆鼓,炒熟後淋上香油,然後就能出鍋了。”說完,上官善水看著林誌平,再看上官善水,上官豐羽點點頭,上官善水從乾坤袋裏麵掏出來五個碗,將鴨肉都分開,分別遞給他們幾個。     林誌平看見上官善水腰間的乾坤袋,什麽都沒有說,臉色的神情也很平淡。這群人,都是上官家的,還有一個是皇家的,神色有一兩個寶物是很正常的,沒有才是不正常的。     不過,林誌平到時沒想到上官善水居然會當著他的麵拿出來。這是不是說嘛,這一群人,是正式接納自己了?眼底逐漸露出一絲暖光,林誌平拍拍上官豐羽的肩膀:“上官家好有錢啊,看來以後我有地方蹭吃蹭喝了。”     上官豐羽白他一眼:“就算是你蹭睡都沒關係。”      “小九,這個鴨子的味道,酸的挺特別啊。”吃了一塊鴨肉,上官飛塵抬頭,笑著對上官善水說道。其實,他更想說的是,未免也太酸了吧?不過,雖然酸的很,味道倒是挺好的。       上官善水看上官飛塵被酸的眯眼,笑嗬嗬的說道:“嗯,裏麵放了檸檬和酸梅,味道是有點兒特別的,沒有酸過頭吧?”因為已經失去味覺了,上官善水最後沒嚐,憑著感覺又放了一些醋,不知道會不會太酸。     上官飛塵搖頭:“還能吃。”     夏安歌湊過來說道:”九兒,你檸檬放少了,醋放多了,所以這酸味,更多的是醋味。”看上官善水點頭,臉色沒有不悅的神色,夏安歌才繼續說道:“還有,你那鴨子,是不是炒到六分熟?”    “恩。”點點頭,上官善水看夏安歌:“難道炒過了?”    “不是,你也漢子道,鴨肉比較,嗯,比較糙,不若雞肉細嫩,所以,炒的時候多放點兒油,其實是比較好的。”夏安歌用筷子扒開鴨肉讓上官善水看:“你的油太熱了,你看,外麵這一層是脆的,裏麵的就不太好了,沒炒透,是煮透了的。”    上官善水點頭:“哦,我就說呢,感覺做出來的時候,味道的酸味不太對,我還以為是醋放少了,所以才又加了一勺醋。”    夏安歌笑著看上官善水,有餘了一會兒,還是問道:“九兒,你今天做飯的時候感覺怎麽樣啊?和以前的時候比起來,是不是有不一樣的地方?”江湖之大 第九十一章  心是王道     被夏安歌這麽一問,上官善水才開始迴想,自己今天早上做飯的感覺,和以往有什麽不一樣。這一想,覺得在心態上,首先是不一樣的。以前的時候,就好像是一個任務一樣。    這個任務,很沉。壓得他都沒時間想別的,每到一個地方, 最先想到的,就是這個地方有什麽好吃,比較特別的。然後就想盡辦法找到能做出這幾樣東西的人來,跟著他們學。就算找不到這種人,也要迴想自己上一輩子見過的菜譜,努力做出一模一樣的東西。     以前,做菜的時候選擇的是做好的材料,采用的是最好的菜譜,每一種東西的多少,都好像是經過衡量了,不準多,不準少,完全是按照一個菜譜,爭取做到沒有一點兒差別,才認為是成功的。    難怪夏安歌之前會說,自己做的東西匠氣比較重了,那些菜譜,那些原料,哪一樣不是被人的思想?自己按照那樣的菜譜做出來的飯菜,就算是再好吃,那也隻能說明模仿的比較成功而已,那些,根本就不是自己的東西。拾人牙慧,是個聰明的,就能做到,就算做出了最好吃的東西,那也是別人的食譜,而不是自己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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