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來之前,小王在這裏做了一年,是個開店的“元勳”級的人物,用那個傳菜的小女孩的話說:他在餐館裏很牛的,他自已的事做完了,哪怕是沒有事情坐著玩,也不會幫她去洗一下碗的,從來不多做一件事情。我不僅做事勤快,而且做事幹淨利落,有時還給老板很多建意,可是改進一些做法,把事情做得更好。以前老板寫個招聘或是廣告牌什麽的,還要到廣告公司去做一個噴繪。廣告公司是不會在乎你這個一張噴繪的小生意的,說是答應幫你做,但是當你去拿的時候,往往就以各種理由推說沒有做好,其實是不想做。這樣不僅花錢還會誤事,我來後,寫招牌的事就承擔下來,為吸引客人,小店每天都要出一些新花招,新的菜譜,就是一些小吃也要每天換一個名字,比如昨天還叫米酒煮湯元的小吃,今天就掛招牌打出:本店最新小吃:雪花銀元羹。老板不用出錢去做噴繪的招牌了,幾乎每天都要寫這樣的牌子。由於我的吃苦耐勞,勤快活潑,加上又會用毛筆寫招牌,小王就漸漸失寵了。老板經常用我做榜樣大聲地喝斥他,我本不想這樣,看著老板有事無事拿他開罵,我心裏也過意不去,於是,我越發默默地做事,有時候,該他做的事我也為他做了。

    也許是老板對我好他嫉恨,或許是他在這個小店裏飛揚跋扈慣了,總之,從些後小王就與我過不去。他對老板沒有辦法,就想出一些招數來治我,小店是在公園湖畔,吃客全都是在外麵,老板隻在這裏搭了一個鐵皮房子,房子有十幾個平方,用鋼筋在中間焊了幾根橫梁,鋪上木板,就成了上下兩層的閣樓,每天收工後下麵放這些餐具和桌子,我和小王就睡在鐵皮房的閣樓上。這個時候,就是他“治”我的時候,他把工作時老板受的氣全部發泄在我身上。鐵皮屋本來就小,加上白天的太陽照射,下麵還放著一個燒著的蜂窩煤爐,睡覺時小屋就真的像一個蒸籠,老板要我們共用一個電風扇,這時就成了他的專利,獨自霸占著,為了防止我把電風扇移過去,他把故意把轉頭的也弄壞了。這樣電扇就被固定向他一個方向。因為我是剛來,也不好跟他計較什麽,隻好忍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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