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一章巨額利益


    大明崇禎十一年六月十一


    打從五月初第一個鹽池,也就是張家堡的鹽池出鹽後始,靈山和浮山的四個鹽池陸續建成,有大有小,出鹽量也是有多有少,不過到了六月初的時候,鹽池全部修築完畢後,鍾顯帶人統算過一次,全部五個鹽池,耗工是三萬七千多兩銀子,用工是三百一十七人,月耗維持費是一千出頭的銀子,而全部五個鹽池整月的出鹽量,則是維持在二十萬斤到二十五萬斤左右的產量。>


    也就是說,一年的產量和張守仁估算的三百萬斤的數字,相差毫厘,基本上這個數字已經能完全滿足包括利豐行在內的膠東一帶所有合作商行的需要。


    聽到消息後,除了利豐行先放了五萬銀子在這裏當訂錢,三好行,和豐行,樂豐行,好幾家萊州和青州一帶的商行都是聞訊趕來,有好幾家是東主直接過來,包括利豐的秦東主在內,五月中旬前後,這些商行的東主都是齊聚到浮山這個小小的軍堡裏頭,隻要來了,就不是空手,或多或少的放下自己商行能挪動出來的銀子才走。[


    秦東主的利豐行先放了五萬,東主來了,又是放下八萬。


    做為一個家底不會超過百萬的中等商行,這一次也是算是下了血本,要搏一個重注了。


    其餘幾家商行,也是竭盡全力,三萬到五萬不等,加上利豐的十三萬,就半個月時間,張守仁到手的銀子就超過了三十萬兩!


    這個數字,把包括林文遠和鍾顯在內的張守仁的所有部下,都是驚的一翻好幾個跟頭!


    這錢還隻能算是訂銀,三百萬斤,一百五十萬石,按張守仁的打算,他的出價一律是一兩五錢銀,至於分銷商賣二兩或是二兩多都各隨其便,畢竟有的地方距海近,鹽價低些,有的地方距離海遠,可以稍高,但總價是規定不準超過三兩……張守仁是要發財,但並不是要把老百姓都嚇跑。


    再好的鹽,超過了百姓可接受的價格,就必定會被市場淘汰。私鹽販子現在是少,是因為張守仁把持的官鹽便宜了,質量也好了,如果價格賣的高,就憑幾百兵,甚至是幾千上萬的兵,就能把千裏海岸線和所有的村莊小道都管住?


    那自是絕無可能之事,想要徹底管住私鹽,就是用優質和廉價的官鹽來真正掌握住市場,隻有用市場的手段,才是真正的掌控一方!


    就算是限製三兩,這些大商行也是能賺的盆滿缽滿了,至於張守仁自己,一兩五的出價,成本很小,一年百萬以上的淨利潤,也是唾手可得!


    如果再能衝擊外省市場,這鹽利可就是大的叫人不敢想象了!


    其實鹽鐵之利,也向來就是最大的利潤,從先秦到漢武時,再到唐宋元明清,曆朝曆代,還真的沒有不控製鹽鐵之利的。


    象宋朝,連酒樓賣的酒都是官營,更遑論是鹽鐵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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