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亂說!」佩珀臉燙了一下,嚴格來說她還沒當過母親呢,也沒結婚。況且之前他們就知道班尼感知力驚人,佩珀慌亂了一瞬間,扭頭不確定隔著幾層樓,班尼還能不能聽到托尼的話。
「要是被班尼聽到了,你就等著完吧。」佩珀恨鐵不成鋼的戳了一下托尼的肩膀。
托尼也一驚,下意識看看周圍,勉強繼續嘴硬:「……聽到說不定還會哭成蘿蔔寶寶。」
……
不過這次是佩珀和托尼想多了。
班尼要和羅傑斯先生一起旅遊,出門就高高興興的把爸媽忘在了腦後。因為旅程變成了兩個人,史蒂夫索性租了一輛車,自己開著帶班尼出發,後備箱放滿了足夠野營的東西。
「怎麽突然想去大都會玩?」史蒂夫一隻手搭在方向盤上問。坐在副駕駛座上的班尼正捧著旅遊手冊,尷尬的掃視著大都會。
這個城市欣欣向榮,充滿了活力,但是也沒有那麽出名,要說特色景點……某座山,某條知名街道,配以流傳的小故事吸引遊客。但是這對班尼來說,都普普通通的,吸引不了他的注意力。
唯一說大都會的特產是什麽……超人算嗎?
班尼在這麽短的時間內腦中急轉,然後他選擇了實話實話,男孩嗓音有點不大自然,好像還帶著點難以言說的害羞:「……我想見見超人。」
史蒂夫想了想,一下子默了。
所以……鋼鐵俠的孩子,美國隊長的養子崇拜的偶像居然是超人嗎?這也挺好的,超人是近年出名的,據說性格溫和,能力又非常強大。
「聽說已經有人稱唿他『人間之神』了,我還沒見過他。」史蒂夫欣慰的鼓勵班尼追星,他想到了活潑的蜘蛛俠彼得帕克,那孩子活脫脫是個小迷弟。追星使他快樂——那雙年輕的茶色眼睛一見到史蒂夫就盛滿了亮亮的小星星。
班尼就是隨托尼斯塔克,太喜歡宅在家裏了,現在能有活力的跑到另外一個城市隻為了見見偶像,這是一個好的發展。
「聽說他以前和蝙蝠俠打過架。」班尼有意把話題往那邊引,「羅傑斯先生,你記得之前出了孤島副本,我們一起看的資料嗎?」
「你是說……韋恩先生?」史蒂夫眨眼間就弄清楚了。
「見韋恩先生容易,想找到超人有點困難吧。」史蒂夫中肯的說。畢竟超人神出鬼沒的,他們又沒有遇到困難,對方不可能因為這種理由就跑出來見他們的。
「那就先去見韋恩先生?我挺想看看他是怎麽當蝙蝠俠的!」班尼把話一拐,終於拐到了他最想要的重點上。畢竟哥譚離大都會也不算遠。
史蒂夫還能怎麽辦,隻能換了個方向繼續開車。
……
到哥譚的時候已經接近晚上。這裏的氛圍完全和紐約不一樣,隻說不論日夜天上總是烏沉沉的雲層,就顯得哥譚這座城市陰森了幾分,再加上以前聽到的那些傳言,周圍形狀各異的哥德式建築,史蒂夫在大道上開著車也謹慎了很多。
「……」班尼已經扔下了旅遊手冊,手指扒著車窗邊,麵無表情的凝視著外麵。
他們進城的位置不太對,這邊應該是貧民區。街道骯髒,店鋪破舊,牆邊生鏽的下水管旁擺著幾個垃圾桶,旁邊就是籠罩在陰影裏的小巷,隱約能看到幾個小身影在那裏縮著,見到街道上的車來來往往,動都不動一下。
史蒂夫心裏一沉,轉頭打量班尼的表情,捲髮小孩的臉色難看,一眨不眨的盯著窗外不時閃過的小巷口,像是雕塑一樣,目光沉甸甸的又帶著尖銳,沉浸在了迴憶裏。
「我們出了這條街區,先找家旅館入住。」史蒂夫隻能先出聲打斷班尼的思緒,又加快了行駛的車速,「有什麽明天再出來活動。」
班尼迴過了神,悶悶的點了下頭同意。
「聽說蝙蝠俠都是夜間活動。」史蒂夫心裏有些後悔,笨拙的繼續找著話題,試圖轉移班尼的注意力,「現在已經入夜了,說不定我們馬上就能見到他?你見過羅賓嗎?那是他的幫手。」
「羅賓?」提起這個,班尼果然來了精神,扭頭重新看向史蒂夫,「羅賓也是小孩子……據說是韋恩先生的養子,現在都很流行這種一大一小搭檔戰鬥嗎?我們也可以這樣的,羅傑斯先生。」
「不過羅賓……」班尼眉頭皺緊,不出聲了。他仔細迴想了一下昨天看到的那份厚檔案,蝙蝠俠的搭檔稱號叫羅賓,已經換了好幾代。一代羅賓改稱號叫夜翼,當新的超級英雄去了。現在羅賓已經輪換到了第四代,那個叫達米安的孩子,是布魯斯韋恩的私生子。
超級英雄兼花花公子的私生子,今年八歲,有了超英稱號。
這些要素都是班尼在意的點,現在還堆積到一起去了,比起因為調查要見的蝙蝠俠和超人,班尼其實更想見見那位年齡和他一樣大的羅賓。
「明天再想吧。」史蒂夫溫和的伸手揉了揉班尼的額頂,停下了車。
他找到了一棟不錯的公寓樓——這看起來不像旅館,裝修風格也和這個城市格格不入,但是牌子上有寫按日對外出租房屋。畢竟在哥譚需要注意安全問題,普通的小旅店史蒂夫也不是那麽放心,他更想給班尼一個不錯的入住環境,以防男孩再迴想起他的以前。
「不提供早餐服務,沒有服務生打掃,但是這裏絕對安全。」前台的瘦削男人懶洋洋的說,指尖上晃著古老的銅鑰匙串,發出一陣嘩啦響動,他伸手把鑰匙扔在櫃檯上,補充一句,「還有——不要動我的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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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被班尼聽到了,你就等著完吧。」佩珀恨鐵不成鋼的戳了一下托尼的肩膀。
托尼也一驚,下意識看看周圍,勉強繼續嘴硬:「……聽到說不定還會哭成蘿蔔寶寶。」
……
不過這次是佩珀和托尼想多了。
班尼要和羅傑斯先生一起旅遊,出門就高高興興的把爸媽忘在了腦後。因為旅程變成了兩個人,史蒂夫索性租了一輛車,自己開著帶班尼出發,後備箱放滿了足夠野營的東西。
「怎麽突然想去大都會玩?」史蒂夫一隻手搭在方向盤上問。坐在副駕駛座上的班尼正捧著旅遊手冊,尷尬的掃視著大都會。
這個城市欣欣向榮,充滿了活力,但是也沒有那麽出名,要說特色景點……某座山,某條知名街道,配以流傳的小故事吸引遊客。但是這對班尼來說,都普普通通的,吸引不了他的注意力。
唯一說大都會的特產是什麽……超人算嗎?
班尼在這麽短的時間內腦中急轉,然後他選擇了實話實話,男孩嗓音有點不大自然,好像還帶著點難以言說的害羞:「……我想見見超人。」
史蒂夫想了想,一下子默了。
所以……鋼鐵俠的孩子,美國隊長的養子崇拜的偶像居然是超人嗎?這也挺好的,超人是近年出名的,據說性格溫和,能力又非常強大。
「聽說已經有人稱唿他『人間之神』了,我還沒見過他。」史蒂夫欣慰的鼓勵班尼追星,他想到了活潑的蜘蛛俠彼得帕克,那孩子活脫脫是個小迷弟。追星使他快樂——那雙年輕的茶色眼睛一見到史蒂夫就盛滿了亮亮的小星星。
班尼就是隨托尼斯塔克,太喜歡宅在家裏了,現在能有活力的跑到另外一個城市隻為了見見偶像,這是一個好的發展。
「聽說他以前和蝙蝠俠打過架。」班尼有意把話題往那邊引,「羅傑斯先生,你記得之前出了孤島副本,我們一起看的資料嗎?」
「你是說……韋恩先生?」史蒂夫眨眼間就弄清楚了。
「見韋恩先生容易,想找到超人有點困難吧。」史蒂夫中肯的說。畢竟超人神出鬼沒的,他們又沒有遇到困難,對方不可能因為這種理由就跑出來見他們的。
「那就先去見韋恩先生?我挺想看看他是怎麽當蝙蝠俠的!」班尼把話一拐,終於拐到了他最想要的重點上。畢竟哥譚離大都會也不算遠。
史蒂夫還能怎麽辦,隻能換了個方向繼續開車。
……
到哥譚的時候已經接近晚上。這裏的氛圍完全和紐約不一樣,隻說不論日夜天上總是烏沉沉的雲層,就顯得哥譚這座城市陰森了幾分,再加上以前聽到的那些傳言,周圍形狀各異的哥德式建築,史蒂夫在大道上開著車也謹慎了很多。
「……」班尼已經扔下了旅遊手冊,手指扒著車窗邊,麵無表情的凝視著外麵。
他們進城的位置不太對,這邊應該是貧民區。街道骯髒,店鋪破舊,牆邊生鏽的下水管旁擺著幾個垃圾桶,旁邊就是籠罩在陰影裏的小巷,隱約能看到幾個小身影在那裏縮著,見到街道上的車來來往往,動都不動一下。
史蒂夫心裏一沉,轉頭打量班尼的表情,捲髮小孩的臉色難看,一眨不眨的盯著窗外不時閃過的小巷口,像是雕塑一樣,目光沉甸甸的又帶著尖銳,沉浸在了迴憶裏。
「我們出了這條街區,先找家旅館入住。」史蒂夫隻能先出聲打斷班尼的思緒,又加快了行駛的車速,「有什麽明天再出來活動。」
班尼迴過了神,悶悶的點了下頭同意。
「聽說蝙蝠俠都是夜間活動。」史蒂夫心裏有些後悔,笨拙的繼續找著話題,試圖轉移班尼的注意力,「現在已經入夜了,說不定我們馬上就能見到他?你見過羅賓嗎?那是他的幫手。」
「羅賓?」提起這個,班尼果然來了精神,扭頭重新看向史蒂夫,「羅賓也是小孩子……據說是韋恩先生的養子,現在都很流行這種一大一小搭檔戰鬥嗎?我們也可以這樣的,羅傑斯先生。」
「不過羅賓……」班尼眉頭皺緊,不出聲了。他仔細迴想了一下昨天看到的那份厚檔案,蝙蝠俠的搭檔稱號叫羅賓,已經換了好幾代。一代羅賓改稱號叫夜翼,當新的超級英雄去了。現在羅賓已經輪換到了第四代,那個叫達米安的孩子,是布魯斯韋恩的私生子。
超級英雄兼花花公子的私生子,今年八歲,有了超英稱號。
這些要素都是班尼在意的點,現在還堆積到一起去了,比起因為調查要見的蝙蝠俠和超人,班尼其實更想見見那位年齡和他一樣大的羅賓。
「明天再想吧。」史蒂夫溫和的伸手揉了揉班尼的額頂,停下了車。
他找到了一棟不錯的公寓樓——這看起來不像旅館,裝修風格也和這個城市格格不入,但是牌子上有寫按日對外出租房屋。畢竟在哥譚需要注意安全問題,普通的小旅店史蒂夫也不是那麽放心,他更想給班尼一個不錯的入住環境,以防男孩再迴想起他的以前。
「不提供早餐服務,沒有服務生打掃,但是這裏絕對安全。」前台的瘦削男人懶洋洋的說,指尖上晃著古老的銅鑰匙串,發出一陣嘩啦響動,他伸手把鑰匙扔在櫃檯上,補充一句,「還有——不要動我的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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