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湖,不單單指武林,幾乎涵蓋了天下所有的角角落落。諸如官場,諸如凡俗市鎮,無處不在。


    所以才會有如此一說,——有人的地方就是江湖。


    盡管剛剛進入官場沒多久,吳崢已經明顯感覺到其中的暗流湧動。——拉幫結夥,爭權奪利,勾心鬥角,蠅營狗苟,等等,等等。


    當然並不都是陰暗的,吳崢心中還是相信,陰暗的一麵固然存在,但是基本麵還是陽光而美好的。


    就在吳崢琢磨著該找一個什麽樣的理由,請上半月假期,以便前往江寧府,赴鐵凝八月十五月圓之夜的戌時之約時,臨山城內突然發生了一起慘絕人寰的滅門慘案。


    一夜之間,城中大戶趙林琛一家一百一十三口,無論老少男女無一幸免,全部被砍殺致死。


    不錯,仵作所報一點沒錯。吳崢仔細巡視一遍後發現,的確都是死於刀劍之下。明顯是武林人士所為。


    家主趙林琛,六十五歲,一妻三妾,共生育五子六女。兒子均已娶妻生子,六個女兒尚有兩個待字閨中,不過均已定親。趙林琛是做土特產生意的商人,臨山城內共有三間鋪麵。另外在江寧府也有一間鋪麵,由其長子趙森俊一家經營。


    究竟趙林琛得罪了什麽人,才招致如此慘絕人寰的滅門慘案?


    命衙役拘來趙林琛的左鄰右舍,以及所在街道的保甲,詳細詢問過後,均說趙林琛雖是商人出身,做生意卻向來公平,幾乎可以說是童叟無欺。平時待人也算和氣。尤其是街坊上有人家遇到難事了,隻要求到門上,無不伸出援手幫上一把。也就是說,趙林琛與人結仇招致報複的可能性並不大。


    仔細清點被殺的一百一十三口,除去趙林琛長子趙森俊一家六口在江寧府,以及四個已經出嫁的女兒外。其餘趙林琛夫妻,三位侍妾,兩個未出閣的女兒,四個兒子,及其妻妾兒女,即便繈褓中的嬰兒也沒有放過,共五十四口直係親人,外加五十九名下人,一個不少。


    就在吳崢毫無頭緒之時。有衙役從趙林琛一位鄰居那裏聽到一個,聽起來似乎無關緊要的消息。那位鄰居說,最近一段時間,趙林琛似乎正在請人說媒,想要再娶一位小妾。


    開始吳崢並沒怎麽在意,不過後來又聽說趙林琛想要娶的小妾是一位煙花女子,正是臨山城有名的青樓——如煙閣的當家頭牌,人稱醉西施的瑾兒姑娘時。不由心中一動。


    這位瑾兒姑娘,平時與府衙同僚閑談時也時常聽說。不僅美貌無雙。更兼吹拉彈唱,詩詞歌賦無一不精,尤其酒後微醺時的風情萬種,不知迷倒了多少青年才俊。這也正是其藝名“醉西施”的由來。


    自古煙花風流地,佳人薄情是非多。


    於是,吳崢馬上安排得力捕快。悄悄圍繞瑾兒姑娘展開了暗中調查。


    隨著派出去的捕快一條條消息報上來,吳崢內心不由焦急起來。眼看已經是八月初三,距離八月十五還有十二天,除去路上的最少三天,隻剩下九天時間。


    再次梳理一下捕快最近幾天送上來。關於醉西施瑾兒姑娘的消息,吳崢的眉頭越皺越緊。


    醉西施瑾兒,初春時來到臨山城如煙閣,幾乎一夜之間便成為當紅頭牌;


    無人知道瑾兒由何處來,出身來曆更是諱莫如深;


    趙林琛差不多是自瑾兒姑娘剛一露麵就被迷倒在其石榴裙下;


    雖然每天如煙閣賓客如潮,不少富家公子,或者青年才俊都曾在人前顯擺親過瑾兒姑娘之方澤,可是坊下卻始終流傳著瑾兒姑娘從未破瓜之說;


    表麵上看,瑾兒是如煙閣的當紅姑娘,應該受鴇兒的節製,實則不然,醉西施瑾兒姑娘從未賣身於如煙閣,至今仍然是自由之身。


    除了以上幾條看起來還有些用處外,其餘則全部是醉西施瑾兒與何人會麵,夜裏房間的燈幾時熄滅,早晨又是幾時起身梳洗打扮等等的廢話。


    “青樓頭牌未曾破瓜也並非稀罕之事。”


    盡管吳崢從未去過青樓,卻對此並不陌生。不論是在平時的生活中,還是日常讀書時,都能聽說,或者讀到一些關於青樓的見聞。


    “自古以來有很多青樓姑娘都是賣藝不賣身的,特別是才貌雙絕者,尤其自惜。”


    隻是瑾兒的情況似乎有些不同之處。


    因為在吳崢所聽說和讀到的見聞中,大凡賣藝不賣身的青樓姑娘都會公開示人,不可能再流傳出所謂誰誰誰曾經一親芳澤的話來。


    “傳捕頭秦金文。”


    很快秦金文來到府衙後堂,單膝跪地向吳崢見禮。


    “秦金文叩見府尹大人。”


    “起來迴話。”


    “謝府尹大人。”


    “你們送來的消息本府都看過了。有個問題。瑾兒姑娘依然是處女之身有幾成把握?”


    “迴府尹大人,目前還不能保證。不過小人已經暗中買通了瑾兒姑娘身邊的人,這一兩天內定然有準確消息傳來。”


    “還有,趙林琛請的媒婆找到了嗎?”


    “已經打聽到是誰,隻是前天到鄉下娘家去了,不知何時迴來。”


    “不要等了,火速追她迴來。”


    “是。”


    “瑾兒姑娘的來曆果真無處可查嗎?”


    “沒有留下絲毫蹤跡。小人問過如煙閣的鴇兒,說瑾兒姑娘是二月二十八一早主動上門的。而且還與如煙閣口頭約定了四條協約。”


    “都是什麽?”


    “一、不許過問其出身來曆;二、不許幹涉其自由;三、想要見什麽客人,瑾兒姑娘自己說了算,如煙閣無權過問;四、所得財富五五分成。”


    “去吧,盡快把媒婆找到。”


    捕頭秦金文離開後,吳崢心裏仔細琢磨了一下醉西施瑾兒與如煙閣的四條協議。若是按照第四條之約定,豈不是如煙閣根本得不到多少好處嗎?


    試想一個頭牌姑娘每天的迎來送往,吃喝消費定然不菲。五五分成的話,怕是如煙閣分到的五成,起碼有一多半要花費在替瑾兒姑娘招待客人上,甚至會更多。


    即便因為瑾兒姑娘的名聲會為如煙閣招攬更多的客人前來消費,作為嗜錢如命的鴇兒來說,也不可能算不清這筆賬,不可能眼看著大把的銀錢被瑾兒姑娘賺走而不眼紅。


    這裏麵一定有問題。(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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