趕屍是苗族蠱術的一種,是楚巫文化的一部分。蠱有黑巫術和白巫術之分,趕屍屬於白巫術。
趕屍的人是一個身穿道袍的法師,無論屍體數量有多少,都由他一人趕。法師不在屍後,而在屍前帶路,不打燈籠,手中搖著一個攝魂鈴,一麵走一麵敲鑼,使夜行人避開,有狗的人家把狗關起來。屍體在一個以上時,即用草繩把他們聯係起來,每隔六七尺一個。夜裏行走時,屍體都帶著高筒氈帽,額上壓著幾張畫著符的黃紙,垂在臉上。
路上有“死屍客店”,這種神秘莫測的“死屍客店”,隻住死屍和趕屍匠,一般人是不住的。它的大門一年到頭都開著。因為兩扇大門板後麵,是屍體停歇之處。趕屍匠趕著屍體,天亮前就達到“死屍店”,夜晚悄然離去。屍體都在門板後麵整齊地倚牆而立。遇上大雨天不好走,就在店裏停上幾天幾夜。
中國人特別眷戀自己的鄉土。不管怎樣,葉落必須歸根。客死異地的遊子,本人的意願一定要入葬祖塋:孝子賢孫必得搬喪迴籍,親友相知也都有資助此事的義務。而湘西沅江上遊一帶,地方貧瘠,窮人多赴川東或黔東地區,作小販、采藥或狩獵為生,那些地方多崇山峻嶺,山中瘴氣很重,惡性瘧疾經常流行,生活環境壞到極點,除當地的苗人以外,外人是很少去的。死在那些地方的漢人,沒一個是有錢人,而漢人在傳統上,運屍還鄉埋葬的觀念深,但是,在那上千裏或數百裏的崎嶇山路上,即使有錢,也難以用車輛或擔架扛抬,於是有人就創行了這一奇怪的經濟辦法運屍迴鄉。
據有關文獻記載,趕屍有“三趕,三不趕”之說。
凡被砍頭的須將其身首縫合在一起、受絞刑的、站籠站死的這三種可以趕。理由是,他們都是被迫死的,死得不服氣,既思念家鄉又惦念親人,可用法術將其魂魄勾來,以符咒鎮於各自屍體之內,再用法術驅趕他們爬山越嶺,甚至上船過水地返迴故裏。
凡病死的、投河吊頸自願而亡的、雷打火燒肢體不全的這三種不能趕。其中病死的其魂魄已被閻王勾去,法術不能把他們的魂魄從鬼門關那裏喚迴來:而投河吊頸者的魂魄是“被替代”的纏去了,而且他們有可能正在交接,若把新魂魄招來,舊亡魂無以替代豈不影響舊魂靈的投生?另外,因雷打而亡者,皆屬罪孽深重之人,而大火燒死的往往皮肉不全,這兩類屍同樣不能趕。
趕屍原本隻趕死在戰場上的屍,發展到後來,老司也幫那些被官府冤枉殺死的人趕屍迴鄉。
“辰州符”趕屍的地域範圍往北隻到朗州常德不能過洞庭湖,向東隻到靖州,向西隻到涪州和巫州,向西南可到雲南和貴州。傳說,這些地方是苗族祖先的鬼國轄地,再遠就出了界,即使老司也趕不動那些僵屍了。
清朝以前每年秋分之後,各州府縣衙門都奉刑部的批文處決死牢裏的死囚。本地的死囚處決後自有其家屬收屍埋葬,而欲將被處決的客籍死囚搬運迴故裏,通常一具屍首需要請四人抬運,花費較大,而請老司趕屍返鄉則相對費用少,並且可以保證中途不腐不臭,而被抬之屍一天以後就可能腐爛。
一般臨刑的前一天,客籍死囚的親屬和同鄉甚至是那些好做善事的善人,都會湊一些銀子給他們請來的老司慣例是各著青衣和紅衣的兩位,買好一應物品。行刑當天,二位老司及助手以及幫忙的人都要在法場外等候。午三刻,刀斧手手起刀落,死囚人頭落地。
一等到監斬官離開法場,紅衣老司即行法事念咒語,助手幫忙將被斬的客籍死囚身首縫合在一起,在由青衣老司將辰砂最好的朱砂置於死者的腦門心、背膛心、胸膛心窩、左右手板心、腳掌心等七處,每處以一道神符壓住,再用五色布條綁緊。相傳,此七處是七竅出入之所,以辰砂神符封住是為了留住死者的七魄。
之後,還要將一些朱砂塞入死者的耳、鼻、口中,再以神符堵緊。相傳,耳、鼻、口乃三魂出入之所,這樣做可將其留在死者體內。
最後,還要在死者頸項上敷滿辰砂並貼上神符,用五色布條紮緊:再給死者戴上粽葉鬥笠封麵而戴。諸事辦妥,紅衣老司念畢咒語,大喝一聲“起!”客籍死屍便會應聲站起……
又傳,自從苗族的七宗七族自大江大湖遷來濮地的崇山峻嶺之後,他們失落了“五裏大霧”的法術,卻創造了煉丹砂的技法。一般說來,老司趕屍除須用祖傳的“神符”外,也萬萬少不了丹砂。這丹砂以辰州出產的最好,因而也叫辰砂。而那趕屍之術,原叫“辰州辰砂神符法術”,隻因名稱太長不好念,就簡單地叫成了“辰州符”。
趕屍這種奇特的行業,隻有在湘南西部才行得通。
一、隻有湘西有“死屍客店”。
二、隻有湘西群眾聞見趕屍匠的小陰鑼,知道迥避。
三、湘西村外有路,而其他省路一般都穿村而過,他們當然不會準死屍入村。
四、湘西人聞見陰鑼聲,便會主動將家中的狗關起來,否則,狗一出來,便會將死屍咬爛。
湘西有湘西趕屍的方法,而在清王朝破滅後,湘西趕屍就消聲滅跡了,但是有些茅山,龍虎山的道士為了補貼自己的腰包,不辭辛苦,幹起了趕屍的行業,他們通常會用些鎮屍之術,或者控製傀儡的法術控製著屍體,而且,能顧得起道士趕屍的,絕對不是什麽一般人物。
趕屍的人是一個身穿道袍的法師,無論屍體數量有多少,都由他一人趕。法師不在屍後,而在屍前帶路,不打燈籠,手中搖著一個攝魂鈴,一麵走一麵敲鑼,使夜行人避開,有狗的人家把狗關起來。屍體在一個以上時,即用草繩把他們聯係起來,每隔六七尺一個。夜裏行走時,屍體都帶著高筒氈帽,額上壓著幾張畫著符的黃紙,垂在臉上。
路上有“死屍客店”,這種神秘莫測的“死屍客店”,隻住死屍和趕屍匠,一般人是不住的。它的大門一年到頭都開著。因為兩扇大門板後麵,是屍體停歇之處。趕屍匠趕著屍體,天亮前就達到“死屍店”,夜晚悄然離去。屍體都在門板後麵整齊地倚牆而立。遇上大雨天不好走,就在店裏停上幾天幾夜。
中國人特別眷戀自己的鄉土。不管怎樣,葉落必須歸根。客死異地的遊子,本人的意願一定要入葬祖塋:孝子賢孫必得搬喪迴籍,親友相知也都有資助此事的義務。而湘西沅江上遊一帶,地方貧瘠,窮人多赴川東或黔東地區,作小販、采藥或狩獵為生,那些地方多崇山峻嶺,山中瘴氣很重,惡性瘧疾經常流行,生活環境壞到極點,除當地的苗人以外,外人是很少去的。死在那些地方的漢人,沒一個是有錢人,而漢人在傳統上,運屍還鄉埋葬的觀念深,但是,在那上千裏或數百裏的崎嶇山路上,即使有錢,也難以用車輛或擔架扛抬,於是有人就創行了這一奇怪的經濟辦法運屍迴鄉。
據有關文獻記載,趕屍有“三趕,三不趕”之說。
凡被砍頭的須將其身首縫合在一起、受絞刑的、站籠站死的這三種可以趕。理由是,他們都是被迫死的,死得不服氣,既思念家鄉又惦念親人,可用法術將其魂魄勾來,以符咒鎮於各自屍體之內,再用法術驅趕他們爬山越嶺,甚至上船過水地返迴故裏。
凡病死的、投河吊頸自願而亡的、雷打火燒肢體不全的這三種不能趕。其中病死的其魂魄已被閻王勾去,法術不能把他們的魂魄從鬼門關那裏喚迴來:而投河吊頸者的魂魄是“被替代”的纏去了,而且他們有可能正在交接,若把新魂魄招來,舊亡魂無以替代豈不影響舊魂靈的投生?另外,因雷打而亡者,皆屬罪孽深重之人,而大火燒死的往往皮肉不全,這兩類屍同樣不能趕。
趕屍原本隻趕死在戰場上的屍,發展到後來,老司也幫那些被官府冤枉殺死的人趕屍迴鄉。
“辰州符”趕屍的地域範圍往北隻到朗州常德不能過洞庭湖,向東隻到靖州,向西隻到涪州和巫州,向西南可到雲南和貴州。傳說,這些地方是苗族祖先的鬼國轄地,再遠就出了界,即使老司也趕不動那些僵屍了。
清朝以前每年秋分之後,各州府縣衙門都奉刑部的批文處決死牢裏的死囚。本地的死囚處決後自有其家屬收屍埋葬,而欲將被處決的客籍死囚搬運迴故裏,通常一具屍首需要請四人抬運,花費較大,而請老司趕屍返鄉則相對費用少,並且可以保證中途不腐不臭,而被抬之屍一天以後就可能腐爛。
一般臨刑的前一天,客籍死囚的親屬和同鄉甚至是那些好做善事的善人,都會湊一些銀子給他們請來的老司慣例是各著青衣和紅衣的兩位,買好一應物品。行刑當天,二位老司及助手以及幫忙的人都要在法場外等候。午三刻,刀斧手手起刀落,死囚人頭落地。
一等到監斬官離開法場,紅衣老司即行法事念咒語,助手幫忙將被斬的客籍死囚身首縫合在一起,在由青衣老司將辰砂最好的朱砂置於死者的腦門心、背膛心、胸膛心窩、左右手板心、腳掌心等七處,每處以一道神符壓住,再用五色布條綁緊。相傳,此七處是七竅出入之所,以辰砂神符封住是為了留住死者的七魄。
之後,還要將一些朱砂塞入死者的耳、鼻、口中,再以神符堵緊。相傳,耳、鼻、口乃三魂出入之所,這樣做可將其留在死者體內。
最後,還要在死者頸項上敷滿辰砂並貼上神符,用五色布條紮緊:再給死者戴上粽葉鬥笠封麵而戴。諸事辦妥,紅衣老司念畢咒語,大喝一聲“起!”客籍死屍便會應聲站起……
又傳,自從苗族的七宗七族自大江大湖遷來濮地的崇山峻嶺之後,他們失落了“五裏大霧”的法術,卻創造了煉丹砂的技法。一般說來,老司趕屍除須用祖傳的“神符”外,也萬萬少不了丹砂。這丹砂以辰州出產的最好,因而也叫辰砂。而那趕屍之術,原叫“辰州辰砂神符法術”,隻因名稱太長不好念,就簡單地叫成了“辰州符”。
趕屍這種奇特的行業,隻有在湘南西部才行得通。
一、隻有湘西有“死屍客店”。
二、隻有湘西群眾聞見趕屍匠的小陰鑼,知道迥避。
三、湘西村外有路,而其他省路一般都穿村而過,他們當然不會準死屍入村。
四、湘西人聞見陰鑼聲,便會主動將家中的狗關起來,否則,狗一出來,便會將死屍咬爛。
湘西有湘西趕屍的方法,而在清王朝破滅後,湘西趕屍就消聲滅跡了,但是有些茅山,龍虎山的道士為了補貼自己的腰包,不辭辛苦,幹起了趕屍的行業,他們通常會用些鎮屍之術,或者控製傀儡的法術控製著屍體,而且,能顧得起道士趕屍的,絕對不是什麽一般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