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這些話沒必要說,因為說了也沒用,金秀可是知道很多抱怨的話兒說出來,對解決問題毫無益處,反而是徒增苦惱,於是單單就說這三點,見死不救不是明瑞的問題,而剩餘的兩點,那就是明瑞的問題了,明瑞起身,朝著金秀拱手,“納蘭公子何以教我?”
“怎麽,總督大人,您還想著重新出征嗎?”
明瑞咬牙,“我從未受過如此大辱,征戰多年,不是說百戰不殆,但就算是有敗的時候,也是心服口服的,可如今這敗的冤枉!我雖然身免,但迴國之後無日不圖報仇雪恨,一定要讓緬甸賊子付出代價,就算是把我這身子再折進去,也在所不惜!”
金秀看了永基一眼,笑著雙手虛扶,“總督大人不可對我這白丁如此,還請坐下,咱們細說就是了。”
剛不可久,狂風暴雨來得快去得也快,一下子風雲俱收,雨勢變小,陽光一下子把天邊的烏雲鑲嵌上了金邊,洱海上出現了美麗的彩虹,各人複又坐下,金秀說道,“這會子大人可信了?咱們這一起來南邊,為了是同一件事兒。”
“納蘭公子竟然這些事兒都知道,那麽當然就知道什麽破解之法了?”明瑞期待的望著下首的金秀,“可有什麽法子來辦嗎?”
明瑞今日沒想到隻是為了來攔住海蘭察,竟然在這小普陀地方聽到了如此天大的事兒!他這一次失敗,敗的憋屈,憋屈在什麽地方?竟然不知道是為什麽會如此慘敗,可今日聽到金秀如此言語,他真是有破開烏雲見日的豁然開朗之感。
“有法子,”金秀鎮定自若,“他們可以問洋人們買,咱們怎麽不能買?”
她朝著永基拱手,“十二爺,請讓我說一說在廣州和十三行人的事兒。”
“哦,”永基似乎走神了這會子聽到金秀的唿喊,才迴過神來,“你說就是。”
“十三行專門和洋人們做生意,說澳門那邊的葡萄牙人,”金秀解釋道,“有一批火槍,乃是絕好之物,就是在下剛才試用之物同批的。”
“可是和緬甸的長槍一樣?”明瑞忙問道。
“估摸著還要好些,”金秀說道,“我沒有看過緬甸的火槍,但想著火槍這種東西,是越新越厲害,既然是葡萄牙人說這個是最好的,那麽想必是要比緬甸好些的。”
“十二爺已經和商人們定好,隻要是咱們想要,他們還能再運一批來。”
“如此極好!”明瑞低聲喝道,“就把這些火槍拿下來,咱們難道就還能比緬甸差些不成?有了這些好東西,我也要以彼之道還施彼身!”
“現如今就是一個問題,”金秀點點頭,“那就是銀子,卻不知道阿瑪哪裏,還有多少銀子?”
納蘭永寧到底是文人,剛才火槍聲他嚇了一大跳,這會子驚魂未定的,聽到金秀這麽說,頓時就明白了今日為何金秀,或者說是十二阿哥要自己個來此地,他很想幫襯,但也不得不說實話,“如今供應前線的糧草還算是穩妥,雲貴川幾省的秋糧差不多都已經入庫,就地發賣,亦或者是直接轉運到永昌府來,但若是要購買火槍,聽著總督大人的意思,還要和緬甸一樣成一個火槍隊,這隻怕是難。”
納蘭永寧思索了一番,“若是要可以采買的銀子,大概在五千兩,這個不知道夠了嗎?”
明瑞不知道價格,看著金秀,金秀略微有些失望,搖搖頭,“隻怕是不夠,這火槍隊,不僅僅是要成建製,更是要請人來訓練,我們在廣州有遇到一位大不列顛國的退役武官,他願意給咱們訓練槍手,但這火槍或許還不算太貴,隻要五十兩一把,可這火槍彈藥——若不是用真槍實彈訓練出來,用子彈打出來,隻怕是沒用。”
“五十兩銀子一把?”納蘭永寧倒吸一口涼氣,五千兩可挪用的話,也隻夠買一百把火槍?“這玩意若是這麽貴?就算是朝著傅中堂來申請……隻怕是,也挪不出別的太多銀子來吧?”
納蘭永寧看著永基,永基點點頭,“明日我就前往永昌府,到時候會和傅中堂麵陳此事,看看能不能擠出一些錢來購買此物。”
“難啊,”金秀搖搖頭,“十二爺如此去,如今的中堂大人是不會聽進去的,非得等到見識過緬甸火槍陣的威力之後才知道他們的厲害。”
“我卻是不信,”這時候外頭大步又走進來了海蘭察,他渾身濕透,但精神頭還是極好,氣勢極盛,身上雖然滴著水,但他手裏頭拿著馬鞭指著金秀,“那些緬甸的火槍,能比我的索倫騎兵還要更厲害!”
海蘭察就是索倫人,但他是一個出身非常普通的索倫人,他最早的時候僅僅是一個索倫馬甲,就是一個普通的索倫騎兵,沒有任何職銜,任何背景,隻會打仗。他第一次參戰是永盛二十年的時候,跟隨大軍西征準葛爾,在戰場上憑借過人的騎射功夫生擒了敵軍主將迴營,被皇帝大為讚賞,不僅抬旗成了鑲黃旗,還被授予一等侍衛,加封額爾克巴圖魯頭銜以及騎都尉兼雲騎尉的官職。
皇帝從那個時候開始就喜歡把他帶在身邊,讓他做自己的貼身侍衛,這次出征緬甸永盛皇帝把他派給傅恆,也是希望海蘭察能再立下戰功,並且穩定軍心,事實上海蘭察本人也是這麽想的,他並不懼怕任何戰場,所以就算是金秀說的天花亂墜,也見過火槍的厲害,但他毫不畏懼。
海蘭察不是入關之後的護軍,而是土生土長的黑龍江人,他就是索倫人,大玄朝最為仰仗的索倫軍出身,其餘的兵丁,一般若是出征,幾千幾萬不在話下,可若是索倫軍,那一般的小戰役都是十幾個、幾十個這樣的給,而如今永盛皇帝為了讓緬甸徹底降服,一下子派出了一千的索倫騎兵,這些同族,就是海蘭察最大的仰仗。
“怎麽,總督大人,您還想著重新出征嗎?”
明瑞咬牙,“我從未受過如此大辱,征戰多年,不是說百戰不殆,但就算是有敗的時候,也是心服口服的,可如今這敗的冤枉!我雖然身免,但迴國之後無日不圖報仇雪恨,一定要讓緬甸賊子付出代價,就算是把我這身子再折進去,也在所不惜!”
金秀看了永基一眼,笑著雙手虛扶,“總督大人不可對我這白丁如此,還請坐下,咱們細說就是了。”
剛不可久,狂風暴雨來得快去得也快,一下子風雲俱收,雨勢變小,陽光一下子把天邊的烏雲鑲嵌上了金邊,洱海上出現了美麗的彩虹,各人複又坐下,金秀說道,“這會子大人可信了?咱們這一起來南邊,為了是同一件事兒。”
“納蘭公子竟然這些事兒都知道,那麽當然就知道什麽破解之法了?”明瑞期待的望著下首的金秀,“可有什麽法子來辦嗎?”
明瑞今日沒想到隻是為了來攔住海蘭察,竟然在這小普陀地方聽到了如此天大的事兒!他這一次失敗,敗的憋屈,憋屈在什麽地方?竟然不知道是為什麽會如此慘敗,可今日聽到金秀如此言語,他真是有破開烏雲見日的豁然開朗之感。
“有法子,”金秀鎮定自若,“他們可以問洋人們買,咱們怎麽不能買?”
她朝著永基拱手,“十二爺,請讓我說一說在廣州和十三行人的事兒。”
“哦,”永基似乎走神了這會子聽到金秀的唿喊,才迴過神來,“你說就是。”
“十三行專門和洋人們做生意,說澳門那邊的葡萄牙人,”金秀解釋道,“有一批火槍,乃是絕好之物,就是在下剛才試用之物同批的。”
“可是和緬甸的長槍一樣?”明瑞忙問道。
“估摸著還要好些,”金秀說道,“我沒有看過緬甸的火槍,但想著火槍這種東西,是越新越厲害,既然是葡萄牙人說這個是最好的,那麽想必是要比緬甸好些的。”
“十二爺已經和商人們定好,隻要是咱們想要,他們還能再運一批來。”
“如此極好!”明瑞低聲喝道,“就把這些火槍拿下來,咱們難道就還能比緬甸差些不成?有了這些好東西,我也要以彼之道還施彼身!”
“現如今就是一個問題,”金秀點點頭,“那就是銀子,卻不知道阿瑪哪裏,還有多少銀子?”
納蘭永寧到底是文人,剛才火槍聲他嚇了一大跳,這會子驚魂未定的,聽到金秀這麽說,頓時就明白了今日為何金秀,或者說是十二阿哥要自己個來此地,他很想幫襯,但也不得不說實話,“如今供應前線的糧草還算是穩妥,雲貴川幾省的秋糧差不多都已經入庫,就地發賣,亦或者是直接轉運到永昌府來,但若是要購買火槍,聽著總督大人的意思,還要和緬甸一樣成一個火槍隊,這隻怕是難。”
納蘭永寧思索了一番,“若是要可以采買的銀子,大概在五千兩,這個不知道夠了嗎?”
明瑞不知道價格,看著金秀,金秀略微有些失望,搖搖頭,“隻怕是不夠,這火槍隊,不僅僅是要成建製,更是要請人來訓練,我們在廣州有遇到一位大不列顛國的退役武官,他願意給咱們訓練槍手,但這火槍或許還不算太貴,隻要五十兩一把,可這火槍彈藥——若不是用真槍實彈訓練出來,用子彈打出來,隻怕是沒用。”
“五十兩銀子一把?”納蘭永寧倒吸一口涼氣,五千兩可挪用的話,也隻夠買一百把火槍?“這玩意若是這麽貴?就算是朝著傅中堂來申請……隻怕是,也挪不出別的太多銀子來吧?”
納蘭永寧看著永基,永基點點頭,“明日我就前往永昌府,到時候會和傅中堂麵陳此事,看看能不能擠出一些錢來購買此物。”
“難啊,”金秀搖搖頭,“十二爺如此去,如今的中堂大人是不會聽進去的,非得等到見識過緬甸火槍陣的威力之後才知道他們的厲害。”
“我卻是不信,”這時候外頭大步又走進來了海蘭察,他渾身濕透,但精神頭還是極好,氣勢極盛,身上雖然滴著水,但他手裏頭拿著馬鞭指著金秀,“那些緬甸的火槍,能比我的索倫騎兵還要更厲害!”
海蘭察就是索倫人,但他是一個出身非常普通的索倫人,他最早的時候僅僅是一個索倫馬甲,就是一個普通的索倫騎兵,沒有任何職銜,任何背景,隻會打仗。他第一次參戰是永盛二十年的時候,跟隨大軍西征準葛爾,在戰場上憑借過人的騎射功夫生擒了敵軍主將迴營,被皇帝大為讚賞,不僅抬旗成了鑲黃旗,還被授予一等侍衛,加封額爾克巴圖魯頭銜以及騎都尉兼雲騎尉的官職。
皇帝從那個時候開始就喜歡把他帶在身邊,讓他做自己的貼身侍衛,這次出征緬甸永盛皇帝把他派給傅恆,也是希望海蘭察能再立下戰功,並且穩定軍心,事實上海蘭察本人也是這麽想的,他並不懼怕任何戰場,所以就算是金秀說的天花亂墜,也見過火槍的厲害,但他毫不畏懼。
海蘭察不是入關之後的護軍,而是土生土長的黑龍江人,他就是索倫人,大玄朝最為仰仗的索倫軍出身,其餘的兵丁,一般若是出征,幾千幾萬不在話下,可若是索倫軍,那一般的小戰役都是十幾個、幾十個這樣的給,而如今永盛皇帝為了讓緬甸徹底降服,一下子派出了一千的索倫騎兵,這些同族,就是海蘭察最大的仰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