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曉秀一直有一個堅定的想法:她要做金錢的主人,而不做金錢的奴隸。她和宋福祿的最大區別是:一個是守財奴,一個是花錢人。宋福祿舍不得花一分錢,每天都過著省吃儉用的生活,以此為榮。她起初和宋福祿一樣,也舍不得花一分錢,掙了錢就想存著。錢成了他們倆人的“貢品”,天天貢著錢,一分錢都不敢隨便動。


    但她現在變了:掙了錢就想花,就想享受。她認為,宋福祿過的那種守財奴生活毫無意義,她絕不會效仿。錢是人掙的,掙錢是為了花錢,而絕不是為了當“貢品”貢起來。


    她還有一個理論:會花錢才會掙錢。她帶30萬歐元出來,在短短5天中就花掉了18萬歐元,而且還要繼續花錢。表麵看來,她在揮霍金錢,但實際上她在通過花錢積累經驗,學習知識,目的是為了掙到大錢。她在巴黎最好的國王餐廳花1200歐元吃一頓飯,那不僅僅是為了享受美食佳肴,那還是為了取經,看看人家奢華餐廳究竟是怎麽賺大錢的。她在國王餐廳吃了飯,喝了酒,為自己將來要開的中餐廳製定了標準:高檔、奢華、昂貴。她的顧客將是有錢人,她不會再為掙小錢而辛苦忙碌,她要不費勁地掙到大錢。


    她認為,她已進入一個新的層次,一個較高的層次。


    她花16萬歐元巨款買一塊江詩丹頓手表,感覺最大收獲是得知了人家的經營戰略:最小批量、最優質量、最高賣價。她的中餐館就要按照那個經營戰略來經營。顧客精挑細選,菜品質量一流,菜價奇貴無比。


    她要走一條與別人不一樣的掙錢之路。掙錢的方法很多,她要采用一種令她愉悅、舒服的方法掙錢。


    她這個人有一個特點:獨立意識特別強,從不人雲亦雲。她不相信別人的說教,更不相信書本上的理論,在沒有親身的觀察、考證、檢驗之前,她對自己要辦的事從不參考別人的意見。宋福祿有時說她獨斷專行,她迴應說,那不叫獨斷專行,那叫獨立思考。她能賺到比別人多的錢,就是因為她善於獨立思考,善於挖掘賺錢的門道。


    她讚揚獨立,慢慢養成了獨往獨來的習慣。這次她獨自一人出來,感覺甚好。無論她做什麽事都不需要征求別人的意見,隻要想好了,她就立即著手去做。


    在很多情況下,她憑直覺做事。她雖然隻是一個22歲的年輕女人,但她經曆過掙錢的過程,知道怎樣掙到老外的錢。她這次出來一邊花錢,一邊在學習怎樣掙錢。巴黎是一個巨大的消費城市,每天有那麽多人在這座城市消費,她由此想到一個問題:怎樣讓消費者心甘情願地往外掏錢,那才是大學問。


    國王餐廳一天的經營額差不多是一家中檔餐館一個月的經營額,那種差別,在他看來,就是學問。


    在錢的問題上,她和宋福祿有巨大的分歧。


    宋福祿認為人得存錢,而不能把掙到的錢都花掉了。他總說:“大錢是由小錢積攢而成的。沒有小錢,哪來的大錢呢?如果不存錢,將來寸步難行啊。法國社會是金錢社會,除了金錢,別的什麽都不認。”


    她則認為,他們能掙到錢,所以不必擔心存錢的問題。他們掙的那點錢存著沒有任何意義。她和宋福祿解釋說,靠存小錢攢成大錢,那是一個漫長的過程。她不會那樣做。要想存錢,就得掙大錢。她看清楚了法國餐飲市場的潛力,知道在那個市場上她能掙到大錢。掙不了大錢,她絕不存錢。


    她始終認為,掙錢對她來說並不是一件特別困難的事情。隻要她想掙錢,她就能掙到錢,而且還能掙到大錢。既然如此,她為什麽一定要存錢呢?她認為那是因為過去窮怕了;現在不窮,她就必須改變對錢的看法。


    這幾天她反複思考了掙錢的方式方法,認定她現在到了一個大轉折時刻:她掙大錢的機會來了。她要好好把握這個千載難逢的機會,讓老外顧客心甘情願地往外掏錢,而她則要輕輕鬆鬆地賺錢。


    巴黎國王餐廳給了她很大啟發,她要像人家那樣經營餐館。她以前賺錢太辛苦,那些錢都是血汗錢;現在有了經濟基礎,有了實踐經驗,她再也不能按老辦法來掙錢了。什麽薄利多收、以量取勝等等經營策略現在不適合她了;天要以一種全新的經營策略打入餐飲市場,掀起一場革命。


    這些日子她想了很多,最後認定一個原則:掙錢有方。她看重錢財,但她更看重掙錢的方法和方式。她不再是一個窮光蛋,她是一個有財產有經驗的人,她決不能再像一個小生意人那樣從早忙到晚,為了掙到一點錢,不要命地幹活受累,整日四處奔。她要坐在辦公室,有條不紊地指揮手下人按部就班地工作,以最小的代價換取最大的利潤。


    過去的那個時代應該結束了。


    她要迎接一個新的時代,全新的時代,屬於她自己的時代。為此,她要樹立對金錢的基本原則,即製定一套花錢的原則。


    她既然占有了金錢,她為什麽不讓它發揮作用呢?她購買奢侈品不僅僅是為了享受奢侈品,炫耀奢侈品,滿足自己的虛榮心,她還有一個重要目的:踏入法國上流社會的社交圈,和有錢人打交道,而那些奢侈品,包括她的江詩丹頓腕表則是她的門麵,她要讓那些東西發揮它們應有的作用。


    在有錢人麵前亮相,她可不能顯得寒酸;相反,她要讓那些有錢人知道她比他們更有錢,更財大氣粗。老外佩服的是經濟實力,而不是其他什麽東西。要想征服老外,就得有強大的經濟實力。


    花錢是為了掙錢,她認為那才是聰明人對金錢應有的看法,那才是生活之道。她花錢絕非僅僅是為了花錢,而是目的性很強,每一筆花出去的錢都有用意。


    她需要錢,她就得學會掙到錢。掙了錢不花,那就是愚人、傻子、呆子。宋福祿不花錢,但他離開她,他也掙不到錢。為什麽?因為不懂怎樣掙到錢。


    花得多,掙得多,那叫大出大進,那才是真正有本事的人的經營之道。


    金錢當然是好東西,而她這個人與金錢有緣分,她天生就是掙錢的材料,她相信她一生都不會缺錢。按說,她來法國四年,時間並不算長,但她找到了掙錢的路子。


    她此時住在巴黎最豪華的麗思酒店的一個套間,享受著奢華的生活,心情愉悅,思路開闊,規劃著未來生活;而她丈夫宋福祿則住在工棚裏,每天幹著重體力活,既辛苦又勞累。


    他們兩人的生活狀態形成了顯明的對照。一個像貴夫人,一個像苦力人。他們為什麽有這種區別呢?她認為有兩個根本原因:一是,他們的觀念不同;二是,他們的能力不一樣。所以她就得享受,而他則必須吃苦受累。


    人為什麽有這種區別呢?她認為最主要原因是“本事”。人和人不一樣,有的人本事大,有的人本事小。有本事的人,無論走到哪裏都有飯吃,而且吃得還好;沒本事的人,隻能靠別人的施舍過清苦的生活。進一步說,有本事的人才能當老板;沒本事的人隻能當雇員。


    別人對金錢敬畏,她卻對金錢不以為然,認為金錢不過是她手中的囊物。她對自己充滿了信心:她要做金錢的主人,金錢就是她的奴隸。


    歐洲有一條諺語,叫“條條大路通羅馬。”


    她已經找到了通往羅馬的那條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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