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一夜的時間,坑裏又蓄滿了水,那輛坦克也早被淹沒掉。


    這是林超故意的。


    如果讓坦克晾一晚上,現在不鏽得掉渣才怪。


    “嗡!”


    柴油水泵再一次被發動,十多分鍾後,坦克炮塔露出了水麵。


    林超不禁愣住。


    這個炮塔實在太不典型了,它就像是一個倒扣的鼠標,而且沒有上部裝甲板。


    換而言之,它就是輛敞篷車。


    再結合“謝爾曼”的底盤,立即就能得到答案。


    “坦克殲擊車,m10或者m36。”


    水被排除一半後,剩餘的就不能再白白流走。


    林超在出水管上裝了一個噴頭,開始清洗坦克上的淤泥。


    “嘩嘩!”


    隨著水流的衝擊,大塊大塊的泥土被剝離,露出那鏽跡斑斑的鋼板。


    當看到一個鴨嘴似的東西露出來時,林超立刻知道了它的型號。


    “m10坦克殲擊車。”


    1940年6月,法國被第三帝國的閃擊戰擊敗。


    當時,它擁有300萬陸軍,並擁有大量的先進武器,號稱歐洲第一陸軍。


    但是這樣強大的力量,竟然在極短的時間內土崩瓦解。


    這個事實震驚了花旗國,陸軍內部也開始進行辯論,究竟如何才能對抗敵軍的坦克?


    最終,炮兵軍官大力發展反坦克炮的意見占了上風。


    1941年5月,花旗陸軍司令部發布命令,要求一種反坦克武器,用於對付日益迫切的專家威脅。


    此時的花旗雖然是一個軍事大國,但他們的陸軍裝備卻很落後。


    毛子、漢斯都開始擺弄t-34-76、四號,花旗軍隊還在使用“m3”中型坦克,即臭名昭著的“七兄弟棺材。”


    現在,一份大訂單橫空出世。


    誰都看得出裏麵的商機,於是各種設計層出不窮。


    不過,那些設計師顯然沒有吸取歐洲戰爭的經驗。


    認為所謂的坦克殲擊車,就是履帶底盤加上一門炮而已。


    為了占領先機,設計師選用的底盤,幾乎是兩個m3,即m3中型坦克,m3半履帶車。


    上麵的火炮也是五花八門,榴彈炮、反坦克炮、防空炮都有。


    也不管實不實用,一股腦的推銷給陸軍。


    陸軍也不怕,直接拉到阿伯丁試驗場去了。


    經過一番測試,就剩下m5、m9、t35三個車型。


    第一個出局的是m9,因為它裝備的76.2毫米防空火炮,全花旗就28門,這不淘汰你,還淘汰誰?


    第二個玩完的是m5,這輛車本來被寄予厚望,甚至花旗陸軍都準備先訂個1580輛。


    可惜的是,m5疾病纏身。


    車輛超重、設計缺陷,導致車輛的故障率奇高。


    測試過程中履帶都被壓斷,更離譜的是還玩起自焚,這就是親兒子也得扔啊!


    現在,陸軍能選擇也隻有t35。


    與那些“m3”不同,t35使用的是m4a2的底盤。


    這使得它的越野性能、載重遠超同行。


    而且,它還有一個炮塔!


    等菜下鍋的花旗陸軍,立刻被這個設計亮點所吸引。


    在他們的要求下,t35進行了大量的改進。


    不過,為了減輕重量,車體裝甲削減了1-1/3英寸,重量也從30噸降到29噸,這就是t35e1。


    此時,戰爭已經迫在眉睫。


    陸軍對坦克殲擊車的需求,隻能用“饑渴”來形容了。


    改進後的t35e1被命名為m10,並給予aa1級的優先生產級別,這甚至超越了m4中型坦克。


    但是,隨著生產任務的增加,m4a2坦克底盤已經不敷使用。


    於是,陸軍又將m10坦克殲擊車的變形,m10a1坦克殲擊車投入生產。


    它使用的是m4a3型坦克底盤,與m4a2的雙柴油發動機不同,m4a3用的是福特gaa汽油發動機。


    “終於來了!”


    美國大兵們欣喜欲狂。


    單是看哪一個粗大的炮管,就知道火炮的威力不小。


    但他們很快發現,麻煩來了,而且就出在這門火炮上。


    m10行進的時候,炮管是向後的。


    可重型火炮身管太重,這造成炮塔失衡。


    隻要車輛在超過4度的路麵上行駛,駕駛就變得極為困難。


    而且,炮塔也會被卡住,橫向旋轉幾乎是不可能的。


    想要徹底解決,就必須重新平衡配重。


    可這樣一來,車輛就要超重。


    無可奈何之下,陸軍隻能在炮塔後方,增加了一挺m2重機槍。


    但這也是治標不治本,麵對下麵的抱怨,陸軍責成炮塔製造廠進行改進。


    到了1943年1月,一種楔形重型配重的出現,徹底解決了這個問題。


    加裝了這種配重的炮塔,從側麵看去就像是鴨子的嘴。


    於是又得到一個諢名“鴨子比爾。”


    現在,一切問題都解決了,m10應該能大顯身手了。


    可就在這時候,陸軍集團軍群總司令萊斯利·麥克奈爾跳了出來。


    此君是炮兵出身,對坦克兵的作用比較模糊,甚至還阻止過坦克殲擊車的生產。


    在他看來,牽引反坦克炮對付坦克就足夠了。


    建造自己可以跑的反坦克炮,完全就是一種浪費。


    不過,車已經造出來了,總不能不用吧!


    麥克奈爾一拍腦袋,決定將坦克、坦克殲擊車分別編組。


    他的想法很簡單,坦克就應該對付敵人步兵,一旦發現德國佬的坦克,就派出坦克殲擊車。


    這看似合理的方案,簡直就是紙上談兵。


    坦克、坦克殲擊車一旦分屬不同的部隊,調動就變得困難。


    而且通訊條件的限製,坦克殲擊車往往不能隨叫隨到。


    火力貧弱的“謝爾曼”,根本不是“虎豹”對手,鼻青臉腫都是好的,被打個全軍覆滅也不新鮮。


    而隻有裝備著一挺重機槍的m10,最怕的就是步兵貼近攻擊。


    它上麵的那挺m2重機槍,得依靠炮塔的轉動。


    也不知道設計師的腦袋是不是被驢踢了,m10坦克的炮塔竟然靠手搖轉動。


    “虎”式坦克炮塔轉動一圈一般是45-60秒。


    “鴨子比爾”型的m10炮塔轉一圈要2分鍾,早期型的鬼才知道需要多少時間。


    如果在訓練場大可慢慢的轉,放在戰場上這就要命了。


    為此,車組成員還要攜帶槍支、手榴彈。


    就算m10被正確部署,並且捕獲到了敵人,它還得看對手是誰。


    要是3號、4號還能欺負一下,如果遇到“黑豹”就麻煩了,正麵裝甲根本打不穿,側麵裝甲要靠的很近才能擊穿。


    如果遇上“虎”、“虎王”就不用浪費炮彈了,貼臉都轟不開。


    為此,又在m10的基礎上,發展出m36坦克殲擊車。


    當然,那是另一個故事了。


    戰後,大量的m10坦克殲擊車被廢棄。


    也有少量被輸出到別的國家,挖出的這一輛應該就是這個時候運到巴西的。


    林超鬆了一口大氣。


    “隻要不是謝爾曼就好,阿九幹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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