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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一早,我和陸吾便在淺灘上豎起根長長的木樁,陸吾在上麵綁著件破衣服,衣服迎風飄揚,如同旗幟。


    我們用這個來做標記,好讓斜對麵海島上涉海過來的人們容易辨別方向。


    當我能看見他們的時候,他們兩三個人一組,分兩組,全體趴在利用島上木材做成的簡單木筏上,迎浪而來。


    一上岸,黃鶯便撲上來,抱著我痛哭,哭得唏裏啪啦的:“雲真,我們都以為你死在海上了!”


    我笑著拍了拍她的肩膀,她怎麽跟羅門欣一樣,都這麽愛哭鼻子!我眼睛掃過她身上的刺青,太陽在她身上曬出了麥黑色,使得她身上的牡丹紋身更加嬌豔欲滴。


    我也心有餘悸地說:“我也以為自己難逃一劫的!”重逢後好多話要說,在這樣的環境中,更能體會同伴的稀有可貴。


    大花和大任他們看見我搭起的樹屋和魚架子,都紛紛讚我女中能手。我都被他們誇得十分不好意思。


    大花打趣著說:“這就是男人和女人的不同,男人在任何地方都可以得過且過,哪怕過得十分落魄,而女人盡量讓自己過得舒服些,盡善盡美。這就是為什麽家裏的家務總是由女人操持!”


    聽到大花這樣的比喻,我有些哭笑不得,說得好像他們在對麵島上過得十分並不盡人意似的,黃鶯則在旁抿嘴笑笑並不搭話。


    羅門生看見我時倒是沒說什麽,隻朝我點頭。之前聽陸吾說,得知我失蹤,他幾乎瘋了四周尋找,現在看見我倒是平靜得很。唉,這位鄰家哥哥的性格,從小就這麽別扭!


    災難過後,我們帶著重逢的喜悅,開始了孤島生活。


    我們的活動多半在叢林裏。雖然我們也下海捕魚,但那僅夠供應少人份量,所以我帶著黃鶯去叢林鳥巢裏等魚,因為灌木林裏有白鰹鳥的巢穴,數量多得驚人。這種舉動多少讓人覺得不勞而獲,但環境所逼也沒什麽好在意的,而且每個鳥窩裏分一小部分魚,既不影響它們的生存,又提供了我們的食物,這叫自然共生。


    大任他們負責海灘上捕魚及發求救信號,羅門生和陸吾(這裏麵除了我知道他的真實身份外,其他人都叫他當張南)則去林子裏探路,順便尋找水源。


    我私下認為,其實島上的夥食是不錯的,白天大任他們下海抓魚,羅門生和陸吾他們偶爾在灌木叢中順手抓一兩條蛇,或者去往叢林深處下鳥套還能套了隻不知名的鳥,加加菜。


    在這期間,他們男生想盡辦法脫困,估計隻有我和黃鶯兩人覺得這樣的生活,過得也還算悠哉,甚至美好得讓人短暫忘記自己還身在困境中。


    因為不知道什麽時候會遇到一些有害的動物,或者有害昆蟲(如幾天前那種出現得莫名其妙的花蟲子),在這樣潛伏著危機的環境裏,我們還得時刻保持著警惕。我們的睡眠很少,每天輪流著守夜守點,平均下來每人都斷斷續續地能睡上四五個小時。


    就這樣,過了一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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