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琛躺在king size大床上,緊緊擁著棉被,翻來覆去,怎麽也睡不著,胃部的饑餓感越發明顯,滿腦子都是阿媽做的烏骨雞湯。他決定不數綿羊,改數雞。


    “一隻雞,兩隻雞,三隻雞,四隻雞,五隻雞,六隻雞......一百零一隻雞,一百零二隻雞......五百隻雞......一萬隻雞。”當林琛挨個數到一萬零一隻雞時,門咯吱開了。


    “起來起來!”王媽扔給林琛一套中學生製服套裝,“快給我穿上!”


    林琛垂著頭,兩隻手捏著衣服,不斷揉搓,像個小媳婦。


    王媽的臉皺成一團,隻能看到一條條紋路,以及一張血盆大口,“你這是幹什麽?還要我伺候你穿衣阿,你真當自己是少爺了?”


    林琛哭喪著臉,說道,“我特別特別特別餓!”他連說了幾個特別,來凸顯饑餓程度。他才不想和老巫婆講話的,但隻有老巫婆知道食物在哪裏。


    王媽手叉腰,冷笑,“餓阿,讓我燒給你吃啊?自己去冰箱拿去!”


    林琛聽到食物源,欣喜抬頭,一臉天真詢問,“冰箱是什麽?”


    王媽忽然沒了氣,無奈迴道,“你先把衣服鞋子穿好,我帶你去找冰箱!”


    林琛聽了,乖順的點點頭,“好。”他低頭觀察了會兒衣服,充滿了疑惑。


    這是一套非常傳統的j.press製服套裝,牛津紡麵料,格子尖領襯衫,開襟格子羊毛衫,賽車紅西裝&純白色領帶,外套上印刻著象征聖彼得的豹紋徽章,下身是經典鴿子灰褲,翠鳥色係帶皮鞋。


    對林琛來說,這是一件穿起來非常麻煩的衣服。他穿了很久,才將這整套東西準確無誤套在身上,並自動忽略了某根長長的領帶。


    這套製服是王媽按照均碼訂購的,穿在比常人高挑的林琛身上,實在緊張了點,林琛拉了拉緊繃的衣服,站起身來,朝王媽彎彎嘴角。


    王媽看到林琛的笑容,心裏再次響起了警鍾,這個小東西,長得太漂亮,和她狐狸精娘如出一轍!


    她把林琛帶到冰箱前,讓林琛自力更生,自己找東西吃。


    林琛打開冰箱,發現了眼熟的飲料:牛奶。


    阿媽每個禮拜都會托人從城裏帶迴一大箱牛奶。阿媽說過,牛奶最長個頭,她希望琛琛長得高高的,將來做世界先生。


    他拿了盒盒裝牛奶,喝了一口,然後差點吐在地上,太冷了!


    然後,他悲哀的發現,冰箱裏的食物都是冰冷冰冷的,吃下去胃很不舒服,他忍著不適感,匆匆啃了幾片土司麵包,緩解了饑餓。


    然後,他轉悠了一圈,發現屋子裏有一個很大的方桌,上麵放了各種食物,旁邊坐著昨天那個壓他腳的壞女孩,還有一大一小兩個陌生男孩,他們悠閑的吃著食物,好像很香的樣子。


    林琛歪歪頭,站在遠處,眼巴巴望著他們,更準確的說,是望著色彩繽紛食物。


    大一點的男孩是林蕾的胞胎哥哥,林皓,他穿著gi的灰色-網狀拚接黑布藍皮帶帽拉鏈休閑風衣,耳朵上帶了一副雙環玫瑰耳釘,手腕佩戴卡地亞ca1ibre係列黑色表盤鱷魚皮表帶機械表,打扮的非常新潮。


    陌生小男孩便是剛從孤兒院接迴家中的林旭,大概八來歲的樣子,穿著一件米熊棉睡衣,皮膚呈現出淡淡的奶白色,五官精致,瞳孔大而黑,沒有光澤,眼神終年呆滯,身體瘦瘦小小,略微病態,如同一個易碎的瓷娃娃。


    林皓不動聲色的將小男孩的牛奶杯拿到自己麵前,手持不倒翁罐子,在牛奶裏撒了大量不明物體,然後推給小男孩,小男孩似乎沒有察覺,麵無表情的拿起“調味”牛奶,喝了一口,然後嗆得連連咳嗽,精致的麵容扭曲起來。


    林蕾在旁邊哈哈大笑。


    “要喝光哦小旭,爺爺說過不能浪費糧食。”林皓邪惡的挑起嘴角,如同那任性小惡魔。


    小男孩端著杯子的手指簌簌發抖,眼裏滿是驚懼。


    林琛見狀,竟是跑到方桌前,將小男孩手中的牛奶搶了去,咕嚕咕嚕,喝了個精光。


    喝完後,捂著喉嚨,一副苦瓜狀。


    林皓怒容滿麵,正欲發作,卻在看清林琛的臉後,消了音,怔愣住了。


    林氏祖先起源於歐洲,血統純正。隻是隨著家族繼承人的遷徙,與大量亞洲人結緣,西歐基因逐漸淡化,有一部分林家後輩的外貌甚至更偏向於亞裔。


    林琛似乎繼承了這一點。林琛的五官立體漂亮,卻沒有西方人精雕細刻的味道,顯得自然淳樸。眼睛似乎會閃爍,瞳孔色乍一看是普通的黑,但仔細凝望,會領悟到那是一片深邃的褐色,紋路很清晰,像是蜘蛛結的網。


    不僅是臉,他還注意到,這個男孩身材高挑,比例完美,絕對是模特的好材料。


    林皓舔了舔嘴唇,感到喉嚨有些幹澀,眸子露出別樣的顏色,揚起頭,和林蕾如出一轍的高傲,“原來你就是小蕾口中的那個人?”


    然後轉過頭,向林蕾抱怨,“小蕾,他和你的描述不像,我受驚了,心髒在砰砰亂跳!”


    林蕾翻了翻白眼,推測哥哥的花癡病犯了。


    她懷著惡作劇的心態,一本正經道,“哥哥,不可以無禮哦,這個人呢,是我們爸爸的弟弟,我們應該喊他叔叔才對!林旭,你也得喊哦!”


    林皓張大嘴:“納納納尼?”


    結果,隻有林旭乖乖開口,懦懦喊道,“叔,叔,叔叔好。”好不容易,他才說出一句完整的話。


    林琛的眼睛跳了跳,問道:“那個,你幾歲?”


    林旭懦懦迴答:“九,九歲了。”也許是常年被人欺負的緣故,林旭總是一副擔驚受怕的樣子,說話也不利索。


    林琛想了想,解釋道:“我今年才十三歲,沒比你大多少的。要不,你叫我小叔叔吧。”


    林旭依舊是一副木訥樣:“小,小叔叔。”


    林琛哦了一聲,算是迴應,他覺得加了個小字,聽著正常多了。


    林蕾冷哼一聲,滿臉鄙夷,尖酸刻薄道,“真是傻子,竟然認一個鄉巴佬做叔叔,丟盡瑜叔叔的臉,你怎麽不和你那賤人媽一起去死?”


    在林蕾小時候,也曾將林瑜當做心中的白馬王子。相對應的,她現在非常討厭林旭!


    林旭縮縮身子,將自己縮成一團,像鴕鳥似的,以為這樣別人就看不到他。


    林琛雖然不能完全理解林蕾的意思,也聽出了點火藥味,忍不住安慰林旭,“你不要難過,她是壞人。”他說這句話時,眼睛還在盯著食物。


    林蕾聽了,臉綠了,恨恨瞪了眼林琛,眼珠轉了轉,忽然隱去怒氣,說道,“喂,我告訴你啊,製服早就被聖彼得淘汰了,你穿著這身製服去上學,丟死人了。”


    林蕾不得不承認,小鄉巴佬打扮幹淨後還挺好看的,這讓她心裏更為不爽。


    林皓剛想開口,提出疑問,卻被林蕾踩了一腳。


    林琛的眼睛亮了,似乎藏了好多小星星,不再眼巴巴望著食物和小男孩,將視線轉向林蕾,看看林蕾身上的漂亮衣服,再低頭看看自己的,興奮道,“我可以上學嗎?”


    林皓下意識接口,“當然,告訴皓哥,你喜歡什麽樣的衣服,我讓王媽準備。”說出哥這個詞,林皓挺別扭的。


    “哥”其實也含有情趣意味,隻是這個看上去像極了小情的男孩子卻是他貨真價實的叔叔?


    林琛乖乖迴答,“大點的,這個特別特別緊。”他指了指身上的緊繃衣服。


    林蕾更來勁了,“就是啊,你那件衣服太小了,這樣吧,我給你選一套。”很快,林蕾從林皓的衣櫃裏拿出一套服裝,並搭配了眼花繚亂的配飾,遞給林琛。


    那是burberry推出的新款秋冬係列,白底襯衫,格紋領帶,brit紅色v領肩部經典格紋羊絨衫,極具英倫學院派風格。下身是dior的灰色輕微磨邊做舊簡約牛仔褲。另外,林蕾選擇了prada的亮駝色圍脖,淺軍綠迷彩圖帽,棕色經典格紋圖案係帶休閑鞋,d&g的深棕鹿皮手套,visetti的銀色鏈身銀黑雙色中空十字造型吊墜。


    林琛接過手,微乎其微的皺了皺眉,這身東西,看上去更複雜的樣子。他當著眾人的麵,準備解扣子。


    林蕾驚得花容失色,“你要死啊!在這裏脫衣服,你是暴露狂嗎?”


    林琛這才意識到,林蕾是女的,連忙說了聲對不起,紅著臉,捧著衣服褲子鞋子跑到梳洗間更換。


    過了很久,林琛才再次出現在客廳,眾人與其說眼前一亮,不如說風中淩亂了。


    林琛很高挑,但林皓的身高在同齡人裏也略顯出眾,所以林皓的衣服穿在林琛身上,明顯偏大,硬是將burberry的英倫風穿出了鬆垮奇怪風味,牛仔褲由於過長,而被林琛卷了幾個褲腳,顯得不倫不類。


    各種奢侈配件組合在一起,說不出的累贅怪異。


    就好像白淨漂亮的臉龐被塗上過多的妝容後,反而顯得累贅。


    林蕾對服裝設計頗有建樹,服裝的最大意義在於合身,配飾隻是點綴,所以她能搭配出這樣的震撼效果,實在是“有心”了,她看著林琛的裝扮,忍不住發笑。


    林皓自然不能批評妹妹的審美,隻好咳嗽兩聲,說道,“去學校吧,快遲到了。今天我來開車!”


    林旭睜著純粹的大眼睛,看著他們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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