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天還不亮楊猛就帶著五十護衛在武莊之中集結,將物資馬匹交代給徐子渭,一行人吃飽喝足,換上草鞋摸黑就上路了。


    從昆明到祿豐,一行人小歇了三次,用了足足一上午的時間,從早起開始到正午時分,將近三個多時辰,一路跑下來,楊猛累的不輕,那五十個護衛,也好不了多少。


    “唿……這一上午咱們走了多遠?”


    連續急行軍,對楊猛來說壓力不小,雖說打著綁腿,可跑了一上午,雙腿就跟灌了鉛似得,臨近中午了,不僅肚子‘咕咕’叫,這步子也越來越艱難了。


    這一路下來,也沒個裏程表啥的,走了多遠,楊猛也不清楚了。


    “怎麽也得一百五十裏上下,三爺,歇歇吧!弟兄們不成了!


    這是祿豐的地界了,據說這地方離著昆明有兩百裏上下,照這麽個走法,今夜到牟定歇腳,明天夜裏差不多就到大理了!”


    自從跟了三爺,這幫子護衛就沒怎麽吃苦了,乍一吃苦,五十人雖說沒有掉隊的,但臉上的表情,都不輕鬆。


    “成!我也抬不動腿了,咱們就歇歇!


    這草鞋咋樣?昨個兒讓他們襯上棉布絕對是個敗筆,黏糊糊的太難受,待會兒撕了吧!”


    實踐出真知,草鞋底下襯上牛皮是不錯的,但裏麵襯上棉布就是個敗筆,剛穿的時候是不錯,軟乎乎的,可隨著出汗這棉布變得油滑黏膩。草鞋也變得不怎麽跟腳了。


    雖說是在濕布上磨蹭。但腳板一樣受不了。跑的時候還沒什麽感覺,一停下來,腳底板火辣辣的疼,不用想,肯定是打了水泡了。


    “濕了以後不跟腳,磨腳磨得厲害,不如踩著稻草底子,一跑一呱唧就跟踩著蛤.蟆似得。太難受!”


    下邊的人也不造作,有什麽說什麽,在草鞋底上襯棉布,絕對的敗家,而且不怎麽實用。


    “把鞋都脫了,我瞧瞧你們的草鞋咋樣?”


    襯了牛皮鞋底的草鞋,趕了半天路,沒怎麽走形,但鞋底的牛皮磨損的厲害,三個厘的生牛皮。明顯的變薄了。


    半數護衛的腳底板上也打了水泡,按說這些人常年光腳。應該不會出這個問題,但壞就壞在軍靴上,穿一個月,再硬的老皮,也得變成嫩生生的新皮。


    “都別做地上,坐著身後背的油布毛氈,腳上沒打泡的,先生起堆火,出發的時候分給你們的藥盒,有個刻著白藥的,拿出來,裏麵有把銀刀,腳上打泡的,各自給挑了,挑之前先把銀刀燒一燒。


    先歇一會,腳上沒打泡的做飯燒水!”


    說完了這些,楊猛也呲牙咧嘴的卸了身後的背簍,跑的時間太長腿疼,草鞋不合腳磨得腳疼,硬硬的背簍磨得後背生疼,長途急行軍,絕對是個苦差事。


    解開鞋幫後邊的麻繩,把草鞋脫了下來,二話沒說,楊猛借著短刀,就把鞋底襯得那層棉布給撕了。一看自己的腳底板,好嘛!一邊一個大水泡,倒是對稱的很。


    “三爺,我們來給您挑吧!”


    不等楊猛自己動手,兩個護衛就跪在了他麵前,一個雙手捧著他的腳,一個取出了銀刀。


    “坐著就成,這荒山野地的跪什麽?給鬼看啊?”


    趟上這麽個規矩大的時代,也是沒招兒,在家裏喝口茶,仆役都得跪著上,說了幾次沒效果,楊猛也就聽之任之了。


    數落了護衛一句,楊猛就把注意力落在了劉一貼準備的銀刀上,不得不說,這劉一貼還真是個人才,一指長的小銀刀,一邊是刀鋒一邊是針頭,看針頭後麵的豁口,這玩意兒還能縫針。


    打開自己的白藥盒一看,果不其然,裏麵還有幾段羊腸線,這就是中西結合的妙處了。


    “三爺,忍著些!”


    “弄吧!老子又不是三小姐!”


    剛挑了水泡,就出事兒了,一個王八蛋,正端著鐵鍋喝水呢!


    “混蛋玩意兒!誰他媽讓你喝涼水的,哪來的水?”


    一邊罵著,楊猛一邊把草鞋撇了出去,現在這年月,別說喝涼水,就是吃口餿米飯都能要了命,這傻犢子不聽勸,萬一是髒水,那可是要命的毒藥。


    “三爺,這是石縫裏的山泉,不是髒水!周遭還有獵人留下的痕跡,保證是有人試過的好水!”


    “哦……那你也該先說說,媽的!自己吃獨食兒,把弟兄們的水壺打滿,快去快迴!”


    一行人灌飽了水,吃了點糌粑喝了點肉湯,借著火頭又燒了幾鍋熱水,就著剛剛做飯的鐵鍋泡了泡腳,這才解了綁腿,休息了半個時辰。


    “操!這麽跑還真累,一上午的時間就腰酸背痛了,你們還成嗎?”


    “沒事兒!”


    “那就好!開拔!”


    瞧著一個個傻乎乎喊著沒事兒的護衛,楊猛話頭一轉,又開始了持續一下午的急行軍。


    昆明到大理,取直線的話,多半都是山路,草鞋是不錯,可打了泡的腳底板,可是遭了大罪了,起初還沒什麽感覺,撕去棉布墊的新草鞋,很是粗糙,這路走的越遠腳底板越疼,起初是火辣辣的感覺,到了後來就是鑽心的疼。


    明湖書院繪製的地圖,也不是很精確,很多時候,地圖上麵標注的山路都會被巨石截斷。路上的一塊巨石,就代表要翻山越嶺了,一路跑到天擦黑的時候,也沒找著一個合適的宿營地,看來今晚隻能宿在半山腰了。


    咬著牙看了看護衛們的情況,一般人的腳都磨破了,腳板一點沒事兒的,就剩了三五個。


    “這是到了那裏?”


    手裏的地圖不準確,到了那裏。楊猛也沒數了。


    “應該是姚安境內。昆明到大理的路。咱們走了一多半了!”


    “姚安?”


    想了想姚安的位置,手裏有些粗糙的地圖,也就能用了,略微一比劃,楊猛也有些吃驚了。


    好嘛!一天跑了將近四百裏路,二百公裏啊!從天蒙蒙亮開始到現在,起碼跑了十幾個小時,自己這幫護衛竟然沒有一個掉隊的。


    楊猛也感覺到了極限。雙腿雙腳都沒什麽感覺了,腳底板上偶爾的刺痛表明,這雙腿腳還是自己的。


    “操!看看我背上,怎麽這麽疼?”


    剛卸下身後的背簍,後背又是一陣刺痛,這急行軍果然不是人幹的事兒。


    “三爺,見紅了!”


    “弄些白藥!我這腳底板,八成也爛了!”


    喝了口酒,解了解乏,楊猛這才脫掉了草鞋。費勁啊!黏住了,草鞋一脫。原來打水泡的地方真是給磨爛了,紅潤潤嫩生生的肉,在火光之下清晰可見。


    “唉……遭罪啊!”


    灑了些酒洗了洗腳上的傷口,楊猛也借著一聲歎息,緩解了一下疼痛。


    急行軍的速度,除了火車,現在沒東西能趕得上,馬匹一天三四百裏,不是不行,而是玩不起,這麽跑,再好的馬一兩天也就廢了。


    像朝廷的驛馬那樣,三十裏一換,一兩個人還成,十幾個人也湊活,但大隊人馬行軍,那絕對是不可能的。


    “三爺,咱們去打點野食?”


    “嗯!去吧!快去快迴,吃完了早些歇息!”


    楊猛身邊的護衛,多半是獵戶出身,但一天下來,還有精神的也沒剩幾個了,這幾個就算是天賦異稟了吧!


    自己也是累的賊死,擱在石頭上的雙腿,到現在還麻酥酥的,急行軍這玩意兒,一兩百裏還湊活,三百裏往上,雲南的新軍,除了那些精銳,多半是完不成的,弄不好還要跑死好些人。


    “操!那時候的人咋就這麽厲害呢?大兵團作戰,一天三五百華裏,當夜就能戰鬥,是怎麽做到的呢?”


    想起前世的一些老前輩,楊猛也深表佩服,三百裏跑下來,別說是打仗,就是麵前擺著一大閨女,也玩不動啊!


    正當楊猛感歎的時候,那三五個出去的,卻滿載而歸,兩頭馬鹿,這才多大點時間啊?


    趁熱喝了幾碗鹿血,吃了一點兒鮮肉,剩下的就吃烤鹿肉了。


    夜宿荒山,在這個時候並不安全,烤鹿的篝火架起來沒多長時間,就招來了一群土狼,狼這玩意兒哪都有,雖說雲南的土狼個子小,但照樣能吃人,打了幾槍驅散了土狼,結果又來了黑熊。


    “這他媽是哪座山?怎麽這麽多的野物?”


    人少地多,山林裏的野獸不怎麽被打擾,也格外的多,這山林離著城池不遠,看來在野外宿營,也需要有些規矩了。


    “不知道,下麵的林子很密,晚上得多安排幾個打更的,火堆也要多生幾處。”


    獵人們有話,有鹿有熊就有虎,熊和狼還好辦些,若是讓老虎撲進營地,那就有大樂子了。


    “沒營生的,吃飽了喝足了趕緊睡覺,站崗的打起精神來,五人一班,半個時辰輪換一下!”


    站崗自然不用楊猛去做,整理了一下行軍一天的得失,楊猛也沉沉的睡了過去。


    一夜的功夫,背上和腳上的傷口都結了痂,可楊猛卻苦起了臉。


    “唉……今天又要遭罪了!”


    新草鞋不如舊草鞋,雖說草鞋底下的皮子磨得差不多了,為了腳舒服一些,楊猛還是選擇了有些走形的舊鞋。


    依舊是山路溪穀,這一天的行軍速度,比昨天慢了不少,從一路跑到跑一段走一段,天擦黑的時候,一行人堪堪到了大理城。


    “媽的,兩條腿就是比四條腿快,徐子渭那貨,今天能走一百裏就不錯了,等他到了騰越鎮,起碼是半個月以後的事情了!”


    六百多裏路,兩天走完,絕對是對體能的一個大考驗,連續跑了兩天,楊猛也是極度痛恨走路,見了大理城,他也抬不動腳了。


    “老三,你怎麽來了?泰辰這小子越來越不濟事了,你要來他也不發個消息?”


    一見精神疲憊的楊猛,坐鎮滇西的丁保鈞也吃了一驚,聽說老三剛迴了昆明,怎麽這麽快就出現在了大理?


    “老三,可是擔心南邊的事情?”


    “嗯!一路跑來的,可把我給累屁了!丁叔,先別說了,先給找個地方歇歇腳!”


    太累!累的手腳都抬不起來了,再大的事兒,也得等歇夠了再說。


    到了丁保鈞的府上,喝了點酒吃了點飯,楊猛這才精神了一些,看著楊猛那紅潤潤的腳底板,楊家的獨眼獵鷹卻是發了脾氣!


    “混賬!這次派到你身邊的都他媽該死,你看這腳跑的,萬一傷了筋骨可怎麽辦?正好這邊又選了一批好手,把他們給換了吧!


    南疆那邊開戰,就讓這群沒眼色的玩意兒,去擋槍子!”


    楊家三子,老三是寶,這要是讓自己大哥瞧見了,指不定得難受成什麽樣呢!看著一臉疲憊,兩腳帶血的楊家老三,丁保鈞的心裏也不是味,這孩子可是他看著長大的,從這孩子六七歲開始,丁保鈞就跟著平事兒,要說沒感情,那就是騙人。


    比起自家的兒子丁泰辰,這獨眼獵鷹還是最喜歡,楊家老三。(未完待續請搜索飄天文學,小說更好更新更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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