韋寶其實是自己沒主意,他在決策的時候,有時候會靈光的神來一筆,但那都是建立在他知道曆史的進程,並且知道後世的世界會往什麽方向發展的基礎上的。
至於眼前的很多具體事務,韋寶並沒有超群的才智,很多時候,他都不知道該怎麽辦,所以,韋寶一直注重發展團隊,培養團隊。
“是,總裁。”林文彪立刻答應著下去了。
楊雪、熊欣兒和左國柱本來要去海商會館的人給他們安排的上房歇息,卻又被韋總裁叫了過來。
三人聽完情況。
左國柱先開口:“這事不好辦,山東巡撫是有很大權力的,並且與魏忠賢關係很不錯,他如果故意搗亂,我們文不見得比的過他們,武更是肯定比不過他們。”
“比文,我們不怕,總裁是皇帝麵前的紅人,比武,他們未必敢動武!就衝他們敢帶上千兵馬到天津衛來,就可以參劾他們!”楊雪不以為意道:“咱們設立海防總督衙門是有聖旨的,他們敢阻撓聖旨嗎?他們頂多也就是背地裏搞一些小動作。”
“擒賊先擒王,既然知道劉養噩和李精白已經到了天津衛,就把他們先控製起來。”熊欣兒更狠。
楊雪是外剛內柔的個性,而熊欣兒正好相反,她是外柔內剛,這點與王秋雅很像。
韋寶淡然一笑:“就算知道他們在哪裏,他們也一定會找到借口推脫不肯來見的。楊雪說的不錯,動武,他們不敢,他們頂多偷偷搞破壞,咱們隻能與對方鬥智。”
“這樣的話,不如先不管他們,咱們按照原來的計劃辦吧,一麵設立海防總督衙門,一麵將天地會的錢莊改成海防錢莊。”左國柱道:“看他們打算怎麽辦,然後見招拆招。”
韋寶點頭:“估計對方也是這麽想的,在等我們出招!那咱們就陪他們玩玩。現在比較麻煩的是,我上的申請辦海防錢莊的奏本,並沒有批下來!這個事情太大了,大明還沒有官府開辦錢莊的先例!所以,魏忠賢應該是等我自己弄,弄好了,他有利可圖,他就會批,弄差了,他就會駁迴,與他無關。可我們要是弄不到銀子,就沒有辦法遣散幾萬大軍。”
“遣散大軍,大概需要多少銀子?”楊雪問道。
“一共計劃遣散十萬,薊遼和遼東五萬,山東五萬,先算山東這五萬,先不管薊遼和遼東的人馬,五萬人,一個人至少要五十兩紋銀,得給他們補足一年的俸祿才行,五萬人就至少需要二百五十萬兩,這還是最起初的,若是想在舊軍隊中找到人支持我們,我們必須還要算上一部分銀子,這部分銀子,甚至要比必須給出去的遣散費更多!兩者相加,至少需要五百萬兩!這還不算完,海防總督衙門,還有修造天津衛海港碼頭,建造船塢,趕製大船,這些都要銀子,不下於五百萬兩紋銀,加起來,至少是上千萬兩紋銀。”韋寶道。
“上千萬兩紋銀?”楊雪、熊欣兒、左國柱都被韋寶嚇到了。
大明一年的賦稅才幾個錢?這等於大明三年多的賦稅啊!
當然,如果不是這麽困難,魏忠賢也不會同意韋寶設立海防總督衙門的要求,任何改革之前,首先要想到的就是銀子!
韋寶也不光是隻出銀子,他自然也有進項,河間府、滄州府、山東和登萊的廣大地區都歸他管了之後,他的權力增加了,能夠變賣的國有資產就增多。
能賣的官位也更多了。
這麽大一片地區,相當於一個半省份呢。
稅收是封建國家財政收入的重要來源,是封建國家統治賴以生存的物質基礎。
而貨幣作為主要的支付手段,對於穩定國家的金融隻需具有重要作用。
因此,統治者十分重視財政稅收與貨幣金融方麵的立法。
明朝的賦稅種類多樣,其中最主要的是土地稅、人口稅和商稅。
明朝的土地稅和人口稅以黃冊和魚鱗冊為征收依據。
黃冊是登記全國人戶的戶籍,因上交戶部的一份為黃色封麵而得名;魚鱗冊是對全國土地進行丈量後繪製的圖冊,每家每戶的的土地位置、大小、形狀等都在魚鱗冊中標注出來,由於田圖狀似魚鱗,因以為名。
明朝初期,基本沿用唐宋以來的兩稅法。
夏季所征稱夏稅,限當年八月納完;秋季所征稱秋糧,限第二年二月交清。
一般納稅以實物為主,除了米麥等之外,還可以錢、鈔、金、銀等折納。
明朝中期,由於賦役苛重,百姓多有被迫逃亡,生產遭到嚴重破壞,國家財政陷入危機。
神宗萬曆年間,為了解決賦役不均和征收混亂的稅製弊端,首輔張居正開始推行“一條鞭法”,其主要內容在於將部分丁役攤入田畝,各種田賦、徭役、雜稅合並為一條,一律折銀繳納,差役由政府用銀雇人充當。
“一條鞭法”的推行,在中國古代稅法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它將過去的所有稅目合並為一條,並將徭役折銀攤入地畝,既簡化了稅收名目和征收手續,一定程度上減輕了無地少地農民的負擔,較大地削弱了農民的人身依附關係,又由實物稅轉化為貨幣稅,有利於商品貨幣經濟的發展。
商稅是明朝稅收的另一大重要的來源,主要包括市稅、關稅和舶稅三種。關稅,又稱“通過稅“,是指在商人比經交通要道設關立卡,征收通過稅。
宣德年間(公元1426-1435)開始在水道上設立關卡,征收船料費,按船之大小長闊,定其稅額。
對於關稅,明初市稅基本上按三十取一和“凡物不鬻於市者勿稅“的原則征收,但到明仁宗洪熙元年(公元1425年)施行鈔法,商市從門攤向市肆發展,才課稅於門肆門攤。
明初對各國舶貨免征舶稅,至明穆宗隆慶年間鬆開海禁後,才實行舶稅製。
為了加強對商稅的管理,明律還對匿稅者規定了刑事責任,大明律規定:凡城鎮鄉村的商貿集市和海港碼頭,都由官府設置的人員專門管理;凡客商匿稅及酒醋店鋪不納稅者,笞五十,貨物一半入官。為了獎勵告發偷稅漏稅者,還將沒收貨物的十分之三給予告發人。
對客商船戶發給“印信”、“文簿”,登記其籍入官。
此外,明律要求承辦茶鹽專賣的商戶年終納齊商稅,否則,以不足數額的多少分別給予笞杖刑的處罰,並強製完稅納官。
韋寶有了這麽大一片地區的管理權之後,可以把賦稅和商稅,還有租用船隻,海運的運費,都放到海防錢莊收取。
這樣的話,海防錢莊可以預收很多銀子!
韋寶不但可以預收銀子,還可以正式讓天地會紙幣進入關內時常。
明代對內對外貿易有了很大的發展,商業十分發達,不但重視國內稅收立法,而且對外商載貨入境做了嚴格的規定。
在明朝以前,曆代都有貨幣管理規定,而且鑄造和印製貨幣的權力始終掌握在國家的手中。
任何危害國家貨幣製度,破壞國家金融管理的行為,都要受到嚴厲的打擊。
進入明朝以後,商業活動更為活躍,貨幣流通量增大,需要有更多的貨幣作為支付的手段。
為此,《大明律》首次設立“錢法”、“鈔法”專條,確立了寶鈔與銅錢並行使用的製度。
按照其規定,各種錢幣並行使用,不得重錢輕鈔,違者處杖刑;偽造寶鈔,不分首從,一律處斬,沒收財產;窩主、知情者、使用者與偽造者同罪;描改者杖一百、流三千裏;私鑄銅錢者處絞,匠人同罪。甚至還嚴厲打擊私自買賣廢銅的行為,違者各笞四十,以防止偽錢的鑄造。
這些法律規定,對保證國家貨幣的正常流通,穩定經濟秩序,發展商品經濟,發揮了重要作用。
明英宗正統年間,大明寶鈔貶值,政府放鬆用銀禁令,銀錢公開流通。
此後幾代,由於私錢龐雜,銅錢輕重不一,成色各異,製錢、私錢、白錢三者之間的比價差異大,變動多,兌換業更為發達。
如嘉靖時大開鑄爐,錢幣名類繁多,單是製錢就有金背、旋邊等幾十種名目。
在此情況下,販賣銅錢和私鑄私熔更多,乃出現若幹專營銅錢兌換的金融組織,稱為錢店,又叫錢鋪、錢莊、兌店、錢肆、錢桌或錢攤。
嘉靖八年,私販銅錢猖獗,朝廷下令禁止販賣銅錢。
導致經營貨幣兌換業務的錢桌、錢鋪等“私相結約,各閉錢市,以致物價翔踴”。
明萬曆五年,龐尚鵬奏準設立錢鋪,是為錢鋪法定之始,以市鎮中殷實戶充任,隨其資金多寡,向官府買進製錢,以通交易。
明末,錢莊已成為一種獨立經營的金融組織,不僅經營兌換,還辦放款,供給簽發帖子取款的便利,原來在兩地聯號匯兌的會票,也成為錢莊發行有鈔票性質的信用流通工具。
此外,若幹小規模的兌錢鋪、錢米鋪等,在農村相當活躍。
隨著錢莊的發展、家數增多,到清朝各地先後出現了錢莊的行會組織。
明王朝建立後的百年間,國內農業生產獲得比較迅速的恢複和發展。
在中後期,即15世紀以後,國內城市經濟與商品貨幣關係也發生了明顯的變化。
表現比較突出的,在全國建立了30多個新興的商業城市,商品貨幣關係活躍,促使了資本主義的萌芽。
在農村,佃農日益獲得法律上的人身自由,而佃農本身又開始分化,一些經濟條件較好的佃農以及由富裕農民上升的中小地主,均樂於雇用雇工形式的勞動力。
雇工成為當時農民階級中僅次於佃農的農業勞動力隊伍。
雇工又分為兩類:“計歲而受值者日長工”,“計日傭者謂之短工”。
在貨幣經濟方麵,貴金屬白銀開始成為普遍使用的貨幣。
在這樣的社會經濟條件下,產生於宋代、繼續推行於元代的紙幣製度,它在明代是繼續推行或是被別的貨幣製度取代,或是與銅錢、白銀貨幣製度並行。
大明承襲宋元繼續推行紙幣製度,明朝初年,繼續實行紙幣製度。開始參照元代的辦法,用鈔不用錢,禁止民間以金銀交易。
但不久由於紙幣逐漸貶值,且貶值愈來愈厲害,統治者不得不放棄專用紙幣之法,改行錢鈔並用的製度。
明朝的紙幣,是朱元璋洪武八年發行的。
紙幣的名稱叫大明通行寶鈔。
寶鈔麵額分六種:一百文、二百文、三百文、四百文、五百文、一貫。
每貫等於銅錢一千文,或白銀一兩,四貫合黃金一兩。
金銀隻可以用來領用鈔票,不許流通。
持有金銀者,不許私下交易,隻能賣給政府。
洪武十年規定,一百文以下的數目用銅錢支付。
商稅的輸納,七成用鈔,三成用錢。
洪武二十二年,由於流通的需要,加印發行小鈔,分十文、二十文、三十文、四十文、五十文共五種。
在形製方麵,大明寶鈔四周有龍紋花欄,上麵橫題的大明通行寶鈔六個字。
花紋欄內兩邊各有四個字一行的篆書:“大明寶鈔,天下通行”,中間有錢貫的圖樣。下麵則印明為中方省或戶部奏準印造,與製錢通行,偽造者斬,以及告發者的賞銀數目。末有洪武年月日。
洪武以後,雖然繼續發行,但仍用洪武年號。
一貫的大鈔,長約9. 5市寸,寬為6市寸,一貫以下的小鈔,長寬都小得多。其形製大小鈔沒有多大分別。
明代實行的紙幣製度與宋元比較有三個明顯的區別,一是在實行紙幣製度的二百多年間,隻有一種形製的鈔票。這與元朝的紙幣不同。
元代在幾十年間,自己的鈔票改了幾次名稱。
二是明朝的紙幣不實行分界的辦法,由於舊鈔越來越多,以新換舊、從中舞弊的倒鈔問題十分突出。
在通貨膨脹日益嚴重的情勢下,商人對鈔票的新舊加以差別對待,同時稅務、鈔局官員,利用新舊鈔票價格的不同,強迫人民用新鈔納稅,他們則換成破爛鈔票送繳國庫,從中取利。
三是白銀的流通越來越廣,信譽極高,終於成為明朝的正式貨幣。在白銀流通不斷擴展的形勢下,大明寶鈔的流通範圍卻越來越小,以至完全退出流通領域。
正統(公元1436年)以後,寶鈔已不通行,隻有官傣還是用鈔折付。
由於紙幣執行流通手段的職能具有許多優點,在紙幣已不通行的情況下,仍被許多人認為有必要保存。
直到大明末年,還以鈔票來代表貨幣,或稱錢鈔,或稱鈔銀,而實際上支付的卻是銀或錢。這說明紙幣有其存在的客觀必然性。
另一方麵,由於紙幣易於印製,易於為統治階級利用來作為搜刮民脂民膏,彌補財政赤字的工具,直至明王朝即將滅亡的明末,仍念念不忘發行鈔票。
天啟年間(公元1621年),由於財政困難,給事中惠世楊曾建議用鈔。
崇禎八年(公元1635年)給事中何楷又請行鈔。
崇禎十六年(公元1643年),蔣臣的行鈔建議曾獲得在朝掌管財政的大臣倪元路等人的讚同。
最高統治者思宗朱由檢更是爭不可待,願行鈔法。
當時,戶部議行鈔法有許多好處,一日造之本省,一日行之途廣,三日資之也輕,四日藏之也簡,五日無成色之好醜,六日無稱兌之輕重,七日革銀匠之奸偷,八日杜盜賊之窺伺,九日錢不用而用鈔,其銅盡鑄軍器,十曰鈔法大行,民間貨賣並可不用銀,銀不用而專用鈔,天下之銀可盡實內庫。
“十便十妙”的說法,雖列舉了行鈔的一些優點,但其要害顯然在於“天下之銀可盡實內庫”。
當時正處在民不聊生、社會動蕩的形勢,這一行鈔計劃一傳出,就遭到廣大人民的反對,出現“京商騷然,綢緞各鋪,皆卷筐而去”的局麵,明末閣臣蔣德嫌也說:“民雖愚,誰肯以一金買一紙”。
崇禎統治者急於推行的行鈔計劃,隨著明政權的崩潰而徹底破產。
“我已經讓人從韋家莊調紙幣過來了!現在就可以將海防錢莊的牌子豎起來,在天津衛旁邊劃出一片方圓百裏之地,我要造天津衛新城,海防總督衙門要占到天津衛新城的五分之一!可以容納十萬大軍駐防和訓練。”韋寶道:‘另外,今天就發布公告,今後所有與衙門往來金錢,一律到海防錢莊兌換成天地會紙幣支付,存儲。並且發布公告,以前未交稅的無產農民,過去的稅都免了,不再追繳!整個河間府、滄州府、山東和登萊之老百姓,全部重新登記戶籍。從今往後,各地衙門隻有登記催繳的權力,沒有直接收取現金的權力,一切現金,由當事人直接到各地海防錢莊繳納。’
韋寶一連說了好幾條政令,楊雪趕忙記下來。
吳雪霞和王秋雅沒有來天津衛,她現在就是韋總裁的貼身秘書。
“這個公告發出去,恐怕要引起軒然大波了。以前拖欠的稅款,朝廷肯定收不上去的,都是各級衙門自己截留下來,現在不但不追繳以前的欠款,還不準他們再實收現金,他們不得氣瘋了嗎、”楊雪提醒道。
“但老百姓肯定高興,總裁此舉將救活多少水深火熱的百姓家啊?”熊欣兒高興道。
左國柱則道:“總裁,真的要這麽發嗎、是不是再三思一下,這一則公告,將讓總裁得罪天下的士紳大戶和各級衙門!”
“管不了這麽多了,李精白和劉養噩他們不是在等著我出招嗎?我現在就把招數都打出來給他們看!我倒要看看河間府、滄州府、山東和登萊的士紳大戶,還有各級衙門,還有他們手裏的十萬大軍有多大威力!”韋寶無所謂道。
韋寶的確是無所謂,事實上,韋寶對於跑到大明朝當官,絕對不是為了坐穩位置往上爬,而是借此機會拓展自己的勢力!
自己的老窩就在遼西和遼南,水路過來,隻要兩天功夫,若是連河間府、滄州府、山東和登萊這麽一個小範圍的封建勢力都對付不了,以後更不要談往南方拓展了!
北方畢竟是窮,越窮,地主階級的實力就越弱小,到了靠近長江,甚至過了長江,那才是層層疊疊的大明封建勢力的堡壘呢。
韋總裁出招了,不僅出招,而且一上來就是一記重拳!
楊雪、熊欣兒和左國柱雖然都很佩服韋總裁的魄力,但同時擔心不已。
恐怕韋寶這個海防總督衙門還沒有正式設立,就要被掀翻。
果然,當晚上公告貼於天津巡撫衙門外麵,次日整個天津衛,整個河間府,整個北直隸和山東,就全知道了。
這股風刮的速度比文字清查還迅速。
因為這關係到所有人的利益。
天津巡撫衙門正式換了牌子,變成了海防總督衙門!
不過,這隻是臨時性的,按照韋寶的標準,新成立的海防總督衙門要成為大明最大的衙門!得占地方圓幾十裏,能容納十萬駐軍!
另外韋寶還要營造天津衛新城,韋寶相信,憑證自己的政策,隻要穩定住居民,不用一年功夫,天津衛的經濟將高度繁榮,這裏本來就是北方的重要口岸,不管是到西北去,還是到關外,還是到蒙古去,還是經過這裏南下,都得經過天津衛!
“哼!還以為這個韋寶有什麽三頭六臂,簡直是蠢豬!”劉養噩氣的又是笑又是罵,“他說不上想銀子想瘋了?居然不讓各地衙門收取現金,隻能催繳和登記?那誰還肯做事?當官不能賺錢,誰還當官?”
“你也別這樣說,聽說那韋寶在都察院和大理寺搞的很成功,底下人不但增加了俸祿,還能得到官位!韋寶還是很有一套的。”李精白提醒道。
至於眼前的很多具體事務,韋寶並沒有超群的才智,很多時候,他都不知道該怎麽辦,所以,韋寶一直注重發展團隊,培養團隊。
“是,總裁。”林文彪立刻答應著下去了。
楊雪、熊欣兒和左國柱本來要去海商會館的人給他們安排的上房歇息,卻又被韋總裁叫了過來。
三人聽完情況。
左國柱先開口:“這事不好辦,山東巡撫是有很大權力的,並且與魏忠賢關係很不錯,他如果故意搗亂,我們文不見得比的過他們,武更是肯定比不過他們。”
“比文,我們不怕,總裁是皇帝麵前的紅人,比武,他們未必敢動武!就衝他們敢帶上千兵馬到天津衛來,就可以參劾他們!”楊雪不以為意道:“咱們設立海防總督衙門是有聖旨的,他們敢阻撓聖旨嗎?他們頂多也就是背地裏搞一些小動作。”
“擒賊先擒王,既然知道劉養噩和李精白已經到了天津衛,就把他們先控製起來。”熊欣兒更狠。
楊雪是外剛內柔的個性,而熊欣兒正好相反,她是外柔內剛,這點與王秋雅很像。
韋寶淡然一笑:“就算知道他們在哪裏,他們也一定會找到借口推脫不肯來見的。楊雪說的不錯,動武,他們不敢,他們頂多偷偷搞破壞,咱們隻能與對方鬥智。”
“這樣的話,不如先不管他們,咱們按照原來的計劃辦吧,一麵設立海防總督衙門,一麵將天地會的錢莊改成海防錢莊。”左國柱道:“看他們打算怎麽辦,然後見招拆招。”
韋寶點頭:“估計對方也是這麽想的,在等我們出招!那咱們就陪他們玩玩。現在比較麻煩的是,我上的申請辦海防錢莊的奏本,並沒有批下來!這個事情太大了,大明還沒有官府開辦錢莊的先例!所以,魏忠賢應該是等我自己弄,弄好了,他有利可圖,他就會批,弄差了,他就會駁迴,與他無關。可我們要是弄不到銀子,就沒有辦法遣散幾萬大軍。”
“遣散大軍,大概需要多少銀子?”楊雪問道。
“一共計劃遣散十萬,薊遼和遼東五萬,山東五萬,先算山東這五萬,先不管薊遼和遼東的人馬,五萬人,一個人至少要五十兩紋銀,得給他們補足一年的俸祿才行,五萬人就至少需要二百五十萬兩,這還是最起初的,若是想在舊軍隊中找到人支持我們,我們必須還要算上一部分銀子,這部分銀子,甚至要比必須給出去的遣散費更多!兩者相加,至少需要五百萬兩!這還不算完,海防總督衙門,還有修造天津衛海港碼頭,建造船塢,趕製大船,這些都要銀子,不下於五百萬兩紋銀,加起來,至少是上千萬兩紋銀。”韋寶道。
“上千萬兩紋銀?”楊雪、熊欣兒、左國柱都被韋寶嚇到了。
大明一年的賦稅才幾個錢?這等於大明三年多的賦稅啊!
當然,如果不是這麽困難,魏忠賢也不會同意韋寶設立海防總督衙門的要求,任何改革之前,首先要想到的就是銀子!
韋寶也不光是隻出銀子,他自然也有進項,河間府、滄州府、山東和登萊的廣大地區都歸他管了之後,他的權力增加了,能夠變賣的國有資產就增多。
能賣的官位也更多了。
這麽大一片地區,相當於一個半省份呢。
稅收是封建國家財政收入的重要來源,是封建國家統治賴以生存的物質基礎。
而貨幣作為主要的支付手段,對於穩定國家的金融隻需具有重要作用。
因此,統治者十分重視財政稅收與貨幣金融方麵的立法。
明朝的賦稅種類多樣,其中最主要的是土地稅、人口稅和商稅。
明朝的土地稅和人口稅以黃冊和魚鱗冊為征收依據。
黃冊是登記全國人戶的戶籍,因上交戶部的一份為黃色封麵而得名;魚鱗冊是對全國土地進行丈量後繪製的圖冊,每家每戶的的土地位置、大小、形狀等都在魚鱗冊中標注出來,由於田圖狀似魚鱗,因以為名。
明朝初期,基本沿用唐宋以來的兩稅法。
夏季所征稱夏稅,限當年八月納完;秋季所征稱秋糧,限第二年二月交清。
一般納稅以實物為主,除了米麥等之外,還可以錢、鈔、金、銀等折納。
明朝中期,由於賦役苛重,百姓多有被迫逃亡,生產遭到嚴重破壞,國家財政陷入危機。
神宗萬曆年間,為了解決賦役不均和征收混亂的稅製弊端,首輔張居正開始推行“一條鞭法”,其主要內容在於將部分丁役攤入田畝,各種田賦、徭役、雜稅合並為一條,一律折銀繳納,差役由政府用銀雇人充當。
“一條鞭法”的推行,在中國古代稅法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它將過去的所有稅目合並為一條,並將徭役折銀攤入地畝,既簡化了稅收名目和征收手續,一定程度上減輕了無地少地農民的負擔,較大地削弱了農民的人身依附關係,又由實物稅轉化為貨幣稅,有利於商品貨幣經濟的發展。
商稅是明朝稅收的另一大重要的來源,主要包括市稅、關稅和舶稅三種。關稅,又稱“通過稅“,是指在商人比經交通要道設關立卡,征收通過稅。
宣德年間(公元1426-1435)開始在水道上設立關卡,征收船料費,按船之大小長闊,定其稅額。
對於關稅,明初市稅基本上按三十取一和“凡物不鬻於市者勿稅“的原則征收,但到明仁宗洪熙元年(公元1425年)施行鈔法,商市從門攤向市肆發展,才課稅於門肆門攤。
明初對各國舶貨免征舶稅,至明穆宗隆慶年間鬆開海禁後,才實行舶稅製。
為了加強對商稅的管理,明律還對匿稅者規定了刑事責任,大明律規定:凡城鎮鄉村的商貿集市和海港碼頭,都由官府設置的人員專門管理;凡客商匿稅及酒醋店鋪不納稅者,笞五十,貨物一半入官。為了獎勵告發偷稅漏稅者,還將沒收貨物的十分之三給予告發人。
對客商船戶發給“印信”、“文簿”,登記其籍入官。
此外,明律要求承辦茶鹽專賣的商戶年終納齊商稅,否則,以不足數額的多少分別給予笞杖刑的處罰,並強製完稅納官。
韋寶有了這麽大一片地區的管理權之後,可以把賦稅和商稅,還有租用船隻,海運的運費,都放到海防錢莊收取。
這樣的話,海防錢莊可以預收很多銀子!
韋寶不但可以預收銀子,還可以正式讓天地會紙幣進入關內時常。
明代對內對外貿易有了很大的發展,商業十分發達,不但重視國內稅收立法,而且對外商載貨入境做了嚴格的規定。
在明朝以前,曆代都有貨幣管理規定,而且鑄造和印製貨幣的權力始終掌握在國家的手中。
任何危害國家貨幣製度,破壞國家金融管理的行為,都要受到嚴厲的打擊。
進入明朝以後,商業活動更為活躍,貨幣流通量增大,需要有更多的貨幣作為支付的手段。
為此,《大明律》首次設立“錢法”、“鈔法”專條,確立了寶鈔與銅錢並行使用的製度。
按照其規定,各種錢幣並行使用,不得重錢輕鈔,違者處杖刑;偽造寶鈔,不分首從,一律處斬,沒收財產;窩主、知情者、使用者與偽造者同罪;描改者杖一百、流三千裏;私鑄銅錢者處絞,匠人同罪。甚至還嚴厲打擊私自買賣廢銅的行為,違者各笞四十,以防止偽錢的鑄造。
這些法律規定,對保證國家貨幣的正常流通,穩定經濟秩序,發展商品經濟,發揮了重要作用。
明英宗正統年間,大明寶鈔貶值,政府放鬆用銀禁令,銀錢公開流通。
此後幾代,由於私錢龐雜,銅錢輕重不一,成色各異,製錢、私錢、白錢三者之間的比價差異大,變動多,兌換業更為發達。
如嘉靖時大開鑄爐,錢幣名類繁多,單是製錢就有金背、旋邊等幾十種名目。
在此情況下,販賣銅錢和私鑄私熔更多,乃出現若幹專營銅錢兌換的金融組織,稱為錢店,又叫錢鋪、錢莊、兌店、錢肆、錢桌或錢攤。
嘉靖八年,私販銅錢猖獗,朝廷下令禁止販賣銅錢。
導致經營貨幣兌換業務的錢桌、錢鋪等“私相結約,各閉錢市,以致物價翔踴”。
明萬曆五年,龐尚鵬奏準設立錢鋪,是為錢鋪法定之始,以市鎮中殷實戶充任,隨其資金多寡,向官府買進製錢,以通交易。
明末,錢莊已成為一種獨立經營的金融組織,不僅經營兌換,還辦放款,供給簽發帖子取款的便利,原來在兩地聯號匯兌的會票,也成為錢莊發行有鈔票性質的信用流通工具。
此外,若幹小規模的兌錢鋪、錢米鋪等,在農村相當活躍。
隨著錢莊的發展、家數增多,到清朝各地先後出現了錢莊的行會組織。
明王朝建立後的百年間,國內農業生產獲得比較迅速的恢複和發展。
在中後期,即15世紀以後,國內城市經濟與商品貨幣關係也發生了明顯的變化。
表現比較突出的,在全國建立了30多個新興的商業城市,商品貨幣關係活躍,促使了資本主義的萌芽。
在農村,佃農日益獲得法律上的人身自由,而佃農本身又開始分化,一些經濟條件較好的佃農以及由富裕農民上升的中小地主,均樂於雇用雇工形式的勞動力。
雇工成為當時農民階級中僅次於佃農的農業勞動力隊伍。
雇工又分為兩類:“計歲而受值者日長工”,“計日傭者謂之短工”。
在貨幣經濟方麵,貴金屬白銀開始成為普遍使用的貨幣。
在這樣的社會經濟條件下,產生於宋代、繼續推行於元代的紙幣製度,它在明代是繼續推行或是被別的貨幣製度取代,或是與銅錢、白銀貨幣製度並行。
大明承襲宋元繼續推行紙幣製度,明朝初年,繼續實行紙幣製度。開始參照元代的辦法,用鈔不用錢,禁止民間以金銀交易。
但不久由於紙幣逐漸貶值,且貶值愈來愈厲害,統治者不得不放棄專用紙幣之法,改行錢鈔並用的製度。
明朝的紙幣,是朱元璋洪武八年發行的。
紙幣的名稱叫大明通行寶鈔。
寶鈔麵額分六種:一百文、二百文、三百文、四百文、五百文、一貫。
每貫等於銅錢一千文,或白銀一兩,四貫合黃金一兩。
金銀隻可以用來領用鈔票,不許流通。
持有金銀者,不許私下交易,隻能賣給政府。
洪武十年規定,一百文以下的數目用銅錢支付。
商稅的輸納,七成用鈔,三成用錢。
洪武二十二年,由於流通的需要,加印發行小鈔,分十文、二十文、三十文、四十文、五十文共五種。
在形製方麵,大明寶鈔四周有龍紋花欄,上麵橫題的大明通行寶鈔六個字。
花紋欄內兩邊各有四個字一行的篆書:“大明寶鈔,天下通行”,中間有錢貫的圖樣。下麵則印明為中方省或戶部奏準印造,與製錢通行,偽造者斬,以及告發者的賞銀數目。末有洪武年月日。
洪武以後,雖然繼續發行,但仍用洪武年號。
一貫的大鈔,長約9. 5市寸,寬為6市寸,一貫以下的小鈔,長寬都小得多。其形製大小鈔沒有多大分別。
明代實行的紙幣製度與宋元比較有三個明顯的區別,一是在實行紙幣製度的二百多年間,隻有一種形製的鈔票。這與元朝的紙幣不同。
元代在幾十年間,自己的鈔票改了幾次名稱。
二是明朝的紙幣不實行分界的辦法,由於舊鈔越來越多,以新換舊、從中舞弊的倒鈔問題十分突出。
在通貨膨脹日益嚴重的情勢下,商人對鈔票的新舊加以差別對待,同時稅務、鈔局官員,利用新舊鈔票價格的不同,強迫人民用新鈔納稅,他們則換成破爛鈔票送繳國庫,從中取利。
三是白銀的流通越來越廣,信譽極高,終於成為明朝的正式貨幣。在白銀流通不斷擴展的形勢下,大明寶鈔的流通範圍卻越來越小,以至完全退出流通領域。
正統(公元1436年)以後,寶鈔已不通行,隻有官傣還是用鈔折付。
由於紙幣執行流通手段的職能具有許多優點,在紙幣已不通行的情況下,仍被許多人認為有必要保存。
直到大明末年,還以鈔票來代表貨幣,或稱錢鈔,或稱鈔銀,而實際上支付的卻是銀或錢。這說明紙幣有其存在的客觀必然性。
另一方麵,由於紙幣易於印製,易於為統治階級利用來作為搜刮民脂民膏,彌補財政赤字的工具,直至明王朝即將滅亡的明末,仍念念不忘發行鈔票。
天啟年間(公元1621年),由於財政困難,給事中惠世楊曾建議用鈔。
崇禎八年(公元1635年)給事中何楷又請行鈔。
崇禎十六年(公元1643年),蔣臣的行鈔建議曾獲得在朝掌管財政的大臣倪元路等人的讚同。
最高統治者思宗朱由檢更是爭不可待,願行鈔法。
當時,戶部議行鈔法有許多好處,一日造之本省,一日行之途廣,三日資之也輕,四日藏之也簡,五日無成色之好醜,六日無稱兌之輕重,七日革銀匠之奸偷,八日杜盜賊之窺伺,九日錢不用而用鈔,其銅盡鑄軍器,十曰鈔法大行,民間貨賣並可不用銀,銀不用而專用鈔,天下之銀可盡實內庫。
“十便十妙”的說法,雖列舉了行鈔的一些優點,但其要害顯然在於“天下之銀可盡實內庫”。
當時正處在民不聊生、社會動蕩的形勢,這一行鈔計劃一傳出,就遭到廣大人民的反對,出現“京商騷然,綢緞各鋪,皆卷筐而去”的局麵,明末閣臣蔣德嫌也說:“民雖愚,誰肯以一金買一紙”。
崇禎統治者急於推行的行鈔計劃,隨著明政權的崩潰而徹底破產。
“我已經讓人從韋家莊調紙幣過來了!現在就可以將海防錢莊的牌子豎起來,在天津衛旁邊劃出一片方圓百裏之地,我要造天津衛新城,海防總督衙門要占到天津衛新城的五分之一!可以容納十萬大軍駐防和訓練。”韋寶道:‘另外,今天就發布公告,今後所有與衙門往來金錢,一律到海防錢莊兌換成天地會紙幣支付,存儲。並且發布公告,以前未交稅的無產農民,過去的稅都免了,不再追繳!整個河間府、滄州府、山東和登萊之老百姓,全部重新登記戶籍。從今往後,各地衙門隻有登記催繳的權力,沒有直接收取現金的權力,一切現金,由當事人直接到各地海防錢莊繳納。’
韋寶一連說了好幾條政令,楊雪趕忙記下來。
吳雪霞和王秋雅沒有來天津衛,她現在就是韋總裁的貼身秘書。
“這個公告發出去,恐怕要引起軒然大波了。以前拖欠的稅款,朝廷肯定收不上去的,都是各級衙門自己截留下來,現在不但不追繳以前的欠款,還不準他們再實收現金,他們不得氣瘋了嗎、”楊雪提醒道。
“但老百姓肯定高興,總裁此舉將救活多少水深火熱的百姓家啊?”熊欣兒高興道。
左國柱則道:“總裁,真的要這麽發嗎、是不是再三思一下,這一則公告,將讓總裁得罪天下的士紳大戶和各級衙門!”
“管不了這麽多了,李精白和劉養噩他們不是在等著我出招嗎?我現在就把招數都打出來給他們看!我倒要看看河間府、滄州府、山東和登萊的士紳大戶,還有各級衙門,還有他們手裏的十萬大軍有多大威力!”韋寶無所謂道。
韋寶的確是無所謂,事實上,韋寶對於跑到大明朝當官,絕對不是為了坐穩位置往上爬,而是借此機會拓展自己的勢力!
自己的老窩就在遼西和遼南,水路過來,隻要兩天功夫,若是連河間府、滄州府、山東和登萊這麽一個小範圍的封建勢力都對付不了,以後更不要談往南方拓展了!
北方畢竟是窮,越窮,地主階級的實力就越弱小,到了靠近長江,甚至過了長江,那才是層層疊疊的大明封建勢力的堡壘呢。
韋總裁出招了,不僅出招,而且一上來就是一記重拳!
楊雪、熊欣兒和左國柱雖然都很佩服韋總裁的魄力,但同時擔心不已。
恐怕韋寶這個海防總督衙門還沒有正式設立,就要被掀翻。
果然,當晚上公告貼於天津巡撫衙門外麵,次日整個天津衛,整個河間府,整個北直隸和山東,就全知道了。
這股風刮的速度比文字清查還迅速。
因為這關係到所有人的利益。
天津巡撫衙門正式換了牌子,變成了海防總督衙門!
不過,這隻是臨時性的,按照韋寶的標準,新成立的海防總督衙門要成為大明最大的衙門!得占地方圓幾十裏,能容納十萬駐軍!
另外韋寶還要營造天津衛新城,韋寶相信,憑證自己的政策,隻要穩定住居民,不用一年功夫,天津衛的經濟將高度繁榮,這裏本來就是北方的重要口岸,不管是到西北去,還是到關外,還是到蒙古去,還是經過這裏南下,都得經過天津衛!
“哼!還以為這個韋寶有什麽三頭六臂,簡直是蠢豬!”劉養噩氣的又是笑又是罵,“他說不上想銀子想瘋了?居然不讓各地衙門收取現金,隻能催繳和登記?那誰還肯做事?當官不能賺錢,誰還當官?”
“你也別這樣說,聽說那韋寶在都察院和大理寺搞的很成功,底下人不但增加了俸祿,還能得到官位!韋寶還是很有一套的。”李精白提醒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