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部海防衙門?兵部海防大臣?”朱由校重複了一句,並且皺了皺眉頭,並沒有直接迴答韋寶的話。
韋寶心中一驚,和之前想的一樣,這個朱由校,果然不是什麽完全不管事的人,他隻是受挫折受多了,管怕了,覺得躲在幕後,讓魏忠賢在前麵折騰,要遠比他自己親自上陣好的多而已。
但是關乎到財政和軍事上的舉措,朱由校是很小心的。
朱由校不吭聲,韋寶也不催促他,繼續做自己的木工活,仿佛剛才啥也沒有說過一般。
兩個人一時間似乎沒話說了。
朱由校心裏有本賬,韋寶現在的官職是翰林院侍讀學士、內閣中書舍人掌製、都察院經曆司經曆、大理寺左寺丞。
雖然有四個職銜,但是前麵兩個都是虛職文官,並沒有什麽權力,隻是方便入宮,而後麵兩個是實權文官,但都是司法衙門,隻是監督百官,清查律法,況且是京官,容易掌控。
但是韋寶主動要求設立的這個什麽兵部海防衙門就牽涉到很多事情了,首先是海路將被開通,將打破大明一貫的海禁策略,其次是增設一道兵部衙門,也意味著多出一支人馬來。韋寶說是他出錢,但是朝廷的軍隊,怎麽可能讓一個私人出錢養活?那樣的話,到底這支軍隊算是你韋寶的軍隊,還是算大明朝廷的軍隊呢、
朱由校是貪玩,是受不了挫折,是沒有政治天賦,但並不是傻,皇家的人,基因普遍是優良的,絕對不能說不聰明。
“韋愛卿,設置兵部海防衙門這個事情,朕會考慮的。此事關係重大,不能倉促決斷,必須交內閣商議。”朱由校道:“而且,朕看來,很難!大明一向依靠的是漕運,突然開海運,牽扯到了許多人的利益,怕惹出亂子來。”
韋寶大概料到皇帝會這麽說,並沒有著急,就怕你不開口,而不怕你抵觸!
開口的抵觸和不開口的抵觸還是有分別的,隻要肯開口,就證明有去想過,而不是拒絕去想。
明政府傾向於在前台維持一套僵硬的官僚體製,在後台進行調整和控製。
雖然明廷因實際情況而不得不做一些改革,但在同時又盡力維持已經設置起來的官僚體製,甚至為此不惜折中解決官員職能。
這樣,雖然例外增加了一些臨時性機構,但明廷從未設法對政府機構做定期調整,總是繼續維持著官僚體製的表麵性。
存在著職責規定不明、職務斷裂、雙套中央政府機構、機構重疊之類的毛病。
漕運總督一職的職責沒有清楚地規定,擔任者就有機會顯示自己的個人特性。
既然此職的職掌五花八門,這就需要任職者的才能全麵,能夠發揮自己的創造性。
事實證明,擔任此職的,從整體來看,都是一些精力充沛、意誌堅定、處事果斷的官員。
在原本的曆史中,在大明王朝的八十多名漕運總督中,有32位隨後成為內閣成員。
現在的漕運總督實際上就由馮銓兼任。
考慮明代內閣職位經常被勢力強大的人物長時期獨占,這個紀錄就值得注意。
明政府在清江浦設有檢查站,負責征稅、打造船隻。
原來的貨物稅,實物征收,包括木材、竹子、鑄鐵、石灰、麻、煤和桐油。
其他物品則由淮安府負責征收通行稅。
檢查站官吏由淮安知府派任首席代表、辦事吏員,工部清江浦分司郎中派任副官,山陽縣派遣衛兵和勤雜工。全部職員超過100名。
檢查站所有征稅收據和賬簿由漕運總督簽發,受其嚴密監督。
盡管明代官僚體製被嚴格地劃分為幾部分。
文官係統和軍事係統之間、京官和地方官之間、尚書大臣和朝廷特派官員之間,明顯存在著不可跨越的鴻溝。
然而下層官僚體製,卻表現出足夠的適應能力,使各個部分能夠一直地運作起來。
來自各個對立係統的官吏能夠組織在一起。
明朝統治早期,全國稅額總數接近2950萬石。
1200萬石由地方政府支配,作為官俸、行政費、撫恤金和養老金、賑濟費、官府學校費和地方糧倉儲存費。
另外800萬石,主要在華北征收,作為駐守西北前線軍隊的軍糧。
其餘不到1000萬石的稅糧,供中央政府花費,其中120萬石給南京,北京所得總數在820萬石左右。
穩定性是漕運體係運作的一大顯著特點。它基本上反映了明廷努力根據預定計劃,固定國庫收入和支出。
明初38萬世襲軍戶,十六世紀早期下降到5萬戶,原因是軍戶大量逃亡。
“解戶”製導致貧困和破產,稅糧必須由納稅人運送到目的地。
西北地區不得不從其他地區購買茶葉、鹽和紡織材料之類的必需品,又找不到平衡貿易和增加收入的途徑,西北地區銀兩大量外流,導致該地區在隨後的時期全麵蕭條。
早期由於前線地區要用糧食付稅,鹽商會在邊境地區擁有自己的土地。
1492年,明廷宣布用銀兩支付,鹽商從北方地區變賣土地離開。
明王朝由於不能動員地方資源為其目的服務,導致其統治全麵削弱。
明廷失敗原因起源於其君臣盲目地執行明王朝建立者製定的總計劃。
一旦先例確立起來,即使有的並不合理,他們不願意也無力加以改變。
在明王朝統治後期,雖然已經發現了很多祖製存在不足,但是明廷未采取任何措施加以改進。
同時,看來並無任何其他候補體係取代它。
張居正曾經革除過許多弊政,但張居正在位時間並不久,隻有十年不到功夫,張居正一死,又全部複原,甚至變本加厲。
所以大明這條船一直在朝著壞的方向推進。
在宦官催促的影響下,皇帝通常在舊的供應商品之外,命令進貢新品種。
從理論上說,新增加的物品應該從供應地區所承擔的土地稅中扣除,而實際上,明廷常常“忽視”扣除,有關地區必須毫無補償地進貢。
而且,先例一開,除非撤銷,有關府縣就必須維持、繼續。
明廷變成一種張開血嘴的龐然大物,迅速吞沒了全國的額外生產。
它所設置的宗人府,是成千上萬人的“食堂”。
在一定程度上,明廷也變成了消費品的分配中心。把各種各樣的供應分配給貴族家庭和政府官員。
這樣,明政府就進一步把國家頂層的購買力取消了,私人商業沒有什麽發展的機會和餘地了。
明代官僚反對改變國家的農業大國形象,不願意去進行任何發展實驗;這種情況可以說明他們那個時代的政治觀念和思想觀念,是缺乏獨創性的。
在15世紀早期設置的漕運體係及其附屬機構,盡管存在著不足,仍然是解決問題的方法,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但是在16世紀,這個體係由於僵化,其中許多設置明顯過時了。
到該世紀末和17世紀早期,明代官員明顯落後於時代的發展了。
他們管理國家的思想觀念和現實之間的斷裂,再不能以技術補救來解決了。
根本原因在於,他們的思想沒有活力,已經僵化了。
從茹毛飲血開始,直到火的發現以後,人類才開始進入熟食階段,而鹽作為一種調味品進入人類的生活,實際是較晚的事情。
直至夏朝,鹽還是一種僅限於貴族享受的奢侈品。到了商代,鹽才為人們所了解,人們甚至用鹽來治療疾病,“以鹹養脈”。
周之後,鹽已經成為人們生活的必需品,“無鹽則腫”。
食鹽作為烹飪的核心原料,《漢書》則稱之為“食者之將”。
在傳統農業社會,雖然大部分生產和生活資料都能自給自足,但鹽卻必須從外界獲得,不像糧食,隻要有土地和水,就能生產。
在2000多年的中國曆史中,食鹽對個人是重要的,但對帝國更加重要。
換言之,帝國財政就建立在每個人的舌尖之上。
夏商周三代之時,中國還沒有完全進入國家階段。
周以降,鹽作為一種重要的特殊商品引發了一係列政治變革。
依靠民眾供養的貴族迅速發現了這一寶貝,於是周天子開始設立鹽官。
春秋戰國作為中國的黃金時代,政治經濟文化都走向早熟,隨著鹽的普及,鹽的來源日益廣泛,以崤山、潼關為界,東麵以海鹽為主,西麵以岩鹽和池鹽為主,南方則多為土鹽。
四川自貢以井鹽而聞名,江南甚至以鹽城命名。
在列國競爭的背景下,產鹽的地區和國家依靠這項自然資源大發橫財。
與此同時,一些商人也依靠鹽而平地暴富,如猗頓就依靠販賣河東池鹽,成為春秋時期第一代富可敵國的大鹽商。
到了春秋中期,法家崛起,提出“利出一孔”思想的管仲率先在齊國對食鹽實行官方專營,開了中國曆史上長達2000多年的食鹽財政之先河。
“量其重,計其贏,民得其七,君得其三”。
奪私有為官有,變稅收為壟斷,官府的壟斷權力從政治延伸到經濟領域,財政汲取能力大大增強,巨額財政利益達到了富國弱民抑商的多重效果。
《管子·海王篇》中說,國家征房屋稅,人們會毀掉房屋;征樹木稅,人們會砍掉樹木;征六畜稅,人們會殺掉牲畜;征人口稅,人們會拒絕生育。
隻有國家壟斷食鹽,人民才無法逃避。因此,鹽就成為最理想的稅收工具。
人人都離不開鹽,這就決定了誰也逃不了稅收。
管仲食鹽官營的“官山海”計劃出籠後,齊國的鹽價飛漲至它國數十倍。
在鹽專賣製度下,鹽的生產、銷售和定價都由官府組織執行,導致其商品屬性退化。
鹽再貴,人還是要吃鹽,民眾的財富通過鹽這個媒介迅速流進齊桓公的金庫。
司馬遷在《史記》中評價道:“齊桓公用管仲之謀,通輕重之權,徼山海之業,以朝諸侯,用區區之齊顯成霸名。”
從齊國始,食鹽成為國家統治的根本,秦時鹽利更是20倍於古。一個偌大帝國,在接下來的長達2000多年的時間裏,竟然依靠普羅大眾每日必需的小小調味品來支撐,這不能不說是人類曆史上的奇跡。
漢元狩三年(公元前120年),漢武帝正式實行鹽鐵專賣政策,“籠天下鹽鐵”,由政府募民煎鹽,食鹽官收、官運、官銷。
在27個郡共設鹽官36處,主要分布在沿海、西北和西南產鹽區。桑弘羊曆任大司農中丞、大司農、禦史大夫等重要職務,掌管天下財政大權40餘年,是鹽鐵國策的主要策劃者。
始元六年(公元前81年)二月,在漢昭帝的主持下,從全國各地趕來的60多位民間知識分子,與禦史大夫桑弘羊就鹽鐵官營展開辯論,這就是著名的鹽鐵會議。
這次鹽鐵會議其實是法家與儒家的辯論,結果是雞同鴨講,沒有達成任何結果,唯一的收獲或是作為會議記錄的《鹽鐵論》。
“外不障海澤以便民用,內不禁刀幣以通民施”,儒士們所提出這種自由經濟主張,與司馬遷在《史記·貨殖列傳》中體現的商業思想一樣,完全吻合1800多年後亞當·斯密的自由市場和小政府理論。
三國時期,魏蜀吳在政治軍事和經濟上鬥爭不斷,食鹽幾乎被視為國家的生命線,“夫鹽,國之大寶也。”
兩晉以後,鹽業專賣製度進一步加強,《晉令》載:“凡民不得私煮鹽,犯者四歲刑期,主吏二歲刑。”
唐朝的鹽利收入達到了“中央實際總收入的二分之一或至少達到五分之二”。
為了籌措軍費鎮壓安史之亂,唐朝始立榷鹽法。榷的意思是獨木橋。
將鹽戶生產的鹽全部低價收購起來,然後再高價賣給民眾。
實行民製、官收、官運、官銷的嚴厲鹽政製度,嚴禁私煮私販,違者一斤一兩皆處極刑。
榷鹽法實施後,鹽價驚人上漲了36倍,每鬥達370錢,而官府因此可獲得120倍的超額利潤。
唐代劉晏任鹽鐵使之初,鹽課歲入40萬貫,大曆年間天下財政收入為 1200萬貫,而鹽利占其大半是國家歲入的一半。
即使安史之亂平定後,榷鹽法仍在繼續,其他物價都在迴落,隻有鹽價逆市日漲。
宋帝國曾為當時世界最富有者,鹽利貢獻最大。
慶曆年間的鹽課高達715萬餘貫。
南宋政府財政中,“鬻海之利居其半”。
在食鹽財政之下,北宋時期出現了“鹽鈔”和“交子”。
作為一種信用票據,鹽鈔就是“用鈔請鹽”。
對南宋朝廷來說,包括軍費在內的一切費用悉取於鹽鈔,故時人有語“南渡立國,專仰鹽鈔”。
“交子”由四川的16家鹽商聯合印發,一交為一緡,這成為世界上最早的紙幣。
元朝政府鹽課最多時為766萬餘錠,財政支出的十之七八依靠鹽利。
元代的鹽政更加苛刻和嚴密,“國家財賦,鹽利為盛”,“國之所資,其利最廣莫如鹽”。
明代軍費一直居高不下,“國家財賦,所稱鹽法居半者,蓋歲計所入,止四百萬,半屬民賦,其半則取給於鹽莢”。
明朝政府借鑒宋朝的鹽鈔,以“鹽引”控製食鹽專賣。商人每給邊關運送200石糧食,官方就給一張引票,憑此引票,商人就可以在兩淮或河東換鹽去賣,其中的差價就是商人的利潤。
自劉晏創立民製、官收、官賣、商運、商銷的就場專賣製以來,沿用855年,至明萬曆時代才被民製、商收、商運、商銷的商專賣製所取代。
此後綿延300餘年官督商銷權力尋租的紅頂商人時代亦自此開啟。
清朝實行官督商辦,就是國家隻出售限量的許可證,而不直接買賣食鹽。
在完全的壟斷體製下,乾隆時代食鹽的購價與銷價相差3-4倍,年利潤率則高達194.1%。
有清一代,鹽商壟斷鹽引的情況遠比明代嚴重得多。
依靠對食鹽的特許經營權,鹽商完全有別於普通商人,與朝廷和官府的關係要密切得多。
一方麵,揚州鹽商以專利而暴富,另一方麵,上至皇帝,下至鹽務和地方官吏,皆以鹽商為利藪,競相分肥,導致食鹽成本越來越高,價格越來越昂貴。
晚清改良運動一度圖謀變革鹽務官製,遭遇到官商既得利益者的堅決抵製,直至清朝覆亡。史稱“專商積弊與清代相終始”。
誰當權,誰就會首先將手伸向漕運和鹽鐵!尤其是鹽。
所以朱由校才這麽謹慎,並不立刻迴答韋寶的問題。
但是韋寶現在就急於向漕運伸手,要打破這種壟斷,從而開展海運,海貿。
清朝是鹽商和朝廷的鐵器專辦官員壟斷,明朝是漕運總督實際控製鹽鐵。
鋼鐵工業是一個社會的基礎工業,近代世界各國的工業發展史表明,有了鋼鐵就能夠有機器,有整個工業以及國民經濟的迅速發展。
在明代,冶鐵煉鋼的生產發展到了很高的水平,規模之大,產量之多,技術之高,超過我國曆史上的任何朝代,並位居世界各國的前列。
在這個過程中,民間私營鐵冶不斷發展壯大,而國營不斷減少。
從《明實錄》來看,明初政策是國家庫存鐵量少,急需用鐵則在指定的鐵礦區開爐冶鐵,庫存鐵量多足夠使用則停罷官營鐵冶,聽任百姓在這些礦區自行采煉,國家按照十五分之一的比例征收鐵課。
指定礦區之外的地方,有時也會有官員建議開辦國營鐵冶,但被朱元璋嚴厲斥責,甚至把提建議的官員流放海外。
洪武十五年五月,廣平府一官吏王允道說磁州臨水鎮產鐵,元時這裏一年可以收鐵百萬斤,建議朱元璋照舊辦理。
結果朱元璋迴答:朕聞治世天下無遺賢,不聞天下無遺利。且利不在官,則在民。民得其利,則利源通而有益於官;官專其利,則利源塞而必損於民。今各冶鐵數尚多,軍需不乏而民生業已定。若複設此必重擾之,是又欲驅萬五千家於鐵冶之中也。杖之流海外。
王允道好心提建議增加國家收入,結果反被“杖之流海外”。
類似磁州臨水鎮這類地區,民間為謀利也必然采鐵冶煉,明政府似乎不但未開辦鐵冶所,亦不收鐵課。
洪武二十五年曾經有一次大規模國家開爐冶煉,洪武二十八年九月《明實錄》記載:“各處續開爐冶,今已三年,而內庫見貯鐵凡三千七百四十三萬餘斤。上以庫內儲鐵已多詔罷各處鐵冶,令民得自采煉。而歲輸課程每三十分取其二。”
開爐三年貯鐵3743萬餘斤,應是原先各地規定的上交鐵配額數量再加上開爐冶煉再減去消費後的結果。又過了兩年半不到,官員報告庫存鐵不夠用,申請重新開爐,朱元璋命令暫開爐一年:“工部臣言:各處鐵冶久已住罷,今內庫所貯鐵有限,而營造所費甚多,恐歲用不敷。上令暫開爐冶一年,仍複住罷。”
由上述可見,明初官營產鐵完全視政府需要而定,需要時在指定的鐵冶所開爐冶煉,不需要時就停罷。民間產鐵數量的規模則一直很大。
停止官冶後,冶鐵工匠大多不會改行,隻不過從為國家服務變成為個人謀利,產鐵數量應不會下降,在利益驅動之下甚至會增長。
由於民間產鐵數量不在明政府統計範圍內,1847萬斤更近於某個時間段內分配給各地的定額數字總和,在此之外的鐵課則徒具形式,所以很難得到一個真正準確的估算。
明代宣德以後,官方賬麵上的鐵課數字有很大增長,這主要是因官營鐵冶效率低下逐漸廢弛,而原先以官營代償方式征收的鐵課可能更多以普通鐵課的形式出現。
所以這種鐵課數字的增長不僅是產量增長,而且也是統計方式改變的結果。
宣德之後的鐵產量增長過於驚人,從一些地方的鐵課數字和明初鐵產量定額數字的對比可說明一些問題:天順五年山西陽城縣民營鐵課數量五六十萬斤,折算成鐵產量在800萬斤左右;而洪武時期給山西的定額也就是1146917斤,光是一個陽城縣的民營鐵產量就已是洪武時期山西全省定額的七倍以上;嘉靖十年,廣東省按照稅銀換算的民營鐵產量為2764萬斤,是明初全國定額總和1847萬斤的1.5倍左右,僅廣東一省就超過全國五成。
明初的廣東配額為1896641斤,占據全國比例約十分之一,假設嘉靖時期民營鐵產量占據全國比例類似,則此時全國民營鐵產量當為2億6923萬明斤,換算一下,約為16萬噸的產量。這和18世紀初歐洲鋼鐵總產量14萬噸到18萬噸在同一水平線上。
不過,不管以何種方式計算,“明代鋼鐵產量達到了曆代封建王朝的曆史最高水平”,“明代中後期的鋼鐵產量不僅創出了我國曆史上的最高水平,而且占據全世界第一位”。
明代民營冶鐵的規模和技術不僅比前代有巨大進步,也是當時世界最領先水平。
廣東佛山鎮在成化、弘治年間就發展成為冶鐵鑄造中心,形成了一個典型的工業化城市,各種冶鑄工人在二三萬人以上,而官營最大的遵化鐵廠人數最多時不過2500人。
福建漳州龍溪冶鐵高爐一爐多至五七百人。萬曆時期,山西夏縣溫峪山聚集開采鐵礦者六七千人。北直隸薊州之西,嘉靖時期采礦冶鐵聚集近萬餘人。
明代晚期民間使用的瓶爐體形比官爐大,通常情況一日夜可出鐵3600斤,最高可日產生鐵6000餘斤。
民間煉鐵已使用活塞式鼓風機,結構功能與近代鼓風設備一致。
歐洲在這方麵的技術遠遠落後於明代,比較簡陋的三角形木風箱16世紀才發明,長方形木風箱還要延後,至於用活塞推動和壓縮空氣的鼓風器,“這已是18世紀後期的事了”。
明代發明的生熟鐵串聯冶煉工藝極大提高了生產效率,另外,煤炭冶鐵也有更大程度的推廣。
宋應星在《天工開物》中說:“凡爐中熾鐵用炭,煤炭居十七,木炭居十三”土高爐也有了重大改進,已能把冶鐵爐與炒鐵爐串聯使用。
方以智在《物理小識》中說:“凡鐵爐用鹽和泥造成,出爐未炒為生鐵,熔流時又作方塘留之,灑幹泥灰而持柳棍疾攪,則熟矣。”
這種冶鐵技術減少了炒煉熟鐵時再熔化的過程,縮短了炒煉熟鐵的時間,降低成本,是冶鐵史上的一項重要成就。
明代發明的蘇鋼冶煉法是灌鋼冶煉技術的新發展,現代冶煉專家周誌宏說:“蘇鋼冶煉法在國外還沒有類似發明,顯然是一種創造性的發明。整個過程適合現代的冶金原理,不用坩堝而創造出一種淋鐵氧化的方法而使渣鐵分開,成為比較純的工具鋼。這是中國古代先進煉鋼工人的智慧結晶。”
生鐵淋口技術也是明代的獨特創造,楊寬《中國古代冶鐵技術發展史》:在明代鍛製工具和兵器的鋒刃時,采用了生鐵淋口的方法,使鋒刃具有鋼鐵組織的表麵層。
采用生鐵淋口技術,使原來以熟鐵或低碳鋼為本體的生產工具,表麵有一層一定厚度的擦生層,包括滲碳層和生鐵熔覆層。滲碳層具有高碳鋼性質,達到了表麵堅硬,內部柔韌和耐磨耐用的要求。
明代用生鐵淋灌夾緊的若幹熟鐵薄片的方法,比宋代以前用生鐵淋灌盤繞的熟鐵條的方法是前進了一步。
明代後期的蘇鋼冶煉法,又前進了一步。
明代中期以後的生鐵淋口技術,又是蘇鋼冶煉法的發展,這對改進生產工具的性能起了很大的作用。
明代的煉鋼技術在當時世界處於遙遙領先的地位。
歐洲直至18世紀才發明把熟鐵和生鐵放在坩堝中煉鋼的方法。
所以,韋寶的天地會在大量從大明各地尋找高水平的冶鐵人才,光是用這個時代的技術,韋寶相信,製造出能遠洋的戰列巡洋艦都不是什麽夢想。
當然,可能受限於技術,這類大型軍艦的使用壽命可能不會很長。
到了二十世紀,軍艦製造水平純屬的發達國家的軍紀,往往可以服役二十年到三十年,退役之後還能用二三十年,存活超過半個世紀的軍艦很多。
在這個時代,能建造出服役五年,存活超過十年的軍艦,韋總裁就已經很滿意了。
“陛下是擔心損害既得利益者,製造出大的混亂。”韋寶道:“微臣可以保證,如果將漕運海運都交給微臣,朝廷的收入將大幅度增加!不僅如此,不管出什麽亂子,微臣都有能力為陛下排憂解難。微臣可以力保大明朝局穩定,內憂外患一一掃除。”
該吹牛的時候要吹牛。
更何況韋寶並不覺得他現在是在吹牛。
“嗯,嗯,過一陣再看看吧。先不談這事了。”朱由校退縮了。
韋寶見不能再催了,點頭稱是,專心陪著皇帝做木工活。
韋寶知道,皇帝這是對自己沒啥信心!
自己要顯露出對皇帝的忠心不輸給魏忠賢,並且自己的能力超過魏忠賢,並且自己不比魏忠賢難控製這三點,皇帝應該就會重用自己了。
或許,還要增加一條,還不能讓魏忠賢對自己下死手!
韋寶覺得,即便是皇帝重用自己,也不會踢掉魏忠賢,魏忠賢在天啟皇帝朱由校死前,應該都是穩若泰山的,所以,自己絕對不能隨便與魏忠賢決裂。
迴到府邸,吳雪霞、王秋雅、貞明公主、熊欣兒、楊雪都在等著他迴來。
熊欣兒的兄長熊兆珪和楊雪的幾個兄長都迴家去了,但是她們二人則留在了韋寶的府邸,是她們自己自願的。
韋寶讓她們先迴去,沒有必要為了救她們的父親而留在自己身邊,但二女似乎鐵了心要跟著韋寶了。
韋寶心中一驚,和之前想的一樣,這個朱由校,果然不是什麽完全不管事的人,他隻是受挫折受多了,管怕了,覺得躲在幕後,讓魏忠賢在前麵折騰,要遠比他自己親自上陣好的多而已。
但是關乎到財政和軍事上的舉措,朱由校是很小心的。
朱由校不吭聲,韋寶也不催促他,繼續做自己的木工活,仿佛剛才啥也沒有說過一般。
兩個人一時間似乎沒話說了。
朱由校心裏有本賬,韋寶現在的官職是翰林院侍讀學士、內閣中書舍人掌製、都察院經曆司經曆、大理寺左寺丞。
雖然有四個職銜,但是前麵兩個都是虛職文官,並沒有什麽權力,隻是方便入宮,而後麵兩個是實權文官,但都是司法衙門,隻是監督百官,清查律法,況且是京官,容易掌控。
但是韋寶主動要求設立的這個什麽兵部海防衙門就牽涉到很多事情了,首先是海路將被開通,將打破大明一貫的海禁策略,其次是增設一道兵部衙門,也意味著多出一支人馬來。韋寶說是他出錢,但是朝廷的軍隊,怎麽可能讓一個私人出錢養活?那樣的話,到底這支軍隊算是你韋寶的軍隊,還是算大明朝廷的軍隊呢、
朱由校是貪玩,是受不了挫折,是沒有政治天賦,但並不是傻,皇家的人,基因普遍是優良的,絕對不能說不聰明。
“韋愛卿,設置兵部海防衙門這個事情,朕會考慮的。此事關係重大,不能倉促決斷,必須交內閣商議。”朱由校道:“而且,朕看來,很難!大明一向依靠的是漕運,突然開海運,牽扯到了許多人的利益,怕惹出亂子來。”
韋寶大概料到皇帝會這麽說,並沒有著急,就怕你不開口,而不怕你抵觸!
開口的抵觸和不開口的抵觸還是有分別的,隻要肯開口,就證明有去想過,而不是拒絕去想。
明政府傾向於在前台維持一套僵硬的官僚體製,在後台進行調整和控製。
雖然明廷因實際情況而不得不做一些改革,但在同時又盡力維持已經設置起來的官僚體製,甚至為此不惜折中解決官員職能。
這樣,雖然例外增加了一些臨時性機構,但明廷從未設法對政府機構做定期調整,總是繼續維持著官僚體製的表麵性。
存在著職責規定不明、職務斷裂、雙套中央政府機構、機構重疊之類的毛病。
漕運總督一職的職責沒有清楚地規定,擔任者就有機會顯示自己的個人特性。
既然此職的職掌五花八門,這就需要任職者的才能全麵,能夠發揮自己的創造性。
事實證明,擔任此職的,從整體來看,都是一些精力充沛、意誌堅定、處事果斷的官員。
在原本的曆史中,在大明王朝的八十多名漕運總督中,有32位隨後成為內閣成員。
現在的漕運總督實際上就由馮銓兼任。
考慮明代內閣職位經常被勢力強大的人物長時期獨占,這個紀錄就值得注意。
明政府在清江浦設有檢查站,負責征稅、打造船隻。
原來的貨物稅,實物征收,包括木材、竹子、鑄鐵、石灰、麻、煤和桐油。
其他物品則由淮安府負責征收通行稅。
檢查站官吏由淮安知府派任首席代表、辦事吏員,工部清江浦分司郎中派任副官,山陽縣派遣衛兵和勤雜工。全部職員超過100名。
檢查站所有征稅收據和賬簿由漕運總督簽發,受其嚴密監督。
盡管明代官僚體製被嚴格地劃分為幾部分。
文官係統和軍事係統之間、京官和地方官之間、尚書大臣和朝廷特派官員之間,明顯存在著不可跨越的鴻溝。
然而下層官僚體製,卻表現出足夠的適應能力,使各個部分能夠一直地運作起來。
來自各個對立係統的官吏能夠組織在一起。
明朝統治早期,全國稅額總數接近2950萬石。
1200萬石由地方政府支配,作為官俸、行政費、撫恤金和養老金、賑濟費、官府學校費和地方糧倉儲存費。
另外800萬石,主要在華北征收,作為駐守西北前線軍隊的軍糧。
其餘不到1000萬石的稅糧,供中央政府花費,其中120萬石給南京,北京所得總數在820萬石左右。
穩定性是漕運體係運作的一大顯著特點。它基本上反映了明廷努力根據預定計劃,固定國庫收入和支出。
明初38萬世襲軍戶,十六世紀早期下降到5萬戶,原因是軍戶大量逃亡。
“解戶”製導致貧困和破產,稅糧必須由納稅人運送到目的地。
西北地區不得不從其他地區購買茶葉、鹽和紡織材料之類的必需品,又找不到平衡貿易和增加收入的途徑,西北地區銀兩大量外流,導致該地區在隨後的時期全麵蕭條。
早期由於前線地區要用糧食付稅,鹽商會在邊境地區擁有自己的土地。
1492年,明廷宣布用銀兩支付,鹽商從北方地區變賣土地離開。
明王朝由於不能動員地方資源為其目的服務,導致其統治全麵削弱。
明廷失敗原因起源於其君臣盲目地執行明王朝建立者製定的總計劃。
一旦先例確立起來,即使有的並不合理,他們不願意也無力加以改變。
在明王朝統治後期,雖然已經發現了很多祖製存在不足,但是明廷未采取任何措施加以改進。
同時,看來並無任何其他候補體係取代它。
張居正曾經革除過許多弊政,但張居正在位時間並不久,隻有十年不到功夫,張居正一死,又全部複原,甚至變本加厲。
所以大明這條船一直在朝著壞的方向推進。
在宦官催促的影響下,皇帝通常在舊的供應商品之外,命令進貢新品種。
從理論上說,新增加的物品應該從供應地區所承擔的土地稅中扣除,而實際上,明廷常常“忽視”扣除,有關地區必須毫無補償地進貢。
而且,先例一開,除非撤銷,有關府縣就必須維持、繼續。
明廷變成一種張開血嘴的龐然大物,迅速吞沒了全國的額外生產。
它所設置的宗人府,是成千上萬人的“食堂”。
在一定程度上,明廷也變成了消費品的分配中心。把各種各樣的供應分配給貴族家庭和政府官員。
這樣,明政府就進一步把國家頂層的購買力取消了,私人商業沒有什麽發展的機會和餘地了。
明代官僚反對改變國家的農業大國形象,不願意去進行任何發展實驗;這種情況可以說明他們那個時代的政治觀念和思想觀念,是缺乏獨創性的。
在15世紀早期設置的漕運體係及其附屬機構,盡管存在著不足,仍然是解決問題的方法,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但是在16世紀,這個體係由於僵化,其中許多設置明顯過時了。
到該世紀末和17世紀早期,明代官員明顯落後於時代的發展了。
他們管理國家的思想觀念和現實之間的斷裂,再不能以技術補救來解決了。
根本原因在於,他們的思想沒有活力,已經僵化了。
從茹毛飲血開始,直到火的發現以後,人類才開始進入熟食階段,而鹽作為一種調味品進入人類的生活,實際是較晚的事情。
直至夏朝,鹽還是一種僅限於貴族享受的奢侈品。到了商代,鹽才為人們所了解,人們甚至用鹽來治療疾病,“以鹹養脈”。
周之後,鹽已經成為人們生活的必需品,“無鹽則腫”。
食鹽作為烹飪的核心原料,《漢書》則稱之為“食者之將”。
在傳統農業社會,雖然大部分生產和生活資料都能自給自足,但鹽卻必須從外界獲得,不像糧食,隻要有土地和水,就能生產。
在2000多年的中國曆史中,食鹽對個人是重要的,但對帝國更加重要。
換言之,帝國財政就建立在每個人的舌尖之上。
夏商周三代之時,中國還沒有完全進入國家階段。
周以降,鹽作為一種重要的特殊商品引發了一係列政治變革。
依靠民眾供養的貴族迅速發現了這一寶貝,於是周天子開始設立鹽官。
春秋戰國作為中國的黃金時代,政治經濟文化都走向早熟,隨著鹽的普及,鹽的來源日益廣泛,以崤山、潼關為界,東麵以海鹽為主,西麵以岩鹽和池鹽為主,南方則多為土鹽。
四川自貢以井鹽而聞名,江南甚至以鹽城命名。
在列國競爭的背景下,產鹽的地區和國家依靠這項自然資源大發橫財。
與此同時,一些商人也依靠鹽而平地暴富,如猗頓就依靠販賣河東池鹽,成為春秋時期第一代富可敵國的大鹽商。
到了春秋中期,法家崛起,提出“利出一孔”思想的管仲率先在齊國對食鹽實行官方專營,開了中國曆史上長達2000多年的食鹽財政之先河。
“量其重,計其贏,民得其七,君得其三”。
奪私有為官有,變稅收為壟斷,官府的壟斷權力從政治延伸到經濟領域,財政汲取能力大大增強,巨額財政利益達到了富國弱民抑商的多重效果。
《管子·海王篇》中說,國家征房屋稅,人們會毀掉房屋;征樹木稅,人們會砍掉樹木;征六畜稅,人們會殺掉牲畜;征人口稅,人們會拒絕生育。
隻有國家壟斷食鹽,人民才無法逃避。因此,鹽就成為最理想的稅收工具。
人人都離不開鹽,這就決定了誰也逃不了稅收。
管仲食鹽官營的“官山海”計劃出籠後,齊國的鹽價飛漲至它國數十倍。
在鹽專賣製度下,鹽的生產、銷售和定價都由官府組織執行,導致其商品屬性退化。
鹽再貴,人還是要吃鹽,民眾的財富通過鹽這個媒介迅速流進齊桓公的金庫。
司馬遷在《史記》中評價道:“齊桓公用管仲之謀,通輕重之權,徼山海之業,以朝諸侯,用區區之齊顯成霸名。”
從齊國始,食鹽成為國家統治的根本,秦時鹽利更是20倍於古。一個偌大帝國,在接下來的長達2000多年的時間裏,竟然依靠普羅大眾每日必需的小小調味品來支撐,這不能不說是人類曆史上的奇跡。
漢元狩三年(公元前120年),漢武帝正式實行鹽鐵專賣政策,“籠天下鹽鐵”,由政府募民煎鹽,食鹽官收、官運、官銷。
在27個郡共設鹽官36處,主要分布在沿海、西北和西南產鹽區。桑弘羊曆任大司農中丞、大司農、禦史大夫等重要職務,掌管天下財政大權40餘年,是鹽鐵國策的主要策劃者。
始元六年(公元前81年)二月,在漢昭帝的主持下,從全國各地趕來的60多位民間知識分子,與禦史大夫桑弘羊就鹽鐵官營展開辯論,這就是著名的鹽鐵會議。
這次鹽鐵會議其實是法家與儒家的辯論,結果是雞同鴨講,沒有達成任何結果,唯一的收獲或是作為會議記錄的《鹽鐵論》。
“外不障海澤以便民用,內不禁刀幣以通民施”,儒士們所提出這種自由經濟主張,與司馬遷在《史記·貨殖列傳》中體現的商業思想一樣,完全吻合1800多年後亞當·斯密的自由市場和小政府理論。
三國時期,魏蜀吳在政治軍事和經濟上鬥爭不斷,食鹽幾乎被視為國家的生命線,“夫鹽,國之大寶也。”
兩晉以後,鹽業專賣製度進一步加強,《晉令》載:“凡民不得私煮鹽,犯者四歲刑期,主吏二歲刑。”
唐朝的鹽利收入達到了“中央實際總收入的二分之一或至少達到五分之二”。
為了籌措軍費鎮壓安史之亂,唐朝始立榷鹽法。榷的意思是獨木橋。
將鹽戶生產的鹽全部低價收購起來,然後再高價賣給民眾。
實行民製、官收、官運、官銷的嚴厲鹽政製度,嚴禁私煮私販,違者一斤一兩皆處極刑。
榷鹽法實施後,鹽價驚人上漲了36倍,每鬥達370錢,而官府因此可獲得120倍的超額利潤。
唐代劉晏任鹽鐵使之初,鹽課歲入40萬貫,大曆年間天下財政收入為 1200萬貫,而鹽利占其大半是國家歲入的一半。
即使安史之亂平定後,榷鹽法仍在繼續,其他物價都在迴落,隻有鹽價逆市日漲。
宋帝國曾為當時世界最富有者,鹽利貢獻最大。
慶曆年間的鹽課高達715萬餘貫。
南宋政府財政中,“鬻海之利居其半”。
在食鹽財政之下,北宋時期出現了“鹽鈔”和“交子”。
作為一種信用票據,鹽鈔就是“用鈔請鹽”。
對南宋朝廷來說,包括軍費在內的一切費用悉取於鹽鈔,故時人有語“南渡立國,專仰鹽鈔”。
“交子”由四川的16家鹽商聯合印發,一交為一緡,這成為世界上最早的紙幣。
元朝政府鹽課最多時為766萬餘錠,財政支出的十之七八依靠鹽利。
元代的鹽政更加苛刻和嚴密,“國家財賦,鹽利為盛”,“國之所資,其利最廣莫如鹽”。
明代軍費一直居高不下,“國家財賦,所稱鹽法居半者,蓋歲計所入,止四百萬,半屬民賦,其半則取給於鹽莢”。
明朝政府借鑒宋朝的鹽鈔,以“鹽引”控製食鹽專賣。商人每給邊關運送200石糧食,官方就給一張引票,憑此引票,商人就可以在兩淮或河東換鹽去賣,其中的差價就是商人的利潤。
自劉晏創立民製、官收、官賣、商運、商銷的就場專賣製以來,沿用855年,至明萬曆時代才被民製、商收、商運、商銷的商專賣製所取代。
此後綿延300餘年官督商銷權力尋租的紅頂商人時代亦自此開啟。
清朝實行官督商辦,就是國家隻出售限量的許可證,而不直接買賣食鹽。
在完全的壟斷體製下,乾隆時代食鹽的購價與銷價相差3-4倍,年利潤率則高達194.1%。
有清一代,鹽商壟斷鹽引的情況遠比明代嚴重得多。
依靠對食鹽的特許經營權,鹽商完全有別於普通商人,與朝廷和官府的關係要密切得多。
一方麵,揚州鹽商以專利而暴富,另一方麵,上至皇帝,下至鹽務和地方官吏,皆以鹽商為利藪,競相分肥,導致食鹽成本越來越高,價格越來越昂貴。
晚清改良運動一度圖謀變革鹽務官製,遭遇到官商既得利益者的堅決抵製,直至清朝覆亡。史稱“專商積弊與清代相終始”。
誰當權,誰就會首先將手伸向漕運和鹽鐵!尤其是鹽。
所以朱由校才這麽謹慎,並不立刻迴答韋寶的問題。
但是韋寶現在就急於向漕運伸手,要打破這種壟斷,從而開展海運,海貿。
清朝是鹽商和朝廷的鐵器專辦官員壟斷,明朝是漕運總督實際控製鹽鐵。
鋼鐵工業是一個社會的基礎工業,近代世界各國的工業發展史表明,有了鋼鐵就能夠有機器,有整個工業以及國民經濟的迅速發展。
在明代,冶鐵煉鋼的生產發展到了很高的水平,規模之大,產量之多,技術之高,超過我國曆史上的任何朝代,並位居世界各國的前列。
在這個過程中,民間私營鐵冶不斷發展壯大,而國營不斷減少。
從《明實錄》來看,明初政策是國家庫存鐵量少,急需用鐵則在指定的鐵礦區開爐冶鐵,庫存鐵量多足夠使用則停罷官營鐵冶,聽任百姓在這些礦區自行采煉,國家按照十五分之一的比例征收鐵課。
指定礦區之外的地方,有時也會有官員建議開辦國營鐵冶,但被朱元璋嚴厲斥責,甚至把提建議的官員流放海外。
洪武十五年五月,廣平府一官吏王允道說磁州臨水鎮產鐵,元時這裏一年可以收鐵百萬斤,建議朱元璋照舊辦理。
結果朱元璋迴答:朕聞治世天下無遺賢,不聞天下無遺利。且利不在官,則在民。民得其利,則利源通而有益於官;官專其利,則利源塞而必損於民。今各冶鐵數尚多,軍需不乏而民生業已定。若複設此必重擾之,是又欲驅萬五千家於鐵冶之中也。杖之流海外。
王允道好心提建議增加國家收入,結果反被“杖之流海外”。
類似磁州臨水鎮這類地區,民間為謀利也必然采鐵冶煉,明政府似乎不但未開辦鐵冶所,亦不收鐵課。
洪武二十五年曾經有一次大規模國家開爐冶煉,洪武二十八年九月《明實錄》記載:“各處續開爐冶,今已三年,而內庫見貯鐵凡三千七百四十三萬餘斤。上以庫內儲鐵已多詔罷各處鐵冶,令民得自采煉。而歲輸課程每三十分取其二。”
開爐三年貯鐵3743萬餘斤,應是原先各地規定的上交鐵配額數量再加上開爐冶煉再減去消費後的結果。又過了兩年半不到,官員報告庫存鐵不夠用,申請重新開爐,朱元璋命令暫開爐一年:“工部臣言:各處鐵冶久已住罷,今內庫所貯鐵有限,而營造所費甚多,恐歲用不敷。上令暫開爐冶一年,仍複住罷。”
由上述可見,明初官營產鐵完全視政府需要而定,需要時在指定的鐵冶所開爐冶煉,不需要時就停罷。民間產鐵數量的規模則一直很大。
停止官冶後,冶鐵工匠大多不會改行,隻不過從為國家服務變成為個人謀利,產鐵數量應不會下降,在利益驅動之下甚至會增長。
由於民間產鐵數量不在明政府統計範圍內,1847萬斤更近於某個時間段內分配給各地的定額數字總和,在此之外的鐵課則徒具形式,所以很難得到一個真正準確的估算。
明代宣德以後,官方賬麵上的鐵課數字有很大增長,這主要是因官營鐵冶效率低下逐漸廢弛,而原先以官營代償方式征收的鐵課可能更多以普通鐵課的形式出現。
所以這種鐵課數字的增長不僅是產量增長,而且也是統計方式改變的結果。
宣德之後的鐵產量增長過於驚人,從一些地方的鐵課數字和明初鐵產量定額數字的對比可說明一些問題:天順五年山西陽城縣民營鐵課數量五六十萬斤,折算成鐵產量在800萬斤左右;而洪武時期給山西的定額也就是1146917斤,光是一個陽城縣的民營鐵產量就已是洪武時期山西全省定額的七倍以上;嘉靖十年,廣東省按照稅銀換算的民營鐵產量為2764萬斤,是明初全國定額總和1847萬斤的1.5倍左右,僅廣東一省就超過全國五成。
明初的廣東配額為1896641斤,占據全國比例約十分之一,假設嘉靖時期民營鐵產量占據全國比例類似,則此時全國民營鐵產量當為2億6923萬明斤,換算一下,約為16萬噸的產量。這和18世紀初歐洲鋼鐵總產量14萬噸到18萬噸在同一水平線上。
不過,不管以何種方式計算,“明代鋼鐵產量達到了曆代封建王朝的曆史最高水平”,“明代中後期的鋼鐵產量不僅創出了我國曆史上的最高水平,而且占據全世界第一位”。
明代民營冶鐵的規模和技術不僅比前代有巨大進步,也是當時世界最領先水平。
廣東佛山鎮在成化、弘治年間就發展成為冶鐵鑄造中心,形成了一個典型的工業化城市,各種冶鑄工人在二三萬人以上,而官營最大的遵化鐵廠人數最多時不過2500人。
福建漳州龍溪冶鐵高爐一爐多至五七百人。萬曆時期,山西夏縣溫峪山聚集開采鐵礦者六七千人。北直隸薊州之西,嘉靖時期采礦冶鐵聚集近萬餘人。
明代晚期民間使用的瓶爐體形比官爐大,通常情況一日夜可出鐵3600斤,最高可日產生鐵6000餘斤。
民間煉鐵已使用活塞式鼓風機,結構功能與近代鼓風設備一致。
歐洲在這方麵的技術遠遠落後於明代,比較簡陋的三角形木風箱16世紀才發明,長方形木風箱還要延後,至於用活塞推動和壓縮空氣的鼓風器,“這已是18世紀後期的事了”。
明代發明的生熟鐵串聯冶煉工藝極大提高了生產效率,另外,煤炭冶鐵也有更大程度的推廣。
宋應星在《天工開物》中說:“凡爐中熾鐵用炭,煤炭居十七,木炭居十三”土高爐也有了重大改進,已能把冶鐵爐與炒鐵爐串聯使用。
方以智在《物理小識》中說:“凡鐵爐用鹽和泥造成,出爐未炒為生鐵,熔流時又作方塘留之,灑幹泥灰而持柳棍疾攪,則熟矣。”
這種冶鐵技術減少了炒煉熟鐵時再熔化的過程,縮短了炒煉熟鐵的時間,降低成本,是冶鐵史上的一項重要成就。
明代發明的蘇鋼冶煉法是灌鋼冶煉技術的新發展,現代冶煉專家周誌宏說:“蘇鋼冶煉法在國外還沒有類似發明,顯然是一種創造性的發明。整個過程適合現代的冶金原理,不用坩堝而創造出一種淋鐵氧化的方法而使渣鐵分開,成為比較純的工具鋼。這是中國古代先進煉鋼工人的智慧結晶。”
生鐵淋口技術也是明代的獨特創造,楊寬《中國古代冶鐵技術發展史》:在明代鍛製工具和兵器的鋒刃時,采用了生鐵淋口的方法,使鋒刃具有鋼鐵組織的表麵層。
采用生鐵淋口技術,使原來以熟鐵或低碳鋼為本體的生產工具,表麵有一層一定厚度的擦生層,包括滲碳層和生鐵熔覆層。滲碳層具有高碳鋼性質,達到了表麵堅硬,內部柔韌和耐磨耐用的要求。
明代用生鐵淋灌夾緊的若幹熟鐵薄片的方法,比宋代以前用生鐵淋灌盤繞的熟鐵條的方法是前進了一步。
明代後期的蘇鋼冶煉法,又前進了一步。
明代中期以後的生鐵淋口技術,又是蘇鋼冶煉法的發展,這對改進生產工具的性能起了很大的作用。
明代的煉鋼技術在當時世界處於遙遙領先的地位。
歐洲直至18世紀才發明把熟鐵和生鐵放在坩堝中煉鋼的方法。
所以,韋寶的天地會在大量從大明各地尋找高水平的冶鐵人才,光是用這個時代的技術,韋寶相信,製造出能遠洋的戰列巡洋艦都不是什麽夢想。
當然,可能受限於技術,這類大型軍艦的使用壽命可能不會很長。
到了二十世紀,軍艦製造水平純屬的發達國家的軍紀,往往可以服役二十年到三十年,退役之後還能用二三十年,存活超過半個世紀的軍艦很多。
在這個時代,能建造出服役五年,存活超過十年的軍艦,韋總裁就已經很滿意了。
“陛下是擔心損害既得利益者,製造出大的混亂。”韋寶道:“微臣可以保證,如果將漕運海運都交給微臣,朝廷的收入將大幅度增加!不僅如此,不管出什麽亂子,微臣都有能力為陛下排憂解難。微臣可以力保大明朝局穩定,內憂外患一一掃除。”
該吹牛的時候要吹牛。
更何況韋寶並不覺得他現在是在吹牛。
“嗯,嗯,過一陣再看看吧。先不談這事了。”朱由校退縮了。
韋寶見不能再催了,點頭稱是,專心陪著皇帝做木工活。
韋寶知道,皇帝這是對自己沒啥信心!
自己要顯露出對皇帝的忠心不輸給魏忠賢,並且自己的能力超過魏忠賢,並且自己不比魏忠賢難控製這三點,皇帝應該就會重用自己了。
或許,還要增加一條,還不能讓魏忠賢對自己下死手!
韋寶覺得,即便是皇帝重用自己,也不會踢掉魏忠賢,魏忠賢在天啟皇帝朱由校死前,應該都是穩若泰山的,所以,自己絕對不能隨便與魏忠賢決裂。
迴到府邸,吳雪霞、王秋雅、貞明公主、熊欣兒、楊雪都在等著他迴來。
熊欣兒的兄長熊兆珪和楊雪的幾個兄長都迴家去了,但是她們二人則留在了韋寶的府邸,是她們自己自願的。
韋寶讓她們先迴去,沒有必要為了救她們的父親而留在自己身邊,但二女似乎鐵了心要跟著韋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