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愛跟人接觸,但他其實知道要如何討好一個人。 林禹尋說話的時候有些傷心的樣子,程豪連忙道:“抱歉。”他想了想,發現他最近跟林禹尋和丹尼相處的時間,確實不多,林禹尋又有點敏感…… 程豪解釋道:“在我心裏,你和丹尼才是最重要的。” 林禹尋突然發現,自己有點嫉妒自己的弟弟了。 林禹尋看向程豪,朝著程豪露出一個笑容:“嗯。” 程豪看到他笑了,就放心了,他用圍巾把林禹尋的臉整個裹起來:“我們走吧!我背著你走。” “我自己可以走。”林禹尋的聲音穿過圍巾,輕了一些。 “我背著你走快一點,我還能鍛煉。”程豪道,說著蹲下了身體:“上來!” 林禹尋爬了上去,程豪背著他就跑了起來。 程豪如今的身體素質特別好,雖然背著一個人,但還是跑得很快。 林禹尋可以看到街邊的建築,都在往後移。 天很冷,程豪身上卻很暖和……林禹尋抱緊了程豪的脖子,希望這條路永遠走不完才好。 然而這是不可能的。 走路三四十分鍾的路程,程豪不到二十分鍾就跑完了,放下了林禹尋,然後一邊脫衣服一邊上樓:“也不知道丹尼睡了沒有……” 丹尼還沒睡,還在等著他們,看到他們,他就像一個小炮彈一樣衝了過來。 程豪一把抱起他:“丹尼,我好想你!” 跟克勞德這個“熊孩子”相處過之後,就會覺得丹尼特別美好。 程豪親了親丹尼的臉:“我們早點睡吧。” 林禹尋又有點嫉妒丹尼了。 他怎麽就這麽大了?程豪都不會親他了。 這麽想著,林禹尋抱起丹尼,在程豪親過的地方親了兩口。 他很少這麽做,丹尼驚喜極了,緊緊地摟住了他的脖子。 現在天冷了,林禹尋和丹尼就不天天洗澡了,但程豪還是每天洗的,他運動的時候總會出汗,不洗澡身上總覺得怪怪的。 第二天,程豪照舊去老喬治那裏訓練。 但他跟老喬治提議,讓老喬治不要花錢雇傭威爾了……他讓克勞德給他陪練。 程豪之前一直覺得,培養克勞德可以慢慢來,可是……他真要慢慢來了,克勞德對老喬治來說,在很長一段時間裏都是毫無作用的,老喬治憑什麽一直養著他? 而且,克勞德要是沒事做,指不定又要惹事。 程豪幹脆就天天拉著克勞德一起訓練。 至於林禹尋……他和施文箏的通信變多了。 他收到了施文箏給他的《三國演義》,這是他的第一本中文書,他非常珍惜,看得很認真,也用這本書來學中文。 一開始,他很多字都不認識,要程豪讀了,他才能看,後來他認識的字多了,就能自己看了,然後在看的過程中,要是遇到不認識的字,就把那個字連帶著句子抄下來,然後等晚上迴來的時候,讓程豪讀給他聽。 就是……程豪同樣很多字不認識。 常用字程豪都是會讀的,還保證讀得標準,但《三國演義》這麽一本書裏,很多不是常用字! 程豪一開始給林禹尋讀的時候,就有很多字拿不準讀音,後來這樣的字就更多了…… 不懂就是不懂,程豪從不亂讀,甚至自己有點把握但不確定的字,他也不會亂讀,而是讓林禹尋全都抄下來,然後寫信給施文箏的時候,問施文箏。 也是這個時候,程豪和林禹尋才發現,施文箏的學識是那麽淵博。 他一個理科生,《三國演義》裏那些少見的字,尤其是一些用作地名的字,他竟然都認識!真的太厲害了! 程豪很敬佩施文箏,覺得這個時候的留學生就是厲害,還對施文箏挺崇拜的,卻不知道施文箏這些日子,也被他們難住了。 值得慶幸的是,他有同學,他的同學住的地方,還都有電話。 施文箏有些字,是打電話問了同學,才認出來的。 同時,施文箏對林禹尋,也越來越重視。 他發現,林禹尋是個天才。 這個出生在美國貧民窟,沒有接受過好的教育的孩子,他學東西的速度非常快,還不偏科! 施文箏都想把他拐迴國,讓他迴國做研究去了。 可惜這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到最後,施文箏能做的,也就隻是多給林禹尋一些書,並且想辦法幫林禹尋申請大學。 隻是這樣的話,林禹尋要住在貧民窟,就不方便了。 施文箏非常誠懇地寫了一封信,讓林禹尋去他的城市。 他的學校裏有個巨大的圖書館,那對林禹尋來說,無疑是個巨大的寶藏。第50章 準備離開 如果是在以前, 施文箏的提議,林禹尋想也不想就會拒絕,他不想離開程豪。 但現在, 意識到自己對程豪的感情之後,他卻不再憑借本能行事了。 他仔細思考了自己和程豪的關係。 要讓他不愛程豪, 是不可能的, 事實上,在發現了自己的心思之後, 他愈發地愛程豪了。 程豪就像是一束光, 照亮了他的人生, 而他願意做一隻飛蛾來追逐。 這些日子,和程豪在一起的每一分鍾,他都是快樂的。 但他不想傷害程豪, 也不想誘惑程豪。 在這個世界上,男人和男人在一起,總歸是不對的。 他可以喜歡程豪, 但絕不能把程豪拖下水。 然而他又做不到開開心心地看著程豪去交女朋友。 偏偏,程豪已經到了交女朋友的年紀了。 在這個社區, 十六歲還沒有交過男朋友或者女朋友的人, 簡直就是異類!事實上,很多人在十六歲以前, 就已經懷孕,或者讓別人懷孕了。 程豪遲早會有女朋友。 他甚至還會有家庭,有孩子。 到時候,他和丹尼, 還會是程豪最重要的人嗎? 程豪還會像現在這樣,和他們住在一起嗎? 他可以繼續和程豪待在一起, 不去考慮自己的未來,但那樣的話,在將來,等程豪有了家庭,他不得不搬出去的時候,一定會痛苦而又絕望,而且他如果他什麽都不是,又要以什麽身份待在程豪身邊? 他是不是會成為程豪的拖累? 現在,他可以走另外一條路。 他可以暫時離開程豪,擁有一份自己的事業,然後想辦法多賺一些錢……這樣,他以後就可以成為程豪最信賴的朋友,永遠都給程豪提供助力了,最好可以讓程豪離不開自己。 哪怕程豪有了家庭,他也可以做和程豪朝夕相對的朋友、搭檔、合夥人。 林禹尋想到了自己看過的拳擊雜誌。 那是某個拳擊組織的雜誌,裏麵提到了這個拳擊組織的擁有人的一些事情……他如果能成為這樣的人物,以後程豪不管是在打拳,還是成為了經紀人,亦或者拳擊訓練師……他都可以和程豪在一起。 當然,最重要的,是他有野心。 他想要變得強大。 林禹尋很清楚,隻要把這封信給程豪看,程豪一定會同意讓他去施文箏那裏,程豪希望他能有所成就。 盯著那封信看了一會兒,林禹尋進了廚房,開始做午飯。 他拿出了一個雞骨架。 這裏的商店,會把雞腿、雞翅膀、雞胸從雞身上挖下來,分開售賣,剩下的雞骨架一般就用來做飼料了,不過在貧民社區這樣的地方,也會有雞骨架賣。 這是非常便宜的。 程豪迴來的時候,林禹尋都會做大塊的肉,程豪需要吃那個,但程豪不在的時候,他做的食物都會比較便宜。 比如今天,雞骨架剁成小塊加土豆煮一煮,再弄點青菜,就是一頓營養豐富還便宜的午餐了。 等做完飯,林禹尋也做好了決定,他坐在餐桌前,開始給施文箏寫信。 他表示,等過了聖誕節,他會去施文箏所在的城市找他。 而現在,剛剛進入十二月。 整個十二月,紐約州的平均氣溫,都是在零度以下的。 家家戶戶都用上了暖氣,但並不是所有人都能租得起房子的……一些住在廢棄房子裏的人,隻能依靠點火取暖。 林禹尋曾經過過那樣的生活,那時候,他的手腳總是凍得沒有知覺……後來,他就找來一口鍋,點火的時候一直燒熱水,時不時地喝一點熱水……他總算撐過來了。 今年的冬天,是他出生以後,過過的最舒服的一個冬天,他住在有暖氣的房子裏,可以安靜地看書,還有雞肉燉土豆可以吃。 林禹尋和丹尼吃雞肉燉土豆的時候,外麵下起雪來。 雪下得很大,沒一會兒,就給整個社區蓋上了一層白色的被子。 林禹尋曾經看到過讚美白雪的詩歌,但他知道,這一層白雪下麵,是血淋淋的。 每年冬天,都會有人被凍死。 他們有付不起房租的窮人,有被父母拋棄的孩子,有失去了勞動能力的老人,還有喝多了或者吃了毒品,太嗨倒在路邊的人。 程豪說的對,如果可以,他們要想盡辦法離開這裏。 這天晚上,程豪是踩著雪,深一腳淺一腳迴到家裏的。 老喬治和阿拉貝拉覺得既然下大雪了,那他可以住下,可他還是選擇了迴家。 其實……在雪地上跑,也很鍛煉身體。 外麵的雪還在下著,程豪抖落了自己身上的雪花才進屋子,然後林禹尋就立刻過來了,把他的外套拿去掛在了暖氣出風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