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時候,柳如煙接了一句,“喲,看來王洋也很強硬嘛!”
我冷笑,“強硬?強硬個屌毛!如果真強硬,王洋當年就不會以那種態度對待韓明月了!真正的強者,內心世界肯定強大無比,在沒有搞清楚事情真相之前,肯定不會輕易下結論!而王洋是怎麽做的?除了表示憤怒,不斷追問之外,有關心過韓明月當時的心態和身體嗎?”
“可…”
“可什麽可!”我懟了柳如煙一句,“如煙,你也是女孩子,就算你沒有談過戀愛,但男人隻是貪圖你的美貌才想著接近你,或者隻是想要得到你們家族勢力支持才去追求你,以及真的喜歡你這個人,無論你貧富貴賤,長相如何都喜歡你…這些情況,你總能分辨出來吧?”
“你可以的,更別說心眼不比你少的韓明月了!王洋是個什麽東西,就算韓以前還有幻想,但經過那段時間那件事,韓明月能不明白嗎?所以,王洋和拓跋宏,兩個人我都不喜歡,都特麽不是什麽好東西,但非要比較一番,我寧願站在拓跋這邊,因為王洋是渣男,至少拓跋還不是。”
“哼…好吧,你有理,你最有理了,我可說不過你!”柳如煙撅起小嘴,不吭氣了。
我也哼了一聲,接著歎氣,“如煙,其實我剛才那番話不是針對你,我…我特麽就不想說這個案子!因為拓跋、王以及韓,都是我的師兄師姐,是老爺子的愛徒,結果卻…任老師後來跟我也說了,說他實在想不明白,那一屆太邪門了,怎麽就一下招上這麽三塊料?差點沒把老爺子折騰死…”
“說正題,別扯遠。”柳如煙掐我一下,似乎是在報複我剛才對她的怒懟。
“好,說正事…”
抽口煙,我道,“王洋和拓跋宏在見麵的第一瞬間就劍拔弩張,而且,兩人在當時都對自己充滿信心。”
“拓跋肯定覺得王洋和自己不是一個數量級,別看對方故意製造審判官和階下囚的架勢,但他想要玩死王洋,那還不是分分鍾的事兒?當然,這種想法正是基於拓跋對自己超級強大的自信心,所以明知王洋就是想要激怒自己,也根本沒當迴事。”
“而汪洋呢,同樣明白學識、才華、智慧方麵比不上拓跋宏,但他現在掌握著先天有利的條件,無論怎麽搞對方,其實已經處於不敗之地了!”
“在汪洋看來,他代表警方審問拓跋,屬於正義一方,手裏掌管對拓跋宏和韓明月的生殺大權!而拓跋呢,不客氣的說,隻要沒有走出公安局這道冷冰冰無比肅殺的大門,丫難道不就是階下囚嗎?”
“還有,王洋認定拓跋宏在李建設事件上肯定動了手腳(這一點倒是沒有猜錯),所以,一旦從這個案子順藤摸瓜找到拓跋宏的馬腳,到時候看丫拓跋還特麽怎麽牛逼!尤其,一旦認定拓跋宏和李建設之死有關係,在其中存在某種動機,就算拓跋沒有動手,那也是犯罪!預謀殺人是什麽罪,那可是最高可以判處死刑的…”
“於是,拓跋宏不屑王洋,王洋覺得自己經過四年曆練,加上身份上的差異化,這次肯定能搞倒拓跋…沒什麽意外,兩人在見麵第一時間就已經有了置對方於死地的想法。”
“審訊開始的時候,王洋的表現還算正常,按照審問程序,問一些關於拓跋的個人特征,就是那些姓名、年齡、家庭住址什麽的,當然,這些早就已經問過n多遍了,但畢竟預審員換了人,所以再問一遍也不是不可以。”
“拓跋知道王洋就是在折騰自己,但也沒表現出不耐煩,老老實實迴答這些乏味的問題…這種情況持續了一上午,王洋最多問了問拓跋宏在那家公司的地位、權限、工作職能這些,至於其他的,王洋並沒有一上來就揭底。”
“到了當天下午,王洋吃飽喝足,再次提審拓跋宏的時候,終於露出猙獰!一上來,王洋便拿出一份文件,並且將複印件扔給拓跋宏,讓他看,然後質問對方說拓跋啊,你不是說做自己不管公司生產嗎?你不懂具體技術嗎?你對儀器儀表沒有涉獵嗎?那為什麽這份樣機的檢驗報告上有你的簽名,並且還有評語,說經過測試,認定該樣機能夠達到理論提出的基本要求,同意批量生產?拓跋,這件事請你解釋一下。”
其實,作為公司主打產品,那些醫療器械以及某種特效新藥理論方麵的論證者,拓跋宏的確沒必要在這種樣品機檢查報告上簽字。
但,幹公司嘛,畢竟不是搞科學研究,有時候還是會弄點虛假東西在其中,打打政策和法律擦邊球。
比如,國家三令五申,說賣煙草的時候一定要在煙盒上印製‘抽煙有害健康’這樣的警示語,但商家怎麽設計包裝的呢?
放心,花裏胡哨的背景圖案、商標、顏色設計,這些因素肯定要比警示語更突出,更讓人一眼就能分辨出來。
而印製的警示語呢,的確,也會放在顯眼位置,但通過包裝以及圖案設計,卻顯得不那麽引人注目了…當然,煙民是不會關心那些字的,但用戶關心與否是一方麵,商家賣東西時的引導和用意,又是另一方麵了。
我就不信,比如在煙盒上印上骷髏圖像,然後是碩大無比的吸煙有害健康字樣,並且沒有任何背景圖案、顏色,商標也放在不起眼的地方,這樣的話,該品牌的香煙還能賣的出去?
所以說,即便拓跋宏明知公司具體產品的技術實現達不到自己提供的理論要求,但以他的性格,仍然會裝聾作啞,大概其糊弄一下,該簽字會簽字的。
其實這些情況,王洋之前的預審員已經問過拓跋宏,並且告訴過拓跋,他這種不負責任的簽字認定,就是觸犯法律,會受到重罰,拓跋當場便表示伏罪了。
那麽,不同於那些基本問題,對於已經記錄在案,有著完整清晰卷宗記載的問題,還要再次問一遍,拓跋心裏可定很不爽!
可是,王洋幹嘛要問這麽一個看似沒啥技術含量的問題呢?
我冷笑,“強硬?強硬個屌毛!如果真強硬,王洋當年就不會以那種態度對待韓明月了!真正的強者,內心世界肯定強大無比,在沒有搞清楚事情真相之前,肯定不會輕易下結論!而王洋是怎麽做的?除了表示憤怒,不斷追問之外,有關心過韓明月當時的心態和身體嗎?”
“可…”
“可什麽可!”我懟了柳如煙一句,“如煙,你也是女孩子,就算你沒有談過戀愛,但男人隻是貪圖你的美貌才想著接近你,或者隻是想要得到你們家族勢力支持才去追求你,以及真的喜歡你這個人,無論你貧富貴賤,長相如何都喜歡你…這些情況,你總能分辨出來吧?”
“你可以的,更別說心眼不比你少的韓明月了!王洋是個什麽東西,就算韓以前還有幻想,但經過那段時間那件事,韓明月能不明白嗎?所以,王洋和拓跋宏,兩個人我都不喜歡,都特麽不是什麽好東西,但非要比較一番,我寧願站在拓跋這邊,因為王洋是渣男,至少拓跋還不是。”
“哼…好吧,你有理,你最有理了,我可說不過你!”柳如煙撅起小嘴,不吭氣了。
我也哼了一聲,接著歎氣,“如煙,其實我剛才那番話不是針對你,我…我特麽就不想說這個案子!因為拓跋、王以及韓,都是我的師兄師姐,是老爺子的愛徒,結果卻…任老師後來跟我也說了,說他實在想不明白,那一屆太邪門了,怎麽就一下招上這麽三塊料?差點沒把老爺子折騰死…”
“說正題,別扯遠。”柳如煙掐我一下,似乎是在報複我剛才對她的怒懟。
“好,說正事…”
抽口煙,我道,“王洋和拓跋宏在見麵的第一瞬間就劍拔弩張,而且,兩人在當時都對自己充滿信心。”
“拓跋肯定覺得王洋和自己不是一個數量級,別看對方故意製造審判官和階下囚的架勢,但他想要玩死王洋,那還不是分分鍾的事兒?當然,這種想法正是基於拓跋對自己超級強大的自信心,所以明知王洋就是想要激怒自己,也根本沒當迴事。”
“而汪洋呢,同樣明白學識、才華、智慧方麵比不上拓跋宏,但他現在掌握著先天有利的條件,無論怎麽搞對方,其實已經處於不敗之地了!”
“在汪洋看來,他代表警方審問拓跋,屬於正義一方,手裏掌管對拓跋宏和韓明月的生殺大權!而拓跋呢,不客氣的說,隻要沒有走出公安局這道冷冰冰無比肅殺的大門,丫難道不就是階下囚嗎?”
“還有,王洋認定拓跋宏在李建設事件上肯定動了手腳(這一點倒是沒有猜錯),所以,一旦從這個案子順藤摸瓜找到拓跋宏的馬腳,到時候看丫拓跋還特麽怎麽牛逼!尤其,一旦認定拓跋宏和李建設之死有關係,在其中存在某種動機,就算拓跋沒有動手,那也是犯罪!預謀殺人是什麽罪,那可是最高可以判處死刑的…”
“於是,拓跋宏不屑王洋,王洋覺得自己經過四年曆練,加上身份上的差異化,這次肯定能搞倒拓跋…沒什麽意外,兩人在見麵第一時間就已經有了置對方於死地的想法。”
“審訊開始的時候,王洋的表現還算正常,按照審問程序,問一些關於拓跋的個人特征,就是那些姓名、年齡、家庭住址什麽的,當然,這些早就已經問過n多遍了,但畢竟預審員換了人,所以再問一遍也不是不可以。”
“拓跋知道王洋就是在折騰自己,但也沒表現出不耐煩,老老實實迴答這些乏味的問題…這種情況持續了一上午,王洋最多問了問拓跋宏在那家公司的地位、權限、工作職能這些,至於其他的,王洋並沒有一上來就揭底。”
“到了當天下午,王洋吃飽喝足,再次提審拓跋宏的時候,終於露出猙獰!一上來,王洋便拿出一份文件,並且將複印件扔給拓跋宏,讓他看,然後質問對方說拓跋啊,你不是說做自己不管公司生產嗎?你不懂具體技術嗎?你對儀器儀表沒有涉獵嗎?那為什麽這份樣機的檢驗報告上有你的簽名,並且還有評語,說經過測試,認定該樣機能夠達到理論提出的基本要求,同意批量生產?拓跋,這件事請你解釋一下。”
其實,作為公司主打產品,那些醫療器械以及某種特效新藥理論方麵的論證者,拓跋宏的確沒必要在這種樣品機檢查報告上簽字。
但,幹公司嘛,畢竟不是搞科學研究,有時候還是會弄點虛假東西在其中,打打政策和法律擦邊球。
比如,國家三令五申,說賣煙草的時候一定要在煙盒上印製‘抽煙有害健康’這樣的警示語,但商家怎麽設計包裝的呢?
放心,花裏胡哨的背景圖案、商標、顏色設計,這些因素肯定要比警示語更突出,更讓人一眼就能分辨出來。
而印製的警示語呢,的確,也會放在顯眼位置,但通過包裝以及圖案設計,卻顯得不那麽引人注目了…當然,煙民是不會關心那些字的,但用戶關心與否是一方麵,商家賣東西時的引導和用意,又是另一方麵了。
我就不信,比如在煙盒上印上骷髏圖像,然後是碩大無比的吸煙有害健康字樣,並且沒有任何背景圖案、顏色,商標也放在不起眼的地方,這樣的話,該品牌的香煙還能賣的出去?
所以說,即便拓跋宏明知公司具體產品的技術實現達不到自己提供的理論要求,但以他的性格,仍然會裝聾作啞,大概其糊弄一下,該簽字會簽字的。
其實這些情況,王洋之前的預審員已經問過拓跋宏,並且告訴過拓跋,他這種不負責任的簽字認定,就是觸犯法律,會受到重罰,拓跋當場便表示伏罪了。
那麽,不同於那些基本問題,對於已經記錄在案,有著完整清晰卷宗記載的問題,還要再次問一遍,拓跋心裏可定很不爽!
可是,王洋幹嘛要問這麽一個看似沒啥技術含量的問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