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凝視著陳涵,看著她驚慌失措,忐忑不安,又或楚楚可憐,淚水漣漣。


    冷笑,並沒有一絲一毫同情。


    並不是我江楓冷血,實在因為陳涵今天的舉動,疑點太多!


    然後,令我奇怪的是,即便總是覺得有很多地方不太對路,卻實在抓不出關鍵所在。


    以至於,我曾經一度以為錯怪陳涵,她的惶恐,她的隱瞞,完全出於一種女性特有的自我保護意識,因為那種難以言表的隱患,不得不去做一些違反監獄規章的勾當。


    還好,大蝦米仇冉可一席話提醒了我,讓我意識到,能在甲字監區營造一方勢力,並且有著十多個死心塌地跟隨的手下,這樣的女人,怎麽可能不是人物?


    而,憑什麽被我一頓威逼,就能說出自己的隱私?


    是啊,我慨然,陳涵完全可以有另外一種選擇---她什麽也不用說,任憑我們調查好了,最後,大不了還是同樣的結果!


    甚至那樣會更好,獄方發現陳涵的確有難以啟齒的疾病,必然不會對她太過苛責!


    所以,直到進到監獄食堂辦公室,我和陳涵私下聊天的時候,我才終於意識到,陳涵的問題究竟表現在哪裏!


    她,太過激了!


    對,就是這樣!


    記得在學習犯罪心理學的時候,老爺子曾經給我們講過,心理素質過硬的犯罪分子,麵對檢方審訊時,一般會采用的過程。


    先是裝傻,能賴就賴,能糊弄就糊弄。


    直到所有證據指向自己,或者說警方的預審員是那種老資格,根本不會被輕易蒙蔽,這時,犯罪嫌疑人的心態自然會過渡到第二階段,就是,沉默不語!


    你問什麽,我一概不知道,你說的任何線索和疑點,和我根本沒有關係!


    沉默,死寂,對抗!


    因為,往往檢方在審訊犯罪嫌疑人的時候,並不一定掌握太多關於其犯罪的確鑿證據。


    采取的手段,往往也是詐!


    比如,檢方預審員會說,某某,你所犯的一切罪行我們都已經掌握,現在,政府給你寬大處理的機會,你應該相信黨和政府的一慣政策,坦白從寬抗拒從嚴,所以,說吧,老實交代,不要抱有任何僥幸心理!


    或者又會說,某某某已經交代了,我們隻是和你對一下口供,看看誰說的情況中存在不盡不實的部分,誰先說,說的多,就會看成主動立功行為,在後麵的量刑過程中會加以考慮…


    這些手段,對於大多數犯罪分子都會有一定效果。


    一問、二詐、三嚇唬,再加上局子裏特定的氛圍,基本上一百個犯罪分子,九十多個都會撂了!


    但也有例外,有些人第一關糊弄不過去,就進入第二階段,沉默對抗!


    如果到時候還不行,那好,她們將會采取第三招,就是交代那些不會構成重刑的罪責,或者,將自己在某個刑事案件中的責任降到最低!


    而,交代與案情無關的其他輕罪,也是犯罪分子常用的辦法。


    用一個成語來形容,那就是---避重就輕!


    我忽然意識到,剛才陳涵對我說起自己是石女,而且是當著眾人的麵說,甚至表現的極為激動,不惜不要臉麵,直接脫褲子,在我和仇冉可兩個大老爺們在場的情況邀請驗明正身!


    那麽,也許陳涵是石女這一點不會有問題,她並不怕查驗。


    但,這一點,同時也很可能是她和黃莉、劉豔等人商量商量好的退路,以退為進的保護罩!


    你想,這麽隱私,這麽羞恥的事情都拿到台麵上說,她陳涵算是豁出去了。


    那麽,按照一般邏輯,我和朱監、陳倩等人,就不會再去進一步追究,並且無論我在西京女監究竟想幹什麽,非要如此大動幹戈搞事兒,都不該再懷疑到她陳涵頭上!


    她,正是可以通過自己是石女這一點,來麻痹我們,來洗清她和手下幾個鐵磁兒去醫務室的違規行為,從而掩蓋一些不可見人的事實!


    想清楚這一切,我渾身上下冷汗直流!


    麻痹的,差點兒被她陳涵給蒙了!


    我,好像又犯了想當然的錯誤,雖然這次想當然,極為隱晦,而所有人都和我一樣這麽想的。


    幸好和仇冉可抽了根煙,而他又不知道我這麽折騰到底為了什麽,因此可以從一個局外人的角度仔細分析觀察這件事兒,最終提醒我,陳涵、胡敏這些女人,絕不是好相與的主兒,不能太輕信她們!


    如此,我才有了再次殺個迴馬槍,和陳涵在監獄食堂辦公室進行這樣一番勾心鬥角對話的過程…


    真是複雜!


    人性、人生、人類社會的一切行為,就特麽沒有不複雜的!


    我不禁喟歎,同時心中對於陳涵,更加惱火!


    罵了隔壁的,我要是不揪出你陳涵私底下究竟在做什麽貓膩,你是不是就是大胡子張哥眾裏尋他千百度,卻遍尋不到的販毒運輸網絡大頭目,我,必將在今天這次對話中,一舉定性!


    我掏出香煙,再次點燃,隨意抽著,思緒卻開始發散起來。


    事實上,我今天所采用的手段,準確說,稱不上是什麽測試,而是通過突然轉移談話主題,從而打對方一個猝不及防來找到陳涵身上的疑點。


    談判、辯論、審訊、聊天…雖然這些都屬於對話的方式,但作用、過程甚至采取的方式,可以說完全不同!


    當然,這些都是從行為心理學、犯罪心理學等角度去看待問題,平時日常生活裏,誰也不會讓自己那麽累,沒說一句話還要分析對方心理,想著對方為什麽會這樣說,出於什麽目的…那樣的話,累都累死了!


    此時此刻,我已經不需要陳涵迴答我的問題,因為答案已經很清楚!


    我至少能夠確定,她肯定還有除了石女之外的其他事情瞞著我,而這些事情,同樣屬於不能放到台麵上說的情況!


    因此,她現在即便說了,又如何保證交代的都是真話,或者沒有隱瞞?


    我不需要聽她說那些細節,我也無法立即驗證,我已經確定她有問題,這便足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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