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保底十更,寫多少算多少,全發...晚上八點至少還有五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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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保底十更,寫多少算多少,全發...晚上八點至少還有五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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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風漸小、雨已弱。


    在微風細雨中,我仔仔細細將這條短信看了很多遍…


    屏住唿吸、一瞬不瞬、目不轉睛!


    “江楓,限你在晚上八點三十三分,來暗夜行者夜總會,有人要見你!如果不來,後果自負!”


    看著這兩行殺意凜然,令我怒火叢生的文字,我強行穩住心神,並且不斷告誡自己,江楓,你可是研究行為心理學、犯罪心理學的‘專業人士’,你需要、而且必須從這條看著很簡短、很明確的信息裏,發掘出別人意識不到的信息。


    我心中時刻牢記,上大學時那個華夏心理學界泰山北鬥式的人物,我的老師說的那句至理名言---從細微處見真章!


    於是,穩住心魄,我開始一個字一個字分析,然後將這樣一句話串起來反複看、默念。


    對方在短信開頭直接寫出我的名字,說明什麽?


    是不是證明對方已經注意到我,甚至早已開始對我暗中調查?


    而且我很清楚,像這樣指名道姓的方式還能起到另外一種作用---讓我江楓意識到,這條短信的確是發給我的,而不是發錯了,或者某些人群發式的惡搞。


    不要小看這一點,從人性心理角度,在談判開始建立威懾力,其實是一種既簡單又行之有效的慣用伎倆。


    而在敵對一方的稱唿上,運用怎樣稱謂,這裏麵的門道更是大了去。


    比如,可以用如下幾種稱謂方式,姓江的、江先生、江楓先生、小江、以及江老板、江老弟、江兄…來稱唿我。


    在特定場合下,每一種稱謂的作用都存在某些微妙區別,而這些差別,也許能透露出發信息者當時,或者最近幾個小時、這幾天的心態。


    現在,對方沒有稱唿我為‘姓江的’,便表明其想要我置我於死地的心態並不強烈。


    同時,也沒有寫成江先生或者江楓先生,又證明了對方對我的身份其實是不屑一顧的,也許最開始並沒有想過重視我這根上不了席麵的蔥!


    江楓,簡單、直接,卻展示出對方此刻的心態---我江楓已經令其不厭其煩,而我這個小人物,也總算逼得對手開始重視!


    再者,就是那個時間點---八點三十三分。


    為什麽是這樣一個奇怪的時刻?


    八點,八點半,九點…這樣的整點、半點時間點,難道不是更容易作為約定談判的時間麽?


    容易記憶,而且更符合人們約談、約會的一種常態心理。


    三十三分…我開始沉思。


    從心理學角度,對方特意寫下這樣一個涉及到分鍾數的時間,肯定有其特定意義。


    可,這裏麵的貓膩到底在哪裏呢?


    是對方有某種顧慮?還是在這個時間點會發生什麽特別的事兒,從而就是為了讓我恰好趕上看一出好戲?


    還有,他們為何要選擇夜總會這種魚龍混雜,充斥著暗黑交易的地方?


    暗夜行者夜總會,到底在哪裏,有什麽特別之處?


    我思索著,任由那些雨滴在我發梢、鬢角滑落,卻並沒有意識到自己已經成為西京某個角落裏唯一踽踽獨行的雨人。


    最後,我的目光定格在‘有人要見你’這五個字上,從這個細節,我能推測出的潛在含義是,發短信的人與要和我麵談的人很可能不是同一個,應該是受人指使或者因為某種原因在我們雙方中間牽線搭橋。


    得出這樣結論的道理並不難猜,因為如果是同一個人,對方很可能會寫成‘我想見你’,或者‘我覺得咱們有必要談談了’,類似於這樣的用語。


    當然,我的分析也不見得絕對準確,我隻是從人們表達某種意思時,慣常采用的行為習慣和自我心理暗示來換位思考罷了。


    至於最後那半句,‘如果不來,後果自負’,雖然看似很像這次對方約見我的重點,甚至就是在狠狠威脅我,但我卻並沒有花太多功夫在這上麵,更懶得深層次探究會有怎樣的後果,我又該如何自己承擔。


    因為這句話的真實度我根本無從查驗,而對手想對付我的方式又五花八門實在太多,我就算想破頭,也不可能考慮得麵麵俱到。


    不過我還是迅速給父母那邊打了個報平安的電話,並問他們最近有沒有出現反常情況,要求爹媽姐姐不要輕易出門。


    結果倒是在我意料之中---老家那邊沒有任何異常,父母也答應我這幾天都會呆在家裏宅著…


    掛斷電話,我不停變換唿吸節奏,以此方式讓處在高度緊張狀態的精神有所緩解。


    理應如此!


    對方在還沒有和我談判,得不到我最終態度的情況下,絕不會打草驚蛇動我的家人,從而讓自己暴露得更快、更徹底!


    有些事兒,隻能在狗急跳牆、萬不得已的情況下,對手才會鋌而走險。


    我不傻,我的敵人更不傻。


    我思索著,判斷需不需要將我收到神秘人短信的事情告訴田伯光或者李侃,甚至英婕、晨暉、洪蕾,有沒有必要向他們求援,以保證自己赴約時的人身安全?


    考慮良久,我最後得出結論---需要,但並不是現在就迫不及待告訴某個人,然後引得我們一方大動幹戈、疑神疑鬼。


    我能肯定,對方既然敢明目張膽約我,絕對已經考慮到我可能會找幫手,甚至會直接報警這類行為,也就是說,他們肯定會就此安排好應對措施。


    我好像多少有些明白了,夜總會這種地方,正是黑白不分藏汙納垢的所在,而且很可能這個‘暗夜行者’夜總會已經被對手控製,至少被和對方關係密切的人罩著!


    這樣一來,不論警方、檢方或者某些權力機構有人想要強力介入晚上的見麵,恐怕剛一進夜總會大門,還沒有找到我的時候,人家已經溜之大吉了…


    甚至於,在西京公檢法隊伍內部,對方也很可能有不少支持者、關係戶,甚至靠山,也許我找的人剛剛有所動作,對方便立會即得到消息。


    所以,我不動,起碼不輕舉妄動。


    我倒是要看看,如果我江楓孤身一人赴約,他們敢不敢在今晚幹掉我!


    我冷笑,草,乾通水處理集團,就算你們丫的有幹掉我江楓的心思,還要看看有沒有弄死我的本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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