蘿卜:“對警察來說,槍不是必須的。我執行任務時從不佩戴槍支。”


    良:“沒錯,拳腳才是最有力的武器。”


    “不。槍是一把雙刃劍,少一支槍就少一份擔憂。用什麽當武器都行,但用槍絕對是下下之策。”


    良:“我一直想嚐試一下使用大香蕉迴力鏢,感覺似乎會很好用。”


    蘿卜:“聽你這麽一說,我想起以前看過一本書,裏麵的人喜歡吃素,所以消化特別好。他們拉出的大便,用作者的話說,就像‘貼了商標的進口大香蕉’。”


    良仔細想了想說:“大便迴力鏢就不太好了,我絕對不想讓它迴到我手。”


    “重點不是迴到你手,一開始你就不該拿著大便到處亂扔吧!”


    門牌號323……兩人已經來到密西家門口,羅伯特試探著敲了敲門,沒人應聲。


    良:“他可能出門了,我們來的不是時候。改天吧。”


    羅伯特踮起腳尖,伸手在門框上摸了一遍,沾了一手的灰。他將手吹幹拍淨,又蹲下去翻了翻門口“出入平安”的墊子,從下麵搜出一枚鑰匙。


    “這個密西是個多麽矛盾的人,”看著羅伯特將門打開,良吐槽道,“要不是劇情需要,一個遊泳大賽的亞軍怎麽可能懶到鑰匙都不揣。”


    羅伯特做了個“噓”的手勢,側身溜進屋內。良躡手躡腳地緊隨其後。


    整個屋子大概五六十平米,采光很差,牆皮也有不少已經脫落,露出發黴的牆體,給人一種幽綠的錯覺——其實這裏沒有任何東西是綠色的。就好比一幅水粉畫,它呈現的顏色看起來很真實,但與事實並不完全相符,更多的是主觀上的印象。


    蘿卜用下巴指了指隊友,抬起左臂,彎成直角向前擺了擺。良抿嘴一笑,對著他比了個“ok”。


    “笨蛋,我是讓你到那邊牆角去守著。”蘿卜低聲喊道。


    良走到牆角,臥室的門開著,在這個位置剛好能看到裏麵的情形。隻見他突然雙目大睜,對著羅伯特做出一副猙獰的表情,吐出半截血紅的舌頭,還用手掐著自己的脖子。


    有人質?不對!羅伯特急衝上去扶住阪崎良:“你怎麽了!沒事吧?”


    “我沒事啊,我這手語你看不懂嗎?多形象啊。”良瞬間變得跟沒事人一樣,“臥室裏有個人,好像上吊了。”


    “握靠,我特麽還以為你要嗝屁了。真是戲精。”羅伯特又衝進臥室,看見一個人直挺挺地吊在屋頂。他走上去抬了抬那人的腿,屍體硬梆梆的如同灌了石膏。


    “他死了嗎?”


    “廢話,看樣子死了快一星期了。”蘿卜踢了踢地上的凳子,“他死得可能比冠軍還早,真慘。你到別的房間搜搜,我再檢查一下,然後換法醫接手這裏。”


    “為什麽我會有一種莫名的興奮?”良搓著手說,“我們這樣真的好麽?”


    蘿卜嚴肅地看著他:“千萬不要掉以輕心,我能感覺到這座屋子裏有攝像頭,有人正坐在屏幕後麵看著我們。他想挑戰法律的權威,我們就陪他玩到底!”


    兩人搜了半個多小時一無所獲,隻能暫時撤離。羅伯特再次審視這座古樸的小鎮時,感覺它沒有表麵上那樣祥和,而是暗藏殺機。小黃車還停在街邊,蘿卜也覺得它沒有一開始那樣鮮豔了,像是被蒙上了一層撲朔迷離的霧。


    羅伯特坐進小黃車的副駕駛座,隔著玻璃仔細觀察過往的行人。良坐進駕駛座:“我爸已經迴武館了。我們迴去嗎?”


    “在這待一會,我看看這些形形色色的人。你也幫我看著點,每個人都很可疑。”


    “他們走得好快,我看不清。”


    “笨蛋,你眼珠不會跟著轉嗎?”


    “哇,真的耶。現在我能看清了,好神奇。”良恍然大悟。


    羅伯特歎了口氣:“我很好奇你平時究竟是怎麽看東西的。”


    “我平時要麽開摩托、開快車,要麽和人切磋武藝,眼睛一直注視前方的。”良不好意思地笑了笑,“但我還是看不出他們有什麽可疑的。”


    羅伯特指向街上一名穿著時髦的女性:“比如你看那個人。她戴著墨鏡,就特別引人注目。但是墨鏡真的好看嗎?她既想吸引人的目光,又戴著減分的大墨鏡,就很奇怪。”


    “今天太陽光很強烈啊。”良不以為然地說。


    蘿卜接著說:“戴墨鏡其實主要是為了保護隱私。你看著她的時候,你以為你在看著她,其實你也不知道她長什麽樣。但是她可以清楚地看到你,就很煩。但是她真的在看你嗎?也不一定,她是在偷窺全世界。這是犯罪。”


    良:“你說得對,我才發現這就是為什麽我每次戴著墨鏡上街都忍不住想笑。因為帶個墨鏡就相當於占別人的便宜。然後我一想到戴著墨鏡笑看起來很蠢、很滑稽,我就更憋不住笑。最後我一直邊走邊笑,所有人都像看傻逼一樣看著我。”


    “這種時候你要換一種思維。”羅伯特糾正道,“其實看陌生人的臉、聽別人說廢話,都是在攝取垃圾信息——那些東西和過期剩菜一樣。你記不記得有種偽科學說過,人的大腦隻被開發了十分之一?其實那是胡說八道,一個人的腦容量是有限的。


    “不要收集對自己沒有幫助的信息,那些信息會占用你的腦子。好比你買了一部新手機,廠家說它的內存有64,其實除去那些基礎配置隻有50。如果你存儲了大量的垃圾,你的手機會變慢變卡,你的腦子會不好使。手機還好,可以清理垃圾,腦子怎麽辦?


    “所以陌生人的臉我一般不去看,他們長什麽樣和我一毛錢關係也沒有,但是看見他們對我來講就是一種損失。別人跟我說廢話我馬上走開,我不愛聽,也沒那個義務。如果有人想浪費我的時間,那他就是在謀財害命,他就是我的敵人。”


    良不解道:“那你現在讓我看陌生人,是在教唆自殺嗎?”


    “笨蛋,這是警察必備的一項技能,我在教你知識。”羅伯特拍著大腿說,“這個女人不但戴著墨鏡,還拿了一把雨傘——不是太陽傘,難道不奇怪嗎?”


    “或許她是個開過光的人,不但知道太陽曬,還知道馬上要下雨了。”良歪著頭冥思苦想,“或者……她是個帶橡皮擦的鉛筆!”


    “什麽意思?誰會去買帶橡皮的鉛筆啊,無論作為鉛筆還是橡皮擦都不夠優秀。”


    良點了點頭:“是啊。但是又有多少人買鉛筆時會記得買橡皮呢?就好比一個人總會犯錯,但有多少人會預知到自己會犯錯?帶橡皮的鉛筆,看似沒意義的發明,正是一種自我反思精神的體現!


    “為了彌補自己可能犯下的錯誤,背負一個橡皮的重量又如何?這個女人,她拿了一把雨傘看似愚蠢,但一旦下起雨來,會是一幅‘眾人皆醉我獨醒’的場麵。這就是她的過人之處!”


    “你說的好像有點道理。不過買鉛筆不買橡皮,也隻有你這種笨蛋才幹得出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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