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希望永不會有那一天。”李誌常忽然鄭重的說道。


    洛秋白是真英雄,若不是遇到了無可匹敵的黑山老妖,他絕不會落到要托劍的地步。


    這不是說洛秋白天資不高,心誌不夠決絕,才沒有證道金仙。他什麽都不差,差的是一點運氣而已,若非此戰迫在眉睫,再給他八百年,李誌常相信洛秋白證道金仙絕對是水到渠成的事情。


    因為他真的是隻差那麽一點歲月的累積而已。


    這便是命,這便是命運讓人痛恨之處,無可逃避,無法逃避。


    洛秋白笑道:“謝過李道友了。”


    李誌常長長一歎,不禁吟道:“爾今死去儂收葬,未卜儂身何日喪?儂今葬花人笑癡,他年葬儂知是誰?”


    吟完之後,清澈的目光對著洛秋白,道:“你又何必謝我,洛兄你讓我認識到了命運真正可怕的地方,你沒能逃脫,我也依舊沒能掌握自己的命運。”


    不是李誌常妄自菲薄,而是若黑山老妖殺來,或者更強的人物要取他性命,確實他沒有任何辦法抵擋。


    若這是命運的安排,他亦隻能無可奈何,或許身上的銅鈴能幫他,可是銅鈴也不是無可匹敵的。


    這諸天萬界,難道就沒有真的不死不滅麽,到底何種境界,才能掌控自己的命運,這不但是李誌常的心聲,亦是他的追求。


    洛秋白伸出了手,他的手仿佛跨越了空間的距離,恰巧接住了從一麵荷葉滾落的露珠。


    人生譬如朝露,能恣意妄為的時候,並不多。這一地清露,若非落在他手中,說散了,也就散了,半點不由自己。


    他緩緩道:“怪不得禿驢總說,一切有為法。如露亦如電,李道友我雖然托劍,卻沒有放棄哩,即使此生若夢幻泡影。我也是最大的那個。”


    說完之後他笑了起來,露出一口白牙,整整齊齊四十顆,完滿的肉~身修行,展露無遺。


    “似洛兄這等人傑。原無必死之境,天地間固有遁去的‘一’,我就看看洛兄如何把握那個‘一’。”


    李誌常拔~出長劍,突然連刺九下,每一下都是前一次的重複,卻沒有引起任何波動,因為每一劍都落在同一時刻。


    劍在動,而時光沒有動,這不是一刹那間連續刺出九劍,而是同時連出九劍。


    這九劍誕生的時候。這處空間的時光沒有任何變化。


    洛秋白終於明白了李誌常的厲害之處,‘觀微毫之妙,以證大千’,這給他打開了一麵從未見過的天地,不是李誌常有多厲害,而是來源於李誌常所展示的震撼性。


    其實洛秋白所領略到的,正是現代社會的一個猜想。


    我們身處的空間不是可以無限細分的,就像宇宙固然好似無限大,其實還是有一個極限值,而且成熟的宇宙。仍舊在不斷擴張。


    若是宇宙無限,就沒有擴張的說法了。


    因此空間不斷細分下去,必然有一個最小的單位,所以空間並不是連續而毫無縫隙的。


    同時時光也是一樣。時光也有最小單位,那就是一段光通過最小的空間單位所需要的時間。


    所以如果速度達到某種程度,打破宇宙的極限,就能讓宇宙來不及產生任何變化。


    在這個層麵中,無論你做了多少事情,現實的宇宙也不會有任何變化。時間和空間就失去了意義。


    這是極為可怕的層次,可以說觸及到了虛空宇宙中最精微奧妙的道理。


    這就是李誌常的道,時空之道。


    當然剛才那一下,李誌常已經耗損了大半實力,而且論殺傷力也沒多強,隻是有了在那種情況下,可以對目標發動不可避免一擊而已。


    這不同於當初徐鴻儒那枚小鈴鐺定住了一片時空的流動,李誌常這一下直接是超出宇宙反應速度,躍遷到另一個維度一般。


    效果類似,意義截然不同。


    隻可惜這並非完全由於李誌常的本身實力,而是他沾了神秘石室的光,身上受到神秘石室穿越時空力量的感染,有了一部分抗拒時光的特質,才能做到如此地步。


    以他的實力,尚還不足以舉輕若重使出這一招。


    而且麵對黑山老妖這等人物,對方心血來~潮還在他之前,等他念頭一動,對方早已知曉,隻需加強防護,便讓李誌常雖然擊中,卻無可奈何。


    洛秋白苦笑道:“李道友如此信任我,竟然將壓箱底的絕世劍術,給我看了。”


    李誌常淡淡道:“若是劍術不可破,給人看了又何妨,若是能夠破去,一次建了奇功,難道還能用兩次?”


    “難怪李道友能夠一入天仙便觸及到金仙之境,你和黑山老妖真的很像,雖然實力尚有差距,可是這種強者心態,別人是無法學來的。”


    李誌常輕輕將澄如秋水的劍身收迴劍鞘,悠悠道:“剛才這門劍術,若是洛兄到了人劍合一之時,定然能施展出來,也算我和洛兄並肩作戰了。”


    洛秋白輕聲一笑,道:“有李兄這話,我可不敢敗了。”


    “今日已然興盡,我先走了。”


    李誌常身子一晃,悄然間便了無蹤跡。


    一池清荷,隨風飛舞,似乎不知有人來過。


    這時候洛秋白身邊緩緩出現一個老道士,身上掛著一個酒葫蘆,麵色朱紅。


    此人正是當初種梨的道士,和李誌常有一麵之緣。


    他乃是洛秋白的師兄。


    老道士對著洛秋白說道:“此人似乎沒有我們想象的那樣無情,若是三月之後肯出手,師弟你們的勝算,應該會增加不少。”


    洛秋白抬起了手臂,道:“有的人可以敗,有的人不能敗,若李道友一日未證金仙,他絕不會去挑戰黑山老妖,我們要對付的隻是黑山老妖,可李道友追求的。跟我們不同,挑戰強敵隻是他磨礪自身的手段,而不是目的。”


    “可惜了。”老道士悶了一口酒。


    李誌常見了法海,見了洛秋白。他覺得他該去賤賤王船山,這個儒家不世出的大宗師。


    王船山今年其實不過五十歲,隻是儒家不求長生,求得是格物致知。


    他雖然年紀相對於李誌常而言,小了許多。可是道理深刻,對天地宇宙的參悟,即使比之李誌常,也未必遜色。


    這樣的人,不能用一般的思想去測度。


    有一種人生來就是證明某個道理的,那就是隻有努力過後,才讓人知道天賦的重要。


    他就是那種很有天賦的人。


    這個人短短五十年生涯,發生的事,三天三夜都說不完,他的一生著實充滿神奇的色彩。


    在他六歲那年。王船山隨父親路過金山寺,拜見法海。王船山的父親,頗有些文名,所以法海沒有避而不見,那夜他們一起賞月,法海忽然讓王船山的父親作詩一首,他父親一時半會間哪裏做得出來,這時,六歲的童子王船山,張口就來:“金山一點大如拳。打破維揚水底天。醉倚紗高台上月,玉簫吹徹洞龍眠。”


    當時西湖還有一個老龍未去,聽到此詩,還出~水楊波助興。


    法海雖然高僧大德。也不禁為之側目。


    於是有心試他一試,以月為題,讓其再做一首。


    王船山毫無懼色,信口而出:


    山近月遠覺月小,


    便道此山大於月。


    若人有眼大如天,


    當見山高月更闊。


    近十年來此人就隱居在廬山。著書立說,門下弟子無數,隱然間就超越了四大書院。


    他以雄厚的學識,燦如星河的文氣,徹底壓服了當代諸位大儒,成為當之無愧的大宗師。


    若非儒家不求長生,不求鬼神,以他的境界,旦夕之間可成天人。


    當然王船山能和黑山老妖一鬥的關鍵,還在於當初夫子留下的一件寶物。


    諸子遺物,非仁智之士,不可驅使。


    這需要自身的道理,和諸子契合才行。


    所以這件儒家夫子所留的寶物,自古以來能驅使的都隻有當代最傑出的的大儒,這也是王船山公認大宗師的重要原因。


    那寶物又叫做春秋筆,口誅筆伐,煞是厲害。


    所謂千夫所指,無疾而終,此筆殺人,絲毫不見血。


    當初夫子就用它誅殺了一位幾乎堪比諸子級數的人物,使儒家之道,推行於世。


    李誌常沒有立即到廬州,而是慢慢悠悠,走過去。


    拜訪人這種事,需要心情合適,才適合去。


    古人有乘興而來,興盡而返,他覺得他的興致現在並不高。


    他雖然是走,速度也夠快了。


    不過一日,已經到了現在的南夏都城涼都。


    自北方異族侵入,大河以北的地方,都已經淪陷,大河以南卻守了下來。


    百足之蟲死而不僵,大夏到底有幾百年積累,加上儒家和佛道兩門雖然扯皮,也不會讓中洲盡數淪陷。


    兩家的力量加起來,即使七大妖聖,縱橫千山萬水,加上北方魔宗的實力,也隻能維持個僵局。


    要不是黑山老妖的威脅太大,光洛秋白一個人,就可以讓北方魔宗老老實實。


    洛秋白可是道門千年以來,第一殺神,即使後起之秀,太阿殺劍青青,名頭和戰績尚且遜色洛秋白年輕之時不少。


    今天是個好日子,滿城之中張燈結彩。


    原來今天是公主出嫁的時候,恰好那位公主還跟李誌常有一麵之緣,那就是原來的紫凰郡主。


    紫凰郡主的父親太子終於登上了皇位,因此她自然也成了尊貴的公主。


    十年過去,紫凰公主可謂成了老姑娘,不過誰讓她是皇家的公主,別說二十多歲,即使三十多歲,也不會嫁不出去。


    何況紫凰可是有實封領地的。


    紫凰這麽大沒嫁出去也是有原因的,那是因為這些年南北對峙,雖然沒有大的戰役,卻小摩擦不斷。在南逃的時候,紫凰表現出了驚人的軍事天賦,狠狠重挫了北方異族的幾個大部落的軍隊。


    征戰生涯,也讓她從無憂無慮、驕橫無比的少女,變成了一個極有主見,破位強勢的女強者。


    因此為她找駙馬,也成了好大的難題。


    長樂宮此時一片張燈結彩,盛大的皇家婚禮即將開始,可是此刻宮中人人噤若寒蟬,盛裝的皇後,此刻氣得塗滿珍珠粉的白臉,都冒出了筋絡,臉色陰沉,一一盯過宮中每一個宮女和太監。


    她寒聲道:“說,公主到哪去了。”


    底下的宮女太監個個瑟瑟發抖,沒人敢迴答。


    原來在這公主大婚之日,公主卻不見了。


    皇後冷冷道:“都護主心切是吧,好,既然這麽忠心耿耿,那便是為公主去死也願意了。”


    “皇後饒命,皇後饒命,我等確實不知道。”


    底下的宮女、太監都惶恐不已,生怕真的被賜死,可是紫凰本事不小,在皇宮中也是少有的強者,她要出去,簡直不要太容易。而且這也不是公主第一次出宮,隻是之前都當做不知道而已。


    這次公主大婚,卻尋不見人,這才捅破了天。


    “既然不知道,要你們做什麽,廢物。”


    此時在涼都之中,一個青衣公子,說不出的俊秀,後麵還跟著一個小廝,穿梭在人群中。


    後麵那個小廝道:“公”聲音柔弱,不似男子。


    青衣公子瞪了他一眼,小廝才改口道:“公子,咱們今天出來合適麽?”


    青衣公子道:“有什麽不合適的,天狼軍的大營我都想來就來,想去就去,有什麽地方本公子去不得。”


    小廝怯怯道:“可是今天不一樣啊。”


    青衣公子撇嘴道:“有什麽不一樣。”


    小廝道:“今天是你大婚的日子。”


    青衣公子冷冷道:“要我嫁給那廢物,我可不同意。”


    小廝輕聲道:“可是公子咱們這樣突然走了,宮、家裏那些下人怎麽辦?”


    青衣公子拍拍他的頭,說道:“沒事的,我已經留了一個紙條,約摸著該送到母親手中了。”


    小廝好奇道:“公子你留了什麽話?”


    青衣公子一揮紙扇,往有些凸顯的胸脯拍了拍,悠悠道:“世界那麽大,我想去看看。”


    說完之後,十分得意,對著小廝道:“怎麽樣,是不是聽了之後,覺得本公子很富有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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