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太祖朱元璋親自為新上任的官員編寫的《到任須知》中,規定新官上任第一項任務是弄清“祀神若幹?”並祭拜天地,為當地百姓祈求風調雨順。
正所謂國之大事,在祀在戎。春祈秋報二次祭祀向來被視作頭等大事,把這項任務放在到任的首位可以理解。
新官的第二項任務是:視察慰問養濟院孤老。曆朝多以孝治國,因此祭拜完天地,就要慰問老者,這也是符合曆代的治國理念的。
值得一提的是,朱元璋規定新官到任後的第三項任務,是要視察獄囚。
換而言之,司法刑獄之事,被放到了所有政務的前麵。
在朱元璋看來,刑獄者死生所係,實為重事,故報祀神之次即須報知。本衙門見禁罪囚議擬已完若幹?見問若幹?其議擬已完者,雖係前官之事亦宜詳審決放,見問者到任尤宜究心。中間要知入禁年月久近、事體重輕。何者事證明白?何者取法涉疑?明白者即須歸結,涉疑者更宜詳審,期在事理獄平,不致冤抑。
生命是無價的,一但錯判人生死,再多的物質補償也難以彌補。
朱元璋這個農民出身的皇帝,非常清楚刑獄的重要性,以民為本的思想深植於朱玩璋的心目中。
不可否認,朱元璋非常狠,在位期間,把朝堂上的高官顯貴幾乎屠戮一空,但他對下層百姓,卻是真的好,比以往任何一個皇帝都好。
隻是出於時代的局限,他雖然重視司法刑獄,但想出的辦法卻仍是治標不治本。
不管他再怎麽重視,司法審判權撐握在行政官員手上,而行政官員是層層管轄。下級對上級負責,上級對下級加以控製,在具體的司法審判中,沒有相應的審判權力,受到行政上的強力掣肘。
打個比方,一個官員為了完成修水利的任務,便可以隨意侵吞百姓的田地、拆毀百姓的方子,而且幹得“大義凜然”,完全不用擔心觸犯法律。
有可什麽可擔心的呢,司法審判權就在他們手上呢。
總之。司法審判不能出來,牽扯到了太多的現實利益,不管你再怎麽重視,也不可能讓司法變得公正,變得清明。
秦牧把司法審判權從行政體係中出來,並規定上級司法部門也不得隨意幹涉下級司法部門的司法審判過程。目的就是為了保持司法的性。
為此,他可謂是處心積慮,費盡了心思,甚至不惜主動限製皇帝的權力。
在這方麵。楊慎考慮得也非常多,他對秦牧說道:“陛下,司法要於行政與立法之外,這是保證司法公正的必要手段。但誠如陛下所言。除了司法的中立性與性之外,還有專業性。
陛下之前對醫院、以及縣丞、同知等各級司法官員培訓,也正是為了保障其專業性。但在臣看來,這遠遠不夠。
司法一但從行政係統完全分離出來。其專業性就將顯得更為重要。現在的司法權力與行政權捆綁,很多東西可以用行政命令掩蓋。一但司法從行政中分離出來,它不但不能再得到行政權的掩飾。而且司法部門的判決若不夠專業精準,立即就會遭到行政、立法、監察等體係的官員的質疑,同時也難以服眾。
所以,在沒有一支專業的司法隊伍之前,貿然把司法與行政分離,恐怕事情會適得其反,與陛下期望的結果大相徑庭。”
楊慎的話很好理解,司法與行政捆綁時,司法公不公正可以用行政需要來掩飾,大家也不會覺得有什麽不對,縱有違背法律的行為,也可以托其名為國家需要。
一但分離出來,就不能找什麽國家需要的借口了,一切按法律來辦事,國家需要你也不能隨意侵害普通百姓的權益,法律就是法律,它不再是行政的附屬品。
相反,司法會對行政形成強大的製約力,那麽,行政體係也不可能會給司法體係提供“掩護”,而且會盡可能的質疑司法,以盡可能的消除司法對行政的製約力。
要經得起各方質疑,司法體係本身就要足夠專業,讓人挑不出毛病來才行。
秦牧問道:“對此,楊卿有何建議?”
楊慎拱手為禮答道:“陛下,之前的法醫培訓,以及對地方上的司法官員的培訓,都隻是臨時的,司法要出來,要有一支專業性很高的司法官員隊伍,那麽,臣以為,必須製定一個長效的機製,長期培訓司法官員,而不能使用這先前這種突擊式的、臨時性的方式來被動應對。
臣建議,仿照外交部的外交學院,成立一個司法學院,專門用來培訓司法方麵的人才,並製定相應的人才提拔任用機製,確保司法官員的專業性和自身的人格品質。”
這一點,秦牧想也沒有多想,就說道:“此事既然由楊卿提出,而楊卿又精通律法,掌管著大理寺,這個司法學院就交由楊卿來籌辦吧,需要什麽,朕會盡量滿足楊卿,朕希望看到,司法學院能盡快辦起來,並能培教導出一批批出色的司法人才。”
楊慎也沒有多推辭,當即起身答道:“臣遵旨。”
楊慎離開後,秦牧又獨自思索了許久,現在他所有的精力都放到了這件事上,此事關係重大,是他所有改革的核心。沒有的、完善的司法體係,就沒法對各級官員加以有效監督,也就無法長期保持政治清明。
但是司法這本身是一項創舉,曆史上從未有過,而且還要放到君權的政治體製下,這真不是件容易的事,為此,秦牧有些心力憔悴的感覺。
他躺在搖椅上,身上蓋著一張毯子,柳如是站在後麵,溫柔地幫他按著頭部,眼中很自然是流露著一縷疼惜的神色,隻有她知道,為了司法改革之事,秦牧付出了多少精力。
“縱觀曆朝曆代,享國三百年者少有,隨著時間的推移,總是陷入盛極而衰,衰而亡的怪圈,這幾百年就要輪迴一次的曆史怪圈似乎永遠也難以打破。”
秦牧閉著眼睛,一邊享受著柳如是的按摩,一邊仿佛在喃喃自語,柳如是靜靜地聽著,也沒有插話。
“朕縱觀曆朝亡國的內因,總結下來無非是吏治的敗壞,以及畸形的稅收製度。其他因素或有,但主要的還是這兩項因素。吏治敗壞則奸臣當道,賢臣必受排擠。稅收畸形則製約國家發展,扭曲社會生態,終於導致國家入不敷出。
吏治敗壞真的不能控製嗎?倒也不見得。絕對的權力,導致絕對的,以前曆朝把司法與行政捆綁在一起,官員既是球員又是裁判,司法對他們的約束力幾乎可以忽略不計,這種情況下,怎麽能防止吏治敗壞呢。
朕要把司法體係出來,連皇帝也不能幹涉,但願能打破這個曆史的怪圈,這樣即便不是最好的,想必也不會比原來更壞。”
秦牧的聲音有點微弱,卻又象在堅定自己的意誌,柳如是聽了,心中萬分感慨,不禁動情地輕喚一聲:“陛下.....”
她飽讀經史,眼前這位皇帝,與曆代所有皇帝都不同,他的膽略和遠見,令她佩服得五體投地,甚至可以說是讓她為之癡迷。
司法,這樣的驚天創舉,誰敢想過?誰敢做過?她情不自禁,第一次主動俯下身來,輕吻秦牧的額頭,吻他的唇.......(未完待續請搜索,小說更好更新更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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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一提的是,朱元璋規定新官到任後的第三項任務,是要視察獄囚。
換而言之,司法刑獄之事,被放到了所有政務的前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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隻是出於時代的局限,他雖然重視司法刑獄,但想出的辦法卻仍是治標不治本。
不管他再怎麽重視,司法審判權撐握在行政官員手上,而行政官員是層層管轄。下級對上級負責,上級對下級加以控製,在具體的司法審判中,沒有相應的審判權力,受到行政上的強力掣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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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司法審判不能出來,牽扯到了太多的現實利益,不管你再怎麽重視,也不可能讓司法變得公正,變得清明。
秦牧把司法審判權從行政體係中出來,並規定上級司法部門也不得隨意幹涉下級司法部門的司法審判過程。目的就是為了保持司法的性。
為此,他可謂是處心積慮,費盡了心思,甚至不惜主動限製皇帝的權力。
在這方麵。楊慎考慮得也非常多,他對秦牧說道:“陛下,司法要於行政與立法之外,這是保證司法公正的必要手段。但誠如陛下所言。除了司法的中立性與性之外,還有專業性。
陛下之前對醫院、以及縣丞、同知等各級司法官員培訓,也正是為了保障其專業性。但在臣看來,這遠遠不夠。
司法一但從行政係統完全分離出來。其專業性就將顯得更為重要。現在的司法權力與行政權捆綁,很多東西可以用行政命令掩蓋。一但司法從行政中分離出來,它不但不能再得到行政權的掩飾。而且司法部門的判決若不夠專業精準,立即就會遭到行政、立法、監察等體係的官員的質疑,同時也難以服眾。
所以,在沒有一支專業的司法隊伍之前,貿然把司法與行政分離,恐怕事情會適得其反,與陛下期望的結果大相徑庭。”
楊慎的話很好理解,司法與行政捆綁時,司法公不公正可以用行政需要來掩飾,大家也不會覺得有什麽不對,縱有違背法律的行為,也可以托其名為國家需要。
一但分離出來,就不能找什麽國家需要的借口了,一切按法律來辦事,國家需要你也不能隨意侵害普通百姓的權益,法律就是法律,它不再是行政的附屬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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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慎拱手為禮答道:“陛下,之前的法醫培訓,以及對地方上的司法官員的培訓,都隻是臨時的,司法要出來,要有一支專業性很高的司法官員隊伍,那麽,臣以為,必須製定一個長效的機製,長期培訓司法官員,而不能使用這先前這種突擊式的、臨時性的方式來被動應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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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慎也沒有多推辭,當即起身答道:“臣遵旨。”
楊慎離開後,秦牧又獨自思索了許久,現在他所有的精力都放到了這件事上,此事關係重大,是他所有改革的核心。沒有的、完善的司法體係,就沒法對各級官員加以有效監督,也就無法長期保持政治清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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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牧閉著眼睛,一邊享受著柳如是的按摩,一邊仿佛在喃喃自語,柳如是靜靜地聽著,也沒有插話。
“朕縱觀曆朝亡國的內因,總結下來無非是吏治的敗壞,以及畸形的稅收製度。其他因素或有,但主要的還是這兩項因素。吏治敗壞則奸臣當道,賢臣必受排擠。稅收畸形則製約國家發展,扭曲社會生態,終於導致國家入不敷出。
吏治敗壞真的不能控製嗎?倒也不見得。絕對的權力,導致絕對的,以前曆朝把司法與行政捆綁在一起,官員既是球員又是裁判,司法對他們的約束力幾乎可以忽略不計,這種情況下,怎麽能防止吏治敗壞呢。
朕要把司法體係出來,連皇帝也不能幹涉,但願能打破這個曆史的怪圈,這樣即便不是最好的,想必也不會比原來更壞。”
秦牧的聲音有點微弱,卻又象在堅定自己的意誌,柳如是聽了,心中萬分感慨,不禁動情地輕喚一聲:“陛下.....”
她飽讀經史,眼前這位皇帝,與曆代所有皇帝都不同,他的膽略和遠見,令她佩服得五體投地,甚至可以說是讓她為之癡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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