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人肯定懶得管這些租房之類的事情,穆瓊能理解,就等了起來。


    上午九點多,李總編來了,他一看到穆瓊,就驚喜道:「是又有稿子了?快點給我。」


    稿子穆瓊已經給了那年輕人,而他不僅看完了,還抄寫了一遍……他抄稿子的速度極快,一看就知道是時常寫字的。


    這時候聽到李總編的話,他便將原稿和自己抄寫的一併給了李總編。


    李總編接過稿子,迫不及待地看了起來。


    穆瓊等了一會兒,李總編才看完稿子:「寫得好,寫得真好,以後出了書,我一定要買一本收藏!」


    他放下稿子,站起來走了幾步,又問穆瓊:「你家少爺,供得上一星期一萬字的稿子的吧?」


    「供得上。」穆瓊道。


    「那好,這稿子明天就開始刊登!」李總編道。


    「總編,明天登什麽,不是已經定好了嗎?」又有個編輯來了,正好聽到這句話,便問道。


    「把我那篇文章給撤下來。」李總編道。


    他們編輯部的編輯,除了幫著校對排版,自己也寫是寫稿子的。


    要不然……大眾報可養不活那麽多人。


    第30章 拿東西


    李總編對《留學》這篇小說, 可以說是越看越喜歡。


    這部小說在他看來,不僅可讀性很強, 還能讓人了解國外到底是如何的。


    說起來, 他以前對國外就完全不了解,直到看了這部小說,才算是知道了一些國外的事情, 比如說原來國外也有窮人,原來……那些人那麽看不起他們國家的人。


    他相信,國內的任何一個有識之士,在看過這部小說之後,都會深有感觸。


    而他們報社……說不定也會因為這部小說而發生改變。


    要不是一開始手上的稿子太少, 他怕是早就刊登了!


    李總編的決定,對穆瓊來說無疑是一個好消息。


    這部小說一旦開始刊登, 他就有稿費拿了。


    當然了, 在此之前,他最好先找個房子租住。


    穆瓊問了李總編知不知道租房信息。


    「這些我並不清楚,但我知道一個人,他消息最為靈通。」李總編拿過一張紙, 開始寫字:「那人叫方海林,有個諢號叫方百通,平常就靠收租和做中人賺錢,不管是買房還是租房, 都可以找他。不過你要去找他的話最好快點去,不然到了中午, 他肯定又出門吃酒去了。」


    穆瓊接過李總編的紙條,發現上麵寫了人名地址不說,下麵還有李總編寫的一段話,大意就是這人是我的熟人,要租個房子,最後還寫了落款。


    之前他去找工作別人跟他要的介紹信,估計就是這一類的。


    穆瓊謝過李總編,拿著紙條就走了。


    李總編介紹的這人住的離大眾報編輯部並不遠,穆瓊到了之後,發現是一棟挺大的宅子,大門敞開著,他往裏走,就看到大堂上坐著三個人正在聊天。


    這三人都在抽菸,弄得屋子裏烏煙瘴氣的,而他們抽得不是趙嬸子丈夫抽的那種旱菸,而是現代的香菸。


    看到穆瓊,有人問:「你來做什麽的?」


    「我來找方先生,想要租個房子。」穆瓊道:「大眾報的李總編介紹我過來的。」


    問話的人的道:「我就是方海林,你要租什麽樣的房子?」


    穆瓊就把自己的要求說了:「我和我的母親還有妹妹一起住,至少要兩個房間,最好可以做飯。」


    「說這些沒什麽意思……月租你預算多少?」方海林問。


    「希望每月六元以下。」穆瓊道。


    「這個價格,肯定是能租到房子的,不過在租界租,就要小一點,如果在租界外麵,可以租大一點的。」方海林道:「我帶你去看看吧!」


    他帶著穆瓊往外走,在這附近看了一處房子,又走了十來分鍾看了另一處房子,最後還帶著穆瓊出了租界,看了一處小院子。


    前麵兩處的房子都不大,而且是跟別人一起分租的,最後那處租界外的小院子卻不同,獨門獨戶。


    當然了,這個院子很小。


    這院子也是從弄堂進去的,開門就是一個長約五米多,寬大概兩米的院子,院子後麵則是兩間房。


    一間放了個八仙桌,後麵有個門,開門進去就是灶間,另一間裏麵沒有家具,空蕩蕩的,但有個樓梯可以上樓,後麵則連著個柴房。


    樓梯上去也是兩間屋子,這兩間屋子有點低矮也不大,但用來當臥室已經足夠,裏麵還分別放著一張床,一個五鬥櫃。


    這房子用的料子不錯,他們一家住也剛剛好,穆瓊一眼就喜歡上了。


    「這房子月租六元。」方海林道:「房東就住旁邊,直接就能去定契。」


    穆瓊知道方海林看出來自己喜歡這房子了。


    他也確實打算租下這房子。


    趙嬸家在姚家租的房子,就相當於這屋子的一半,房間甚至還要更大一些,月租是兩元四角,現在這間屋子租金六元,相比之下有點貴,但在他的接受範圍裏。


    而且這裏離租界近,貴一點也是應該的。


    穆瓊很爽快地租下了房子,由方海林做中人,跟房東簽了租約,付了一個月的房租六元,還有押金兩元。


    房東當場給了方海林一元錢做酬謝。


    方海林收了錢,對穆瓊道:「你是跟我一道迴租界,還是迴家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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